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蓝华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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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想念她,他常常梦到她,昨夜还有梦到,共同飞往未明的遗迹。
甘甜如蜜,沉醉。
锐利如剑,透魂。
梓桐山脉上青松长存代代青,那是梦醒后的着眼之处。
——
“不俗。”赵不雅低声道,眼睛还落在窗外,眼神迷离,似乎已经越过了梓桐山脉,到达了更远的地方。
“嗯。”李不俗抱紧了他的胳膊,轻轻用头抵住了他的肩膀,像只黏人的猫儿一样乖巧。
赵不雅没有继续说。
烧尸的气味漫布在空气中,他脑海里不停地闪现着那个分给他半块糕的小女孩。
如果他现在就死去的话,那么在他的一生中,她就是陪伴他最长时间的那个人。
她一直在他心中,不知多少个日夜,他都想着她,梦着她,努力回忆着她。
居然比其他任何人还要来的深刻,包括他的亲生父母,包括周厚端,也包括李不俗。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很想她,每天都有想。
可她已经不在了。
那也许就是爱情吧,他想。
战争夺去了他的爱情。
如今战争又来了,也不知道要夺走多少人的爱情。
“我不想参与这场战争,怎么办,不俗?”他一只手放在灰色坚钢制的窗棂上,力量很大,手指都凹了进去。
“那就不参与。”李不俗柔柔地说,“按照你的心意去做就好了。”
“可是……”
赵不雅沉默了很久,李不俗就陪着他沉默。
“我想离开这里。”
“好啊,带我一起,好吗?”李不俗问,声音轻轻浅浅的。
赵不雅心中一震,想起了那天李璨的话。
“……那小傻子那么喜欢你,你什么时候娶她?”
他转头看着她,看到她乌黑青丝,看到她神色恬静。
他不知道如何回答她。
但这是必须要回答的,他知道,哪怕其他的问题都可以略过,唯独这个不可以。
“不俗。”赵不雅顿了顿,“嗯……”
李不俗平静道:“你想说,‘你还小’,对不对?”
赵不雅默默着。
“他们都爱那么说,可是,你也不大啊,是不是?他们可以那么说,你不可以。”她说,然后又重复了一遍,“不雅,你不可以。”
赵不雅无言以对,只觉得心里又空又痛,可谁也不能再住进去,他不允许,也无法让自己允许。
李不俗把那只受伤的手放在赵不雅眼前,晃了晃,张开。
里面是那根蓝华坠,阳光穿透那颗碧空泪珠,折射着刺眼的光芒,赵不雅下意识地回避了一下。
“不雅,你给我绾上吧。”
赵不雅微微一窒,只觉得自己错了,不管是怎样,反正就是错了。
而且是无法改正的,永远。
两人不再对着窗外,相对立着,李不俗看着他,倒让他不敢看她的眼了,他心虚得厉害,只好目光低垂着,着在蓝华坠上。
“哎。”李不俗露出笑容,拉过他的手,把蓝华坠放在他的手心里,“不雅,你以前可不这样哦,快点啦,我要照照镜子看看呢。”
赵不雅心一横,直看着她,“好。”
他走到她的身后,挽过她的发,很轻,很慢。
像一朵花开的悠远轨迹,像沧海桑田的漫漫长史,像寂静无声的雪落天地。
他开始用蓝华坠为她束发,简简单单的动作,仿佛有千钧之重。
一边轻声地说着一些相干也不相干的可恶也不可恶的话。
“我流浪的时候,有个小姑娘,在一个夜里,分给我半块糕,天明后,她被饥肠辘辘的人们吃掉了,我懦弱无能地躲着,看也没敢看。”
“我总是梦见她,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愿意,跟她一起被吃掉。”
“现在不行了,我不能死,我要改变这个世界,我要努力修行,终结世间战争,我才可以去见她,那样我就会有面对她的勇气了。”
“昨夜我还梦到她了,只是很模糊的身影,但我知道,那就是她,因为那种见到她的心情,是唯一的……”
“我很想念她,很想念,很想念……”
少年的声音渐渐低不可闻。
蓝华坠绾好了。
少女回头,看到他眼角的泪。
她伸手抚摸了一下蓝华坠上的那枚取自海中的碧空泪珠,传说,那是天神的眼泪,落在无尽海中,就凝结成了珠子,因为天神在天,所以叫做碧空泪珠。
天神也会哭吗?祂为什么要哭?是因为孤独高踞而找不到所爱吗?
不雅也会哭啊,原来,他有爱的人了。
她想,她真幸福。
一阵不大也不小的风吹了进来,带着讨人厌的气味,窗帘波浪一般,发出喧闹的声音。
李不俗把窗关上了。
一片安静。
“我们就在这里,不去散步了。”她说,“不雅不雅,我给你画一幅像吧?”
她自顾自从蓝布兜儿里取出纸笔。
纸,纯白色,很厚实,是学堂的日用纸,普普通通。
笔就有讲究了,石杆紫芯,名曰天阑笔。
石杆是来自绮澜洲边界的黑山之石,杆上错金银线,勾勒出“不俗”两个字,简洁古拙,芯子称之为软紫泥,有远胜过一切好墨的淡雅清香,提炼自天阑山中的一种稀有紫色山石,运笔的时候,可以随着持笔者的心意而变换颜色,奇异灵性。
那是周厚端去年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是空黎国的特产,比蓝华坠要贵重得多,一根这样的笔,往往要耗费数百大匠十日时光。
名国有一句俗语来表达这种笔的珍贵:一字一句,金乖银鲤。
一根天阑笔,售价三千空黎白铢,折算成名国的乖鲤,是一千九百金乖鲤。
那是多少人的梦想。
那次她的生日,赵不雅送给她的,就是那只蓝布兜儿。
是他自己做的,他一向心灵手巧,所以工艺不错,只是选材一般,他觉得不用太贵重,心意到了就好,毕竟又不是什么真的要拿来用的东西。
他隐约记得,那是父母说过的家乡的习俗,好像说是好朋友互赠的第一件礼物,应该是一只布兜或者布袋什么的,怎样的布料都可以,里面要装着一件物品,无论什么都可以,但必须是红色的,如果是一朵红花,而且是亲自寻来,而不是买来的,那就是最好。
这样的礼物,代表着真心送给你了。
赵不雅在那只布兜里放的就是一株红色的花儿,来自千草园……所在的那座蝴蝶山的某个偏僻处,说不上名字,更谈不上珍奇。
那时候是冬天,天寒地冻。
这样一朵花儿,谁也不知道少年寻了多久。
这样一只按价值来说完全匹配不上李家二小姐身份的布兜儿,却从那天开始,一直被她抱着或者背着,用来装各种各样的差不多每个的价值都绝对超过这布兜儿不知几何的小东西。
她觉得那是她收到的最好最珍贵的礼物,因为那是他送的,而那一刻少年的微笑比任何宾客的恭维都更得她的欢心,也只是因为是他。
至于那蓝华坠,真要说起来,并不是赵不雅送给李不俗的,而是是两人前一天在和安湖散步的时候,李不俗买的。
当时她把那坠子买下来,塞到赵不雅手中,赵不雅不明所以。
李不俗就说:“送给我!”
赵不雅一头雾水。
“怎么送?”他问。
“你就当是你买来送我的。”少女露出一丝坏坏的笑。
她知道他很‘穷’,因为他除了日常需要,从来不用老剑楼的钱,兜儿里最多也就一些铜乖鲤,而所谓的日常需要,大概也就两种。
一是随手买一些破烂不堪的旧剑,这是他的兴趣,也是他的坚持,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怪癖,二是买街边的便宜小吃,这是他的爱好,因为他说小吃是正餐之外的补充,吃到嘴的时候会很有种溢出来的满足感,而他在流浪生涯,却是吃都吃不饱的,所以这样会让他心情很好,至于便宜,那是因为他觉得只要有那份满足感就好了,不需要多么精贵。
周厚端一开始很看不上眼,贵为老剑楼的公子,这做派也太寒碜了,也劝他改变一下,不然会被笑话的,当然,话是话,其实周厚端这般人物,又怎么会在意什么笑话不笑话的,他只是想让他过得更好或者最好,老剑周氏,什么买不起?
少年却只是自嘲:“穷命格,改不了了,他们爱笑就笑吧,以前都没人愿意看我一眼,现在好了,还有人愿意看着我然后笑。”
周厚端便不再说,很多事都如此,他会提意见,却仅一次,赵不雅听或不听,都在赵不雅自己,周厚端从来不会过多干涉,他也知道自己这个养子也许过于节俭,却从不会做出格的事。
这让两人的关系十分融洽。
李不俗更看不上眼,却同样的不愿意破坏赵不雅的爱好,而且比周厚端更进一步,她也时常陪着他吃,这是周厚端做不到的。
周厚端愿意与赵不雅各自美好,李不俗愿意与赵不雅一起美好。
“好吧。”赵不雅无奈,只觉得小丫头太有想法了,“给,我送给你的。”他伸出手去。
李不俗就笑眯眯地把蓝华坠接过去,道一句:“不雅不雅,我看你就雅得很嘛!谢谢你的礼物!”
赵不雅问:“这样很好玩吗?”
李不俗答:“我不是玩,这样很好。”
她把蓝华坠折了几圈儿,安安稳稳放进蓝布兜儿里。
他问:“不戴上?”
她说:“不用!我还是觉得头发披散着比较好!”
他同意,因为那是她的头发,就像周厚端对他说“咱们什么买不起?喜欢吃,就让人把鹤风,把西丰城,直到金名城!最好的小吃店搬空!”,然后他说“不用不用”,周厚端就不再说,因为吃与不吃是他的事。
“不雅不雅!”李不俗认真看着他,“你觉得呢?”
“什么?”他问。
“头发是束起来好,还是散着好?”
“你觉得好,那就好。”
“不行不行,你来帮我决定吧,那是你送给我的啊。”
“这个……有什么关联吗?”
“我觉得有,因为你送给我东西,必然是觉得我会用它啊。”
“可那不是我给你买的啊。”
“就是你买的!那是你送给我的!你送给我的!”李不俗强调着,声音很大,目光无比坚定执着,好像真的是赵不雅送给她的。
她做了个梦,梦里有另外一个人,她就觉得那个梦,就是那个人给她的,而不是她“做”的。
“那就散着吧。”他说,并不是他的决定,而是因为她喜欢而决定,既然是帮她决定,不就是要决定她喜欢的么?
……
“不雅不雅,我画好了!”那边在桌上铺纸挥笔了有一会儿的李不俗很开心地说。
她作画的全程都没有看一眼一直站在窗边的赵不雅,因为她心里已经描摹了不知多少次,所以下笔如神。
赵不雅走过去,看那幅画,居然那样生动,好像真的一样。
画上不止是他,还有她。
老剑楼七层窗边,白衣少女青丝如墨,绾着蓝华坠,手抱着青袍少年的胳膊,头枕在他的肩头,他们都笑着,笑得那么纯真,远方是湛蓝的天空,题作:不雅不俗。
她得意地看着他,看着看着就流出眼泪,她走过去,怯生生的看着他,手犹豫着,终于还是抓住了他的手,铁铸般紧。
少年叹息一声,“不俗,对不起。”
一颗心,早已经碎了,谁也拼不起来。
又一颗心,这一刻碎了,谁也拼不起来。
那只手,自己松开了,如此轻易。
李不俗收起笔,把蓝布兜儿抱在怀里,留下那幅画,然后眼睛看着赵不雅,慢慢后退,后退,直到背贴在门上,她转身,打开门,走了出去,又关上门。
“不雅不雅!我去散步了!你不要跟来!”她带着哽咽哭腔,也带着哀伤笑容,在关门的前一刻对着赵不雅说。
赵不雅看着那幅画,很久很久。
等到未来的某一天,赵不雅回到了那个对他而言早已十分陌生的遥远故乡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那习俗,自己记忆得差不多,只是有一点记错了,应该以那种方式互赠第一份礼物的,不是好朋友,而是恋人。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天自己送出那只布兜儿的时候,周厚端会用一种暧昧的揶揄的坏兮兮的复杂眼神看了他一眼,他是知道的,可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也许吧。
父亲交游极其广泛,知道这个,不是稀奇的事,她应该是不知道的吧,要不然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可他无法弄清楚她是不是知道了。
因为那一天,李不俗也已经不在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赵不雅很想笑。
然后也笑了,一整天都在笑,因为他笑着笑着就很想再对李不俗说一句“对不起”,却不知道用怎样的表情。
笑就好了,对吧?他问自己。
所以他一直练习着笑。
可她终究是不在了,看不到他的笑了,就像那个给他半块糕的小女孩一样,成为了他过去生命中的一个片段。
陆成问他为什么一直笑,他说:“因为我很可笑,在鹤风的时候,人们就常常喜欢笑我,不是吗?”
陆成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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