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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养精蓄锐


我好像有办法找到那个陵墓了。

        鬼魂属阴,陵墓自然也是属阴,让葛琴帮忙去寻找那阴魂,岂不是易如反掌了。

        不过葛琴出马的话,我们就得晚上过去了。

        晚上过去也好,至少那些盗墓贼晚上是在屋子里面的,不怕碰到他们,以免节外生枝。

        我们从后山准备往回走,先回去好好补个觉,晚上再和葛琴一起来寻找陵墓。

        正走着,任臻忽然叫住了我:“冉冉,你看那。”

        ,我应声回头,任臻手指的方向便是那回水湾了,只是这一次,回水湾里水明显要比上次更加的湍急了。

        涌动的河水拍打着四周的山脊,势头好似壶口瀑布一般势不可挡。

        “这可不是个好兆头。”景季同双臂抱于胸前,看着回水湾,眼神微眯道。

        的确,俗话说,遇水来财,水是财气的象征,只是这回水湾却不同,此地煞气太重,河的水也不似寻常的水,只怕是预示着大凶了。

        “我们得抓紧时间找到那陵墓里,再拖下去的话,恐怕会有危险。”任臻说道。

        我点了点头,确实不能再耽搁了,现在回去补一觉,晚上把冯霄的父亲招过来问问,然后带着葛琴去寻找那陵墓,要是遇到了尸体,便通通给那佝偻老人抬过去,快点搞清楚这件事情的原委,我们也好离开。

        我们三个快速的下了山,回到院子里去了。

        我让景季同和任臻先去进去休息,接着便去找冯霄送过来的东西了。

        屋子门外的窗户山放着一板砖头,冯霄将他父亲的生辰八字和头发就压在了这下面,我把它拿了出来,放在了上衣的口袋里,随后也进屋子里去睡觉了。

        这会儿刚过两点,距离天黑还有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我们三个须得养精蓄锐,方能应付晚上的活计。

        我躺在睡袋里,没一会儿便睡着了,睡梦中,我梦到了一个女人,一个长的及其漂亮的女人。

        她身上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旗袍,正端坐在我早上去的那座宅子里,宅子里到处都是忙碌的下人,唯独中堂的椅子上,缺了一个男主人。

        那女子就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等啊等,等啊等,从一位绝色女子,等成了一幅白骨,至死,都没有等到那男主人的出现。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任臻还睡着,景季同手里拿着一根火腿肠正在吃着。

        见过醒了,他从身旁的袋子里又抽出来一根,递给了我,我接过了他的火腿肠,剥开塞进了嘴里脑子里却在回忆的刚刚的梦境。

        这几天实在是太奇怪了,不是在梦里梦到鱼鼎在阴司,就是梦到刚刚去过得宅子,我这是怎么了?

        我使劲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不要老是想这些有的没的。

        我打开了手机,想要给鱼鼎打个电话,询问他是否平安,电话打开我才想起来这里根本没有信号,可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没有关上手机,而是鬼使神差的打开了相册,打开了今天早上在古宅里拍的那张照片。

        照片拍摄的是正堂八仙桌上的一副古画,画上画的一男一女,两个人的脸部已经风化了,只有衣服的部分留下了一点残存。

        这画上的女人……

        我使劲的揉了揉眼睛,将图片放到了最大,这画上的女人和我梦里的那个女人好像!虽然画上看不到她的容貌,但是这身段,这气质,还有衣服明明就是同一个人!

        我对那女人的印象尤为深刻是因为我对旗袍的印象比较深刻。

        现在提起旗袍,大家脑海中浮现的肯定的收腰、开叉,经过新式改良后的海派旗袍,可这女人穿着的,而是一件墨绿色的经典京派旗袍。

        海派旗袍侧重于展现女子的曲线美,而京派旗袍款式通常平直宽肥,裁制采用直线,宽边包边,女性身体的曲线毫不外露,民国的时候便时兴起了新式的海派旗袍,这京派旗袍的年代,只怕是要再往前一些了。

        我怎么会梦到她呢?我心想,是不是她在给我托梦,预示着什么。

        我正想着,手机的闹铃突然响了,提醒我该扎纸人去了,我关闭了闹铃,将这件事情忘到了脑后,从背包里掏出了宣纸和竹条,拿到门边,扎起了纸人来。

        没多久,我的纸人扎好了,任臻也醒了,我让他们先两个出去等,我在里边问问那冯霄的父亲,那枕头到底是怎么到他手上的。

        冯霄的纸条上不仅写了她父亲的生辰八字,还顺带写了他父亲的名字,名叫冯军。

        我将冯军的生辰八字写在了纸人上,又将头发绕了上去,没多久,他的魂魄便附了上来。

        我问冯军,让他把枕头的事情仔仔细细地跟我详说一边,看那枕头到底是怎么来的。

        冯军告诉我,那枕头,是他的一位堂哥交给他的。

        我说那枕头是个古董枕,你堂哥自己为什么不留着,要把他给你?

        冯军说,给他也是有原因的。

        原来这冯军的父亲,也就是冯霄的爷爷,挺有钱的,在村里也算得上是个财主级别的,他死了以后,家里的田地自然就到了冯军手上,可是这冯军上过大学,他不可能一直留在村子里边,大学毕业以后,他就留在了市里工作,一直都没有回过村子里。

        他挺努力,运气也不错,在房价高涨的前一年省吃俭用的交了个首付,从此就在城里落户了。

        几年前,冯军老家的堂哥,也就是给冯军枕头的那个人,给冯军打来了电话。

        说自己一辈子没本事,没办法像冯军那样在城里安家,反正这地冯军也不种一直荒着,便问冯军这地能不能让自己先种着,每年给他交租。

        这冯军也是个大气的人,自己现在日子过得不错,自然也要拉堂兄弟一把,而且那些地他从来就没想过要回去种,他也不可能再回去种了,便十分大方的让堂哥去种,还不收他的租。

        这就相当于,冯军的地,他堂哥拿过去种,地里收获的东西是他堂哥的,但是那地依旧还是冯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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