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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与狗夺食】


  “三年之期,你不是他的对手,届时,你与他的婚约定会解除。”

  闻言,慕容明月沉默许久道:

  “这便不劳你操心了,我自有办法,让他在天剑宗之上,与我成亲入洞房。”

  说到入洞房时,明月一般仙气洁瑕的脸庞之上,淡淡升起一抹红晕。

  脖颈自上而下,粉红粉红的。

  好在,她背对李香雪,并未让其察觉到异常。

  “我不知你潜伏在他身边,图谋什么,但我警告你,若敢伤害他,我慕容明月即便拼了性命,也定会拉你陪葬。”

  虽无任何冷意,却不难听出其中坚决。

  “这点你大可放心,这一世,我定不会再伤害于他。”

  李香雪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走了两步,却突然停下脚步,问道:

  “前世,是你亲手葬的他,你可知道,我们和他,为何会穿越?”

  慕容明月怔住,喃喃道:

  “他的尸体,最终被诡异带走了。”

  “你!”李香雪气得险些拔剑。

  在其脚下,方圆百米,瞬间凝结成冰。

  灵池表面之上,一条雷鱼被凝结冻住。

  “百年之劫即将到来,希望你我这一世,都能助他一臂之力。

  如此,或许还能再次挽回他的心。

  我想,他大概也正为此着急,所以才没像上一世那般四处留情。”

  说罢,李香雪突然带着几分挑衅之意嘲讽道:

  “忘了告诉你,兽潮再次来袭之日,他与令狐凤那只狐狸,一同消失三日方归。

  我看得出来,她已不再是完璧之身。

  即便你有手段,让他与你在天剑宗之上完婚,入洞房。

  可你,终究不是第一人。”

  想象中的暴怒,或者情绪失控,并未来临。

  慕容明月只是摸了摸耳边吊坠,平淡道:

  “像他那般优秀之人,身边自然少不了女人。

  这一点,你我前世便已知晓。

  不过,我也给你句奉劝,堂堂圣女大人,若你介意,重活一世,其实你完全有机会换个人,换种活法。”

  二人背对而立,皆沉默许久。

  地面慢慢解冻。

  “那你为何不换?”

  声音飘渺,人已远去。

  人远去后,慕容明月微微抬起右手,在其掌心,雷电交加。

  “令狐凤!”

  握拳。

  雷电爆炸。

  灵池之中,如雷神降世,漫天皆是雷电光柱,极为骇人。

  百米之外,丫鬟瑟瑟发抖,这是她贴身陪伴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见自家小姐发如此大的怒火。

  “小姐……”

  “何事!”

  回眸。

  双瞳之中,一道雷霆剑意射出,丫鬟身后石台,瞬间炸裂开来。

  丫鬟身体止不住微微颤抖,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

  “老爷来了,现正在大厅,怒气冲冲,好像是问罪而来。”

  问罪?

  慕容明月一头雾水。

  父亲这时候上天剑宗,为何而来。

  怒气冲冲?

  自从她拜师天剑宗之后,一直是家族掌上明珠,无人敢得罪自己。

  今日这是怎么了?

  竟跑上天剑宗前来问罪。

  忽然,她好似明白了什么,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我知道了,这就过去,你先退下吧。”

  “是!”

  丫鬟不敢再做停留,恭恭敬敬退下。

  走远后,伸手摸了一把后背,满是汗水。

  手心之中,细密汗珠,已连接成片。

  整理好情绪,慕容明月来到大厅。

  大厅之中,一个黝黑汉子,五大三粗,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

  见自己宝贝女儿到来,当即怒目而瞪道:

  “听说,你去李家退婚,李家不同意,你便定下个三年之期,三十招之约?”

  慕容明月哑然,果真与自己所猜想的一模一样。

  父亲是为此事而来。

  “李家小子当年一人一剑守城,毁了丹田,即便丹田恢复,三年之后,又如何是你的对手。

  三十招?

  若你全力出手,只怕他接不住十招。

  当年,若不是李剑义父救我一命,又哪还有你!

  这桩婚约,不可退!

  若你执意如此,从今往后,我再没有你这个女儿!”

  她还一句话没说,便要被逐出家门。

  当真冤枉。

  但转念一想,这倒是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当即将事实真相,一一说与父亲听。

  轰!

  元婴九层的高手气势,尽数爆发。

  至刚至阳的霸道武功,一掌之下,桌面顿时四分五裂。

  “好小子,竟敢休我慕容金刚的女儿,看老夫如何收拾他!”

  当下,怒气冲冲离去。

  率领五万大军,直接往天元城而去。

  看着离开的父亲,慕容明月微微一笑。

  三年之期,即便自己输了,这婚,也必须成。

  洞房,必须入!

  李剑,你等着看!

  .

  .

  月光之下,篝火燃得正旺,偶尔炸裂些许火星。

  远处,黑暗之中,几双悠悠眼光,一直围绕在周围,始终不愿离去。

  篝火旁,李剑烤着红薯,吃着红薯。

  还有蜂蜜。

  靠着树干,手中木棍,偶尔轻轻敲动两下火堆。

  离开天元城,已有十日。

  一人出门在外,倒没显得孤独。

  重活三世,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

  不过,却第一次见这么惨的乞丐。

  篝火旁,一个小乞丐正呼呼大睡。

  在其手中,始终紧紧握着半截红薯。

  一个红薯,吃一半,留一半。

  这是他半路救下的乞丐。

  路过一破败村落,方圆百里,荒无人烟。

  好似被瘟疫席卷,无一活口。

  李剑正准备离去,却见一人在村口处,与狗夺食。

  半个馒头,乞丐与野狗,两相争夺。

  野狗咬在乞丐腿上,鲜血淋漓,不愿松口。

  远远注视着这一切,李剑正要出手,却见那乞丐,不知从何处突然冒出一股狠劲儿,狠狠咬在野狗脖子上。

  彼此一嘴毛。

  本以为,乞丐只是情急之下作出反击,不曾想,咬住野狗脖子后,死死不松口。

  喉咙处,不断鼓动着。

  竟是在吞咽野狗的鲜血。

  最终,那半个馒头落入乞丐之手。

  外加一条狗。

  不过,那狗有毒。

  没多久,乞丐也昏厥在地。

  李剑缓缓走出,提着乞丐,御剑而去。

  给他服下解毒丹后,便扔在草丛之中。

  意料之中,乞丐睁眼刹那,抱住他的腿,狠狠一口就咬了下去。

  李剑也不客气,果断一脚将其踹飞。

  牙齿掉了两颗。

  那之后,他带着乞丐,相伴而行,走了十日。

  看着抱着半截红薯入睡的乞丐,李剑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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