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末日的挽歌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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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建国门,日坛公园。
“哥,怎么想来这的?”洛辰揉着两个肿胀的熊猫眼,打着哈欠。他昨天通宵打游戏,凌晨三点才睡,早上五点就被洛亦拉了起来。纵使心中有十万个抱怨,他也只能死死的憋在心里,绝不敢透露。
“走之前,再看看。”
洛辰懵了,“哥,你这是把你弟弟当猴耍?我们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最关键的是我们就住在朝阳区,这日坛公园早看了不下八百回了。至于吗?没想到哥你这么恋家。”
他突然不说了,因为洛亦的眼神此刻冰冷到了极点。如果眼神有杀伤力的话,洛辰早死了无数次了。不仅仅只是冰冷,那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感觉,如坠冰窟般。
“你想过这一路要多少时间吗?你想过我们突兀的消失后,家族会干出什么事吗?你想过到了亚特兰蒂斯,我们是否能活着回来吗?”洛亦一顿说教,根本不给洛辰回礼的时间:“你想过后果吗?你没有,你没想过。”
“我可以不管不顾,抛开一切,但你不能。这个家,这个世界,我只感到憎恨。我视人命如蝼蚁,众生如刍狗!”洛辰沉默了,到嘴的话又被吞了进去。现在的他完全没脾气,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万一出现什么意外,最好的结果就是你可以活着回来。你从小就很顽皮,很阳光,就算小曦离我们而去,你依旧笑嘻嘻的面对每一天。”洛亦叹了口气,感慨万千。
洛曦被送去实验室的那一天,洛亦当着家族所有长辈的面大闹了一场,然后把自己锁在了卧室里。洛辰也同样悲伤,只不过相对洛亦而言,他收敛多了。不哭也不闹,不喊也不问,只是默默的看着照片发呆。
那张照片是他们三个郊游时拍的,那次郊游他们吃了一次野餐,也是最后一次。“还记得那次的野餐吗?哥。”洛辰喃喃道,“小曦说下一次,她要带上她亲手做的水果沙拉。那次她带的水果沙拉可够酸的,哈哈哈。”
洛辰想起那个酸掉牙的水果沙拉,不自觉的笑了,豆大的泪珠缓缓划过英俊的脸。
洛亦无声的点了点头,他也想了起来,只不过他没吃那个水果沙拉。现在回想起来,充满了后悔。“长大后,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希望家人平安、健康,珍惜眼前人、珍惜每一天。可第二天,小曦就走了。”
“后来,我才明白。过去已去,不可多留。珍惜眼前人,勿多念往昔。”洛亦笑了,“走吧!洛辰,别再回忆了,不要陷进去。”
“陷进去?”洛辰抬起头来,看着洛亦远去的背影。擦了擦泪水,大喊着追了上去:“哥,你的话还没说完呢!我乐观活泼、积极向上,然后呢?你想说我背负着这个世界吗?你以为我是圣母吗?”
“圣母?我希望你是,可惜你不是。”洛亦淡淡地说。他突然想起了《地球百子》里的女主克拉克,这个人设就是一个圣母。为了自己那个,所谓拯救所有人的理念,白白死了多少无辜的人?
看似是她拯救了所有人,但事实上被她拯救的那些人,他们的命,都是靠踩着自己同伴的尸骨才捡回来的。《地球百子》所设定的时代背景,是一个乱世,乱世是不需要圣母的,它要的是心狠手辣的□□者。
“希望?为什么希望我是圣母?”洛辰十分的不解。他想过很多选择,唯独没有圣母这个选项。在他看来,圣母就是个白痴,一个吃力不讨好的活。适合圣母的只有联合国,只有虚无缥缈的和平。
哪来的和平?和平的基础是什么?是乱世,是杀戮,是战争,是□□者,是皇帝。如果圣母和皇帝在同一个舞台上,在同一个时代的背景下,会有和平吗?会有□□吗?当两个极点相遇,当天平的两端同时断裂,当黑与白交汇,混沌就诞生了。
何为混沌?混沌的实质就是自由自在状态的能量,而自由自在状态的能量又是导致时空混乱的物质,所以叫混沌。一切的终焉,一切的启始。开始与毁灭,黑与白,水与火,天与地……混沌即是虚无也是希望。
“因为我是□□者。”洛亦冷声道。
洛辰愣住了,是啊!自己的哥哥是□□者。哥哥毕竟是哥哥,和自己可不一样,自己的性格的确适合做个圣母。这天下众生与□□者何关?虽然他们的生死都被□□者握在手里,可这□□者在乎吗?
日坛公园位于建国门日坛路东侧,始建于明朝嘉靖九年(1530年),为明清两代皇帝祭祀太阳大明之神的地方。最初的祭坛为白石方台,坛面为红琉璃铸成,象征着太阳。
清朝时期改为砖砌方台,边长5丈,高为5尺9寸。四面出阶,各九级。新中国成立后这里开辟为公园,到了1985年,这里按照原规制所定的计划,开始重建日坛。
“到了,日坛。”洛亦轻声呢喃,“多少年了,我又来了。”阳光并不刺眼,也不灼热,柔和的洒在他们身上。微风拂面吹过,鸟语花香闯入五感。路边的那株柳树依旧那么绿,镶嵌其中的鹅暖石错落有致,五花八门。
“落日余晖,启程之诗。”洛辰一扫之前的悲伤与抑郁,狠狠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好一个日坛公园,以前怎么没发现,竟然这么舒服!”此时,天刚破晓,淡青色的天空还镶着几颗稀落的残星。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池塘里,有一株含苞欲放的蓓蕾。晶莹明亮的露珠在上面闪烁着,显得生机勃勃。旁边那碧绿色的竹杆闪射着纯洁的光泽,如同绿莹莹的光环,萦绕着整个竹林。远处的几座亭子中,几个老婆婆正在纳凉,她们身旁,是几个打太极的大爷。
洛辰看着这一幕,不禁屏住了呼吸。他不敢出声,他怕打破这种环境。“果然是这样。”洛亦淡淡地话语传来,“名不虚传,这本书记载的,应该就是亚特兰蒂斯的记录之殿吧?这座亭子的建造风格太像了。”
“哥,什么太像了?”洛辰纳闷道,“不会吧?发现新大陆了?乐成这样,离谱,离谱,离大谱了。”“简直一模一样,这座亭子的建筑风格,与亚特兰蒂斯的记录之殿几乎吻合。”
“几乎吻合?没想到走之前,还能给我吓出一个惊喜来。”洛辰双眼放光的盯着那座亭子。他激动了,绝对的兴奋:“难道这座亭子是亚特兰蒂斯的遗物?还是说……这是亚特兰蒂斯的仿制品?如果是仿制品,那就说明曾经有人接触过亚特兰蒂斯文明!”
“和我们一样,知道亚特兰蒂斯的存在,不过内容不同。”“内容不同?”洛辰疑惑的问道。“家族中记载的内容,是关于基因和科技的东西。而建造这个亭子的人,应该得到了建筑方面的传承。”“传承?”
“对,传承,可以这么说。”洛亦笑道:“家族中应该只有族长等几个高层才知道亚特兰蒂斯的秘密,除了他们,肯定还有别的家族、势力也知道亚特兰蒂斯。最后再与联合国达成协议,封锁亚特兰蒂斯的秘密。”
“让人类相信它是一个神话、一个传说。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抓了不少亚特兰蒂斯人,进行活体实验。研究得出的结果,令他们震惊,网上流传的那个秘密竟然是真的,鲸鱼的叫声,亚特兰蒂斯正在苏醒。”
“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发现,他们感到恐惧害怕。一万两千年前,亚特兰蒂斯的文明就已经远远的超越人类了。而现在,过了一万两千年,究竟会进化到什么地步?现在的人类根本不知道,亚特兰蒂斯究竟是敌是友。”
“我刚刚所说的传承,你应该有些疑惑。”洛辰点了点头。“知道世界大战是怎么爆发的吗?世界各地都有亚特兰蒂斯留下的东西,这些东西皆可称作传承。希特勒是第一个抢夺它们的人,所以纳粹出现了。”
“第二次也是这样,第一次应该被希特勒搜集的差不多了,绝大多数都被他得到。还记得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吗?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起因就是我中国。希特勒在死前,告诉各国首脑他所得到的东西,不及中国得到的万分之一。”
“中国为什么建造圆明园?就是为了隐藏一个东西,亚特兰蒂斯的机甲。”“机甲?”洛辰愣住了,“哥,高达吗?开什么玩笑。”机甲!那可是男人的青春!洛辰曾幻想过自己穿着金黄色机甲,抱着怀中的睡美人,去拯救地球。
“哥,有照片吗?”洛辰问。洛亦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哎!没想到还能遇到一架活生生的机甲,要是能亲眼目睹就完美了。”洛辰忍不住唏嘘。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那架机甲所在的位置,还在人类能力之内的话,他绝对会用尽办法把那台机甲夺来。
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因为洛亦告诉他:“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痴心妄想了,那台机甲消失了。在联军火烧圆明园之前,就被转移了。至于转移到了什么地方?没人知道。”
洛亦知道那台机甲并没有消失,也没有被转移,但他清楚洛辰对机甲的热爱、疯狂、不惜一切。这毕竟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一台机甲,而且洛辰从小就生活在机甲堆里,对机甲的热爱已经到了盲目的状态。
洛家,一个堪称无敌的财阀。他们的祖先就是和麦哲伦一起环游世界的人之一,也是那35个活着抵达好望角的人之一。那一夜,他也进入了那座白塔,但他没有进入核心区,只是在最底层呆着,烤火取暖。
那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活着回到家后,没多久就去世了,只留下了三条家训。
第一条:神之国度正在归来!不可探寻有关神之国度的任何消息、任何秘密!
第二条:用最快的速度找到那三个漂流瓶,一定要找到,阻止那个盒子!
第三条:不惜一切代价,猎杀怪物!
这三条家训被洛家世代相传,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后来,星辰族出现的时候,洛家才知道老祖宗口中所说的怪物,就是星辰族。然后他们开始了疯狂的猎杀,却在无意中发现了机甲的设计图纸。
于是,洛家开始暗中尝试制造机甲,没想到竟然成功了。可当他们进入机甲内部,启动机甲时,才发现核心能量不够守恒,也不够强大,根本驱动不了机甲。在尝试了整整三十年后,他们不得不放弃。
这台机甲被锁在仓库里,二十年后,洛辰进入了这个仓库。
除了制造机甲以外,洛家还进行基因实验。所谓的基因实验,其实就是和星辰族做的一笔交易。洛家在家族中选出优秀的后代,送到星辰族,然后生下混血的后代用以研究。但洛亦和洛辰不同,他们是纯血后代。
“该走了。”洛亦转身离去,心神前所未有的放松。洛辰压下心头的震撼,“哥,家里的那台机甲是个仿制品还是残次品?”虽然他见过机甲,但那是无法驾驶的。但圆明园的机甲可不一样,那是装备着镭射枪,有两个核反应堆当核心能源的机甲。
“家族的机甲,连残次品也算不上。”洛亦冷哼一声,“家族算什么东西?一群废物!用了半个世纪的时间,好不容易造出了一台机甲。竟然不知道核心能源,要用两个核反应堆来驱动。”他眼中充满了不屑。
“没有武器的机甲是机甲吗?没有核心能源的机甲是机甲吗?没有人工智能的机甲是机甲吗?没有虚拟屏幕的机甲是机甲吗?没有传讯功能的机甲是机甲吗?”洛亦像鞭炮般噼里啪啦的问,直问的洛辰无言以对。
潮湿的土地上,一串脚印笔直的向前延伸。那些游来游去的鱼,不停的吐着泡泡。除了鱼,这个池塘里就只剩下几块石头和几株水草了。旁边柳树那翠绿的枝条,轻轻浮在水面上,缓缓的荡漾着。一圈圈涟漪向四周扩散,直到碰到池壁才又返回。
从洛亦让皇泽潜入星辰族的实验室,到亚特兰蒂斯的怪物用镭射枪射穿核心发电机。再到实验室崩塌、皇泽抢夺“鹦鹉螺号”逃跑,再到最后的洛亦、皇泽、洛辰通话,这一切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就几个小时。
接着,第二天,洛亦兄弟俩前往日坛公园,也才半天罢了。“这么短的时间,竟然发生这么多事,想想都有点惊讶。”洛辰靠在沙发上喝着可乐,游戏机随意的扔在一旁。这座别墅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们成年的那天,洛亦主动搬出去住。洛辰有样学样,也跟着出去了。洛家人对于洛亦的态度都习惯了,洛亦在他们面前总是装出一副坠落的样子。但家族的戒心很强,前前后后暗中调查了好几次。
洛亦都没露出任何马脚,洛辰也很乐意给洛亦圆谎,他们配合的天衣无缝。“我买好机票了,下午三点。”洛亦将手机扔在沙发上,转身拿起洒水壶。“哥,你轻点浇水!别,别给我弄死了!那是仙人掌!哥!”
洛辰惊呆了,可怜的仙人掌,硬是被洛亦灌的泛滥。他甚至能想象仙人掌拼命挣扎的样子,虽愤怒却无言。“仙人掌?”洛亦喃喃了一声,“嗯,的确是仙人掌。”“马上被你浇水浇死了。”洛辰跳起来,抱起仙人掌就跑。
“喂?是北冥吗?”洛亦问道。“是我。”冷漠的声音如同万年不化的坚冰。“皇泽那家伙发现了“鹦鹉螺号”,配有一台歼星炮。长150米,宽30米,高9米。”“亚特兰蒂斯的东西吗?”北冥问道。
“十有八九是,或许是外星人也说不定。”洛亦抿了口咖啡,1529年,第一家咖啡店在维也纳开始营业。洛亦喝的这杯咖啡,就是从第一家咖啡店里买来的咖啡豆,研磨制成的,口感自不用说。
“外星人?”北冥喃喃道,“有可能,只是可能性很小。”“我让皇泽驾驶“鹦鹉螺号”去你那了,小气鬼这次可别小气。”洛亦说出这句话后,以最快的速度挂断电话,他能想象出北冥怒不可耐的表情。
时间悄悄流过,离洛亦浇仙人掌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洛辰不停的拯救仙人掌。结果的确是救活了,但他回来洛亦消失了。如果让他知道洛亦此时正座在全聚德的豪华包间里吃着烤鸭,他绝对会“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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