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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无氏贵家族


  波色耕的外祖父叫红树飞鳐,红树家族族长,是另一个行省飞鱼部落的封臣,爵位是红树领地主——地主爵位比秀丽兵戈的勋爵酋长要小一个等级,与波色耕的酋长爵位相等。

  万灵邦国,国君以下,贵族爵位只有四等。

  第一等,是大酋长爵位,这是大型部落首领的爵位,属于大型行省的统治者。

  第二等,是勋爵酋长爵位,这是小型部落首领的爵位,属于普通行省的统治者。金羊部落就是普通行省,地理格局是一座中型浮空岛-秀丽岛,四座小型浮空岛-波色岛、缤纷岛等。

  与勋爵酋长平级的,还有勋爵地主,因为是凭借官职封爵,所以封地很小,大部分都在大型浮空岛上面,划分一处一个小型领地作为封地。

  第三等,是酋长爵位,拥有一座小型浮空岛作为封地。

  与酋长平级的,是地主,和勋爵地主一样,封地很小,只是在浮空岛上划分出一小片领地。

  第四等,是容克地主,就相当于庄园主,有个小庄园保证自己衣食无忧而已,甚至有些经营不善的容克地主,连庄园都没有,只能依附在领主麾下生存,为领主卖命。

  “外祖父爵位不高,只是红树领地主,他的领主似乎叫铁砂俯冲·六眼飞鱼,和大伯秀丽兵戈一样,都是勋爵酋长。”波色耕在脑海中温习记忆。

  当年波色耕的父亲波色诗文,在战场前线结识了红树飞鳐,尽管波色诗文只是家族次子,依然受到红树飞鳐的赏识,将自己的小女儿红树铃嫁给了波色诗文。

  红树铃就是波色耕的母亲。

  “飞鱼部落和金羊部落距离很远,这次大舅、大舅母前来,恐怕也是掐着我的成年时间点赶来,可见外祖父还牵挂着我这个外孙啊。”

  波色耕有点儿唏嘘。

  外祖母已经故去,外祖父依然健在,并且还能上战场。

  除了母亲之外,还有大姨红树风,姨夫苍山雨果·银鞍,也是一位地主。大舅红树吞虎,没有爵位,但未来可以继承红树领地主爵位。小舅红树吞豹,同样没有爵位,现在也还活跃在战场上,试图建功立业,早日拼得贵族头衔——红树风排行老大,红树铃排行老小。

  然后大姨家有表哥、表姐,大舅家有表哥、表姐,小舅家也有表哥、表姐,还有表弟、表妹。

  总之红树家族也是一个人丁兴旺的大家族。

  只是底蕴浅薄。

  只有姓,没有贵族最引以为傲的氏,这样的无氏贵族都是由平民奋进上来。而有氏的贵族,比如大力金羊氏族,都是出自远古时期的部落权贵。在这个讲究血脉、等级的半封建半奴隶时代,有氏贵族天然就高人一等,有着浓烈的优越感,到哪都受人尊敬。

  波色耕想了许多,最终暗道:“不管怎样,好酒好菜招待大舅他们。”

  随即不再去想。

  专心看起了《白巫术基础》,他并不打算兼修巫术,身为主流骑士文明的一员,如今又是骑士统治世界,脑袋缺根弦才会去修炼其它不入流且人人喊打的力量体系。

  “唔,越看这个巫师体系越像是魔法师?”

  施法材料。

  冥想修炼。

  念动咒语。

  这一整套修炼方法,与小说中的魔法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白巫师似乎更偏向于药剂师的方向?这些稀奇古怪的药剂制作,真有这么好效果的话,白巫师就相当于杏林圣手啊。”

  他现在已经相信,绝对有贵族供奉白巫师,这样的杏林圣手,谁不想要。

  贵族骑士或许依靠自身的力量,可以百毒不侵,但贵族的家人可不行,同样需要求医问药。所以供奉白巫师,就等于有了家庭医生。

  以贵族一贯的尿性,表面上绅士、正义、仁慈、谦和,实际上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白巫师绝对很受贵族的欢迎。

  “提取云海之中的圣力,以圣力作为引导,观想云海起伏,从而不断汲取圣力、壮大圣力……圣力分散在四肢百骸,终有一日旭日升起,圣力涓涓细流汇聚成圣息,圣息弥漫身躯,可以不用借助施法材料而施展巫术……万事万物都有神奇属性,圣息调和,可成不同性质药剂……”

  《白巫术基础》中,详细介绍了巫师的修炼方式,同时更多在介绍各种各样的药剂。

  波色耕只是看完了修炼方式,后面具体的药剂制作方式,他就没了兴趣,越看越觉得眼皮沉重,就好比上辈子学物理化学一样的感觉。

  半晌后。

  他合上《白巫术基础》,发出由衷的感慨:“辛普森这小子的确是个人才!”

  ……

  “雷蒙德,去给黑巫师送饭。”领班李锡尼靠在厨房门口,随意的指示着其他男仆,“顺便告诉那个黑巫师,我在他的晚饭里面吐了口水。”

  雷蒙德端起一碗浆糊一样的晚饭,回道:“可是你没有吐口水。”

  李锡尼懒洋洋的说道:“你没看到而已。”

  “我不会说。”

  “怂包。”

  看着雷蒙德的背影,李锡尼轻蔑的笑一下。

  路过厨房门口的女管家葛丽泰,皱着眉头看着李锡尼,李锡尼耸了耸肩,转身走去别处。

  这边雷蒙德顺着走廊,走到拐角处,看到一名护卫,立刻说道:“克来佛阁下,我来给犯人送餐。”

  护卫队员克来佛点点头,打开身后的铁门:“进去吧。”

  进去之后就是一段向下的楼梯,几盏油灯照明,楼梯并不算太昏暗,雷蒙德一路向下走了几十个台阶,足足走了两层,才走到地牢的入口。

  两名护卫队员,正在无聊的比划剑技。

  “傅磊斯阁下、马葵士阁下,我来给犯人送餐。”

  “唔,味道还挺香。”马葵士伸头问了问饭碗,打开地牢大门,带着雷蒙德进去。

  地牢里面就没这么明亮,只有两盏油灯,略微提供照明,可以看到钢铁编织的一间间牢笼,其中一个牢笼中,辛普森被铁链子绑住双脚,正靠墙蹲着。

  听到动静,他立刻站起来,走到牢笼边缘,看清楚来人:“雷蒙德,雷蒙德。”

  雷蒙德看到辛普森,吓得往后倒退一步,才小心的靠近牢笼:“额,你的晚饭。”说着又小心的把饭碗从窗口递进去,再然后快速后退。

  “别,别急着走,雷蒙德,告诉我点情况,老爷……老爷有提到我吗?”辛普森叫喊,“还有哈比卜,哈比卜怎么样了,他是受我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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