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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愿同身受


巧取豪夺,不知是谁取了谁,不知是谁夺了谁。

        ——

        赵不雅虽然还未醒,本源却已经没有大碍,只需要多多注意休息,自会完好如初,只是他的本源,再不如曾经强大。

        而她还没有与他分开,并非不能,而是不愿,她游走在他的魂魄中,仔细看着少年过去时光里的点点滴滴,她也不觉得这是窥探,只当是报酬里微不足道的添头,而关于夺源这种事,她根本就觉得这不算夺,不过是一桩公平公正的买卖交易而已。

        要知道,肌肤之亲,人伦大事,我本就亏大了,外加救你道途,更可称得上是天恩了,看一看瞧一瞧,完全不过分吧?小孩子家家的,完全无所谓吧?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只是忽然就很想了解一下他。

        以赵不雅之本源来让自己化形为人,这是她很久前就想过的,当年看出赵不雅这等惊世骇俗的天赋的人,何止是云往,还有她。

        不过她那时候只是想想而已——如果哪天这少年落在我手里就好啦!比如他受伤了,除了我没人能治。

        这样一个并非只是恭维之词来形容的真正天才,必是所在势力的掌上明珠,怎么会磕着碰着,他自己也不傻,自然惜命,明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怎么能轮得到她与他有所牵连。

        而她呢?被云往禁锢,不得自由,无法凭心意行事。

        等天才的少年某日被迫来投,很难,打破牢笼主动出击,貌似更难。

        所以,当赵不雅出现在云往面前的时候,她是有点儿发懵的,但也在那一瞬间,她就盘算好了后面的一切!好像曾经“想想而已”的时候就已经计划了千百遍似的。

        无论如何,她都会救赵不雅,第一点原因就是避免激怒云往,她虽不怕云往,但被一个绝顶升龙境追杀,想想就头脑发麻浑身不自在,她可不想余生都被撵得东躲西藏没有宁日。

        第二则是为了防止哪怕已经攫取到手的本源执意像世间那些不知变通的蠢源兵一样随主而去,搞得她终究竹篮打水白费力气。

        既然救了赵不雅,那么一切也就都有转圜的余地,无论云往还是赵不雅,又或是赵不雅有部分自我应激意识的本源,都不会跟她彻底结仇。

        救人一‘命’,收‘点儿’报酬,天经地义嘛。

        再说了,反正他的本源依然可以轻松给一把兵器开源,只是从很多,变成了几个……不过这又算得了什么?其他最关键的所在可是都没有问题了,比如境界不会下跌,再比如修行不会受阻……

        如果让别人来选,那也肯定是要选放弃本源,换未来修行之路好吧?就算是个傻子都知道选哪样好吧?要是天下间其他本源受创的武生知道还有这好事儿,砸锅卖铁倾家荡产也得求着我来医治他们好吧?而我答不答应还要另说呢好吧?

        至于被他夺来用作化形的那庞大而强悍的不听话的本源,她自信早晚有一天会被她自身本源完全炼化再无他意。

        话说,在此之前,她还没见过谁人的本源之力能像赵不雅这般产生意识,而且是在赵不雅已经无意识的情况下,就像一个喜欢写点儿小玩意儿来满足内心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幻想的家伙明明已经莫名其妙惨死掉了,偏偏还能摇摇晃晃神情恍惚嘴角流涎一看就精神不正常地从棺材里爬出来继续写他那无人问津也无资格被人问津的糟糕透顶的不值一提的通篇废话的令人讨厌的不知所谓的毫无新意的荒唐无聊的胡诌八扯的简直让人忍不住给他塞回棺材里再用一万根铁钉把棺材盖钉死叫他再也写不下去的小说,然后忽然想起他被塞进去的时候好像手里还死死攥着纸笔,不由得捶胸顿足,只好把钉子撬了,把他从里面捉出来,大卸八块,笔没收,纸随纸钱烧了……咳咳,扯远了,反正吧,甭管本源的这份意识是朦胧是清晰,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奇事。

        ……

        少年的记忆斑驳杂乱,她从头到尾全部都看了一遍,而且看得仔仔细细。

        他做过的某些让他印象深刻的噩梦,她也跟着惊心。

        饿疯了的流民差点儿就要追上瘦弱的他,她就跟着紧张。

        天空中徘徊的秃鹫,她想把它们全部杀死,因为那个脏兮兮的孩子看向天空的目光是如此悲哀,如同一潭死水,又像是被时光击碎的老朽黄纸,好像他已经预感到了自己的结局,却没有半点儿挣扎的力量甚至是信念,即便他还是在努力走着,漫无目的,即便他还是会下意识躲避他认为危险的,漫不经心,仿佛只是象征性的而已,行尸走肉,直到他捡到一颗完全干掉的硬的石头一样的枣子,龇牙咧嘴地嚼碎吃掉,然后才忽然有了些生气,他小声碎碎念:活下去啊,活下去吧,我能活下去的,好好活,好好活……

        野狗成群,瘟疫横行,肆无忌惮地杀,各种各样地被杀,铁血无情的军队,呼啸而过的寒风,一路倒毙的各色人等,最终扛不过饥饿疾病而死掉的他的父母……

        风霜雨雪,忍饥挨饿,心惊胆战,绝望与希望并存,艰难求生……

        哎,可怜的孩子!看到少年丰富而悲惨的人生经历,她已不知叹息多少次了,漫无边际的疯狂滋生的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住的伤害与心疼在泛滥。

        ……

        那个锦袍兜帽儒雅随和双目明亮的中年男人带他吃了一顿他以前从没吃过的饭,很香,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他一边哭一边狼吞虎咽,还说着:“我知道这样不对,我还不了你,可我就是想吃了,我很饿,如果你是人贩子,我求你直接杀了我好了,我不想做奴隶,但请让我吃完再说。”

        这番话前半句挺没骨气的,后半句倒让男人刮目相看有点讶异,颇觉有意思,他没想到自己随手拾来的这个孩子不迂腐而且有底线。

        难得是个有心人。

        他和颜悦色道:“我叫周厚端,你呢?”

        “我叫赵福,”他说,“你是不是人贩子?”

        周厚端不以为意,也不答话,只是一笑置之。

        孩子愣了愣,看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喃喃道:“是啊,哪有这样的人贩子……”

        随即不知道为什么,他哭得更伤心了,手嘴却不停歇,仿佛饿死鬼似的,疯狂扫荡着盘子碟子盆子以及他叫不出名堂的容器里的一切食物,尽管他明明知道久饿之后暴饮暴食极有可能被撑死,或许他觉得被撑死也不错。

        爹娘是病饿而死的,他觉得自己要是能做个饱死鬼,到了地狱,见了爹娘,也好说一句:爹,娘,我过得不错,就是不小心就过来了……

        想着想着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脏手和破衣裳,看来光有个圆鼓鼓的肚子,很难让爹娘信以为真啊。

        “你能再给我买一身新衣裳吗?不要多贵,干净就好了,还有,我想洗个澡。”孩子说。

        周厚端点点头,“当然可以。”

        孩子终于把所有东西都吃干净了,他趴在桌子上,脑袋枕着一只手,另一只手抚在肚子上,很涨,有点儿疼。

        “我会死吗?”他小声说,目光落在雕梁上镶嵌着的一只光彩晶莹的白玉蝴蝶上。

        真漂亮啊,他心想,以前他可没见过,也是今日吃饱喝足,才忽然发现世上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东西,更回觉这里好像是一座城,对门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行色各异,却多是悠闲的,还有莫名笛声回荡,悦耳动听,不知谁人在何地所奏,这应该是一座貌似没笼罩在战火中的城……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只记得很累很饿,然后崴了一下,栽倒了,再然后他努力想要爬起来,却没能做到,最后他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记得了。

        醒来后,他迷迷糊糊走下一辆马车,就看到了他,面前就是这栋酒楼。

        “饿了吧?”“嗯。”然后他们就进去了……

        “吃饱了就想死?我觉得你死不了吧,不如你歇一会儿?不要这么紧张。”周厚端回答。

        “哦,我不会死……那我就不要新衣裳了,也不用洗了。”他抬头看着他,下巴拄在胳膊上。

        周厚端不明就里,也没细想,只是再次点头,像是不管孩子说什么,他都可以云淡风轻地答应下来。

        孩子不再看他,垂下头去,睡着了。

        周厚端叫来客店杂役,把他抬进了客房,他睡得香甜,只是好景不长,就开始乱抓乱叫,是他发噩梦了。

        周厚端没有叫醒他。

        后来周厚端告诉他,有些药物清心凝神,可以缓解他经常做噩梦的毛病,而且不会对身体造成不好的影响,但他拒绝了。

        噩梦虽恶,却是他想忘又不想忘的。

        在启程之前,他洗了个澡,还换了身新衣裳,身体也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孱弱,看起来清瘦却有精神,而且是让周厚端也有点儿意外的眉眼俊俏颇有风流。

        阳光灿烂,他手里紧紧握着那枚被周厚端买下的白玉蝴蝶,笑得像个傻子。

        周厚端也笑,笑他像个傻子,还觉得自己也像个傻子,因为他居然开始考虑这个小流浪儿的归宿了。

        我什么时候这么迂腐这么没有底线了呢?他扪心自问,心却无语,看来是打定主意装糊涂了。

        ……

        少年渐渐崭露头角声名鹊起,俊秀天才,性子又好,无垢无瑕,鹤风的人们都赞扬他,可他却时刻私下里碎碎念着提醒自己:不要骄傲,不要骄傲……

        随之而来的画面,是他在常崖高学外被三个坏孩子打得很惨的场景,他倒在地上,倔强得一声不吭,坏孩子们打得越发起劲,气得她牙根痒痒……

        ……

        一个明媚的极美的女子,她叫李璨,这人她知道,而且就在今天还见过。

        这个李璨对赵不雅的那些所为所言,让她心中丝丝儿地蹿火,懂不懂矜持啊?知不知道什么叫做淑女啊?真是的!太不像话了!太不讲究了!太过分了!太欠揍了!还长得那么好看……简直太讨厌了!可恨死我啦!不过……她对付那三个小坏蛋的手段实在是漂亮呀!

        赵不雅每每都以礼相待于这个一点儿也不懂什么叫大家闺秀的荒诞不经随心所欲的李璨,这就让她更加恼火了,直想跳出去把他叫醒然后狠狠骂一顿才解气。

        同为女子,加之无上修为的洞察力,她几乎是一眼就看出了李璨大大咧咧百般遮掩下那蠢蠢欲动的情思,哼!欲盖弥彰!不该矜持的时候倒装起来了!有意思吗?欸?我为什么要这么想啊!哼,你最好接着装下去!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岁数了?这合适吗?想祸祸了他?我第一个不答应!呃,好像我比她年纪还要大很多欸……

        又突然想起:我是他什么人啊?我为什么要骂他?啊?我为什么要生气啊?这个李璨做什么事说什么话,关我什么事啊?真是的!太自作多情了!太不矜持了!太不像话了!太不讲究了!我长得比她要好看点儿吧……不可能!我比她好看多了!

        ……

      白衣的小姑娘,她叫李不俗,而且已经死掉了,同样就在今天……她看得揪心。

        他妈的!我也就算了,毕竟不自由,云往,你敢说这么近的事儿你不知道?竟然无动于衷!她勃然大怒,决定出去之后第一时间先找云往单挑,打不打得过无所谓,必须得打,否则这口恶气出不了,她比死了还难受。

        欸?哎!真是的,我忘了啊,云往现在是个病秧子来着,能一直活着就不错了,说起来他还真是从来没求过我啊……

        然后她发觉,赵不雅的体质好像很是能招蜂引蝶啊,于是她又隐隐不爽起来。

        ……

        她看到了他在青堂谷随云往修行的那两年——都是她熟悉的场景。

        努力加天才,说得就是赵不雅这样的少年了。

        看得出,他很开心。

        ……

        而在他的记忆最深处,她看到了一个星光下的小女孩,跟他一样的骨瘦如柴,浑身破烂,只是笑容美好,那是他所有记忆中最灿烂也最执念的颜色,过于醒目,就像天上独云,就像人间绝色,就像汪洋孤岛,就像千万漫不经心不以为然中唯一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小福,我这里有一块糕,分你一半,我们就可以一起捱到天亮了。”

        “这么硬,够撑过很多个天亮了吧。”

        ……

        还看到了他最奇幻最瑰丽最珍之重之的梦。

        他们一起吃好吃的东西,一起住着大房子,一起穿着暖和的漂亮的衣裳,一起漫步在繁华宽阔的街道上,他牵着她的手,对她柔声说:终有一天,我可以一人而盖世……

        她落下了一滴红色的眼泪,化作了他记忆里那晚最明亮的星辰。

        好像它从来就在那里。

        “你的悲伤,你的快乐,我都感受到了,未来我也与你同在……呵,不就是盖世么……我虽比不得一紫冕下,可她已经为我铺好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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