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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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您会迎娶北夷公主吗?”
“不会。”
这是萧莫尘与小北今日最后一次交流。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朱砂痣,他想,大概北夷公主就是小北心上的那颗。
因为洛贵妃是重罪之身,死后遗体入不了皇陵,封不了号,被当初还是贵妃身份的冷心怡,教唆皇帝将之葬在了遥远的北荒之地,衣冠冢朝北,理由是洛贵妃罪孽深重,无脸见南楚子民。
从金陵到北荒,整整用了半月之久,若不是那年冬天是百年一见的雪年,洛贵妃将无完整的遗体下坟。
十二岁的萧莫尘从姑苏一路爬山涉水,躲避杀手,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才找到了他母妃的衣冠冢。
他就站在那个沙坡上,望着他母妃这两年来所待的地方,望着那个寸草不生,黄土飞扬,北风呼啸的北荒之地。
那么精致爱美的洛贵妃,死后坟头竟然连一朵野花小草都没有。
洛贵妃第二年忌日的那天,萧莫尘哭,自他有记忆以来,那是第二次流泪,第一次是洛贵妃投環之日。
洛贵妃总对他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熬不过痛,只要你足够坚强,你才不会被打败,才能得到你想要的。
十二岁的萧莫尘,在寒冷呼啸的北风里,一下子长成了大人的模样。
也是那一日,他在南楚与北夷的边界处,救起了奄奄一息的小北。
在他昏迷之时,总会迷迷糊糊地喊着:小雪,小雪。
小雪,百里雪,百里北。
原来平日里瞧着没心没肺的小侍卫,却比谁都多情且长情,还好,命运也算是没有辜负他。
“萧莫尘!”
就在萧莫尘离神之际,背后有人在喊他,声音又奶又凶的,一下子钻进了他心里,扫去了所有阴霾,他勾着唇,头一偏,那人继续奶凶奶凶地喊着。
“你竟然走神了!跟我在一起时,你竟然心不在焉,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他背着离歌,此刻她的脸正好贴着他耳边的位置,她一喊,震地他耳朵疼。
他龇牙咧嘴地偏着头,直到耳边没有了嗡嗡作响的耳鸣音,才说道:“你不是看不见了吗?怎么知道我在走神。”
离歌瞳孔一震,差点露馅,稍稍把脑袋收了点,故作镇定地回着话:“我都不是用眼睛看的,是用心感受的,而且,我喊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回我,说,你是不是嫌我烦嫌我事多嫌我看不见了,想要冷落我,不喜欢我了?”
萧莫尘额头划过一条黑线。他不就是走神了一会,她怎么就理解成了这么多意思,好无中生有莫名其妙无理取闹哦,不过他喜欢。
勾起嘴角,萧莫尘耐着性子地说了一遍又一遍,他喜欢她,永远不会烦她,永远不会离开她。
离歌这才罢休,眯着眼,心安理得地靠在萧莫尘背上,让他背着,谁叫她现在是“瞎子”呢,看不到路,很危险。
萧莫尘从宫里回来,先将唐裕送回宸王府,再去了相府。待他到相府之时,太阳已偏西,暑气也消了一大半。
离歌一见着他,就抱着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起来:萧莫尘,我太苦太难受了,在屋子里头都快憋疯了,嘤嘤嘤,我超想去外面吹吹风,超想去北郊透透气闻闻花香,你陪我去好不好。
萧莫尘回了句好,干净利落,丝毫没有迟疑。
北郊皆是城里人踏青走出来的小泥路,泥路两边不知名的野花开地正浓,五彩缤纷,千姿百态,花儿如此娇艳,马车自然是得为美丽让步。
所以,就有了萧莫尘背着离歌,背着夕阳,一步步沿着小路走去。
郊外绿草如茵,环山绕水,一条清澈见底小河将绿草地割成两块,河对面是群山连绵,不时还有飞鸟成群飞过,而河的这一边大概就数那两个背影最迷人了。
一抹淡蓝和一袭白衣,莫名地与周身环境很搭,离歌垂落在背上的秀发,正随着风的方向一起一落。
真是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萧莫尘,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离歌眼神空洞地看着前方,手略有紧张地撸了一把又一把草。
“这是我新学的歌。”本来打算端阳节唱给你听的,谁知你拉着另一个女子的手走了。
后面的话离歌没有说出口,他们的独处时间,才不会提其他女子呢,影响心情,又浪费时间。
“好啊。”萧莫尘嘴角上扬,好以整暇地用手撑着脑袋,半阖着眼睛,躺在了草地上。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离歌闭着眼睛,脑袋很投入地随着节拍摇来摇,声音像黄莺,在这空荡的草地来回盘旋,每一句的尾音都带着媚人的小勾子,勾得萧莫尘心里发痒。
夕阳徐徐,晚风夕夕,河面上那一轮落日极其浑圆,散发着金光的光辉。此刻离歌背对着夕阳,身后渡了一层光芒,亲切又温暖。
背后的秀发被晚风吹地向前叉开来,纷纷扬扬地摩擦着她的小脸,每一根发丝都叫嚣着凌乱美。
此刻萧莫尘才停懂了她说过的那句话:你的每一根头发丝扬起,都够我心动好久。
他想,就算在生命的尽头,他依然会清晰地记得这天。归巢的鸟儿排列着怎样的队形,东山传来的暮鼓声隔多久砸了一下,出海归来的渔夫唱着哪首歌谣,以及此刻他眼里的女子是怎样一般模样。
突然,歌声戛然而止,离歌张开眸子,嘴角的小酒窝凹深好大一块,含情脉脉地看着萧莫尘,问道:“萧莫尘,你愿意同我岁岁长想见吗?”
萧莫尘突然翻身而起,把头凑近离歌,她眼睛里的自己的模样,清晰可见。
其实他不太听得清她问的什么问题,他脱口而出的是:“吻我。”
闻言,离歌是呆住了,全然想不到萧莫尘会做这样的回答。
在她发呆至极,他把袖子抬起,挡住马车方向的视线,另一只手捏着她的下巴,往他唇边带。
离歌已然不记得那个吻花了多长时间,恍惚间,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长。
年少时的心思永远都是这般简单,那首歌曲,那日的夕阳,那时的少年,让她深深地记在了心底,一记就是一辈子。纵然往后有许多苦难,可那些温情还是有迹可寻的。
“公主,今日你真是太鲁莽了。”待其他人退下后,百里雪开门见山跟白素心说起今日清风殿内发生的事。
虽然当时她不在殿内,此事是后来小檀同她说起的,一听,就觉得很不可思议,白素心不像是这样做事不记后果之人。
稍微想想,就知道宣帝在跟她假客气,这是帝王惯用的权术,安抚四方以章显其风度与气质。
谁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在大殿内任人点名挑选,还是一个战败国的公主。更何况,离中秋之日还有一段时间,白素心早早亮出心底的牌,会无心给五皇子招来杀祸,当场指名五皇子,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百里雪觉得白素心做事欠缺考虑,不妥当,白素心却不以为然。
她翘着兰花指,拿起帕子抹了抹沾了些茶渍的嘴角,心里头直叫好笑:她如今已不再是大杂院里任人使唤和欺辱的黄毛丫头,而是北夷的九公主,将来的皇后娘娘,凭她的身份,样貌与才情,主动了些怎么了?
她看中的男人,始终都会是他的,早一步晚一步有何干系?
只不过,她看中的男人有些禁欲,由于他母妃的关系,她特意花几日的时间去学了那首《洛神赋》,特意穿上南楚的宫装,不曾想,他连看她一样都不看,甚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拒绝了她。
食色性也,世上男人皆爱美色,除非,他心里有了人。
思及此处,白素心挑起眉,违心说道:“确实,本公主还是太心急了些。”顿了顿,她好奇地抬眸问着侍立一旁的百里雪:“吉吉,阿布将军知道我们互换了身份,你觉得他会听本公主吩咐吗?”
听了白素心的话,百里雪只是觉得疑惑。阿布原是草原的第一勇士,可是后来在一次战场上被伤了一只眼,差点没了半条命,命虽保住了,可是失去了北夷勇士重于生命的尊严。
自那时起,阿布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暴躁易怒,给谁都没好脸色,包括唐王。没人敢亲近他,但百里雪除外,他从来都不对她发脾气,甚至对她言听计从,关心备至。脱离了战场之后,阿布就成了百里雪的身边的第一勇士,像慈爱的长者一样守护着她,甚至不辞劳苦陪她来了南楚。
百里雪没有明回白素心的话,只是摇摇头。
他确实不知道,阿布性子太难琢磨了,她有些看不透他。
看到百里雪摇头,白素心像是早想到了一样,讽刺般地勾起嘴角,突然,又变了一副温和的模样,对着百里雪道:“昨日尚仪大人来授课之时,讲到御下这一节,她觉得本公主对你们不够严格,太过纵容,这样会养成不好的风气。做戏做全套,吉吉,你给本公主捏捏肩吧,慢慢来,总得让大人看看,本公主对所有下人都是一视同仁的。”
讲到下人这两个字时,白素心咬字极其重,像是怕百里雪忘了此刻的身份一样。
百里雪在心里笑她的刻意与虚荣,虽然她不爱百里家,却也知道自己的身体里留着百里家的血,那是正统的皇家血脉。
再多想了下,百里雪觉得着皇家血脉也没什么多大意义,而且,这条路是她自己要走的,应当从一而终。
就在百里雪撸起袖子给白素心捏背那一刻,白素心笑了。
狐狸眼微挑,脸上笑容阴险:慢慢来吧,是时候对手下人一视同仁了,不然,都该忘了自己的本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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