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爱情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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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宁艳都已经做我女朋友了,那我就得有点人家男朋友的样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天天坚持给宁艳发一些恋人之间的那种一些关心问候的短信,还至少给她一天一个电话。当然情人节那天晚上我们就更少不了甜言蜜语地闲聊。
不过一周才见一次面的日子还真是很让人期待……我天天在期待!
2月17日,我和宁艳相约在观前街。街上看见一算命的,她就说以后一定要跟我一起算一卦,言下之意就是只要不是我俩八字不合什么的,她就是打死也不会离开我了。
说实在的,我以前从不信命,也从不信邪。特别是小时候受书本上那些唯物论的影响,更是对这些东西不予理睬。
但这些年来“瞎八字”算的那些灾难好像都应验了,虽然他没有明确说我是孤独凄凉到终老的命,但那意思即或是再傻的人却也听的明白。还有他更是明确地给了我两个最佳结婚时期。并且很着重语气地强调,特别是38周岁那年,我如果错过了这个阶段,人生的下坡路将走得很是凄凉。
这第一个阶段也真给他“瞎八字”说中了的,连起因都说中了的。所以提起这个,我还真有点担心,担心的不仅仅是他给我算的那些不好会应验,我现在更担心的是我的宁艳会否在某天消失。虽然我们相处还不长,但是我却将心全部的投入了。
自从那次初恋过后,我尘封了自己的爱情。我真的再也经受不起心碎的疼痛了。
即或我一直以来坚称的“不爱我的人都将成为过客”,就如Sands,我就完全地给遗忘了。虽然当时有点气愤,但真的没有受伤的感觉。这次我拿出了和初恋时一样的热忱,因为经历了这些年,加之30周岁的年龄,这次的身心投入比之当年的初恋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是我的担心和害怕,但幸好她又没说要今天算一卦的,所以我很是心虚地一笑置之。
然后我们去逛了大街小巷的几乎所有服装店,说是逛其实还真是逛。因为太多的服装看着确实好看,但价格却贵的吓人。
幸好她很懂事,那些贵的她都不过多时间的留恋,以免我难堪。即或有店员在旁边从我这个男朋友身上下手,她也大都找各种理由借口说不好看拉着我跑了。
但有一件绿色的毛衣,她试穿时确实看起来不错。穿上毛衣后,她在镜子前转了又转,走来给我看的时候都是一脸雀跃。我看的出来她也非常喜欢。但价格有点偏贵。虽然仅仅是700不到,但相对于我们打工仔来说,真的已经不在考虑范围内了。
我知道她考虑到我的承受能力,没有说要买。但是我看出来了她的喜欢,虽然会大出血一次,但是想着可以让自己的女朋友开心,那又何妨,毕竟钱都是挣来花的。所以我就叫店员打包,但她可能比我还接受不了,就招呼店员不用打包,说再转看再说,然后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就跑了。
但在以后的过程中,我明显发觉了她都再没有了对那件绿色毛衣样的热忱了,每次试衣出来给我看时都不再有那份当时的雀跃。后来我就又说还是回去买了那件毛衣吧。
她说“688确实太贵了。”
我说“只要你开心,我们其实也不用太过于在于节省,其实钱都是花来开心的”。然后我也不由得她做主拉着她回去买了那毛衣。
她很开心,总是开心地偎依着我,无论在商场里还是服装店,只要是离的近点,都是拉着我的手,时不时地还会靠上我的肩头。即或她比我高大,但这只是一种心态,一种感觉,那就是她能感觉的出我的心是无私的,可以为她做任何事那种。这就是一种幸福!
在要过公路走地下通道时,看见了一男孩子背着一女孩子,那女孩子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开心的笑着,还时不时地咬上一颗糖葫芦。
农村出来的孩子谈恋爱就这样,简单,纯真!但却最是难得,也更是容易让人感觉幸福而难以忘怀。即或在多年以后,那怕牙齿都掉光了的时候,也可以拿来细细品味,咀嚼。
她指着他们给我看,说那女孩子好幸福!
看她羡慕的眼神,我说“那我背你过地道好了”。她怯怯地说,她都130斤,我这个107斤的男朋友背不动她的。我就告诉她,我以前在老家读书时,年年暑假都要在家帮收稻谷,也都还是主力军。扛个100来斤还是不是很大问题。她还是担心我背不动。我就告诉她“要是看我不行了你再溜下来好不?”。
她终究还是同意了。她就从我手里接过那些袋子,双手拎着袋子再把自己靠在了我的背上。
背着她感觉还真有点沉。虽然以前在家扛100来斤东西根本不是问题,但这130斤跟100斤还真不是一点点的差距。不过我都憋着,我坚持着。因为背上是我的幸福。
下梯子才才走了一半,我就感觉她的脚在梯子上磕了两下。她比我高,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就当我准备把她往上搂一点时,她就要求下了我背。
然后我们又逛了这里的地下商场,就只买了很便宜的饰品。
在期间休息的时候,她要求跟我家里人电话。感觉来的太快,幸福也来的太突然。拨通家里电话后,电话是我妈接的,她叫我母亲“阿姨”。
然后她也就简单介绍了下她叫宁艳,家是山东菏泽的,然后也说不出什么子丑寅卯的在那闷着了。我呢,因为来的太突然,也没有这个紧急应对的本领,也就随便敷衍了母亲几句挂了电话。
这天还记得给她买了一套“乔丹”。收获颇丰的不仅仅是她,我也收获多多。
虽然一个月的收入今天就差不多没了,但是我俩今天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牵手也不再是羞涩,而好像是一种习惯。
然后,我们又有了爱情之吻。宁艳是主动者,虽然以前和Sands吻过一次,但那是蜻蜓点水,我都根本还没来得及品味个中滋味,更没有从实战中学得技巧。所以宁艳就成了我的老师,她热情地指导着我的唇,还有我的舌。
是的,我在开始向真正的男人靠近。
但我还是有一点不满意,那就是她的同情心泛滥,一见到乞丐就丢一个一元的钢板。
我本不是一个无情的人,相反我是一个很重情的人。至于施舍乞丐,帮助残疾弱小的事对于我是家常便饭。但是经过社会的阅历后也就懂得了辨别、取舍了。
就如乞丐这个行业,人家都有专职乞丐了,可混的比俺们上班一族爽的多。这里就更不要提那些专门残害小孩身体来博取民众的同情心来挣钱的丧尽天良的畜生了。
但单就这繁华都市的乞丐数量,见了就施舍就不是个办法。一则我也知道宁艳也没钱。想起元旦时她的可怜样,她真比绝大多数乞丐还穷。所以我觉得她真没必要。
再有我也觉得如有施舍的钱到了某些专门残害小孩身体来博取民众的同情心来挣钱的丧尽天良的畜生那里,我就觉得那不是做善事,而是有点行恶了。
因为这只会让这些畜生去坑蒙拐骗、残害更多的幼小孩童,这样既会毁了更多的孩童,同时也让更多的家庭分裂,我个人觉得这与助纣为虐没有本质性的区别。
更不要说本是四肢健全,却伪装成残疾,骗取人们同情心,以达到不劳而获的那些人渣了。
所以到后来我就阻止她了。
为这事,宁艳当时很有点不高兴,就我看她当时纠结的表情,感觉她就好像真找了个没有丁点同情心的没心没肺的无情男人一样的郁闷、诧异。
不得已,我就只有跟她慢慢讲这个社会的一些残酷和无情。
呵呵,扯远了啊。
经过今日的逛街,我和宁艳成为了一对真正的恋人。不说是爱到骨头里的那种,但至少是有了相互的理解、信任,对彼此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甚至在开始想象着我俩在白头到老时都还是相互恩爱、相敬如宾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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