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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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雨大了些,三三两两打着洋伞的人匆匆而过。而那位先生,却不着急。
若兮将目光移到咖啡店的老式钟表上,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她该回去了。刚打开门,雨水便顺着风斜倾入门内,若兮的衣服瞬间变得软嗒嗒的,那股潮湿顺着表皮的绒毛,深入到每一寸毛孔,透着让人颤栗的冷。
若兮仰头望去,看来夏天快结束了。
雨水哗哗哗的落下,将小女孩脸上的胭脂水粉全部冲去,露出素净的皮肤。沈卓然不经意间的望去,一时恍惚,那双眼睛,那个不经意的眼神,将他久远的记忆带了出来。但又仔细看,那张陌生的脸,那个陌生的人。他开始嘲笑自己,一瞬间的心绪起伏立马平静下来。
第二天一早,为了防止和姑妈正面碰上,若兮没睡多久就起身出门,路上找电话亭给顾方舟打电话,知道自己去沈家辅导沈小少爷的事情稳了。这才放下心,准备搬家。
“若兮,你的速度真快。”有人在对她说话。
若兮抬头一看,是上次的那个红鸢。“你怎么来了?”
“我是来提醒你的,我听闻那个沈小少爷是个极其顽劣的小孩,教导他的老师全部受不了,辞职了。”
沈小少爷是个极其顽劣的小孩,顾方舟也说过。
确实,也非道听途说。
若兮怀里抱着书和这位一身小西装的四岁小孩对峙着。“小少爷,你既然不喜欢书中的内容。那你喜欢什么呀?”
他坐在凳子上晃着腿,十分戒备的和她说话:“我喜欢的东西可多了,你问得是哪个?”
“小少爷自然兴趣广泛。”见他有些松懈,若兮又道:“我问的自然是小少爷最喜欢的事情。比如我,我就喜欢钓鱼。”
他眼中放光。“你会钓鱼?”
若兮知道他来了兴趣。“自然,既然小少爷不想读书,要不我们来比赛钓鱼?”
若兮来时打听过这位小少爷极其喜爱钓鱼。
小少爷跳下凳子,一路跑到花园后面的钓鱼台。
“小少爷,既然是比赛,就有胜有败,咱们得指定规则。”
“什么规则?”
“少爷年纪小,钓鱼塘里的鱼。而我比少爷年长,钓湖里的鱼。一个小时后,我们看结果。谁钓的鱼多,就算谁赢。输的人答应赢的人一个要求。”
他拎着小桶走过来。“可以。”没有半点犹豫。
在湖边,一把宽大的蓝白洋伞遮住了钓鱼台,小短腿安静的坐在童椅上,一本正经的甩起鱼钩,钓起鱼来有模有样。
鱼塘里的鱼,自然比湖里的鱼好钓,不一会儿,小短腿就钓上来两个。
若兮甩起鱼钩,侧头吹捧道:“少爷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少爷,一刻钟不到,竟然钓到了两条鱼。”
“嘘。”他没有回头,只是将小手放在亮晶晶的嘴唇上,目光认真的盯着水里。
“小少爷……”见她过来和说话,小胖手侧手捂住了她的嘴。
若兮见没了趣,走回去收了线,一条半臂长的大鱼,在半空中跃动着。
看来沈二老爷的府邸风水不仅养人,将小少爷养的白白胖胖,还将鱼也养的肥美异常。
时间到了,结果出来了。
小少爷的水桶里十条小鱼,若兮的水桶里已经数不清几条了。
小少爷有些失望,但并不气馁。“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若兮抱着一条鱼放在他桶里。“少爷,如果认真读书,这条大鱼以后就是少爷桶里的。”
“读书和钓鱼有什么关系?”他撅嘴不相信。
“读书可以让你学习很多书本技巧,比如我,我之所以能吊到大鱼,是因为我知道钓鱼不是单纯的把鱼竿放在水里等小鱼吃饵的就行的。想快点钓到鱼,我们就要“逗鱼”,先将饵料放入水里,然后做小幅度动作。”她边说边用鱼竿示范。“你看,这样才能快速吸引鱼的注意力。”她又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书中的知识虽然枯燥。但在生活中,我们知行合一,便能生出许多趣味。”
小少爷很快理解了。“你说的不错,我以后要看好多好多书,知行合一,超过你。”
“少爷天资聪明,以后肯定能超过我的。”
“只不过,少爷不好好把今天的古诗背完,明天就看不到我了。”若兮故作失落。
“我才不会让爹爹把你赶出去呢,我这就去读书。”他说完又跑了,应该是去书房背书去了。
在一旁观察许久的管家开口夸赞道:“蒋小姐真了不起,少爷头一次这么听话。”
夜里,回府的沈老爷听到管家汇报的事情,叫小儿子过来问话。
“你很喜欢今天来的家庭教师?”
见父亲埋头处理事务,小短腿犹豫的走到书桌前,恭敬又害怕的说道:“父亲,老师很好。”
沈老爷目光从桌上的帖子挪到小儿子身上,便是一眼就发现儿子裤腿上的还未干透的潮湿,目光顿时沉了下去。“她带你去钓鱼了”
小短腿捏紧衣袖,垂头不敢说话。
“上次怎么说的”沈老爷语气平静。
小短腿着急了,磕磕绊绊的紧张道:“老师虽然带我去钓鱼,但学了很多有用的道理。”他声音越说越小,显然没有底气。
“什么道理?”
“老师说读书要知行合一。”
沈老爷放下手里的事情,将小短腿抱到凳子上。“认识这两个字吗?”
他对答如流,显然很清楚。“它读zhuyu(茱萸),老师说这个茱萸不是寻常的植物,它可以健胃镇痛,驱蛔虫。”
沈老爷再问:“知道这个叫什么,有什么功效,那接下来要怎么做”
“老师让我背了摩诘居士的一首诗《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我知道他的节日用途。不仅如此,老师说下次将茱萸带来给我瞧瞧样子。”
“洪生,明日我要见见这个蒋老师。”
“是,老爷。”管家也松了口气。
霓虹灯、舞厅、广告牌,一略而过的街影。黄包车在繁华的街道穿梭,在弄口的凯司令咖啡馆停下。
许久,车上下来一名素色碎花旗袍的女子,她夹着书在凯司令咖啡馆驻足。
弄口,行人匆匆,灯光迷离。
“小姐,您需要什么咖啡?”服务员将菜单放在她手中。“这一款是古巴水晶山咖啡,这一款是牙买加的,两者口感都很饱满,都是近期新进的舶来品。”
若兮指着菜单道:“这个。”
“好的,小姐。”
“对了,昨晚留在咖啡馆最晚的那位先生,他是这儿的老板?”昨晚,他坐在咖啡馆,服务员对他很熟络,她有些好奇。
“不是,我们老板是个西洋人,常年在外跑生意,很少在上海停留。”他接过菜单,迎上了她的视线。“那位沈先生是我们这儿常客。”
沈先生?原来他姓沈。
“小姐,可还有什么吩咐?”
若兮对着服务员浅浅一笑。“没有了。”
服务员羞了脸,只觉得这位小姐笑起来好看。“如果小姐有什么吩咐,叫我便是了。”
“你叫什么名字?”
“陈述,小姐叫我小陈就是。”
若兮撑着下巴,朝他点头。“陈述,谢谢你了。”
晚风的凉意在咖啡馆散开,很快,一股浓郁的百合花香引起了宾客的注意,若兮也被吸引过去。
那位先生身姿挺拔修长,头上戴着巴拿马草帽,手里抱着一大束娇嫩欲滴的白色百合。他一身米色西装,内里搭着浅色西装背心和黄白条纹领巾。米色的西装裤下,是一双进口的白色皮鞋。他的目光没有为任何一位女士停留,而是风度翩翩的坐在咖啡一角。他将手里的百合花放在对面,然后温柔又深情的凝视它。
耳畔,歌声婉转悠扬,勾的人心如春水。
“我好像曾经无数次,以无数种形式爱过你。年年岁岁,生生死死,直到永恒。”
若兮抿了一口咖啡,望着那副动人的场景,好奇女主人的模样。
当然,在坐的客人都心生好奇,甚至有些迫不及待。这样的男子到底该佩上什么天仙佳人啊。
夜深了,钟在九点发出了响声。那位带着百合花的先生依旧平静的喝着咖啡,看着书。很奇怪,他对面的女主人并没有来。
服务员早已习以为常的和他搭着话。
“沈先生,这束花真新鲜,是维纳斯花店新运来的白百合吗?”
那位温文儒雅的先生淡淡一笑。“嗯,他们家的百合,我家夫人很喜欢。”他看着那束百合,眼神似水般温柔。
“哎,沈先生真体贴。”店员擦着桌子又道:“但为何我今天没瞧见尊夫人?”
那位先生神情略有忧伤。“吾妻早已去世了。”
新来的店员有些歉意。“先生……”
温文儒雅的先生收回脸上的忧伤。“没事,吾妻早已去世三年了。”
若兮有些惊讶,抬头看向那位先生。
那位先生刚好对上她的视线,他只客气一笑,阖上书,戴上巴拿马草帽离去了。
他的背影,带着伤感和落寞,无声又胜有声。
做了阿飘那些年,她看多了人世间的冷暖。有人暴富后,抛弃贫困时期互相搀扶的妻子,另择佳偶。有人为了骗取妻儿的保险钱,杀妻害子。当然,也有互相扶持,恩爱有佳的。也有温情满满,不舍不离的。这位先生就是后者,他至少是个有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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