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镇宅之宝
唐大僧推荐阅读:
剑来
明星潜规则之皇
逆天邪神
女总裁的全能兵王
仓元图
怪谈?这个团宠文不太对劲
好色小姨
被迫万人迷的炮灰[快穿]
从柯南开始重新做人
郎悔
“我不知道,这是下人的事儿。”
赵玄之淡淡地回道。
沈晴一听这个不乐意了,回道:
“少跟我提什么上人下人的,在我这儿,人人都一样。劳动最光荣,想吃饭,先干活!”
说罢,把手里的扫把扔给了赵玄之,又说道:“我去做午饭,你不把院子扫干净,午饭就别吃了!”
赵玄之见飞来一扫把,一把接住,却是呆楞在了原地。
沈六正好出来倒垃圾,见到这景,幸灾乐祸地嘿嘿一笑,又钻回屋里继续干活。
扫地?
该如何扫?
他回想了下府里前院后院的小厮,他们天天拿着扫把扫来扫去,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以前从来没注意他们是如何扫的。
试着扫了两下,发现本来让沈晴扫得挺干净的一块地,又被自己给胡掳脏了。
赵玄之郁闷,怎么拿扫把比拿剑费劲,打地比打仗费劲。
沈晴从厨房探出了头,瞧瞧赵玄之那费劲的样子,高声喊到:
“你别来回扫呀。一下一下的,往一个方向。你瞅瞅你,连个地都不会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说完,又缩回厨房继续忙乎午饭。
是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区区一个扫地,连最卑微的小厮都能做的好,自己有何做不来的。
按着沈晴刚才教的方法,顺着一个方向,一下一下,果然见成效。
午饭,是沈六和石头都快吃吐了的火锅。
家里开的是火锅店,所以他们最常吃的便也是这个。
可赵玄之却甚是欣喜。
这个火锅他吃过的次数屈指可数,很是想念。
这次回京,赵老将军还特意让厨房做了次火锅,可那味道,怎么吃怎么不对。
沈晴见沈六与石头吃的不多,猜想他们也是吃够了,便在锅里给他们煮了些面,拌着底料,撒上些小葱葱花,看上去就有食欲。
赵玄之以为火锅只能涮肉和菜,没想到还能涮面条,偏要沈晴也给自己来些面。
这面条,看上去虽简单,但由于搅拌过含有芝麻酱的底料,一股浓郁的芝麻香扑鼻而来。
咬在嘴里,面条弹弹的,让人来不及嚼便想吞入腹中。
下午,石头连午觉也不睡,便要求沈六现在就要教他功夫。
这段日子,沈六与石头相处得极好,他对石头就当是自己的弟弟,几乎有求必应。
对于这件事,沈晴既然已经答应了石头,便也不再多管。
“赵玄之,你会剪窗花吗?”
沈晴刚问完,就悔得想咬舌头。
这不是废话吗?
他连地都不会扫,问他会不会剪窗花,想必只有穷人家的老奶奶会吧。
赵玄之一愣,又细细回想了下她刚才问的问题,确定自己没听错,举起手,一脸严肃地说道:
“我只会拿剑,没拿过剪刀。”
看他那一手的老茧和因为常期握剑而有些变形的大手掌,沈晴了然地点点头,早就知道了,只是刚才不知道怎么会脑抽问那样的问题。
见她听了自己的回话,没什么反应,赵玄之心里打鼓,这丫头不会让自己剪什么窗花吧,再来个剪不出来就别吃晚饭。
趁沈晴开口说话前,赵玄之忙说道:
“街上的铺子里有卖窗花的,要不要我陪你去买上一些?”
这敢情好呀,自己逛街多没意思。
街上人还挺多,基本上都是出来置办年货的。
沈晴背着个大背篓,看在赵玄之眼里,怎么看怎么怪异。
一路走来,铺子里最畅销的无非就是米粮油面。
沈晴家里囤了很多,这个不需要买。
不过倒是买了几条五花肉,要了几根肉贩子不要的大棒骨和猪大肠。
赵玄之属于那种五谷不分的人,不过见沈晴要了好几根恶心的猪大肠,还是不停地皱眉头。
路遇一小店,果然有窗花,剪得惟妙惟肖。
买了几张,见有对联,也想买,却被赵玄之制止了,而只买了几张红纸,对她说:
“这些字太难看,我回去写给你。”
自己写?对呀,自己写一定很有乐趣。
逛街并没有花掉他们太多时间,毕竟街道就那么长,铺子就那么多,还有好几家因过年把铺子临时关掉的。
回到家,沈晴迫不及待地开始研墨准备写对联。
赵玄之见沈晴这么兴奋,好奇地问道:
“难不成你也想写?”
“对呀,我为什么不能写?”
沈晴抬头看了眼赵玄之,他怎么问了这么白痴的一个问题,自己有何不能写的。
说完低头继续研墨。
赵玄之愣了一下,他可没忘在天下客家见这丫头写字。
将笔掰断,不用笔毛却用笔杆写;写的字还大部分自己看不懂。
“你的对联,恐怕神仙们看不懂。”
赵玄之淡淡的回了一句,然后铺平买回来的红纸。
沈晴一听,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扭头看向赵玄之,见他也没看向自己,自己就是瞪了他,他也不知道。
气鼓鼓地转回头,继续研墨,不服气地回道:
“你看不懂就说他们看不懂?就算看不懂又如何?”
“也不如何,至少可以镇宅。”
赵玄之接过话回道。
镇宅?
什么意思?
连鬼怪都害怕,他是在说自己的字很丑吗?
“镇宅好呀,安全。回头我多写几张,你带回去贴你家大门上,保你家岁岁平安。”
沈晴被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干脆顺着他的话说。
赵玄之将纸在桌上铺好,看了看气得鼓鼓的沈晴,摇头失笑,这个丫头。他突然心里甚是想念阿桓。
那个小子很多时候也喜欢和自己这样拌嘴,虽然每次都说不过他,心中却甚是欢喜,那种感觉很是让人轻松和愉悦。
沈晴的墨也研的差不多,放下墨条,抓起那只被她削得像铅笔的枝条,蘸上墨汁,准备在红纸上写对联。
写什么呢?
记得有一年回家,见到一饭店门口的对联甚是有趣,就写那个吧。
提笔,落笔。
突然发现,这笔写出来的字太细,落在大红纸上,几乎看不出来了。
再多描几下,还是不行。
看来用毛笔写字也有用它的道理。
转身,重新拿过一支毛笔,像拿油画笔一样拿着。
蘸墨,再写。
(https://www.xblqugex.cc/book_82906396/119861377.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xblqugex.cc。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m.xblquge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