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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随队出发


两人相视一眼,心知定然是金毛夜里偷偷吃掉了,难怪昨天一反常态的央求着要和自己一起睡,原来心里打的这个鬼主意。

        简单的批评几句后,金毛耷拉着脑袋,终于交待了罪行。

        大家没有在意这件事,蜂蜜又不是什么稀缺之物,至少现在不是。

        中午,郑国生和余新富又带来七八桶。

        他们今天没有去采蜜,一天到晚都在忙这件事。

        如此过了数日,天气越来越凉,一些年迈的老人已经换上了冬装。

        杀死沃尔什奖励的龙蛋已经裂开,化作淡蓝色法球躺在储物空间里。

        俞弦在火晶蛮狮的围观下,打开了法球,后者遗憾的摇摇头,慢慢地离开了。

        名称:灵心之戒

        品级:无

        属性:某位灵能先驱的遗物,佩戴后有增幅灵能强度的效果。

        只言片语也没说出戒指的准确来历,也没说出具体的功能,俞弦看了两眼,便将戒指交给了沈婧。

        后者戴上戒指,据她描述,似乎是强了一个等级。

        现在沈婧的灵能力量,应该是在d阶高级至巅峰之间,还没有达到c阶。

        ……

        生活愈发平静,甚至遗忘了往日的危机。

        不知不觉,众人在此居住了小半个月了。郑国生他们终于收集够了蜂蜜,现在俞弦的储物空间里,摆放着上百个蜂蜜桶。

        金毛天天拼命的吃,现在都有点吃得烦了。

        这日,郑国生询问俞弦他们是否要一起去新远聚集地,因为天气渐渐寒冷,聚集地里的物资已经不多了。

        他们要组成一个小规模队伍,一起去新远聚集地采办物资。

        粮食、肉食、棉衣、药物,这些都是冬季来临前必须准备的物品。

        路上很不安全,时常有成群的马匪出没。

        听到能活动筋骨,早就待得不耐烦的几人,直接答应了他们的邀请。俞弦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裹挟着一起同意了。

        没办法,他要是敢忤逆这些人的要求,那自己在家的日子估计不会平静了。

        时间定在明日上午,具体人数未知,但听郑国生说,这次有很多人想去,可能规模会大一些。

        人越多,路上就越安全。

        虽然都是普通人,但每个人都有枪械,那些f阶初级、中级的马匪,也不愿顶着子弹往上冲。

        他们更喜欢找那些人数很少,又载着财货的队伍。

        聚集地里虽然有车辆,但没有燃料,队伍只能用最简朴的方式——赶着牛车步行前往新远聚集地。

        这一来一回,至少要两天,中间少不得要在野外露宿。

        新远聚集地有住宿的地方,但需要缴纳一笔费用,每人每天一颗f阶初级晶核。

        平心而论,这个价格并不贵,对于一个拥有商业贸易的聚集地来说,可供休息的房间并不多,尤其是还提供热水、三餐。

        对于这边的普通人,他们一天的收入才一到两颗初级晶核,如果在新远住宿,相当于一天花掉一家人三五天的生活费。

        这样的代价太过高昂,是以余新富同俞弦说时,很是难为情。

        对方是异能者,却要陪着他们一起露宿野外。

        俞弦肯和他们一起去,余新富心中很是感激。上个月,他就遇到了一群马匪,队伍损失了五个人,勉强保住了财货。

        有俞弦陪着,无需他出手,马匪们看到这么大一只金毛,也会明白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队伍无形中安全许多。

        ……

        第二天,俞弦等人早早就收拾好了东西,主要是做饭用的厨具餐具,还有被褥。被褥被挨个放在每个人的帐篷里,用时直接取出来就行。

        有了这些厨具餐具,以后就不需要小红制作石锅之类的大家伙了。

        约定在聚集地门口集合,余新富很早就来到俞弦家,见他准备好后,简单的寒暄几句,便一起向约定的集合地点走去。

        在门口等候了约半个小时,上午九点半左右,人差不多到齐了。有一人没来,是他的妻子来的,据说是昨日外出时遇到了变异兽,腿受了些伤。

        伤势不重,正在家里休息。但这趟采买物资的行动,他是没办法参加了。

        他的妻子高高胖胖的,肤色微黄,胳膊被晒得很黑,一看就是常年在外劳作。她看到余新富,笑着打了声招呼,接着牵着一头黑亮水牛走入人群。

        队伍总人数是三十一人,共有牛车七辆。

        物资的采集形式是各买各的,到时候统一放到牛车上。

        提供牛车的几户人家无需准备牛的草料,由其他使用牛车的家庭提供。平时是不需要这样做的,但现在这个时节,沿途青草大多枯萎。

        一名年龄五十有余的壮年男人在前面大声吆喝两声,提醒大家路上一定要跟上队伍,绝不能贸然离队。

        随后,他牵着一头水牛,走在最前面。

        郑国生小声道:“这是王建,早年读过书,平时很有威望,这个聚集地就是他牵头号召大家修建的,在老村子的基础上翻新的。”

        “平时没见过他啊?”

        俞弦打量着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小声地问道。

        郑国生笑道:“他平时不去采蜜,另有生路,听说大儿子和新远的商铺有生意往来,还是个异能者哩!”

        俞弦打趣道:“这般说来,那他干嘛还在这里待着,不去投奔他儿子?”

        郑国生摆手道:“不成的,他那小儿子脑子不行,小时候吃药吃多烧坏了,那大儿子不愿意带着这累赘,他也没什么办法,就留在村里照顾小儿子喽。”

        俞弦肃然道:“看他这年纪,小儿子有二十多了吧?”

        郑国生道:“老王结婚早,十七岁就有了娃,也是因为这,他那书才没读下去。生小儿子那会儿,他好像还没二十吧,这样一算,小儿子也三十多喽。”

        俞弦点点头,道:“这么说来,这人倒真是一条汉子,在这种荒乱年间,竟然还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儿子……”

        郑国生笑道:“是啊,这要是换个人,早就抛下那傻儿子,去跟着大儿子享清福了。”

        也许是听到有人谈论自己,也许是恰巧,王建扭头往后看,正好看到俞弦。他冲着俞弦略一点头,视线又扫向其他人身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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