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秦牧真的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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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桩。
一件件案例。
从他的口中说出,在法庭上回荡。
声音铿锵有力。
在场各方听后,面色都微变。
秦牧所说的这些……
都是社会上热点发生的事件。
背后的主人公,的确遭遇了网友们的非议和指责。
最终……
因为心理承受能力不足,走上了自杀的道路。
或许。
对他们而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活着。
继续活下去……
意味着他们还要继续承受来自四面八方的非议和谩骂。
有时候。
网络暴力并不是导致他人自杀的所有原因,它可能只是一根稻草。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这个操蛋的社会里……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
遭受了社会和生活的毒打之后,又遇到了网友们铺天盖地的“恶意”。
难免有人承受不了,选择轻生。
“在这里,我想质问一下对方十七位被告,你们难道就没有想过,将这么一件事情添油加醋,放在网络上,让网友来谩骂我方老人,可能会造成的后果吗?!”
秦牧目光锐利,扫视着程楚潇等十七人。
同时。
右手指向了身旁的张清源。
张清源见状,则是满脸懵逼。
但很快反应过来,装作自己十分痛苦的模样。
“你们看到了吧?”
秦牧冷哼了一声:“我方老人因为你们的行为,被网络上的无数喷子怒骂指责,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折磨,现在的脸色都不是很好,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对此,难道你们就不愧疚吗?!”
这一次。;
他学着程楚潇等人,站在了道德制高点。
毫不客气的指责十七人。
别的不说。
这种感觉……
十分的爽。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
他获得的,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
而在原告席。
张清源听着秦牧如此慷慨的陈词,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自己这些天是失眠了,也没怎么睡着觉。
但……
那是因为看到那么多被告,太过兴奋了。
晚上他都在和翠花熬夜查看旅游攻略。
计划着去欧洲哪些国家旅游。
可在秦牧这里……
却变成了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损伤,受到了重大打击。
他现在看到这些被告……
其实一点气都没有。
有的全是感激。
没有这些被告,就没有他的今天。
若不是条件不允许,他都想要在发表网暴获奖感言的时候,重点感谢这些被告了。
然而……
在被告席。
程楚潇等十七人被秦牧毫不留情的指责,纷纷羞愧的低下了头。
甚至都不敢再直视秦牧的目光。
的确。
他们将事情公布在网上,让人帮忙维权的时候……
完全没考虑过可能的后果。
秦牧列举的这些案例……
背后都是被网友们指责,最后导致了不可挽回的结果。
他们当时。
想的只是讨回个公道,让张清源等人道歉。
“对,没错,你们只是想要我方老人道歉,但你们有没有想过,退一万步说,我方老人道歉之后……网络上的喷子会放过我方老人吗?!”
秦牧冷笑了一声,接着怒怼。
程楚潇等人最初的行为……
或许是让张清源道歉。
可实际上。
即便张清源道歉加赔偿了,网络上依旧会有网友们对他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网暴一旦开始……
便不会停下来。
所有参与网暴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施暴者。
雪崩之下。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那个给外卖员200元的女子……
在被网友怒喷之后,后面又给外卖员补了几百块钱。
并且向网友们解释了,说她失业在家,也没有多少钱,经济并不宽裕。
可是……
网友们依旧是穷追不舍,没有丝毫的怜悯。
继续指责她惺惺作态,找借口。
最终。
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令人可气的是……
指责女子的人,多数是受过了教育的大学生。
在女子自杀之后。
这些人……
丝毫没有所谓的愧疚和后悔,反而会埋怨女子心理承受能力不行。
觉得他们只是随口说了几句。
继续在网络上活跃。
寻找下一个“受害者”。
这样的人……
在网络上比比皆是。
一旦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这些喷子们从不会主动下来。
更不会对远隔着屏幕外的陌生人有丝毫的怜悯同情之心。
“因此。”
说到这里。
秦牧转过身,看向周全民等人:“我认为,程楚潇等十七名被告的行为,动机卑劣,恶意挑动网络舆论,试图对我方老人进行网暴,情节应属严重,不应适用于缓刑!”
张玮先前的辩护理由之一……
是程楚潇等十七人,行为属于为狗讨回公道,是恻隐之心所发,属情有可原。
针对这一点。
他直接指出,对方动机卑劣,是为了使得张清源陷入舆论的漩涡。
网络的语言暴力……
同样是犯罪暴力的一种。
程楚潇等十七人的目的,是为了犯罪,动机便是卑劣的,不应当适用缓刑。
“第二点,对方律师所说,他们曾经有过中止行为,可以属于犯罪中止。”
紧接着。
他又开口说道:“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这是犯罪中止的专门解释。
指的是自动放弃了犯罪,或者有效阻止了犯罪。
而张玮采取的是前者,意指程楚潇等人后续并未推波助澜,没有再搞事情。
“但犯罪中止,在司法解释中,需要符合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中止的自动性,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才能适用这个条件。”
这一点。
程楚潇等人自然是符合的。
他们只是起了个头,后续的全是网友们自己发挥加入进来的。
“第二,中止的及时性,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而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秦牧抬起头。
扫了眼程楚潇等人,冷冷说道:“对方十七名被告,已经将编造的内容传播、扩散到了网络上,对我方当事人张清源老人、我、养老院造成了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犯罪行为已经构成,应该属于犯罪既遂,不应归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判定比较严苛。
如果说某人行凶,手持匕首插了别人一刀,但插到一半幡然醒悟,把刀子拔了出来。
这个同样不属于犯罪中止。
而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的犯罪既遂。
他虽然是出自于主观意愿,但依旧造成了伤害,故意伤害了他人身体,犯了故意伤害罪。
就如同程楚潇等人的行为一样。
犯罪行为已经构成,无从撤销,无法以犯罪中止来判定。
且……
程楚潇等十七人的后续行为,也没有有效阻止网暴的发生。
依然造成了原有的危害。
“所以,对方律师所说的犯罪中止,依旧不构成,不应该以其为条例对程楚潇等十七名被告从轻审判。”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总结了一句。
至于张玮所说的第三点……
属于程楚潇等十七人的积极认罪认罚,这点他并未反驳。
对方刚才的行为,也符合积极认罪认罚的态度。
不过……
这个积极认罪认罚,固然可以减刑,但减刑幅度并不大。
法院更多时候,考虑的则是前两者的酌情情节。
……
晋城。
养老院。
院子里。
李卫国、宋天成等人抬着头,目不转睛的看着投影屏幕。
看的十分认真。
“好!说的好!要不是小秦,我还不知道网暴危害居然这么大?”
“果然,语言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啊,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古人诚不欺我!”
“放在我们那个年代,哪有这么多的事?我自家的事情,还轮得到网上的人来说三道四的?”
“还好有小秦在,不然这些喷子们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人。”
“……”
听着秦牧列举出的一个个受害者。
众人都唏嘘不已。
网暴……
距离他们比较远,他们几乎不用网络。
从没遇到什么所谓的网络暴力。
可秦牧列举的这些……
却是触目惊心。
网上铺天盖地的谩骂,有时候真的能杀人!
偏偏……
秦牧还专门向他们讲过,这种情况,网络喷子是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比如说。
秦牧所说的直播喝农药的案子。
直播间的网友一直在起哄,让她干脆自杀。
结果……
她真的自杀了。
可实际上……
她即便自杀了,这些网友也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因为自杀这个行为,属于危险自己创造,属于该主播的本身认知。
别人没有强迫她。
网络上说个一两句话,并不会严重到构成唆使他人自杀的犯罪。
其实。
不止是这个案子。
许多网暴事件里,那些被网暴的人都白死了。
从没有人为他们的死亡买单。
法律层面上,没有人需要承担责任。
那些网暴者……
在人死了之后,并不会觉得这事和自己有关。
依旧继续活跃在网络上。
指点江山。
发表观点。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和指责其他人。
“还好有小秦,这次直接逮住了一万五千多个网暴者,不然他们指不定还得祸害多少人?!”
“按照小秦这么说的话,我怎么感觉这次每抓多少呢?网上那么多骂老张的。”
“估计那些人传播不广,还不构成诽谤罪吧。”
“这些人什么也不知道,就看到了个故事,然后就站队指责别人,稍微有点脑子也不至于这样。”
“……”
李卫国等人摇着头,不断感慨着。
网络喷子的一个特性……
就是对事情一知半解,然后便开始抨击其中一方。
所谓的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他们根本不会考虑过对方经历了什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这种人……
雷劈下来,真要离他们远一点。
院子的一角。
万中元坐在小板凳上,同样是唏嘘不已。
这次的案子……
不仅事关秦牧和张清源,也事关他们养老院。
因为人数太多,无法赶到现场。
所以他也只能在这里看直播,了解案情进度。
秦牧刚才这番话……
同样触动到了他。
他比李卫国等人懂得更多,深知网络这东西的两面性。
有的时候。
它可以曝光不好的东西,让舆论来监督。
可有的时候……
它成了某些有心人,或者某些媒体的工具。
归根结底。
还是那些喷子们的正义感爆棚,喜欢彰显存在感,不明真相便要强行发言。
而这一次……
他们养老院,就深受其害。
网络风评极差。
若非秦牧关键时刻站了出来,真有可能要因招收不到老人而倒闭。
“秦牧这次……好像真的生气了。”
他抬起头。
看着投影屏幕里慷慨陈词的秦牧,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他印象中。
秦牧一直很儒雅随和,看似很好相处。
这样慷慨陈词,穷追不舍的模样,他从未见过。
即便是在上次的起诉全网案件里……
秦牧的反应也没有这么激烈。
……
梓州。
某高档小区里。
书房。
青岚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直播画面。
咽了咽口水。
喃喃道:“居然真的……把up惹的生气了。”
开庭以来。
她就一直坐在电脑桌前,看着庭审直播。
听到了秦牧列举的一个个现实案例。
每个案例的背后……
都意味着一条鲜活的生命。
而在张玮辩护之后。
秦牧更是对着张玮的辩护点,进行了疯狂反击。
她从未见过秦牧这样的一面。
虽然秦牧很恐怖,但从未真正表现出来。
而程楚潇等人的行为……
似乎真的惹怒了秦牧。
秦牧摆明了,不想给他们判处缓刑的机会。
“这几个人……估计要遭重了。”
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对于程楚潇等人。
她并没有半点同情。
如秦牧所说,煽动舆论,发起网暴的人,都不值得同情。
尤其是……
错误的点,明明就在于他们。
他们还敢这么明目张胆,美其名曰“维权”。
若不是遇到秦牧……
其他人,说不定真的要向他们道歉,向他们认错。
然后继续遭受网友们的指责。
……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秦牧狂轰滥炸,发言长达二十分钟。
在他发言之后。
被告席上。
程楚潇、韩天明等十七人都面红耳赤,羞愧不已。
秦牧看似是发言……
但字字句句,都在指着他们骂。
他们都是成年人了。
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被人这么骂的。
没错。
他们不是后悔,只是觉得不好意思。
而他们的旁边。
张玮深深的看了眼秦牧,眉头紧锁。
神情无比凝重。
秦牧的反应……
出乎了他的预料。
明显不想给程楚潇等人判处缓刑的机会。
而且。
狂轰滥炸,毫不留情。
他提出的两点,都被秦牧有理有据的反驳了。
第一点犯罪动机,第二点的犯罪中止。
前者。
秦牧说的滴水不漏。
程楚潇等人之所以发布不实言论和信息,传播并且扩散,就是为了报复。
而第二点……
原本按照刑法,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这里说的都是应当,即必须。
若是能争取到犯罪中止,便可以获得法定应当减刑,即必须减刑。
可秦牧……
却从源头给反驳了。
“这个案子……怕是悬了。”
沉思半晌后。
他看了眼身旁的程楚潇,压低了声音说了一句。
这个案子涉及的法律知识并不多。
以现有的情况来看……
很难再争取到缓刑了。
“怪只怪……你们得罪了秦牧吧。”
他轻叹了一声,选择了放弃。
如果秦牧不这么穷追猛打,他有很大把握。
可秦牧的专业能力……
丝毫不弱于他。
在占据优势的情况下,他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张律师,你不是说有机会缓刑的吗?!”
被告席。
韩天明等人也听到了张玮的话,连忙抬起头。
脸色无比难看。
缓刑不用坐牢,实刑要坐牢。
其中的轻重,他们还是分得清的。
可张玮却摇了摇头,表示爱莫能助。
对于发飙了的秦牧……
他也只能暂避锋芒。
“我该说的都说了,现在是自由辩论环节,如果你们想再试试,可以自由发言。”
张玮看着众人,摊了摊手。
从他专业的角度……
已经看不到什么希望了。
这个案子,大概率要按照起诉状上的量刑审判。
就算让他们尝试一下……
也不会更坏。
而程楚潇和韩天明等人对视了一眼,眼中都流露出了浓浓的求生欲。
想要为自己抢救一下。
程楚潇最先站出来。
看向秦牧。
紧咬着牙,不情不愿的说道:“我们愿意道歉赔钱,你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并且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还你们和养老院一个清白。”
她想要借此……
让秦牧松个口,放他们一马。
她虽然无法判处缓刑,但或许能减个一两年。
结果……
秦牧却是淡淡笑道:“诉讼请求上,也有道歉赔钱以及恢复声誉的内容,这本来就是你们应该做的。”
“你说吧,到底怎么做,才肯放过我们?”
程楚潇死死盯着秦牧,情绪已经逼近了临界点。
可秦牧却耸了耸肩。
转身看向了周全民,举报道:“审判长,对方当事人当庭让我开条件,试图贿赂我。”
周全民闻言,老脸一黑。
但还是看着程楚潇,警告道:“现在是自由辩论环节,请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更不要讨论无关话题!”
程楚潇被这么一怼,满脸通红。
气得浑身发颤。
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围绕焦点来讨论。
正在此时。
她身旁的韩天明站了出来,看着秦牧反驳道:“我觉得,你在维权群里列举的这些证据,非法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利,不应该列为证据采信!”
为了争取缓刑不坐牢。
他刚才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一个点子。
他记得。
以前他曾经看到过某个新闻,说是有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出示了偷录的聊天记录和视频,法院不予采信。
想到这里。
韩天明越说越起劲:“你窃听传播我们群内的聊天,侵犯了群内大部分人的隐私,是非法行为!”
只要能将这些证据给否了,就不能证明他曾经组织过他人诽谤。
他便不是核心维权成员。
只是参与了本次网暴事件的某个网友,便有机会享受缓刑。
而在他说完之后。
他身边的程楚潇等人,都露出了激动的神色。
原本灰暗的眸子里……
闪烁出了求生的欲望。
无比激动。
只有张玮,无奈的拍了拍额头,满脸的无语。
“这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诉讼。”
而在原告席一侧。
秦牧看着韩天明提出的反驳,眼皮都没抬。
随口回了一句。
仅这一句话……
便把韩天明,以及程楚潇等人给说懵了。
韩天明咽了咽口水。
直接问道:“你……你是什么意思?”
可是……
秦牧说完这句,却没再搭理他。
反倒是旁边的张玮好心提醒道:“你说的非法采集的证据,不足以采信,指的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不在此列。”
韩天明所说,的确有几分道理。
但……
却属于一知半解。
按照民事诉讼法,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材料;以未经他人允许拍摄、录制的证据材料;以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等,法院都应当不予采信。
这指的是民事诉讼。
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不遵循这个证据原则。
试想一下。
某人在房间里传出了救命声,邻居听后暴力破门,目击了犯罪一幕且将其拍摄下来。
这肯定是侵犯了他人的房屋产权和隐私权。
证据也属于非法采集。
但依旧有效,因为这属于刑事犯罪!
而他们现在所处的案子……
正是刑事自诉案件,而非普通的民事诉讼!
若换成民事诉讼。
比如说离婚案件,利用偷拍来的证据证明丈夫出轨,要求判处离婚。
法院对这些证据是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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