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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〇陆·双蝶


晁顾像一尊死皮赖脸的石像,伫立在大狱门口。

        平素宛宁看见他会兴奋地尖叫,今日碍于我,她压制住怦怦乱跳的小心脏,眼睛里透着流光溢彩,压低声音问:“阿沐,不然我再牺牲一下,去引开他。”

        我淡淡道:“不用,他大统领拦得住劫狱的刺客,拦不住大晉的太子妃。”

        晁顾的眼眉低垂着,他看向我腰间挂着的短剑,似乎有一瞬的不解,后来仿佛全明白了似的,嘴角露出苦闷的一笑。

        第一次,涯石街上的相遇,这位大统领看向我的眼神无比的轻蔑,不可一世,可自从知晓我的身份后,他居然也用那种哀戚的目光注视着我了。

        我依稀记得,他用长刀将我的头发斩断的样子,刀非常的快,人非常的狠。

        晁顾恭敬地行礼:“末将参见太子妃,霍姑娘。”

        “让我们进去。”

        他漆黑的瞳孔陡然收缩,似乎想要拒绝,却没有十足的理由,只好勉强地笑笑:“是。”

        外面的天空有多么的碧蓝,大狱里的墙壁就有多么阴森,苔藓似的石块铺在地面,不知哪里来的水声,“滴滴哒哒”的响个不停。

        御林军在牢门前笔直地站立着,几乎每一个牢门,都有三四个守卫,和我前几日造访时截然不同,果然,上次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圈套——为了将“蝴蝶双侠”的团伙围剿,想出的陷阱,太子不相信一个永蝶能说出那么多的故事。

        背后的人,是谁?

        “参见太子妃娘娘。”

        御林军的齐声拜见,“太子妃”这份量极重的三个字响彻大狱,宛宁紧紧地圈着我的手,她有些颤抖。

        不怪她,任何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看到大狱都会颤抖。

        我初次来时也会这样,后来来多了,对可怖的刑具与扑鼻的血腥,便习以为常了。

        在防范最强的牢门内,我见到了永蝶。

        她在哭,哭的伤心欲绝,仿佛已经知道紫蝶的噩耗。

        似乎听到了脚步声,她微微抬起了头,和死在东宫的紫蝶一般无二的脸,只是……我震惊了,猛然跪地叫道:“你,你不是永蝶!”

        朱哲告诉我,“蝴蝶双侠”为孪生的姊妹,模样若不细看,分毫不差,仔细端详,姐姐永蝶的左眼为罕见的双瞳,妹妹紫蝶,眼角眉梢处有一颗朱砂痣。

        此刻,牢狱里披头散发的女人静静地看着我,左眼的瞳孔还挂着豆大的泪珠,那不是双瞳!

        我脑海中猛然回忆起,那夜,我抱着惨死的紫蝶,流水落在她死不瞑目的脸上,眼角眉梢的泪痣,就这样被冲淡了。

        讲故事的永蝶,用胭脂在眼角眉梢,化了一滴朱砂痣,令我们误以为她是紫蝶,然后死在太子承煜的剑下。

        苟活在大狱里的少女,才是紫蝶。

        看到我,她大声恸哭,涓涓细流的眼泪将她眼角眉梢的红点越冲越亮,一粒绯红的泪痣赫然显现。

        紫蝶全然疯了,眼睛里布满的猩红的血丝,她趁我不备捉住我的手,五指紧紧地锁住,用尽全力地掐着,宛宁上前帮我挣脱,可她掰不动紫蝶的手,那双仿佛从地狱里伸出的手。

        紫蝶用阴森森的声音唤我“阿沐”,喊到嗓子嘶哑,仿佛对这个名字有着切骨之仇。

        疯言疯语中,我唯一挺清楚的话就是:“阿沐……快走,不要让雷雨利用你。”

        “什么!什么意思?”

        我身子一僵,为什么她们都叫我走?

        我还想再问,身后陡然蹿出一道修长的人影。

        他伸出手,在紫蝶的后脊背处重重地砍了一手刃,紫蝶顿时失去了意识,昏倒在地上。

        我转头一看,是太子承煜,身后还伴着如影随形的晁顾。

        那日,尊贵的太子殿下将我抱回了东宫。

        一路上,卖狐狸面具的小贩都在艳羡我们这对夫妻的恩爱甜蜜,刚开始我想挣脱,但见他神色冰冷,此次我又不占什么理,只好任他肆意妄为。

        紫蝶的指甲尖利,将我的手腕抓出五道三寸长的指痕,看上去鲜血淋漓,我吃痛,蹙眉忍着。

        血不小心蹭在承煜雪白的袍子上,我连忙用手去抹,不料越抹越多,抹到最后,仿佛点了一株傲雪寒梅,朵朵绽放。

        我不好意思地咬咬舌头,心中默默地为自己难卜的命运——祈祷。

        长乐宫中,红帐之下。

        承煜将我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命一路紧随的晁顾拿来金疮药,他仔细为我包扎的样子可真温柔,像是青南在照顾那些聒噪的小鸟时那样,如玉的指尖时不时点在我的腕处。

        我看着他那双骨节分明的手,犹如端详青南的凤尾琴一般,眼神中透着崇拜和赞赏。

        剑术天下第一的他,手生的也是天下第一的好看。

        青南的手比他瘦削单薄一些,骨节处还有常年抚弦后落下的薄茧,而且除了抚琴外别无它用。

        承煜的手会舞剑,还会变戏法,有趣极了。

        沉默中,承煜终于说话了,他说:“那是个疯女人,以后少招惹她。”

        我知道他说的是谁,但我觉得紫蝶不是疯女人,她可能是不知从何处听来的消息,得知自己死去了亲姐姐,所以才那样的伤心。

        但我没有反驳承煜的话,我发现他不好惹,在一切都清楚之前,我也不打算告诉他紫蝶还活着的秘密。皇室中人,有时比刺客还要可怕,整日喊打喊杀。

        我问:“你能不能放了她?”

        承煜为我包扎的手一顿,抬头看着我的眼睛,“我觉得我应该杀了她。”

        他轻描淡写的语气让我不相信此话出于他口,而他暗如黄昏的目光让我不敢不相信他这句话的真实信。

        他忽然有些可怕。

        “为什么?”我小声问,“她没害人,为什么要死?”

        “因为她伤了你。”

        时间忽然凝滞,承煜的眼神随着这句动情的话渐渐柔软,我忍不住想要逃开他的目光,但我知道我逃不开了,因为我在他的瞳孔里看见了我的眼睛,与大婚那日在铜镜中看到的暗如死灰的眼神不同。

        面前的这个男子,忽然变得非常地熟悉。

        最终,他还是答应了我,放过大狱里的疯女人,不过他要我答应他一个要求。

        说实话,他的要求十分地幼稚——他要我为他做一根冰糖葫芦。

        我说:“我不会做。”

        他笑了笑:“我教你。”

        为了让紫蝶活着,我答应了。

        但我知道,我不该答应他,我应该按着青南的吩咐杀死他,这样他在我心中便永远是温柔的太子承煜,接下来也不会再发生那些伤心的事。

        承煜带着我穿过三个月亮门洞,我问他去哪,他说:“阿沐,跟着我,我带你看一百颗山楂树。”

        东宫真的好大,雕栏画栋的亭台楼阁鳞次栉比,他牵着我的手,穿过第三个月亮门洞后,他指着前面的密林,笑着说:“你看,我没有骗你。”

        他真的没有骗我,东宫真的藏着一百棵山楂树。

        日入仲秋,满目的映山红,大大小小的红果缀在羽扇似的叶子上,像大婚时穿的华裳上面缀着的彩色流苏。

        看着这天地一景,我浑然忘却方才大狱里稀奇古怪的事,在毛毯似的泥地上欢快地蹦蹦跳跳。

        金色的霞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承煜的脸上,我忍不住怅然慨叹:“好美啊……”

        承煜抬手摘了一个成熟的山楂果,挑眉问:“谁美?”

        我贪婪地看着他手中的红果,垂涎欲滴:“……你美。”

        可惜的是山楂并不似外表那般可人,兴许是还早的缘故,味道像青梅一样的酸涩。我咬了一口,酸的舌头都麻了,苦着脸怨声载道:“好酸。”

        承煜接过我手中的山楂,学着我的模样苦着脸端详着。我想,如果我是那颗山楂,一定会被他盯得脸红,虽然山楂的脸原本便是红彤彤的,犹如此刻的日落。

        看着看着,他手指不知搞了什么动作,山楂主动弹起,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他顺势仰头,那颗山楂毫无悬念的落在了他的口中。

        “哇,你是怎么做的?”

        我忽视了承煜吃我咬过的山楂这个重要的问题,忙不迭的请教。

        但看他的脸色,似乎还在缓解山楂的涩味,没空教我。

        我兴冲冲地摘了一颗,想学着他的样子将山楂弹入口中。

        我以为这和射箭一样的道理,我射箭从来都是百发百中,料想玩这个一定也不会差。令我失望的是,憨态可掬的红果似乎无意落入我的腹中,它端着胖嘟嘟的身子,以毫厘之差落在了柔软的草地上,顺着缓坡慢悠悠地滚到墙角。

        承煜看着我爱而不得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似乎专门为了刺激我,他凑到我面前,专门等着吃我弹起来的山楂。

        他的唇有好几次差点亲到我的脸,我只顾着与山楂斗智斗勇,竟未留意。

        “喂!你不教我也就罢了!干嘛抢我的山楂吃?”

        先前为了贴合青楼女子温婉与太子妃的贤良,在承煜面前我一直缩着声说话,如今他气得我恢复出凶恶的本性,大吼大叫起来。

        承煜停了一瞬,他似乎被我炸毛的样子惊到了。

        我刚弹起的山楂没有落入他的口中,他回过神来发现要失误时已然来不及。我刚想嘲笑他也有失误之时,他足尖微动,山楂仿佛长了翅膀似的,又落回他的手中。

        “诺,给你吃。”

        “我不吃。”我别过头去,“酸。”

        “不酸。”他耐心地说道,学着我的样子偏头看着我,“阿沐,有没有人说过,你噘嘴时像一头驴。”

        我彻底被激怒了,两只眼睛瞪的如铜铃一般大,破罐子破摔的接过他递来的山楂,“没有!人人都说我生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好——你叫我吃是吧,我……”我忽然不安静了,方才噘的比天高的嘴默默地合上,然后细细地咀嚼,“唉,好吃唉,好甜。”

        承煜满意地拖着下巴,两只眼睛笑眯眯的望着我。

        “这又是戏法吗?”我神色发懵,抬手指着他,“还是你有仙法,念句口诀就变出来啦?”

        承煜可能没料想他八抬大轿抬来的太子妃智商如此低下,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会仙法的手从宽大的袖口里探出,轻轻拍在我悬在半空的手指上。

        “不是仙法,是戏法。我的戏法比仙法还要神奇,不用念口诀,便能给你变出甜甜的山楂。”

        我看着他骄傲的样子,好比当了皇帝掌万里江山般自豪。

        我摊开手,索要道:“那劳烦殿下再给我变一些呗!”

        “咦?太子妃怎可如此贪心,不怕甜怀了牙齿?”承煜笑眯眯的,学着我正儿八经的语气说道。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感觉我贪心了。

        “神仙的仙法用多了会耗损仙力,你的戏法用多了是不是也会晕厥?……那你还是不要变好了,我怕一会你晕倒了我没力气把你抬回去。”

        承煜看着我失望又体谅的神色,哭笑不得:“大婚那日见你攥宫绦的手劲挺大的,怎么抬我就走不动道了呢?”

        我愣了愣,大婚那日因着紧张,我一紧张便爱抓东西,没想到他观察细微,居然记着。

        没想到堂堂大晉的太子殿下记着这个,居然是用在拌嘴时堵住我的话。

        我回敬他道:“殿下没听说一句话吗?吃多了走不动道儿,我吃的连牙齿都甜坏了,哪里能有力气抬你?”

        他一时吃瘪:“我只听说过‘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直憋着装严肃的我闻言瞬时破功,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最后竟笑出了泪花。隔着薄薄的一层泪珠,我看见承煜的桃花眼开成了六瓣,在风中摇曳着,出奇的好看。

        答应做给承煜的冰糖葫芦终是未做成,冰糖所有的甜,都融在两个人没心没肺的笑里了,山楂的酸,也要日后才能尝到。

        我心里始终惦记着紫蝶的事,约好宛宁于今夜午时去干一件有损阴德的事,故以早早打发了承煜。

        一开始承煜还未尽兴,不愿离开,碰巧那位高深莫测的孙良娣遣了丫头来,说身子微恙,请承煜前去照看。

        承煜再怎样都不好博了丞相家千金的面子,只好留下一颗甜甜的山楂,与我依依惜别。

        后来长信宫传来孙良娣亲手为太子殿下做冰糖葫芦的妙事,此事不失为一桩茶前饭后的美谈,京城中的官妇纷纷效仿,为丈夫做冰糖葫芦来表达爱意的方法风靡一时。

        不过我听说太子殿下并不领那位闲居在长信宫的贤妻良母的情,那根冰糖葫芦至今还陈放在书房的窗台上,被光照化了,可又有人说是太子殿下感念良娣真情,舍不得食用。

        当我亲眼瞧见一只来路不明的猫儿将那份舍不得食用的心意堂而皇之叼走时,我诚实的笑了。

        大狱我闯过,大狱后的乱葬岗却从未去过。

        宛宁及其不情愿地陪我来了,她说,若非上回劫狱时欠我的一箭之情,打死她都不来这晦气地方。

        她瑟缩着头,问:“阿沐,神神秘秘的,你到底要干嘛?”

        一阵阴风适时的刮过,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挑眉一笑:“验尸啊。”

        宛宁露出惊悚的表情:“验……验尸!”

        “紫蝶神神叨叨的,谁晓得她说的话是真是假,我觉得其中大有文章。难道……你不好奇?”

        经过一番辛苦后,真相浮出水面。

        事实证明,大狱中活着的是紫蝶没错,死在东宫的才是永蝶。

        新婚之夜伤人性命,太子担心遭圣上怪罪,又怕污了我这颇有争议的太子妃的名声,用雷霆手段将此事压下。

        此事,就连朱哲也毫不知情,但我好奇,承煜究竟就想要隐瞒什么?

        那时我明明见着承煜不想杀掉永蝶,是她说了一番话后,他盛怒之下才一剑刺去。至于抱着必死之心的永蝶说了什么,除了死人,恐怕只有她的妹妹紫蝶知道。

        晦气的地方适合说苍凉的故事,宛宁柱着铁锹,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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