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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是嫦娥也后悔的事


12月伊始,北京下了一场雪。

        这雪不大也不小,刚刚好在地上积攒了薄薄的一层,踩上去也只有脚印,不见地面。整座城市都银装素裹的,着实好看。

        天还未完全亮,街上的行人裹紧了围巾,顶着刺骨寒风为生计奔波。

        但冷不冷的,管半笙是体会不到的。

        只是看着窗外的雪,让她想起了一件很后悔的事情,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她却还是后悔,恨不得回到那时多给自己抽几个巴掌。

        这桩事要论,那可要追论到400多年前去了。

        那时的皇宫里还有皇帝,皇帝老儿虽然搬去了西苑不怎么上朝,但天底下所有的人还依旧在为他奔波。

        皇帝老儿没别的爱好,就是爱谈玄论道,没事吃点紫金丹,总想着与天地同寿,要是有一日真能做了神仙,可就真的是再美不过了。

        因此,许多想要发达的人看准了这条升迁之道,四下搜罗灵丹妙药,开坛作法,起炉炼药。药炼好了,总得要人试过,确定了没有毒才能进贡给皇帝不是,由此诞生了一条产业链,有贡献原料的人,有负责燃料的人,有负责和首辅搞好关系方便献药的人,也有专门负责试药的人,这类人,统称为试药童子。

        为皇帝试药,放在那个时候是天大的荣耀,您想,万一吃的这一枚正好是长生不老药,那岂不是可以与皇帝一起长生不老了吗。

        可古时候的人不比现在的人笨,虽说那是封建社会民智未开,但大家伙都知道,能够长生不老的只能是真命天子,你一个平民百姓居然敢于天子同寿,还要不要命了?再说了,世上哪来的长生不老药,没事吃那些乱七八糟的可是要折寿的。

        于是这试药的活就落在了许多贫苦百姓身上。

        还不能是一般的贫苦百姓,须得是父母双亡,家中无牵挂,再由专人算命,算出是拥有天煞孤星命格之人,才能做试药童子。

        还别说,当时的天煞孤星还挺多的,管半笙也是那一群天煞孤星中的一个。

        管半笙还没有名字,她从小没有父母,旁的人都叫丫头。为筹生计,她很早就报名做了试药童子,一直到十七岁那年才轮到她试药。

        要不是前面的都死完了,哪里轮得到她。

        可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若是活下来,她便一直有饭吃了。

        那一年的那一日,也下着雪,是个黄道吉日,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吃下了那枚红色药丸,又在别苑中过了整整三个月养尊处优的日子,身体没有丝毫异样,于是在立春那一日,红色药丸被送入宫中。

        接下来的事,她便不知道了,因为药丸入宫那一日,她在别苑中被抹了脖子。

        她常年在街上打架抢食,是街头斗殴的一把好手,逼急了也是个扯人头发插人双眼的好手。可她这样的人,遇上真正的杀手,依旧是打不过的。

        她只记得那个蒙面杀手的眼睛。那双眼睛算不上好看,略微有些三角眼,眼角微微向下耷拉,眉骨却生的极好。那杀手的眼里透着习以为常,仿佛杀人这件事对他而言已是常事。

        理论上说,她的小命在那一刻便该魂归地府了,可是血流了一地,杀手也早就回去复命了,她却睁开了眼。

        眼前有一个年轻男子,眯着一双狐狸似的眼睛看着她。狐眼男子说了一通之乎者也,解释了她为何还活着,她却听不懂,她只听懂了狐眼男子的一句话。

        “跟我走吧,我能管你半生不挨饿。”

        她便站起身来,跟他走了。

        狐眼男子从此就做了她的师父,两人形影不离,吃遍了大江南北,期间改朝换代,衣服和头发都越来越短。她因为师父经常嘀咕那句话,因此便取了“管半生”三字的音,从此拥有了自己的名字:管半笙。

        漫长的岁月里,管半笙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不老不死,一是因为自己的命格和体质,二则是因为那枚红色药丸。师父说这两者缺一不可,许是命运在冥冥之中让她吃到了那枚药丸,否则管半笙就该死在那一刻了。

        师父说,管半笙体质特殊,一般的跳楼割腕啥的是死不了的,唯有他才知道怎样才能让管半笙彻底安息。

        所以管半笙现在就是非常的后悔,为什么要吃那枚药丸,若是不吃,那一刻就死了,现在就完全不用面对这些糟心事了。

        已经四百多年了,她真的活得不想再活了,她想早点找到一直在玩失踪的师父,让师父结果了她。

        窗外的雪停了,管半笙拿起用了很久的环保袋准备出门买菜,师弟却给她发来了微信:

        【下个月我还能活着吗】

        管半笙熟练地翻了个白眼,取出最厚的一件棉袄穿上,在这空档中还不忘给师弟发过去一条语音微信:“就算是下个月找到了,你也还能活着,下下个月就不一定了。”

        半晌后,管半笙在电梯里收到了师弟的微信:

        【……还是那句老话,我能不找吗?我还想多活几天】

        管半笙噼里啪啦地打字回了过去:

        【你都多活了九十多年了,知足吧】

        管半笙的师弟名叫叶一提,这名字却不是师父起的,是他自己的名字。叶一提不曾吃过长生不老药,他能活下来,全靠管半笙。

        在管半笙跟随师父流浪的日子里,师父别的没教,光教了管半笙如何做菜。川鲁粤淮扬,闽浙湘本帮,学完了人能吃的菜,接下来就是学如何做不是人才能吃的菜。当初的叶一提就是因为误食了人不能吃的,如今只能跟在管半笙身边,吃管半笙做人不能吃的菜,他才能继续活下去。

        横竖现在找不到师父,再加上这么多年的相处下来,她对这个师弟也有几分感情,所以这些年来她一直也给师弟做菜,这几年也逐渐发展成师弟在外工作赚钱,她在家只做菜,做完了便出去一边买食材,一边找师父。

        因着管半笙的脸看上去也只有20岁出头,街坊邻居也只把她当小姑娘看。今日下雪,单元楼门口爱下棋的老大爷们都没出来,只是从窗户里看着管半笙出来了,热情的招呼着:“小管今天又这么早啊,今儿个下雪还要去赶早集吗?”管半笙乐呵呵的回道:“这不是雪停了嘛,我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买点新鲜菜回来。”

        管半笙找到自己的小自行车,麻溜的开了锁,腿一片就要骑车走,一旁的大妈“呦”了一声,让管半笙先别走,自己吧嗒吧嗒的进屋拎了一双雨靴,从窗户里扔了出来。

        “看着身上穿的挺厚,裤子怎么不穿厚点。小管啊,你听阿姨的,把这雨靴穿上,护好膝盖,免得老了之后跟你叔叔一样得了老寒腿。”

        管半笙低头一看,可不嘛,她出门光记着和师弟斗嘴了,穿着一条睡裤就出来了。

        管半笙穿上雨靴,和大爷大妈再三告别,这才出了单元门。

        早在管半笙刚跟着师父晃悠的那个时候,管半笙是起不了这么早的,尽管她长生不老,但年纪大了觉就少这件事,她也没逃过去,如今更是天没亮就能自然醒。

        起都起来了,那就买菜去。

        在距离管半笙家不远的地方,有个大菜市场,蔬菜新鲜,肉质肥美,价格合理,童叟无欺,管半笙很喜欢到这里来,因为这里是她在北京找到的最大的异界食材供应基地。

        所谓异界食材,也是师父给取的名字,说白了,也就是山海经里的那些奇珍异兽。如今这些东西都被一个叫做神阙的组织封印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中,所以师父干脆就叫那个世界为异界。

        到这里怕是有人要疑惑了,管半笙明明是个古代人,怎么还说起了平行世界这么新颖的词了?书中代言,只因她从未脱离人世间,她的认知也随着现代科技不断发展,早些年的时候,那异界还能被称为结界,后来因为异界实在是发展的过于壮大,独自进化出了新的形态,因此才称作平行世界。

        管半笙虽然知道如何去异界,但嫌弃这个过程太过麻烦,她宁愿在普通菜场中搜山剔泽,看看有没有贪玩的异兽被抓,又或者是繁殖力过于旺盛的异草被人当野菜给摘了。

        异界虽然自我进化自我发展,但终究不是人,它们大多数都秉持着动植物的天性,向阳而生,世代繁衍,它们虽不在人世间,却又与这人世间互有联系。每一天都会有异界食材悄悄绕过结界来到这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当做一般食材,端上了饭桌。

        然后误食了的人就因为食物中毒,送进医院洗胃了。

        实在吃的太多,那估计人就没了。

        管半笙在菜市场中找异界食材,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尽量减少食物中毒现象的出现,毕竟大范围的食物中毒会牵涉到太多东西,届时对管半笙寻师反而不利。

        就比如今天,她在菜市场中就找到了几枚混在土鸡蛋中的蛮蛮鸟蛋。

        蛮蛮,就是传说中的比翼鸟,形貌似凫,独翅独眼。

        鸟蛋在未孵化前,味道和营养价值倒是和鸡蛋没什么区别,只是眼前的这两枚蛋已经有了轻微的裂痕,估摸着不出一日,里面的蛮蛮就会破壳而出。书上说的好啊,崇吾之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蛮蛮,见则天下大水。一旦蛮蛮被孵化出来,轻则家中的下水管堵塞全家被淹,重则黄河长江跟着泛滥,沿岸百姓民不聊生。

        大水一淹,菜就会涨价,叶一提最近的工资不多,管半笙经不起这份折腾,她当下便准备将这两枚蛋买下来。待到蛮蛮孵化了,正好拔毛放血,与枸杞红枣一起煲一锅浓汤,顺带就把叶一提这个月的菜给解决了。

        “阿姨,这个鸡蛋——”

        管半笙正将手伸向两枚鸟蛋,一旁却出现了一只更快的手,将整盒鸡蛋都端了起来。

        “结账。”

        不带一丝情感却很耳熟的男声让管半笙以为是师父回来了,她欣喜的转头看去,却看见了一双极为熟悉的眼睛。

        当然,这个男人不是她师父,只是活的日子久了,看谁都眼熟。毕竟人的五官组成也就那几样东西,隔着几百年撞脸的多了去了。

        只是眼前这个男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眉毛被精心打理过,皮肤也挺光滑的,带着一顶灰色的无檐毛线帽,身上穿着同色毛呢大衣,属于极少在菜市场能看见的年轻男子类型。

        最关键的是,这个男人的眼睛就是当年抹了她脖子的杀手的眼睛。

        管半笙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男人害得她留了那么多的血,她洗衣服就洗了一天。

        如今这张脸已经长在了另一个人的脸上,却还要来抢她的鸟蛋,管半笙这个气啊,想都没想就拉住了那盒鸡蛋,一脸杀气道:“干嘛呢,没看见我要买鸡蛋吗?”

        男人转过头看着管半笙,淡淡地开口道:“没有。”

        说完,男人把管半笙的手撇开,自己转身离去了。

        他的手的触感,就如同当年抹她脖子的那把刀一样,冰凉而锐利。管半笙正想追上去,老板娘却过来拉住了她:“小管啊,你别因为几个鸡蛋就跟人家吵起来了啊,这样,阿姨送你几个鸡蛋好不好?”

        “阿姨,不是鸡蛋的事,是他不讲礼貌……”

        “再给你拿几个头蒜?”

        “也跟蒜没关系……”

        “今天的西红柿很新鲜的,你拿几个去尝尝呗?”

        “……真甜。阿姨你帮我多装几个!”

        管半笙一边啃着西红柿,一边让老板娘往自己的袋子里装西红柿,心想一会儿一定要去把鸟蛋给顺回来,只是不知道那个男人是什么来头,找起来费不费劲。老板娘喜笑颜开的给她装了一大袋,末了象征性的收了一点钱,管半笙好奇道:“阿姨,你今天怎么这么开心啊?”

        老板娘道:“刚才那个小伙子在我家买的鸡蛋,我当然开心啦。”

        管半笙更好奇了,不就是买了个鸡蛋么,至于吗。老板娘笑呵呵的道:“当然至于啦,那个小伙子是一家西餐厅的主厨,好像还是什么,米其林餐厅,他们可讲究了,不是最新鲜的都不买,要是能成为他们的供货商,阿姨我呀,就能提前收摊回家休息了。”

        这话真说到管半笙心里去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附近只有一家米其林餐厅,她早就想去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冲!

        管半笙骑着自己心爱的自行车,一路直奔米其林餐厅去了。

        很多人说,在北京的米其林餐厅大多是个笑话,毕竟这里是美食荒漠,矬子里面挑高个,能好到哪里去嘛。

        管半笙则认为,米其林不米其林的,都无所谓,自己觉得好吃就行了。

        这家米其林餐厅叫做imeet,据说是家百年老店,管半笙倒是不知道百年老店里面还有西餐厅的,这做给谁吃啊。

        到了地方,管半笙明白了,这家店开在大使馆附近,又在三里屯那一块,老外、假老外、崇洋媚外都很多,这几类人倒是能让这家店活下去的。

        管半笙闻着味道,绕了imeet一圈,找到了厨房入口。

        方才抢了她蛋的男人正好从里面走了出来,指挥着帮厨把材料搬进厨房。

        管半笙坐在单车上支着腿,琢磨着怎样才能混进厨房把蛮蛮蛋给顺出来。就在她冥思苦想之际,一张大脸凑了过来,张嘴就是一股大碴子味。

        “你在这看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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