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泥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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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律痴行出来的时候,吟欢的脑子里还是混混沌沌的,沉浸在自己居然杀了人的震惊中不能自拔。
她感觉胃里有点泛恶心,还时不时地想吐,又吐不出来。
湖面的五只小舟上站了许多人,他们无一例外看了过来。
被无数双眼睛死死盯着的刹那间,吟欢下意识地松开了搀扶律痴行的手。
又向旁边挪了半步,尽量和他保持距离。
“这是那个杀了曲家二小姐,还抢走惊鸿刀的映雪姬!”
“方才那位道长执意要上楼救的人就是她吧?可惜了,道长走的时候还好好的,现在伤成这样,还不都是为了她。”
“你看她还主动松手,啧,她也知道自己脏,不配碰人家。”
……
不少江湖客窃窃私语。
吟欢的衣服被火烧得破破烂烂,露出一条光裸的腿。
布料只能堪堪遮住大腿根,面纱早在混乱中不知遗落何处。
裙角飞溅着点点血迹,犹如绽放的红梅,触目惊心。
“少侠可以上船,至于你就别占地方了。”
有人恨不得把眼睛黏在她腿上,嘴上却凛然大义得很,“交出惊鸿,我们还能给你留个全尸!”
他们并不知道惊鸿刀已断,还满脑子想着抢宝贝和玩女人。
“喂,呆子,你看见了吗?”
吟欢的肩膀不停耸动,艰难地笑道:“哪是我不想入正道,而是他们不想接纳我呀……”
还记得及笄那年,被自己恋慕七年的男人扇了一巴掌,她沦为全天下的笑柄。
走到哪都有人指指点点,说她肯定是被一群人渣轮奸过的。
没钱,她也找不到安全的办法来赚钱,养活不起自己。
大多愿意收留她的是男人,可他们几乎全都动机不纯,背着自家婆娘,对她上下其手。
老板娘们自然容不下她,没几天就要把她赶出去。
偶有女子伸出援手,也都让风言风语给逼得不敢再帮她。
她们唯恐被打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烙印,也被当成人尽可夫的贱货,便支支吾吾着,给出各种站不住脚的理由,坚持把她撵走。
命悬一线之际,是不死城城主及时出现,向她施以援手。
于是她接受了城主的招揽,服用剧毒断情水,以毒攻毒克制蚀骨,还开始没日没夜地拼命习武,弥补前十五年只知道唱曲跳舞、吟诗作对的庸碌时光。
给不死城效力,只为了得一处足以安身立命的地方,不必再终日战战兢兢。
如今为了心底仅存的那点人性和良知,她不惜偷偷破坏不死城的计划,冒着被发现并处死的风险,也要尽力救这些江湖人。
最终却落个这样的结局。
有时候吟欢也很纳闷:因为蛊毒而被迫有了媚骨,就活该沦为玩物吗?
被男人垂涎,被女人嫉恨,还要接受他们自证“高洁”的诋毁,是理所应当的命运吗?
“反正杀一个是杀,杀一堆也是杀,没区别。”
吟欢的笑容尤为娇媚,侧眸看了一眼律痴行,“你说强行冲穴会有性命之忧,对吗?”
察觉到她的呼吸乱了,杀意蒸腾得厉害,律痴行迅速厉声道:“凝神,切不可——”
“如今这日子,我算是过够了。仁善正义只能忍辱负重?”
吟欢打断了他的话,轻轻地阖上眸子,笑道:“看来侠义之道果真不适合我。”
既然注定要归入不死城,就不该妄想得到天下人的接纳。
运气全身的内力,吟欢下定了决心,要凭自己冲破封穴,绝不指望别人帮忙。
体内的五脏六腑都扭曲着,绞杀似的缠绕挣扎。
内力即将喷涌而出的前一刻,一只手突然握住了她的手腕。
稍一用力,就被拉到了后面。
“贫道律痴行,此行奉师命下山,应护映雪姬无恙。”
律痴行站了出来,哪怕他的伤势不轻,仍旧挺直脊梁,把后背留给了吟欢。
“她并未作恶,惊鸿也早已不在她手,请诸位慎言。”
简简单单的话语,没有宣告占有的主权,也没有放出任何狠话威胁。
他还是那样冷冰冰的,语调平和似水,唯独一把霜寒剑在手,以身躯为屏障。
不惜以师门的名誉为盾,替吟欢挡住了所有的流言蜚语。
好像他在做一件极为寻常的事。
仅仅是打抱不平而已,不掺杂任何□□。
汹涌澎湃的邪念刹那间荡然无存,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来过。
昂首看着他的高大背影,吟欢突然鼻头一酸,然后硬生生把眼泪憋回了心里。
她从不奢望,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和信任。
但只要谁能公正对待自己,哪怕全天下只有那么一个,也足够了。
眼下单凭律痴行三个字,就足以让所有人哗然大惊。
“是那位律真人,我没听错吧?”
“这小神仙居然入世了,还要保护映雪姬?”
“天师老前辈怎么想的,把好好的徒弟送下山给妖女糟蹋?”
有人给撑腰,吟欢当即鼓起了勇气,一时间看那些败类只觉得渺小若尘埃,不必太过在意。
她索性放心大胆地嘲笑:“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人家真是好同情你们啊~”
不待众人反唇相讥,一只小舟上就传来几声沉重的咳嗽。
“江湖上行走的都是朋友,劳各位英杰费心相助,百兵山庄恭请诸位到寒舍小憩。自然,也包括律真人和雪姑娘。”
那人一开口,就没谁敢多加置喙了。
吟欢顺着声源看过去,只见到一个驼色衣衫的中年男人。
他的面皮微黑,方脸,剑眉星目,看起来十分精神,冲淡了不少年岁带来的老态。
虽然受了不轻的伤,山羊胡也被燎着不少,但仍镇定从容,不怒自威。
“虽说岳庄主已过五旬了,但我瞧着还是那么有魅力,风姿不减当年呢。”
吟欢扶着律痴行上船,只坐在船尾,不与众人靠近,“比那些只会乱吠的人形家畜帅多了。”
忽视了身后那些人的怒骂,吟欢感觉身上一沉,转头一看,竟是律痴行靠上了自己的肩。
大约是太累的缘故吧,他已经睡着了。
闲着无聊,吟欢趁机数了一下他的睫毛,没多久就宣告放弃——
太多了,而且比女孩子的还浓密,根本数不过来。
郁闷地叹了口气,吟欢侧眸打量着西湖上的波光粼粼。
满湖的花灯都被小舟的泛行给打乱了,包括她方才放的那两盏也翻了过来,缓缓沉入湖底。
好讨厌这种感觉。
原本多美好的景致,都被不合时宜的烦人鬼们打扰了。
“萧……”
律痴行无意识地低声呢喃。
吟欢没怎么听清,回头一瞧,他紧闭双眸,眉宇间依稀有些忧色,似乎正在做噩梦。
“出来的时候说得好听,什么保护我,结果还不是得我照顾你。”
吟欢一边自言自语着“硌死人了什么东西”,一边往腿旁一摸,竟在律痴行的腰间抓到了一个小巧玲珑的荷包。
那荷包做工粗糙,绣着合欢花的纹样,针脚乱糟糟的,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小孩子之手。
吟欢的掌心猛地收紧,身体隐隐颤抖起来,甚至连心跳都家快了许多。
吟欢认得这个荷包。
因为这东西就是她十年前亲手做的。
唯恐自己认错,吟欢还特意打开看了一下,一眼便呼吸凝滞:里头只装了一颗小巧玲珑的黑玉珠。
这正是无秽的七颗玉珠之中,被她送出去的那一颗。
为什么这些东西会在律痴行的手里?
不应该是……“他”吗?
十年的时光匆匆而逝,但吟欢的脑海中,还能浮现出那人的轮廓来——
银华霜白的长发随意地散落下来,衬得那张脸也苍白尤甚,唇瓣毫无血色。
下颌微微上挑,乌墨幽深的双眸中盛满了死寂,直到他抬眼,看到了正午太阳的光芒,才泛出零星片点的光彩。
他像一个终于得以重见天日的死囚,浑身小心翼翼地颤抖着,缓缓抬起了手,试图去捕捉那一缕触摸不到的温暖。
他的颈部以及四肢,全都套着冰冷的玄铁铐环,还分别坠了几根粗重的铁链,拖拉在地上,发出刺耳嘈杂的声响。
衣服被划得破烂不堪,只能勉强看出是件墨紫色的袍子,上头的花纹古朴典雅,状若腾蛇,不似中原之物。
他那具身体,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全是各式兵器留下的血痕,伤口深到可见森然的白骨,找不到一处囫囵的好皮。
简而言之,这是个很奇怪的人。
“我随我娘姓桑,桑榆未晚的桑。”她搀扶起那人,怯怯地回答那人的话,“和如今树上开得正艳的花一样,叫‘合欢’。”
闻言,那人身形微顿,冷笑道:“妄求‘合欢’之人不知凡几,实则如愿者少之又少。我看倒不如独吟尽欢,死了也能自在。”
“我就快离开这儿啦,必须得改名换姓,才能不让人家知道我以前的事。你刚才说……独吟尽欢?听起来还不错嘛。”
她斟酌了片刻,腼腆一笑:“那我以后就叫‘吟欢’吧。”
又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
他颔首看了过来,眸底空洞黯然,没有任何求生的欲/望。
“我姓萧。”
萧,前朝的国姓。
曾经的天潢贵胄,如今的丧家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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