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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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节正值腊月中,马上便要到正月,正月十九便是封后大典的吉日。
叶盛的老家在晋南,家里境况并不好,除了那把家传佩剑,几乎是家徒四壁。
父亲几年前跌了一跤,身体神志都受了重创,母亲虽然姓叶,但她的父母已经去世无处投靠,母亲和父亲几经商议,觉得有钱人拔一根毛都比自己腰粗,于是以死相逼叶盛改了姓叶,拿着盘缠前往京城。
拿到银两后,叶盛却没再去找叶添或其他公子,他在客店中思虑了几日,觉得白珍珠说的话不是没理,自己既然来到京城,不作出事业便不想回去,但即使不走这些裙带关系,自己奋斗,在京城也会有出头之日。
于是他退了客房,将赢来的银两收好,拿自己仅剩的盘缠,在京郊租了间极简陋的屋子。
安置好后,叶盛带了包裹四处打探,隐约知道白珍珠可能在燕王府伺候,于是前往燕王府求见,要将包裹还回去。
可燕王府的护院却极不友好,只告诉人不在,且一听他是白珍珠的朋友,都不让他进去坐等。
于是叶添只好回去。
京城寸土寸金,他所能租的起的地方,不过是京郊四合院的其中一间,这里住了其他几户均是外地来的小商贩,眼看过年便都回乡下去了,破旧小院空荡无人,只剩大雪漫过屋顶的吱呀声。
寻不到白珍珠,他便决定先寻个事做,也略存些盘缠。
叶盛中过进士,也擅长读书写作,便想寻一个装裱店或书馆文社一类的去处,可如今快要过年,几乎没有招人的地方,他游荡一天,只能再回到去处。
年下冷的出奇,今日又突降大雪,叶盛深一脚浅一脚赶回家时,厚雪已将屋顶树枝压断,生生将房屋砸出一个大洞。
叶盛傻眼,这里本就冷的要死,全靠炭盆勉强支撑,如今连屋顶都没了,晚上岂不是要冻死。
叶盛无奈,只得翻出那天赢来的银两,重新寻了个暂能栖身的住处,他默默算好拿出多少,想着有了收入,便补齐还给白珍珠。
又过了几日,京城一家名为缀玉馆的书馆正招募编辑,这家正在京城最繁盛的城东,与皇城相距不远,兼卖些书画扇面、古玩珠宝,也组织达官贵人、公子小姐来喝茶作对,很是风雅熙攘。
趁傅行驰被姚弁星拉着学习礼数,白珍珠偷拽着小月溜出来,正钻进这家缀玉馆里。
“你看这镯子怎么样?”白珍珠指着架上一只玉镯问:“这种水头很少见,要不试试。”
“我不要。”小月摇头,“我要那只紫色的。”
“你懂什么,紫色翡翠,都是见光死。”白珍珠拉着她手,劝告道:“听干爹的,买只冰透透的,更耐看。”
虎延晖做的饭太难吃,于是小太监宝儿也被白珍珠唤来伺候,此刻拎着包袱在旁作陪,低声道:“大小姐,您就听白干爹的吧。”
一句“大小姐”,听的小月心花怒放。
小月正要开口,叶盛正从正门进来,他在门口停顿片刻,整了整洗得发白的衣襟。
好巧不巧,那日的锦衣卫佥事云少爷云之逸,也后脚跟了进来。
白珍珠一望见他,便将小月拽进了柜台,吩咐宝儿道:“你去听听,那两位公子在说什么。”
叶盛是来缀玉馆应聘的,但刚刚踏入缀玉馆,就听到有人叫他:“盛公子!”
“盛公子也来看看古玩?”他回头,看见云之逸笑着走来介绍,“这是我的朋友薛老板,来这里转转,却也没收到什么好物件,你呢?”
缀玉馆的管事从柜台出来,喊道:“刚刚哪位来参加招募的?”
叶盛怔了一怔,但没有应,看着云之逸摇头道:“我也没有。”
云之逸喃喃道:“奇怪,我最近约白公公出门,都没有见到。”
又问:“你是随他一同来的吗?”
叶盛礼貌道:“没有,我也没见到他。”
云之逸也不生气,他转转眼珠,似乎恍然大悟道:“别管他了,正巧我要去薛兄府里,你也一起来吧,我们坐坐,用个便饭。”
……
薛府也在京郊,却是因为城里实在放不下,才住在郊外。
前几日去的叶府虽大,但碍于官职身份,还是收敛低调了诸多,薛家是商人,于是此间的薛府却极尽奢靡之能事,就连瓦片都鎏了层金粉。
薛少爷名叫薛芝,说话极为客气,盛情邀请叶盛与云之逸一同用膳喝茶,三人只坐着攀谈,就已到日落。
晚膳用完,薛芝扣扣桌面,立刻有几位穿着不俗的侍女入内。
为首的侍女穿莲青长衫,浅笑着将手中托盘放在桌上,盘中不是它物,正是一副翡翠制成的骨牌。
叶盛万没想到,迟疑后低声道:“云兄,我今日出门太急,身上……并未多带银两。”
“这有什么,又不是第一次见。”云之逸闻言非但不失望,反而来了精神,“再者说,你怎么知道一定会输呢?我照应你。”
这场牌局下来,居然到了二更。
叶盛很少推牌九,薛芝和云之逸都是此间高人,但这一夜居然是他险胜。
虽是险胜,但筹码极大,叶盛拿到的竟比上一把还多。
他有些不好意思,输家薛芝却毫不在意,还派了马车将他们送回。
马车上,云之逸和他随便扯了些东西,不经意问道:“这几日间我都没见到白公公,盛公子和他是好友,最近有见到否?”
叶盛摇头,如实答道:“听说他在燕王府,我便去了几次,可都没见过。”
“燕王府?他才不会真去伺候。”云之逸失笑,“他要么在哪里推牌,要么在他干爹府里,搞不好还有个外室呢。”
叶盛不明白太监要外室来做什么,无奈的摇摇头。
马车行至叶盛住处,云之逸有些惊讶,似乎没想到此处如此简陋。
叶盛觉得此处已经很好,倒是也不尴尬,坦然一笑。
云之逸送他下车,浅笑道:“见到他时跟他讲一声,我要请尊檀香观音,行个方便。”
叶盛点头,但听得云里雾里,莫名其妙。
……
云之逸说的也不对,白珍珠确实恪尽职守,日夜在燕王府照料。
又过了几日,离春节更加近,瑞雪漫天,白珍珠为小月新制了衣服首饰,均是明艳欢快的颜色。
只是他一招呼小月来试,傅行驰就满脸阴森。
“这是外衫罢了,我能看到什么?”白珍珠无奈,又举起衣衫,傅行驰一记手刀杀到,砸在他手腕上。
白珍珠疼的直吸冷气,倏尔道:“你一直用左手么?”
傅行驰没有回答,不愿理他。
白珍珠忽然想到,之前在建州时,傅行驰就一直惯用左手。
他记得,燕王一直是用右手的,这点倒被他忽视了,赶忙问:“你用左手,虎延晖他们有没有说什么?”
傅行驰摇头。
“算了,估计也没人知道。”白珍珠摆摆手,忽然起身道:“王爷,你也有礼物。”
礼物?傅行驰对他本人都十分不屑,更何况是他的礼物,但当白珍珠拿出来时,眼中还是掩饰不住的惊喜神色。
白珍珠提着把剑,怕他施展不开,几步上前推开房门,在漫天飞雪中抽出剑锋,侧脸笑道:“你试试。”
这把剑极窄,剑锋冷冷透出青刚色弧光,锋利却盈润透亮,如同千万次打磨的翡翠。
傅行驰不想理他,却忍不住接过剑柄,一招左手剑使得干净爽利,剑锋划过夜空,将落雪劈成两片。
比起杀狼之时,这两下已经像模像样,看来虎延晖确实有两下子。
小月忍不住鼓掌,傅行驰挥手收剑,小心翼翼,窄袖拭去落雪。
他没有说话,眼神中兴奋难掩。
白珍珠展笑,哪个英雄少年不想拥有一把名剑?
只是前世时,少年燕王是没有佩剑的,他的第一把、能称得上是武器的利器,是从敌人的手中夺来的,那当然不是什么好物件,莫说劈风斩雪,可能连切瓜都费劲。
所以每换一个战场,他都需要重新在尸山血海中夺得一把武器,可能是刀、可能是戟、可能是地里的叉子、可能还是辽人善使的弯刀,所以他每样兵器都极其精通,被人看作天生嗜血的杀神。
“回来吧。”白珍珠招呼他们,动手将门关上。
傅行驰适才回神,他犹豫一阵,还是极小声道:“谢谢。”
他的表情居然有些羞怯,甚至有些……可爱。
白珍珠没有调笑他,只是微笑道:“其实,今天是王爷十七岁生辰,虚岁就十八了。”
“生辰?”小月虽搞不清她哥哥现在具体是什么官职,但也知道算是个大人物,于是问:“王爷的生辰,怎么不庆祝呢?”
“因为是三皇子的忌日……”白珍珠回头,感觉傅行驰瞬间有些说不出的失落,马上懊恼道:“怪我怪我,这个不提了。”
傅行驰仍有些闷闷,白珍珠贴过去,柔声道:“王爷……”
他有些吃惊,感觉傅行驰长高不少,身上肌肉也比初见时更紧致、蓬勃……
“白干爹!”此时,宝儿喘着气跑进来,缓了好久在门外道:“那个叶盛,他又来了。”
“不见。”白珍珠皱眉,“不是吩咐过……”
“他受伤了!”宝儿推开个门缝,看到傅行驰急忙跪地,接着道:“好像,都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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