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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一代人》(1860月票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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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遐逆因为在与吴笛比赛之前,直接向大众宣布,他绝对能够在诗歌上战胜吴笛,并且还炮轰吴笛“网络红人”的这个身份,这使得他本人的关注度,一下子更高了,这显然也是他搏出位的一种策略。.

        有点小名气的人,如何让自己的名气更大呢?

        当然就是让自己成为一条疯狗,去咬那些名气更大,粉丝更多的人,甚至还可以搞一搞笔战,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朱遐逆如此狂言,自然引发了吴笛众多粉丝的不满,其中吴笛的某些粉丝,显然也担心吴笛在诗歌比拼中落败,毕竟对方是年少成名的“天才小诗人”,而吴笛好像只擅长散文。

        话又说回来,在这个诗歌渐渐没落的时代,别说是那些真正讲究格调韵律的古体诗了,有多少人能写出真正有韵味的现代诗呢?

        梁凉嘲讽现代诗说“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其实也挺有道理。

        现代诗由于无需讲究什么格调韵律,非常**,因此它也便显得毫无章法,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句子,但加上分隔号后,就能说是现代诗了。

        所以,在评判现代诗的高下时,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标准,话又说回来,这东西,弹姓确实太大了,除非真的创作出来的作品,确实是经典,能够让绝大多数人都认可。

        吴笛想要赢朱遐逆,无疑是一件比较艰难的事情,不过她在看到朱遐逆的狂言时,只是很不屑地笑了笑,她之前能够闯入8强,基本上都是凭借自己的写作能力。

        但别以为吴笛在诗歌上的造诣不高,她作为一名优秀的填词人,之前的《时光列车》可就是她本人完成的,而那首《one_摸re_time,one_摸re_chance》也是她填的中文歌词!

        不仅如此,吴笛引用诗歌的能力非常强,总可以在文章中自然而然地穿插诗歌,在她看来,诗歌这样的文体,其实与其他文体相结合,才是最完美的,单独的诗歌,其表现能力,还是欠缺了一些。

        然而,吴笛真要铁了心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一个教训,那她绝对可以!用真正的经典,让所有质疑她的人都闭嘴,什么“天才小诗人”,如何与她脑中整个世界的诗歌相比?

        如果可以的话,她能随意“写出”经典的中文现代诗、英文十四行、法文诗、德文诗、俄文诗……

        朱遐逆,不过就是一个从小炒作出来的无能文二代而已,有一个好爹又如何?

        这次由于对决是诗歌体裁,所以三大诗歌杂志《诗刊》、《星星》、《绿风》都有编辑来观摩,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惊喜,现在老一辈的诗人渐渐逝去,新一辈中却没有什么诗歌人才。

        最近那位天净沙的《一棵开花的树》、《时光列车》横空出世,不由让不少诗坛前辈眼前一亮,觉得这天净沙在诗歌上的造诣确实不俗。

        吴笛与朱遐逆两人之间的比赛,就是现场直播,不少读者都对这次的比试非常感兴趣,一个是红极网络的才女、学霸,还有一个,则是从小展露诗歌天赋的天才诗人。

        朱遐逆在见到吴笛时,冷哼一声,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她的厌恶,他感觉自己的脸上、身上,还隐隐作痛,这个女人,简直就是暴力狂!

        这次规定他们两人要在三个小时内,写出一首朦胧诗,所作诗歌的内容,倒也符合他们的身份,那就是要写一写齐朝末年开国初年,那些拯救国家的有志青年们的特征、喜好、追求等等,那是一个历史剧变的大时代,这个确实有让人写诗讴歌的价值。

        不过,这次的诗歌题目还是很宽松的,能够给人充分的发挥机会,但是朦胧诗这种体裁可不是好写的,它注重创作主体内心情感的抒发,在艺术上大量运用隐喻、暗示、通感等手法,丰富了诗的内涵,增强了诗歌的想象空间。

        也就是说,这个朦胧诗很讲究内涵,要写出一种“不明觉厉”的效果,才是真正的好朦胧诗。

        这样一个体裁,也能给评委们发挥的机会,要是一般人,还真看不懂什么朦胧诗。

        朱遐逆看到这首诗要写的内容,不由皱起了眉头,他比较擅长“梨花体”,朦胧诗什么的,对他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他年纪太小,没什么阅历,能写出什么内涵来?

        这次他与吴笛的诗歌比拼,虽然在诗歌这种体裁上有利于朱遐逆,但真正的评比,却是公正的,现在,就看谁能写得更好了。

        朱遐逆心说自己都觉得这个题目有些难,想来对吴笛来说,肯定更难吧,他想了想,觉得还不如用自己擅长的“梨花体”开头——

        一个青年

        一个少年

        一群青少年

        一整个春天

        可能

        还有

        更多的青春少年

        ……

        朱遐逆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开头,绝对够内涵(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内涵)、够朦胧(估计没人看得懂)!

        果然我就是个天才!他沾沾自喜地想着。

        而这个时候,吴笛写下一句诗后,便起身,将自己的诗歌交了上去。

        朱遐逆见状,不由愣住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么快就交卷?这家伙果然是弃权了!我就这样不战而胜?

        就连上面的评委也一阵搔动,莫非这位一路过关斩将,在散文上有很强实力的吴笛,确实在诗歌上没什么造诣,然后主动弃权了?

        真是太可惜了……

        不少很看好吴笛的评委,都纷纷感叹着,这次吴笛的运气确实差了点,居然正好是碰到要用诗歌这个体裁的环节。

        虽说某些评委确实私下里与朱由可有交情,甚至还决定帮他的儿子一把,但更多的评委,还是比较公正的,他们确确实实想选出他们心目中的“之星”。

        因此,他们对吴笛这位不论是人,还是文章,都充满了正能量的美少女很有好感,希望她能够一举夺魁……可现在,她好像主动弃权了,可惜可惜。

        然而,当评委们看到这首非常短的朦胧诗时,不由一下子愣住了,这首诗的名字是《一代人》,内容是——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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