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一个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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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刘夫人此刻就真如同是胜券在握一般,对于沈煜的态度充满的及其的不耐烦。
可……
“呵!”
沈煜就这么直直的站了起来。
“煜只想说,您这么做,似乎并不合适!”
“嗯?如何个不合适?”
刘夫人没想到沈煜忽然会如此无礼,就这么直接的就直面起她了,眼神中的厌恶一时就更加慎重了几分了。
“不合适的在于,杏儿这小丫头才是我沈煜真正的妻室了,您要赶走杏儿,为何不将我沈煜一块赶走!反正我和贵府小姐至今还是清清白白,我也算不得是这刘府里真正的女婿。”
想通了,沈煜倒是洒脱了,用最狠的语气,说着最卑微的话,偏偏却让人恨得牙痒痒。
“哗……”
“这……”
沈煜的话一出,先不说刘夫人是何反应,起码周围的刘府客人,妾室,以及衙役们都哗然了。
一个丫鬟怎么成了你沈煜的妻室?什么叫和贵府小姐还清清白白?难道昨晚不是你沈煜的洞房花烛夜吗?
瞬间,众人凌乱了,纷纷将目光投向了他沈煜。
这一刻,倒是及其安静。
“哼哼,不满各位说,昨晚小姐并没有我沈煜在一起,不知为何就自己走了,就留下一个小丫鬟陪我沈煜过的洞房花烛夜,此大概即是觉得我沈煜配不上她吧!”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事实就是如此,他沈煜也不怕说,反正他也是受害者,至于会损失点男人的面子什么的,他也不在乎,反正和声名具裂比起来,这些都不算是什么。
反观刘府这边,麻烦就开始接踵而至了,起码一个嫌贫爱富的嫌疑就跑不了了。
在场一个枯瘦的老爷子,第一个就开始发话了。
“凤儿丫头,这到底怎么一回事,这沈煜说的可是当真?”
“是啊!侄女,我与你父亲至交多年,万不能看着你做出有损你父亲善名之事啊!”
“刘小姐……”
还留在这厅堂里的宾客倒都算不上是刘府十分重要的客人,大多都是远方来的穷亲戚,借着喜事跑来多喝了两杯,之后醉在这刘府的,碰上刘老爷的丧事又顺便奔个丧,在这个刘府里同样也没有话语权的。
但,只要是亲戚还是长辈者,遇上大事同样亦是能说上话的,而碰上像这种有违祖制常论之事,自然就需要他们这种长辈来主持公道人。
刘欣凤此刻就站在刘夫人身后,面对口诛笔伐,正在以难以置信的目光盯着沈煜,目光所致,完全就是像在看陌生人一般,任谁也想不到,这还是从前那个勤奋守礼,毕恭毕敬的书呆子吗?
“你……”
刘夫人已经被当场气的说不出话来,谁也没想到,沈煜会这么不知廉耻,连他自己丑事也能这么趾高气扬的讲出来。
最关键的,他还昭然若世的声称一个小丫鬟才是他真正的妻室,可就在昨天,谁都知道他沈煜是他刘府的女婿,沈煜说出这样的话是要将刘府置于何地。
任谁都能看出,沈煜这是在鱼死网破,能将一个县上闻名的小神童才子逼到这种程度,可见刘府的作为到底是有多么恶劣。
县衙的人也看不下去了,虽然他们并不能介入旁人的架势,可对于这刘府的态度也变得有些不善了起来,衙役们可从来都是知道为富必是不仁的。
“都闭嘴!我刘府没有你们说话的份!”
刘夫人是彻底有些癫狂了,大概是气疯了,要知道她这辈子在意的就只有自己的儿女了。
“你……你……好!从现在起,你沈煜便不再是我刘府之人,马上!和那野丫头一起搬离刘府!”
“哼,求之不得!”
沈煜态度使然,不卑不倚。
本来,他还打算靠着刘府这棵大树讨口饭吃,谁知道这饭竟然有毒,那还吃什么,直接掀桌子了!
当场,沈煜拍拍屁股就想走,对于刘夫人恶毒的目光完全就视而不见,可就在这时,一个衙役跑了过来,禀报道:”知县大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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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办事,闲杂人等回避!”
嵊县的城西,十里长街里尽是豪门大户,江浙之地的富庶在这一座座豪门大户之中彰显得淋漓尽致。
大户门前是非多,十里长街里自然也多是游手好闲与乞丐之人,还有众多各种挑篮卖货的货郎人,数量也不少,大街上尽是熙熙攘攘。,
而当坐着八抬大轿,十八衙役护送的嵊县知县大人到来之时,路上的行人自然也都热闹了起来,一个个都巴望,想着在县太爷老爷的面前晃荡个几身,也不求别的,就图个眼熟。
没办法,谁叫本县的县太爷是个出了名的人好了,说是爱民如子可一点都不假,最是看不得人间疾苦,毕竟谁曾听说县太爷亲自上门给家里送银子来的事,可在他们这位县太爷身上就见识过,还一送就是纹银一两,够买二石大米。
故而,知县这轿子一路走来,跟在官轿后面的人可不少,他们都眼睁睁的看着县太爷来到了刘府门口。
知县到来,刘夫人自然是立刻带着整个刘府的人前去迎接。
“民妇刘王氏,携我刘府拜过青天大老爷。”
民见官,当然是要跪的,即使不是很情愿,但也无可奈何。沈煜自然也得跟着众人一起跪下,谁让他现在还并没有个功名呢。
要是他现在是个官府文书正式所承认的秀才,倒是可以享用朝廷给与读书人的特权,见官不跪。
刘府门外,熙熙散散的已经跪了一大群,也就见着外面的人都已经跪好了,知县大人才悠悠的下轿了。
只见身穿着七品青色画鸂官袍,脚踏黑面白底官靴,头戴二梁朝冠,着银革带、琉璃佩的的嵊县知县从轿子里出来,丰神毓秀,气宇不凡,身着官袍也俨然一股文雅儒士的气质。
“刘夫人,刘弟妹,你这是在作甚呐……快快请起。”
知县大人下轿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将刘夫人扶起,看得出对于刘府知县也很还挺熟知,在刘府众人面前倒是一点官架子都没有。
“唉!弟妹,还请节哀啊!贤弟如此善人,这……怎么说去就去了呢!”
“哼哼……大人!民妇肯请大人替我家老爷做主啊!”
听着知县不禁的几句唏嘘,立刻就引得刘夫人再次痛哭抽泣,几近伤心欲绝。
“我家老爷生时便常念大人您的好,常道县上有大人您这样的好官,乃是本县之福啊!如今,我家老爷定是被什么贼人所害,还请青天大老爷一定要替我家老爷做主啊!”
刘夫人情绪激动,几乎当场就又要跪下,幸亏有知县一把拉住。
“弟妹,不可!这本是本官应该做的。”
“我昨日还与刘贤弟一同对饮,谈惶惶之书,祝贤弟能得此良辰快婿,不想今日便发生如此之事,当真是世事无常啊!不过,弟妹放心,本官定会为贤弟讨回一个公道!”
“谢大人!谢大人!……”
开场的寒暄也就这么寒暄完了,沈煜也终于可以起来了,不得不说他这个丈母娘还真是个戏精,见什么人能说什么话,怪不得能在正室的位置稳坐如山。
同时,他也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知县大老爷。
根据记忆,他们这位知县名叫丁牟,湖广德安府人,正统四年二甲进士,清流出身,于次年刚好嵊县县令之位有缺,便自己选官到这嵊县里来做知县,这一坐就是坐了六年。
这可是需要一点门路的,要知道江浙之地一直都是朝廷财税负担大户,国家每年有十分之一的赋税来自江浙,这样的地方不得受朝廷的重视才怪。按朝廷官员轮换制度,各地的知县官员每三年便会有一次轮换,是升是迁,全靠政绩,而丁知县却能在嵊县这治上连任,本身就应该背景不俗,毕竟嵊县可也是个富县。
此时,先到的方捕头便开始向知县汇报案情了。
从每一处细节、线索都一一说明,方捕头讲的是十分详细,没有任何偏差,只不过在丁知县听到刘夫人擅作主张,动了刘老爷的尸体的时候,他也不禁的皱了一下眉头,但随即便又舒展了开来,似乎并不打算计较什么。
“大人,整个刘府案情便是如此,刘老爷之事的确事出蹊跷,在整个刘府内,竟无一人有看到刘老爷到底是怎么死的,甚至都没人不知道刘老爷死前在干什么,更不知道其死因,依卑职看,还是需要请仵作前去看查看差,以破案情。”
“嗯,承平所言极是。”
对于自己衙门的这位捕头的能力,那可是极其信任的,于是,知县开口便喊道:”仵作!仵作何在!“
“回大人,小人在这。”
当即,一个身材矮小至极,皮肤黝黑的男人就站了出来,恭恭敬敬的向知县大人行大礼。
“仵作,去查查,看看刘老爷到底是死因,务必要给本县一个说法。”
“是,小人遵命。”
矮仵作是县上最老到的仵作,听着知县大人的命令,当场便带着自己两个小徒弟要去检查尸体,刘夫人立即便安排一个下人带他们过去。
“走!带本官去看看案发现场。”
“是,大人请。”
知县面前,自然是由刘夫人亲自带路,其后一大群县衙人员跟随。
知县大人要做什么,其他人也管不了,不过刘府的人却要全部受到衙门的管制,一个个衙役们持刀将他们团团围住,警告不可随意走动,沈煜自然也算是其中一个。
但,不知是不是无意之间,丁知县竟看到了他沈煜的身影。
“咦,这不是本县大才子,沈煜沈小案首吗?”
知县都点名叫他,沈煜自然也要恭敬的站出来了。
“学生沈煜见过府县大人。”
“哈哈哈,免礼免礼。”
对于沈煜,丁知县可是记忆犹新的。
“沈煜,自数年前县试,本官提你本县案首为以来,汝倒是精进了不少啊!学问提名,经才缕传,又得府案首,当真了得啊。”
“如今还成为了这刘府的乘龙快婿,可是可喜可贺,有此时运,若得一日必定会是人中龙凤啊!“
“大人您过奖了,学生还只是初出茅庐,没有大人当年知遇之恩,哪有学生我现在的声名啊!一切还得多谢大人您。”
“哦~是嘛!哈哈哈!”
看得出,这位其实正值看人通透、发迹之年的知县大人,对他沈煜是十分有好感。
“你沈煜当年能以小小年纪之才,便是当真远超本县学子颇多,本县提你为案首,也是当真看中了你的才华,你大可不必过谦。”
丁知县倒是说着发自内心的点评,身为后进之学,他是真的觉的沈煜才学不错,可到了沈煜这里。
“能得大人之看中,亦是学生三生有幸!”
疯狂拍马屁,这就是沈煜的对策。
前世,他也是进过职场的,前世的经历就是因为在职场太过老实,不会说话不会巴结领导,也没有存在感,所以才会在一家公司只待了三个月,就待不下去了。
之后,一个人生活的十年,偶尔总会想起一切自己的愚蠢往事,然后自问的回想,若是当年能巧舌如簧一些该多好,现在又遇上这么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沈煜自然不会放过。
“啊!哈哈哈哈!”
“说来起来吾听闻你沈煜木讷之名许久,可未曾想往日竟还没有看出来,你沈煜也是个妙人啊!”
果然,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
“来来来!沈煜,到本县身边,刘老弟之事也是汝之家事,我想听听汝之看法。”
“学生遵命。”
看着沈煜能和知县大老爷这么聊得来,不止知县大人没想到,连刘府的其他人也没想到,沈煜这木鱼脑袋什么时候开窍了?
沈煜则终于缓了一口气,没办法,迫不得已了!
谁让他现在可已经是条丧家之犬了,没了刘府这个饭碗,他不得给自己找个靠山,知县大人对他感兴趣,他就必须要好好把握住。
“沈煜啊!自得府案首以来可曾有好好读书?”
“回府县大人,自两年前府试以来,煜一直勤奋苦读,始终不忘府县大人教诲,好好读书,天天向上,期望有朝一日能报效国家,为我大明繁荣出一份力。”
“好!好!好啊!如此方是我辈读书人之风骨,沈煜,不枉本县如此看重于你啊。”
“沈煜啊,原本以你得府案首之成绩,按我大明惯例是可以直接授予秀才功名的。只不过,你既已夺得两次案首之位,不再去参加那院试,尝试下院案首之位,实为可惜。若是你能再夺得院案首,得以小三元,这对于你以后的仕途将是大有好处的,你可识得本县良苦用心?”
“学生当然识得,定不负府县大人厚望。”
“哈哈哈,好啊!好啊!待今日过后,明日你来我县衙一趟,本县要亲自考考你经义、所学,如何?”
“定不负……嗯……!”
吹牛归吹牛,可对于自己现在所学的这点事,沈煜还真没有把握,他现在是哪里有个屁的才学呀!
自己大学读的可是计算机专业,放在现在这时代而言可真就是毫无用处的东西。脑袋倒是还剩以点古代文言文基础,可能就这初中、高中的点点所学,放在一位钻研几十年诗书,都能过了科举重重考验的古代进士面前,不就是班门弄斧吗?
真要是说上个两句,不就都露馅了?
“嗯?怎么?莫不是沈煜你不愿意?”
见沈煜忽然愣住,迟迟没有反应,丁知县立马有些疑惑,他似乎也没提什么惊世骇人的要求。
“我……”
宝宝心里苦啊!
这就好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沈煜现在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最有用的东西,就是小有才名,这让他在嵊县这个小地方里可以生活得格外吃香。
但现在,县上最有才学,地位最高的人忽然找上了他,要考他的学问,这不无异于就是当场要拆他的台嘛!那个干部能经受得住这样考验?
可是,要是不答应。
知县的欣赏可不是想有就有的,身为父母官,知县在地方的影响力跟土皇帝没什么区别,不给知县面子就等于是自绝于此地,还想不想在这里混了!
“额……府县大人愿意亲自掌眼煜的学问,学生自然荣幸之致。”无奈之下,沈煜只能硬着头皮开始编造理由了,“只不过,煜是觉得,以煜这尚且毫无功名之身随意出入县衙重地,当是藐视大人藐视朝廷之举,为国法所不容之事,煜是万万不可逾越的!”
“更……何况,前人有言,曰:“有德馨者,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煜以一介白丁之身,实在不可登大人之大雅之堂。故而……”
以退为进,以捧劝退,沈煜表明上看起来是一心的为丁知县所考虑,实则故意衬托一种对方很伟大,是自己不配的感觉,就是想说明自己很拉跨,高攀不起,求放过。
能和有事没事去县衙过过门,有和知县交谈的机会,在整个嵊县上那可是无数人所求之不得的,这样的好机遇他沈煜遇上却无法把握,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可没办法,谁叫“没有那金刚钻,怎揽瓷器活了。”
“原来如此。”
听了沈煜的话,丁知县倒是思索着点头头,看得出,沈煜又是一泼吹捧将他夸得很舒服。
丁知县开始思考了些什么,沈煜自然也松了一口气。
案发现场马上就要到了,那时,知县大人就要干正事了。
可忽然,只听丁知县又张口了,道:“沈煜,本县思索了一番,觉得你刚刚所言确实有理,县衙乃国之要地,岂能任人随意进出。”
“只不过本县认为,你沈煜是个可造之材,要不自今日起,你便拜入我门下,做吾学生,县衙里吾可以给你沈煜一个师爷之名挂着,入县衙时你可直接报上姓名,以学生之礼来看望老师,合情合理,你亦也没有后顾之忧,如何?”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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