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到底起诉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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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他耐着性子,继续看了下去。
本以为这个案子是版权纠纷问题。
可看着看着······
他发现不对劲了。
原来。
张三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作者,写一本扑一本。
几年下来没赚到什么钱。
直到有一天。
李四找到了他,让他帮忙写剧本。
还开出了一套剧本五万块的高价。
只是有个要求,他写的剧本必须要围绕骗取他人财物,逻辑自洽,话术有说服力。
他当时也没有怀疑其他。
花了几天时间,写出了一套完整的剧本。
李四看完之后,欣喜不已。
多给了张三两万块钱。
此后。
每隔一段时间,李四都会找到张三,重金购买新剧本。
张三为了剧本写的逼真,更是自学了心理学、社会工程学等方面的内容。
剧本写的越来越好。
两人就这么合作了三年。
直到有一天······
李四以及他的团伙因为诈骗罪落网了,顺带着把张三也给供了出来。
张三被抓捕归案。
然而······
在审讯期间,张三却表示他也是懂法的,他根本不清楚李四购买剧本的用途。
只是按照李四的要求写剧本而已。
李四用他写的剧本来杀人、放火、骗人之类的,都不关他的事。
「惟一的一个刑事案子都被我们给抽到了?」张三咽了咽口水,忍不住瞄了眼秦牧。
第四轮的模拟庭审有四个案子。
其中只有一个和刑事相关的案件。
其余三个都是民事类的、经济纠纷类的。
秦牧抽签的这个运气······
的确是没话说。
但……
直觉告诉他,这个案子有点棘手。
没错。
这次他们没有抽到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一方,而是公诉人一方。
需要由他们……
对张三提起诉讼。
可他思索再三,发现张三似乎早就有所准备了。
一直坚称不认识李四。
只是为李四提供剧本而已,并未参与李四团伙的诈骗行动。
「教唆他人犯罪估计不成立了……」
他喃喃着,仔细分析了起来。
教唆他人犯罪,指的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教唆人和犯罪者属于共犯关系。
犯罪者犯的是什么罪,教唆人也应当判处什么罪。
而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为李四的犯罪团伙攥写剧本,明显不属于教唆。
因为······
李四本身就有犯罪意图,并非是张三所传授的。
除此之外。
张三还无法定性为李四的同伙。
因为······
他没有参与过李四的「诈骗业务」,对李四的业务并不知情。
双方唯一的交集······就是攥写剧本。
但偏偏这个剧本······
为李
四的诈骗团队提供了一整套的话术,还配有心理学的暗示等知识。
使得李四诈骗团队的犯罪成功率大大攀升。
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张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是编写剧本······恐怕还是没有办法起诉。
秦牧点了点头,同样感到有些麻烦。
这次他们扮演的是公诉人的角色。
需要对张三进行起诉。
可张三的行为属于严重擦边,却又不违法。
他给李四卖了三年的剧本。
或多或少能猜测到李四的「职业」,但依旧选择了将剧本卖给李四。
说他全然不知情根本说不过去。
但是······
他卖的仅仅是剧本,没参与过程。
不能草率的以此来定罪。
不然的话······
那些杀人犯杀人时用的刀,还需要追究卖家的责任
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在刑法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或者职业,即便其侵犯了法益,也不能以犯罪来论处。
张玮叹了口气,念出了一条刑法解释。
比如说有人卖刀。
结果某人买了刀去杀人,构成了杀人罪。
但卖刀的人······
应当属于无罪的,他卖刀只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
但假如某人听说有人想杀人,于是主动找到他,提供了一把刀···...
那就属于帮凶共犯。
拿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来说。
他是个作者,为了谋生写剧本,属于日常生活行为。
不应以犯罪论处。
「卧槽?我们地区居然抽到了离婚诉讼的案件?这个案件也太离谱了吧,假结婚+假离婚+重婚?」
「赶紧研究下,这个案子该怎么打,马上要开庭了。」
「我们抽到的是版权纠纷+金融纠纷的案子,也不好打啊。
「时间太紧迫了,赶紧去场外求助一下。」
「......」
会场里。
晋级了第四轮的八个地区的金牌律师们都有些愁眉苦脸。
一阵头大。
第四轮的案件复杂程度又加了一个档次。
张玮听着四周的嘈杂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从众人的反应来看······
他们的案件还不是最难的。
「要不······咱们就起诉张三行政处罚,或者判处缓刑吧?」
随后。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秦牧。
提出了他自己的建议。
张三卖剧本,肯定是要处罚的。
这个也是考验他们如何量刑的一个难点。
量刑若是合理了,评价分就会相应高很多。
若是量刑出现了偏差······
那可能第四轮就会被淘汰了。
「如果起诉缓刑的话······必然会被淘汰。」
秦牧闻言,却是微微摇头。
没有认可他的这个起诉思路。
略微停顿后。
他又缓缓说道:「要起诉······就把张三给送进去!」
这只是个模拟案例。
但如果在现实中,张三肯定是知道李四所做的勾当的。
可他为了钱,依旧选择帮助李四。
这种人送进去······
他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可是······用什么罪名啊?」
张玮眨了眨眼睛,忍不住「请教」道。
短时间内。
他并没有找到可以给张三定罪的罪名。
他们搞刑法的,凡事都要讲究证据、法理法条的主客观统一。
「有两个罪名,一个是······」
秦牧刚想要给张玮解释,就被现场的工作人员催促着赶往第一模拟法庭。
而其他七组晋级了决赛的金牌律师团们······
也纷纷赶往了各自的模拟法庭,准备开始庭审。
......
学法联盟论坛。
同一时间。
随着题目的公布,论坛的网友们再次热烈讨论了起来。
这个题目还是和刑事案件有关。
不少人都来了兴趣。
「这次up居然抽到了公诉人一方,这要怎么起诉?感觉有点难啊。
「不是一般的难,我感觉只要对方的律师不犯错,无罪辩护有很大概率可以成功!」
「张三只要死咬着不知道李四是去诈骗的,应该就没问题了。
「但是以up的暴脾气,估计没有问题也得给整出问题来。
「这种传授犯罪方法·····应该不会构成犯罪吧?如果这样的话,那up天天在网上发视频,岂不是也构成了犯罪?」
「......」
网友们在看到案件内容后。
同样认真思考了一遍。
但······
他们跟着秦牧学到的那些法律知识和「入狱小技巧」
并不能跟张三的行为配上套。
这种传授犯罪方法······
只要自己表示预先不知情,没有参与犯罪过程,通常都不会有事。
毕竟······
张三也没从诈骗团伙那里获取抽成,只是单纯的获取出售剧本的等价价值。
这种行为并不违法,更不犯罪。
总不至于······
传授犯罪方法也构成犯罪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秦牧妥妥的也属于这一类犯罪了。
他一直在普法视频里讲解刑法罪名的构成,偶尔还讲述了如何犯罪而不被抓的小技巧。
「我感觉有点难,对方律师也不是省油的灯,我昨天看过他们的模拟庭审,有个人最擅长无罪辩护。
「对手好像是来自凉城的律师吧?的确很强,都擅长刑法方面,可以算得上是巅峰对决了。」
「总算遇到了个我能看得懂的庭审了,之前的庭审都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
「......」
在了解了对方实力之后。
论坛里的网友们突然对这场庭审充满了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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