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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本月优秀员工非小秦莫属!


“小秦,不好了,有人在咱们养老院门口拉横幅了!”

突然间。

张清源从外面小步跑了进来,满脸焦急。

秦牧愣了一下。

“带头的,好像是告你的那家人……”

张清源缓了缓,接着说道。

秦牧皱了皱眉头,更为讶异。

这家人……

看样子根本没打算放弃。

不仅在网络上发布了视频,来博取同情,利用广大民众对他们四人加以谩骂。

现实中……

还找到了养老院。

“去看看。”

收起了手机。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跟着走出了养老院。

在养老院外。

此时正聚集了十几个人,带头的两个正是原翠莲母女。

他们一群人,拉开了一张十几米长的红色横幅。

横幅上面,写着极为突出夺目的八个大字。

“还我公道,杀人偿命!”

原翠莲和夏青青站在最前方,不断控诉着秦牧的所作所为。

“大家快来看看呐!”

“就是这家养老院的一个员工,追死了我的儿子,现在还逍遥法外,一点赔偿都没有!”

“我儿子才二十多岁,大好的青春,花样年华,让我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

“天理何在!公理何在啊!”

“今天你们必须要给我们一个说法!”

她的控诉声泪俱下。

很快就引来了来来往往的围观群众,都驻足在原地吃瓜。

而见到人越来越多之后……

夏青青则带着十来个人,高喊了起来:“还我公道!”

“还我公道!”

“还我公道!”

声音越来越大,眼看着要闹得不可收拾。

养老院的保安见状,连忙走上前劝阻。

但却被夏青青反唇相讥:“我们只是在门口,又没闯入你们养老院,这是正常维权!”

“秦牧干得出这种事,毫无愧疚感,难道还怕被人知道吗?!”

“我们今天就是要让他身败名裂,让周围的人都认清楚他的真面目!”

这个维权方法。

是她昨天在网上查到的。

说是可以通过邻里街坊、工作同事给对方压力,让对方妥协。

事到如今。

她其实对刑事责任已经没有太大的奢望了,但民事赔偿一定要支付!

她哥不能白死!

而经过了法庭诉讼环节后。

她已经在骨子里,将秦牧认定成为了首要分子。

只要能“解决”了秦牧,梁成斌等人必然会妥协!

“还我公道!”

“还我公道!”

“还我公道!”

在夏青青的带领下。

“维权队伍”的呼喊声越来越大,引来的人也越来越多。

某些不知真相的吃瓜人群……

也窃窃私语讨论了起来。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突然围在养老院门口了?”

“我也刚来,好像是说里面有个员工害死了他们的亲人,他们现在来维权了。”

“这样搞有什么用?去起诉啊,既然是对方错了,把对方告到法院去不就行了?”

“我听说法院判决已经下来了,对方一点事都没有,他们才用这种方法的……”

“……”

周围的人群,八卦之心熊熊燃烧。

一直在打听着事情情况。

聚集看热闹的人群,甚至占据了消防通道,影响了养老院外的正常通行。

而在外围……

远处路过的行人,看到人群聚集的一幕,都想挤破头皮凑到前面看热闹。

“青青,你说这样能行吗?”

原翠莲看到事情越闹越大,拉着女儿小声问道。

夏青青满脸自信,丝毫没有担心:“妈,你放心,网上很多人都是这样维权的,咱们又没有闯入他们养老院,不犯法的!”

看了眼周围人群。

她又接着叮嘱道:“妈,等会儿你声音哭大一点,一定要让附近的人知道真相,让他们认清楚秦牧的真面目!”

这些吃瓜人群。

都是附近的群众,对方肯定是经常打交道的。

只要认清了真相……

绝对会对秦牧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网上说,很多人都承受不住周围圈子的闲言碎语。

再结合她在网上发的视频,现实和网络双重打击……

她觉得,秦牧应该很快就会妥协了。

“如果……他还是不妥协呢?”

原翠莲咽了咽口水,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虽然她和秦牧接触的时间不多,但几十年的阅历告诉她……

秦牧似乎并不好惹。

“没事,他如果不妥协,不来和咱们商量赔偿的事,那咱们每天都来,再去上诉……维权的方法那么多,正义总会站在我们这边的!”

夏青青认真的说道。

同时号召同行的人,继续卖力呼喊了起来。

“还我公道!”

“还我公道!”

“还我公道!”

声势汹汹,愈演愈烈。



养老院门后。

“这群人,也太可恶了。”

张清源拄着拐杖,站在秦牧身边。

看着门外的一幕,愤恨不平。

而保安队长同样看向了秦牧,忍不住提议道:“秦牧,你……要不要出去回应一下?”

“回应?”

秦牧嘴角抽了抽。

对方聚集了十多个人,声势浩大,一看就准备和他打口水仗。

他再牛逼……

一个人也不可能骂赢一群人。

除非系统给他一个无敌的喷人技能。

“那也不能就这么放任不管吧?”

保安队长苦笑了一声,十分无奈。

他组织了保安,多次试图劝阻,但都无济于事。

光天化日之下。

他也不敢动用强制手段。

“喂?110吗?我这里有人在聚众闹事,堵在了我们养老院门口,已经造成了通行拥堵,连消防通道都被占据了……”

秦牧默默拿出了手机,拨打了熟悉的电话。

保安队长见状,不由瞪大了眼睛。

这种一言不合就报警的做法……

他还是头次看到。

反而是张清源颇为淡定,瞥了眼没见过世面的保安队长。

对此。

他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秦牧敢报警,一定说明有办法把对方送进去。

就是不知道用什么罪名了。

十五分钟后。

“呜呜呜呜——”

警笛声由远而近。

将从拥挤的围观人群中,开辟出了一条通道。

沈岛亲自带队,看向了聚众的原翠莲和夏青青等人。

沉声劝告道:“我们接到群众举报,你们这里有人聚众闹事,已经导致了养老院无法正常营业、通行,还请尽快离开。”

在知道这起报案来自于这家养老院后……

他立即决定亲自带队前来。

追逃致死的案件,最开始也是他来接手侦办的。

对原翠莲母女二人,也比较了解。

当时在得知他们放人之后……

这两人还在派出所里大闹了一回。

然而……

在他劝告之后。

夏青青昂着头,丝毫没有退缩:“凭什么?!”

“我们只是正常维权,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他们自己堵塞在这里,关我们什么事?”

“宪法还规定了我们有是示威游行的权利,我们拉个横幅抗议一下,有什么错了?!”

夏青青越说越大声,就是不肯离开。

沈岛皱了皱眉头,接着问道:“你们说是示威游行,那你们有许可吗?”

夏青青愣了一下:“什么许可证?”

“示威游行是可以,但需要主管部门的许可通知,你们若没有许可,就请尽快散去!”

沈岛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劝告道。

其实。

秦牧报警里,直接举报的就是非法集会罪。

这个罪名的认定,有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是没有取得许可,非法聚集宣传口号。

第二则是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第三,对社会秩序和公共营业性质单位,造成了干扰破坏。

目前来说。

夏青青他们已经构成了两个要件了,若再不解散……

将真正触犯这个非法集会罪。

“我们是正常维权,凭什么让我们走?”

夏青青依旧是站在原地,一步不肯退让。

“你要知道,你们如果再不解散,继续造成围观群众增多、通行堵塞,将构成非法集会罪!”

沈岛继续耐着性子,第三次警告。

夏青青闻言,顿时吓得花容失色,有些不相信。

“你们别吓唬我!”

她读过大学。

非常明白犯罪是什么概念!

一旦触犯,不过处罚是什么,都将导致她的个人档案上多出一个无法撤销的犯罪记录。

沈岛深深看了她一眼,正色道:“非法集会,涉嫌刑事犯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青青……要不咱们还是撤了吧。”

原翠莲同样被吓得不轻,连忙拉住了女儿。

夏青青紧咬着下唇,尽管很不甘心,但还是没有对着干。

如果因为这样,把自己送进去了……

那实在是太得不偿失了。

“这次事件,是你们谁主导的,谁直接负责的?”

而紧接着。

当着执法记录仪的面,沈岛对两人进行了例行询问。

“什么意思?”

夏青青瞪大了眼睛,咽了咽口水:“我们不是都准备散了吗?为什么还要问这个?”

她忽然有着不妙的感觉。

沈岛看着她,认真说道:“非法聚众,占据公共场所,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即便没有犯罪,但也涉嫌了违法。”

“违法会怎么样?”

她更加忐忑了。

“你们非法聚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沈岛深吸了一口气,说出了她们的违法行为。

违法犯罪,从来就是不分家的。

秦牧在报警的时候,分别举报了她们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非法聚集,严重点,会构成犯罪。

即便不构成犯罪,这种造成堵塞、影响公共营业场所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法。

按照规定。

对于这种行为,一般是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平时若无人举报,大部分的执法机关都是简单警告,处以罚款。

但实际上……

若是举报人坚持要求,是可以行政拘留的。

而这一次。

报警的人是秦牧,对法律条文太熟了。

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若是他们执法睁只眼闭只眼……

第二天就要收到投诉了。

“你们放心,行政拘留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看着愣在原地不说话的夏青青,沈岛接着普法。

原翠莲和夏青青对视了一眼。

忍不住问道:“一天吗?”

沈岛干咳了一声,没有回复她们。

一般来说。

行政拘留规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司法中从未有过拘留一日就放的案例。

不然的话……

住一两天就走,跟旅馆没有什么区别。

完全起不到警示、震慑作用。

随后。

沈岛当着执法记录仪,开始询问本次事件的负责人和直接人。

毫无疑问,最终锁定了原翠莲和夏青青。

其余参与聚众的人听说了有如此严重的后果之后……

纷纷当场反水。

“警官,这不关我事啊,我们就是群演,来客串的,一天五十块钱。”

“我们这就撤,马上就走!”

“我就说吧,这活不能接,什么卖嗓子,差点把自己卖进去了!”

“警官,事情真的跟我们没关系……”

“……”

十几个参与聚众的人在简单盘询后,纷纷逃也似的离开了。

作鸟兽散。

而沈岛则带着几个民警,疏导周围的围观群众。

在处理好这些之后,重新找到了秦牧。

填写报案回执、签名,以及做笔录。



养老院。

副院长办公室。

“怎么样?外面现在还在闹吗?”

万中元铁青着个脸,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来回踱步。

原翠莲母女这次闹事……

给养老院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将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那句“杀人偿命”,实在是太具有冲击力了。

他现在甚至想将罪魁祸首秦牧给开除了。

这事件若是发酵了……

晋城的人知道他们养老院有个“杀人”的员工,恐怕说什么也不会把老人送过来了。

他们的客源,可能会锐减!

“万院,秦牧已经出去处理了!”

护理部的主管走了进来,汇报了一下情况。

万中元眼神一亮,连忙问道:“秦牧道歉了?”

“他报警了。”

护理部的主管苦笑了一声。

万中元:“……”

对方这个架势,摆明了是要逼着秦牧妥协。

而且寸步不让。

保安多次劝阻,都无济于事。

没想到秦牧一出现,居然把事件再次推向了一个高潮。

“而且……对方人已经散了,警方正在做笔录。”

主管咽了咽口水,神情复杂的说道:“带头的两个主要责任人好像也要被带走……”

作为主管。

他刚才也参与了警方的调查。

得知了这一系列情况。

颇为震惊。

非法集会他不是很懂,甚至都不知道有这个罪名。

听说最高可以判五年,还会剥夺政治权利。

而即便没有构成犯罪,对方还违背了治安管理法,可能会被处以一日以上,十五日一下的行政拘留!

那些参与聚集的十余个人……

配合完调查后,立即跑的无影无踪。

万中元:“……”

他听完之后,同样沉默了几分钟。

忍不住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掐灭了刚才心里冒出的那个危险的念头。

对方来势汹汹。

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但秦牧却轻描淡写的化解了这个棘手的事件,还反手将他们给送进去了。

“懂法的人……的确是不一样。”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换做是他。

完全搞不懂这些违法犯罪,以及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处罚后果。

而秦牧的操作,简直是行云流水,无比流畅!

直接给人送走了。

“我觉得……这次秦牧帮助养老院解决了一个危机,贡献巨大,本月的优秀员工还是非他莫属。”

又过了几分钟。

办公室里,万中元忽然沉吟了起来。

主管:“……”



养老院门口。

在配合做完了报案全流程记录后,秦牧目送着原翠莲母女二人被带走。

这两人上警车的时候……

还一直对他怒目相视。

“就这么……结束了?”

张清源看着恢复了平静的养老院门外,神色有些恍然。

他本来还想着看热闹的。

没想到……

正常闹剧连一个小时都没持续到,就草草结束了。

“可惜了,他们居然这么轻易就妥协了。”

秦牧则是略带惋惜,轻叹了一声。

拉横幅维权的行为,其实本身没有太多过错。

若是在小区内部拉……

没有造成公共拥堵、没有扰乱正常场所秩序,最多是治安罚款。

但夏青青她们……

占据了养老院门口,对着养老院大门不断哭喊。

引来了大量群众围观。

堵塞了进出通道、消防通道等。

这就可能构成非法集会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前者是犯罪,后者是违法。

但不代表着违法行为没有处罚。

类似这种的行为,按照规定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在现实执法过程中……

行政拘留规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实际执法过程中,一般是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的地方,也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在治安拘留所。

相比之下。

待遇和环境都会好很多。

“该准备起诉下其他罪名了。”

深吸了一口气。

秦牧返回了养老院,开始就这次夏青青发布视频的行为搜集证据。

视频里的内容……

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等诸多权利,并不单纯是违法侵权。

其行为已经涉嫌了犯罪。

第一点,该视频的广泛传播,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刑法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严格来说……

这个罪名,针对的是那些贩卖个人信息的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在量刑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另行解释了这个行为,补充了个兜底条款。

通过网络曝光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在现代社会。

出卖公民信息的现象,其实屡禁不绝。

几乎登录个网站,下一秒自己的手机号就泄露了。

甚至在某宝上,还有公然售卖身份信息的,打包资料一份60元。

资料里,包括姓名、籍贯、学历、毕业学校、婚姻状态、居住地、收货地址、手机号等等。

明码标价,极为嚣张。

一般来说,购买这些资料的人,要么是中介,要么就是诈骗团伙。

中介是为了寻找意向客户,促成成交。

诈骗团伙同样是为了寻找意向客户,进行定向精准诈骗。

因为个人信息获取成本低、追究麻烦等原因,这种现象从未断绝过。

而夏青青在视频里,公示他们四人的身份信息,造成大范围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完全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基于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出售、传播他人身份信息的……

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

视频里的内容,固然是基于事实,但却是对于法院判决结果的大肆传播。

朝着对抗判决的方向,影响了公众舆论。

同样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恶意煽动舆论、利用网民,故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将被行政处罚。

也就是罚款外加行政拘留,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没错。

在刑法上,没有煽动舆论这种罪名,只能对引战行为、饭圈文化等进行行政处罚。

相较之下。

刑事处罚过重,而行政处罚又过轻。

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那么多饭圈文化、引战、煽动负面情绪等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

最后。

除了以上两点,如今在各平台广泛传播的视频,还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这也是一条比较偏僻的罪名。

寻衅滋事罪很多人都知道,但大部分都认为寻衅滋事罪仅用于斗殴、打架等暴力事件。

实则不然。

在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定位非常特殊。

它最初是流氓罪演变而来的。

如今流氓罪的相关刑法罪名,已经被废除了。

但在几十年前……

流氓罪让人闻之色变。

流氓罪,专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违背了社会公德,被社会道德所摒弃的……

就是流氓罪!

比如说,在大街上,语言调戏一个女孩,对方便可以起诉你流氓罪。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几十年前,便有过数个因为乱搞男女关系的海王……

被判处流氓罪,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枪毙。

而现在……

乱搞男女关系、调戏妇女的人,已经随处可见了。

放在几十年前,都是一抓一个准,直接枪毙的那种。

当年废除这条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诸多因素。

其中一个,就是量刑过重。

语言调戏一个人,可能就要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违背了刑法震慑的功利价值。

刑法是震慑犯罪现象的产生,而不是对罪犯进行残酷处罚。

因此。

在后面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将这条大罪进行了拆解,分别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寻衅滋事罪,也是比较特殊的一项。

因为它属于兜底法条。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轻。

可以防止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

比如说在公众场所聚众殴打他人,涉嫌了故意伤害罪。

但若是殴打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可能被判处无罪。

刑法为了防止这种现象……

便可以追究其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于逃脱罪责。

同理。

若是将人打成重伤,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判处。

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重伤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

而且。

在司法解释重,寻衅滋事的补充条款里,确定了寻衅行为不仅仅是现实中的暴力冲突。

还包括财物损毁、扰乱网络秩序、恶意针对他人等等。

在寻衅的判定上……

侧重于行为上主观故意,分为无故生非和借故生非。

无故生非,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里面吃饭,你看她长的漂亮,轻轻拍一下后背,便属于此类行为。

借故生非,则是去饭店里吃饭。

吃完饭不想付钱,随手抓了只苍蝇放在菜里面。

反过来要挟老板赔偿。

这也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

总而言之。

寻衅滋事的适用面非常广,只要没事找茬、故意针对某人,都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而这一次。

夏青青在视频里,详细针对了他们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寻衅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舆论,寻衅滋事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很快便将夏青青发布的各平台视频,进行截图、数据统计等。

将检举材料准备好之后,重新聚焦向视频的评论区。

他打算寻找一些“新面孔”。

既然他们强行要冒泡,自己也不会厚此薄彼,该送的套餐一个都不会漏。



次日。

法院,立案中心。

秦牧再次带着两百份起诉书,来到了这里。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诉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两百人?”

周琳看着眼前两百份的起诉书,神情有些复杂。

这段时间。

她听说检察院关的人,正在没日没夜的加班。

连续加了好几天,三千份起诉书的问题还没解决完。

秦牧又送来了一群“新鲜”的被告。

这群人,惹谁不好,偏偏要惹到秦牧头上。

“我也没办法啊,树大招风,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满脸无辜,颇为无奈的说道:“既然不能让所有人喜欢我,那就只能把不喜欢我的人送进去了。”

周琳:“……”

随后。

她将这些关于诽谤罪的起诉书都核查了一遍,确保符合规范,便将其收了下来。

同时提醒道:“对了,八天后开庭,你之前起诉的三千个被告的立案通知应该下来了,你记得去银行缴纳一下。”

诉讼等费用,法院不会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

一说到这个。

她的神情就更加复杂了。

接了这么多年的起诉书,她头一次看到三千个被告的“壮举”。

虽然诽谤罪是刑事案件,但涉及了民事诉讼。

按照晋城当地的诉讼法……

同样有一笔不俗的费用。

暂定是每个起诉缴纳8000元,大约是两千四百万,预先垫付,多退少补。

“好,我等会儿就去交。”

秦牧点了点头,十分爽快的说道。

只要官司胜诉了,诉讼费都可以返还。

外加民事赔偿。

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亏。



同一时间。

晋城。

治安拘留所。

“居然还要在这里住七天……”

原翠莲坐在床上,茫然的看着墙壁上的电视。

只觉得无聊透顶。

在她的对面,则坐着夏青青,和其他几个同样被行政拘留的人。

这是她们来到拘留所的第二天。

进入之后,就被分配到了多人房。

早上按照规定时间起床,整理内务,刷牙洗脸,打扫卫生,等开饭。

拘留所的开饭,并非是上食堂吃。

而是把自己的饭盆排放在监舍门口,有工作人员给你盛饭。

待遇颇为不错。

吃完饭之后……

就这么坐在房间里,等中午时间。

然后就是和早上一样吃饭,清水白菜,馒头。

继续熬到晚上,馒头,咸菜。

这就是里面一天的生活,除了吃饭,就是看电视等吃饭。

非常充实。

但就是不能玩手机,进来之前的所有个人物品都被拘留所暂时保管,无法使用。

而看押她们的人员也公布了她们的处罚期限,为八天时间。

算上第一天……

她们还要在这里待上七天。

“这里的环境太差了,伙食也差,肉都没有……”

夏青青叹了口气,对周围的环境满脸嫌弃。

进来之后。

她也相通了不少,就是临时居住而已。

只要熬过了这八天……

她们就可以出去继续维权了。

该上诉上诉,该维权维权。

好在上诉期是十五日内,一切都来得及。

这次她虽然出现了失误,被行政拘留了……

但她保证,下次她绝对不会再进来这种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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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之前存稿已经用完了,今天有点卡文,只有一更。

明天三更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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