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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〇柒·利用


京城中的流言蜚语宛宁详知,甚至倒背如流。

        是夜,乱葬岗的红旗在风中滚动。

        正所谓:金珠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太子承煜三年前被刺客追杀,剑术天下第一的太子承煜与平生从未失手的刺客雷雨,这是一次颇有悬念的对弈。

        他们一定发生了如电闪雷鸣般的激战,可能在血光飞溅的泥地里,亦或在卫森严的东宫中,这些都是我这个晚辈对前辈陈年旧战的追忆。

        宛宁呵呵一笑,说:“阿沐,你太有当刺客的潜质了,满脑子侠义情怀。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太子殿下和雷雨最后的战场在青楼。”

        她说,不仅在青楼,还是在当时京城中最大的青楼——琉璃坊。那是无数达官贵人的温柔乡,漂亮女人比宫中贵妇头顶戴着的珠子还多,风情万种,顾盼生辉。

        据说,太子承煜在雷雨密不透风的层层追杀之下,受的严重的伤,几乎濒死,绝境之下的承煜,逃入了一个叫阿沐的女子怀中,从此再难自拔。

        阿沐喜欢上了这个不知从何处而来,更像是上恩赐的俊美青年,太子承煜丝毫不嫌弃阿沐的风尘之身,二人陷入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深恋之中。

        阿沐的的琵琶弹艳压群芳,承煜的长剑舞的绝世无双,“你的琵琶他的剑”,大抵如此。

        可惜,天不遂人愿,三年前琉璃坊失火,曾经熙攘热闹的章台楼阁毁于一旦,而阿沐也失踪在那片汹汹燃着的大火里,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死了。

        直到三年后的一天,拿着短剑的阿沐突然出现了,太子承煜择她作妃,入东宫。

        这个故事看似将过往解释的通透,但仍有瑕疵。

        故以第二日,我拎着半壶般若汤,招摇地走进大理寺。

        朱哲正趴在床榻上,手中托着本明黄的册子,全神贯注地看着,看到入迷时,还大声地念出来。

        我倚在门槛边,颇有耐心地听着他朗诵酸诗,直到他读完最后一页,意犹未尽想要再看一遍时,我喝止道:“壮士,慢着!”

        “咣当”一声,身受重伤的壮士栽下了床,那妖娆的姿势,宛若一颗蓬勃生长的倒栽葱。

        鉴于今日他穿着一件孔雀色的里衣,乍一看,还是一颗绿油油的倒栽葱。

        “壮士何须行如此大礼?快快请起。”我憋笑道,伸出手想要扶他一把。

        他刚想扶着我的手,我又急忙收回,叹惋道,“唉,大理寺卿是明事理遵礼制的,圣人有云:男女授受不亲。”

        我瞥了一眼咬牙切齿的朱壮士,扑哧一笑。

        “可我和大人您是什么关系?大义当前,男女之防在我眼里如视草芥,你我清如明月的君子之交岂能让迂腐的礼教挑拨?您说是吧?大人。”

        说着,也不待朱哲同意,硬生生地将他拔萝卜似的从地上拔起来,然后丢在床上。

        兴许是没控制好手劲儿,朱哲呲牙咧嘴怒目而视,连着“哎呦”了好几声。

        我有眼力劲儿地将大礼奉上:“大人,快尝尝。”

        朱哲被我折腾的口干舌燥,拿起酒壶一口闷。

        我刚想赞叹一句真乃酒中豪杰,英雄也,朱哲就扣着喉咙哐哐剧咳起来,我顺手拿过酒壶,掂量了一下,慨然:“宛宁所言非虚,茶馆要么不卖酒,一卖便是极品烈酒,一鸣惊人。”

        朱哲面呈蜡色,他似乎没有到达我预料中的喜悦。

        按理说我现有扶他之恩,再有递酒之情,他此时应该万分感念我来之不易的友情,觉着我虽然平日嬉笑打闹,总爱找他的不痛快,但患难见真情,在他危难之际我来一招雪中送炭,他总该宽仁了我前些日子拿菜刀追杀他的混账事。

        “……就算感动,也不用声泪俱下吧?”我难以置信地用手指弹去他眼眶悬挂着的圆滚滚的泪珠,深有体味,真挚道“兄弟先前曾在贵宝地叨扰了不少时日,心觉有愧,此番专程来府道谢。”

        沉默许久的朱哲终于有了动静,他反复地呼吸,可能是感动的不知该如何回报才衬得上我的探视。

        我心领神会:“大人无需多礼。”但又想想,我又不是菩萨,装什么普度众生,赶紧补充:“嗯——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

        话未说完,沉默不语的朱哲蓦地拿起枕头朝我身上很恨地砸去,看他狠极的架势,仿佛再扔一块足以将我压扁的巨石。

        我眼疾手快,托住软绵绵的枕头,嗫嚅:“大……大人。”

        “别叫我!你是上回没拿菜刀砸中我此番特意来补刀的么?疯子!天大的疯子!我大晉怎会有你这样疯疯癫癫举止无礼害死人不偿命的太子妃?真是……本官不仅替吾朝的国运忧心,还替殿下的安全以及我的生命担忧啊!成何体统成何体统,一派胡言!荒诞!”

        那日,我美滋滋地乘兴而来,灰溜溜地败兴而归。

        虽然大理寺卿朱哲不是一个宰相肚子能撑船的真英雄,但好在太子承煜言而有信,不日便将紫蝶放走了。

        宛宁看我灰头土脸地回到东宫,忍不住质疑:“阿沐,你没和他提‘蝴蝶双侠’吗?你的气势呢?”

        “大小姐,兔子着急都会咬人,你是没瞧见,朱哲气得语无论次,恨不得将我生吞活剥。真别说,他平素里伪装的像模像样,其实就是个衣冠禽兽,发起疯来会咬人。”

        我与宛宁坐在长乐宫前的宫廊上,九九重阳节将至,她正翻着一本画满图画的书,钻研着如何能让她这样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中做出味美色香的糕点,好配的上她的晁大统领。

        宛宁烦躁地将书扣在头上,郁闷道:“啊——怎么办怎么办!”

        些许是见我不理睬她,她觉得被无视,所以更加伤心了,转手将书丢在地上,懊恼地拖着腮,“阿沐,我哥哥说今年陛下极其重视重阳节,往年只是插茱萸赏菊花,今年不知为何有了兴致,登高、赏花、吃花糕插茱萸,样样都不能少。”

        “陛下年迈,想来是要求一个寿与天齐。”我敷衍地答道,继续干着手中的精细活儿。

        宛宁赞同地点头,“……也对,不过今年啊,还有一个特别的目的呢。”

        “什么?”我随口问道。

        “陛下一共十位皇子,太子殿下已经结亲,其他八位皇子也各有爱妾,单单九王孑然一身。我看,这回陛下是铁了心要给九王找一个美娇娘啦。”

        九王承旻,我对他无甚印象,只记得大婚那日他敬酒时候说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他说:“嫂嫂,别来无恙啊。”

        伴着他阴阳怪气的笑容,好一阵毛骨悚然。

        “哦……好呀,我要有弟媳了。”

        “阿沐,你不觉的你没有再认真听我说话吗?”

        自娱自乐的宛宁终于意识到了我无心的敷衍,我忙不迭地摇头,笑:“不敢不敢。”

        宛宁不满地嘟囔:“虚伪……你在干什么啊?从大理寺回来就一直捣鼓这些东西,根本没有认真听我的八卦,九九重阳节唉,这么隆重的节日,普天同庆。还有九王,他要成亲了你就不替你的夫君担心么?”

        “担心?有什么可担心的。”我抬起头,定睛看着她。

        宛宁被我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打败了,她极力想要吸引我注意力:“九王呀!可是一匹阴险狡诈的狐狸,他虽是庶子,但生母却是当朝最受宠爱的虞贵妃,太子殿下的生母窦皇后仙逝后,后位空闲多年……

        可惜虞贵妃再盛宠不衰,也不过是宫娥出身,没有庞大的母族帮衬,再貌美的女人也有人老花黄的一天。不过吗嘛,倘若重阳节上九王择了一位世家小姐,亦或手握兵权的千金贵族,那么他将如虎添翼。

        太子殿下素来将九王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二人明里暗里逗了这么多年,你身为殿下明媒正娶的太子妃,居然不知?”

        “哦,”我装作洗耳恭听,善意地笑了笑,“皇宫中的关系错综复杂,我管那么多做什么?”

        如此看来,承煜与死在大火中的阿沐果真有一段交情不浅的前缘。

        在一匹虎视眈眈的狡猾狐狸的觊觎下,没有请丞相家的千金亦或将军府的小姐来坐镇东宫,反倒择了一个对他毫无帮助的女人。

        唉,都说红颜祸水,今日我也算领教了。

        “好漂亮!阿沐,你的手真巧!”宛宁来了兴致,稀奇地抢过我手中的物什,赞不绝口,“我说你在鼓捣什么,原来是在绣荷包!真好看呢,是送给太子殿下的吧?如果我会绣就好啦。”

        那是一个青蓝色的桃形荷包,小巧玲珑的,上面用金丝绣着一只翩然的大雁。我喜欢白雁自由的姿态,我爱慕的男子和大雁一样,只是缺少大雁的自由。

        我喜欢青南。喜欢了很久。

        如果人有前世,那么我前世一定喜欢着他。

        如果人有来生,那么我来生一定忘不了他。

        自成婚那日遇刺,闹得不欢而散,承煜便再也没在长乐殿留宿,旁边的长信殿非凡热闹,内室太监用鸡鸣似的尖嗓喊着:“太子殿下驾临长信殿!”最后的几个字炫耀似的咬重,生怕我心里不够酸。

        宛宁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以为我郁结于心,宽慰道:“阿沐,你是正宫娘娘,何须怕她那个狐狸精?”

        我发现了,无论男女,只要惹她不快的,统统以“狐狸精”尊称。

        “对,我就算再怎么不济,也是堂堂太子妃,正宫娘娘。”我醒悟道。

        宛宁恍若看见她前些天埋在土里的鹅卵石发了春芽,欣慰道:“孺子可教。”

        第二天,我便亲临长信殿,将那名日日吵我安眠的小太监提溜出来,好一番痛扁。

        孙良娣用看暴民地目光恐惧的看着我,我晓得她身子虚,见不得血腥,便没再下毒手。

        事后我诚恳地建议她找一个嗓音如百灵鸟般婉转悦耳的太监服侍。

        她愣愣地看着我,看着看着蓦地落泪。

        一旁的小丫鬟赶紧拿出帕子,还埋怨着:“我家娘娘自幼体虚,禁不住吓的。”

        我没见过哭还能哭的那么美的,显然是看宛宁的嚎啕大哭多了,梨花带雨的含蓄美便十分稀罕。

        隔日,太子承煜来了长乐宫。

        我以为他知晓我将他的良娣惹哭,此番特来兴师问罪,心中无比忐忑。

        先前无聊时玩青南的凤尾琴,控制好力度将琴弦挑断,青南大多无可奈何地看我一眼,他身边旋绕的飞鸟十分仗义地替他在我手上啄出好几道口子,此事就算罢休。

        承煜好比孙良娣身边忠心耿耿的那只鸟。

        那天,他将宫中的侍女都清了出去。

        我怀疑,他此番不是兴师问罪的,因为青南的鸟儿一般都很有理,而他反复叹息着,仿佛真正有错的是他不是我。

        “阿沐……有些事情和你亲眼所见未必一样,不要让雷雨利用了你。”

        承煜惨笑着,抬起手掌默默地摩挲着我的脸,他的声音十分的柔软,软进了我的心里。

        “雷……雷雨是谁?”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承煜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怅然地起身,走了五六步后突然若有所思道:“快重阳节了吧?……那时候,你就全明白了。”

        我不明白,一点儿都不明白。

        永蝶的死,紫蝶的疯,承煜青南的话,京城中流传的故事,一切都显得十分蹊跷。

        承煜走后不久,被他放走的紫蝶就来到了长乐宫。

        我透过殿门敞开的缝隙,怔愣地看着她,深吸了一口气,泰然地将门打开。我没想到她会来,一般来说,她此时应拿着足够的银两远走高飞才对。

        她既来之,我自安之。

        紫蝶戴着一顶粉纱的斗笠,霞色的衣裳仿佛落日前的余晖。

        她慨然长叹,语气中溢满忧伤:“我的姐姐,就是死在这里吧。她终于完成了她的夙愿,死在了心爱男人的剑下。”说罢,她看着殿门前站立着的我,说,“阿沐,你不必惊慌,我是你的朋友。”

        她笑了,这是我第一次见这个眼角眉梢嵌朱砂痣的姑娘露出笑容,她的笑,是久别重逢后的惆怅。

        忽地,我脑海中闪过一些琐碎的画面。一些模糊的容颜,琵琶声雨点似的落入耳中,银锭撒了满地,血飞溅在那些狂笑的脸上……

        我说:“紫蝶,你认识我吗?”

        她毫不迟疑地点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不,我最好的朋友是青南。”我最相信的人也是青南。

        她的笑容凝滞在嘴角,眼神中飘过一瞬的恍惚,随即媚色的眼弯蓦然扬起,她再一次笑了,笑容夹杂着讽刺:“你最好的朋友,是不是要你杀了太子承煜?”

        我猛然一怔,沉默不语。

        隔着一座香楠桥,她凄凉地说:“阿沐,我的傻阿沐,他在骗你。为什么每一次,你都要这样相信他呢?”

        “你……你说什么?”

        “呵,你喜欢他,我早就知道你喜欢他。可你忘了么?他喜欢的女子死在了你的剑下,他恨你,他要你和他一样,永生永世得不到幸福!”

        说到最后,几乎控诉一般,她哭了,泪水冰刺似的扎进我紧皱的眉头。

        见我晃神不语,她又道,“你频繁地到大理寺找朱哲,去乱葬岗挖坟验尸,不就代表你在乎真相么?你想要知道三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如今你看到的和那个人告诉你的不一样!”

        “不……我相信青南……他不会骗我。”我颤抖着说。

        紫蝶看我执迷不悟的样子,嘴角裂开嘲讽的笑容:“阿沐,我们在琉璃坊义结金兰,而你却为了一个男人,背弃了我们。一开始,我们恨不得杀了你,是你引狼入室引来了雷雨,是你害得琉璃坊一夜之间毁于一旦……这些仇这些恨,我们记了整整三年,而你却轻易将它遗忘,将你犯下的罪遗忘。”

        紫蝶慢慢地向我走来,宫婢都被承煜遣离,故以她一路畅通无阻。走下香楠桥,踏上白玉阶,她站在我的面前,拿出了一对锈迹斑斑的双刀。

        秋雨淋漓,顺着檐角落在我的脸上,仿佛一滴璀璨的琉璃泪。

        雨水冰凉彻骨,然而,我觉得那是一簇火,烧穿了我欲哭无泪的脸,蔓延到四肢百骸。

        “不管你信不信,我不是你口中的琉璃坊的阿沐。”我极力地镇定下来,淡淡道,“我是刺客阿沐,我来东宫,只是为了刺杀太子承煜。”

        “刺客阿沐?这种笑话只有青南才编的出来,也只有你这样的傻瓜才会相信。他这样说,不过是为了让你更好的刺杀太子承煜罢了,事到如今你还不明白么?——你坚信不疑的男人一直都在利用你!如果只是刺客阿沐,你以为青南会绞尽脑汁地让你来东宫,你以为太子会力排众议选你作妃,你以为我会和你说这么多?”

        心中好似落掉了一拍。

        我垂下头,不敢直视紫蝶那双咄咄逼人的眼睛,生怕多看一眼,濒临崩溃的我就真的相信了。

        青南啊,你告诉我,她说的是真的么?我想相信你,我一直都很相信,可为什么你要骗我呢?

        我抬起头,第一眼看到的不是紫蝶疯癫的面孔,而是承煜苦涩的桃花眼。

        手中的油纸伞悄然落地,他看着我,目光仿佛风吹雨打后枯朽的花瓣,难受地皱成一团。

        与此同时,紫蝶的双刀骤然举起。

        我忘记了抵抗,只是怔怔地望着雨中伫立的承煜。

        天下第一剑的太子承煜迅风般的速度冲过来替我挡下紫蝶充满悲愤的一击,然后用余力将紫蝶重重地打退到殿下。

        双刀砍在他的肩头,看着那一幕,我不可置信地捂着嘴,眼里含着泪。

        汉白玉的宫阶上混杂着血丝,犹如一块稀世血玉。

        紫蝶陡然拔出双刀,手腕轻颤,左单刀刀赫然落下,在汉白玉的宫阶上砸出细微的裂纹;右单刀落空,摔在宫墙上,碰撞出闪着金光的火星。

        承煜将我的身体搂在怀中,隔着一层衣袍都能感受到他浑身散发着湿冷,他在暗处站了多久,又听到了多少?我依旧保持着后退的姿势,抬头望着他紧咬牙关的面庞,雨水直直地滴在瞳孔里,又酸又涩。

        我颤抖着伸手将承煜摇摇欲坠的身体稳住,他目光疲惫,不应景的笑笑,似那种深夜的酒痞醉倒前的笑,渐渐地,又仿佛临死前看到了极乐。

        他哑声说:“阿沐……我喜欢你……别离开我,好吗?”

        我从未预料到,世间居然有一个人爱我胜于生命。

        以命相抵的爱,是落落红尘中的一场奢望。

        “承煜……醒醒!承煜!”我看着伤口处落下的黑血,心中一惊,冷声质问紫蝶,“你在刀上抹了毒?”

        她不回答,只是笑,浑然像个疯子。

        “哈哈哈哈,我可怜的姐姐,为了保护殿下甘愿去死,最后没人记得她……她讲那些故事,不过是想为当年琉璃坊无辜惨死的姐妹讨一个公道……”

        “闭嘴!”我冷冷地看着紫蝶,“我不知道你们姐妹在搞什么把戏,既然当年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还要死揪着不放?——你知不知道,你的一意孤行,差点害死了你姐姐的性命,她那么的爱你,往事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我平生第一次这样严肃地教训别人。

        对于有些过往,遗忘是最好的结局,逝去的英灵在地下长眠,死去的人都不在意了,为什么活着的人还在执迷不悟呢?

        永蝶没有死。

        被朱哲轰出大理寺的那日,我哪肯罢休,剑走偏锋,赌他大理寺卿吃硬不吃软,拎着半壶酒再次登门。

        青天白日之下正大光明的威胁朝廷命官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做,挺刺激的。

        这回我褪去巴结的丑恶嘴脸,将他紧锁的卧房门毫不客气的踹开,然后大摇大摆地甩袖而坐,说:“我晓得永蝶没有死,你若不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说出,我就——”摆了一个大刑伺候的表情。

        朱哲的脸色青白青白的,他也算为官多年的老油条了,相比从未叫人如此胆大的威胁过。

        最后他叹了口气,嘟嚷了一句:“扫把星,我就不该招惹你。”

        “扫把星”之称他并未冤枉我,此番,我无意之中的确坏了他的好些事儿。

        老谋深算的朱哲编排了一出戏,想诱引雷雨现身。

        当年雷雨失算,并未成功刺杀太子。

        想来雷雨那样顶尖的刺客绝不允许他的失误,肯定会卷土重来,朱哲作为太子的得力部署,食君之禄为君分忧,想出一计震出神秘莫测的雷雨——可惜,雷雨的耐力比他更胜一筹,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死也不露面。

        我问他:“雷雨究竟是什么人?他惹了什么事?让你们朝廷这么大张旗鼓地追杀他?”

        “他嘛,他可是刺客行的传奇。啧啧,据说那家伙只认钱不认人,素来冷漠,从不插手朝廷的事。殿下曾派我拿着千两黄金同他求和,你猜猜怎么着,一个扬名四海的刺头子,居然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躲着不见人。”朱哲耸耸鼻子,轻蔑道。

        我打趣道:“嗯,这点和你有的一拼。”见他脸耷拉下来,赶忙弥补道,“我是说,他自然比不上您光明磊落。”

        朱哲白了我一眼。

        “雷雨嘛,很会使剑。外人都传他刺杀太子是受过九王的大恩,我觉的不然,那家伙倒像是高处不胜寒久了,独孤求败,想找个高难度的挑战一下。总之,他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当年在琉璃坊的知情人大多被他杀干净了,我好不容易查到永蝶紫蝶这两个漏网之鱼,又怎么舍得杀了?”

        “知情人?是她们手上握着雷雨的什么把柄吗?”

        “非也。不是雷雨的把柄,而是九王指使雷雨刺杀太子的把柄,倘若太子得到了这个把柄,九王便会彻底倒台——阿沐,

        你千万别相信紫蝶,她满嘴胡言,说什么爱慕太子殿下,实则都是假的,她的后台是九王。不过唉……”朱哲叹了口气,“我们的计划,中途出了一点小差错。”

        朱哲计划着先在晉朝大范围地搜捕“蝴蝶双侠”的踪迹,我说这不是打草惊蛇了吗。

        他说非也,为了他的精密计划,他专门将“蝴蝶双侠”的背景查的通透。

        二人原先在琉璃坊相依为命,不知何故发现雷雨的秘密,遭到一路不明人士近乎一年的追杀,无奈之下,她们边逃边慢慢地散步她们知道的东西。

        果然,追杀渐渐不再密集。

        只要朝廷加派人马,“蝴蝶双侠”一定会继续散播,这恰恰帮了他们一个大忙,不费吹灰之力九王的把柄便可天下皆知。

        朱哲的秘密天衣无缝,可惜,不知半路哪位大侠横插一脚,霸气十足地将“蝴蝶双侠”捉到了他家门口。光天化日之下,他想故以防水都没有办法,只得强颜欢笑地带回大狱。

        听到儿,我老脸刷的一红,原来是我好心办了坏事。

        朱哲又告诉我,他们往外面放了口风,说已经屈打成招云云。想必九王坐不住,雷雨更坐不住,肯定会来大狱劫人。

        朱哲乃神人也,劫狱的人如期而至,不过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本大侠,而非雷雨。

        朱哲却不以为然,只道:“那日雷雨果真来了,我带着御林军埋伏在大狱周围。兴许是我太激动的过,没留意竟让他侥幸杀了出去,那剑法的确很厉害,不过相较之本官还是差些火候。”

        诚然,朱哲口中差些火候的正是我,我毫不留情地拆台道:“呵,大人,敢问您一介文官,会使剑么?我倒是听说那劫狱的刺客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剑法卓绝……”

        朱哲毒辣地瞪了我一眼。

        “咳咳!”卖自夸的话到此为止。

        朱哲想方设法意图放了“蝴蝶双侠”,让河蚌相争,然后他们好坐取渔翁之利。

        然而,机敏过人的朱大人再次会错了意,转而言之,好好的一盘棋被他下的一团糟。

        按照他的意思,放松戒严,永蝶逃出来了。

        朱哲愤愤道:“都说法大于情,本官属实没想到,永蝶这个做姐姐的居然如此重情重义——紫蝶三年前在琉璃坊不知何有误杀一位有头有脸的金客,永蝶以为朝廷是因为这个才要逮捕她们,所以干脆扮成紫蝶的模样,去东宫刺杀太子殿下……不过貌似也有爱慕殿下的因素在里面。”

        承煜假意杀死永蝶,实则只是将她打晕罢了。

        朱哲千算万算,没算到和宛宁大半夜的会去乱葬岗验尸。

        在宛宁娓娓道来时,眼尖心细的我注意到尸体的奇怪之处:按说死者身体都该僵硬了,可永蝶的身体却依然温热,且温热的极不自然。

        混迹江湖多年的我突然灵光一闪,意识到,永蝶兴许没死,只是被喂了某种药物,才构成假死的状态。

        朱哲说罢瞪着我:“没想到你居然拿我的破绽威胁我。”

        我冤枉道:“我的好大人,一开始我端着半壶般若汤前去探望,您不是不领情,嚷嚷着叫我滚嘛!还说什么来着……为国运担忧,我看您先担忧一下自己的仕途吧,拿办事不利来形容您的所作所为简直有辱这四个字!”

        我给朱哲现场展示了什么叫做睚眦必报和过河拆桥,他气得一口酒喷在我脸上。

        再后来,便是承煜来长乐宫找我,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他前脚刚走,紫蝶便来杀我。

        但不知为何他又回来了,还替我挡了一刀。

        紧接着,惊动了巡视的御林军,晁顾携着一队人浩浩荡荡的赶来,一边喊着“臣救驾来迟,请殿下恕罪”,一边不紧不慢地跪在地上。

        “都起来!人都要死了你们还顾得上参见——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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