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律师函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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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辩,继续狡辩,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之前点的外卖根本没有这么辣!你这一次明显就是故意的,现在居然还打死不承认,你他妈的到底是不是人?你知不知道我儿子他才六岁!!】
那边气急败坏。
【我不是人?你搞清楚这是我点的外卖我喜欢放多辣都可以,之前没放是因为都有辣椒包我可以回来自己放!打包的火锅有辣椒包吗?还有,现在听你说这番话很明显你是知道你儿子偷拿别人外卖,还别说六岁的贼确实有点小,那要不我祝愿他没成年就吃牢饭?】
苏凡冷嘲热讽的开口道。
对方还想继续钓鱼?
只可惜,这波钓不但钓不成还得把自己整水里去。
毕竟他可不想以后点外卖都要照顾贼的口味!
那样社会就真乱套了。
再者,苏凡有个疑惑,正常来说六岁的孩子刚上一年级,放学大概率是有家长接,然而每次接孩子放学回家在小区大门口都偷外卖,这家长眼瞎?
百分百是对方纵容孩子偷的,甚至大胆点就是家长偷的也不一定!
【骑上我心爱……】
【嘟!】
【打你m的电话,sb!滚!】
【已加入黑名单!】
或许听到自己这话,对方恼火钓鱼未成功甚至觉得自己憋屈了,气不过又打电话了过来想跟他苏凡对线。
但苏凡有这闲工夫跟你玩?
他直接给对方挂掉了。
并且友好的问候了对方一声。
紧接着直接拉黑。
至于为什么不是删除好友。
因为证据他还得留不是。
毕竟这人可亲口承认了自己那做贼的儿子偷了他四次外卖,难得啊。
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讲的就是这样的大聪明家长吧。
医院那头。
那位家长看到自己的电话被拉黑,那可直接气炸了。
他当即用自己妻子的手机添加了苏凡的微信。
并在添加好友那一行留言威胁,如果不来医院就等着律师函吧!
苏凡看到这一条留言,直接拒绝了对方。
我特么一个在律所打工的我不知道律师函是个什么玩意?
那就是一张废纸!
就好比二哈,搁着屏幕对你叫唤呢。
然而也就是声音吵了点,根本对你一点实质性的作用都没有,该干嘛就干嘛。
要你真是条汉子你就去法院告,让法院给他苏凡发传票!
期间对方还通过物业找到了他的电话号码。
当然,听到对方的话他直接就挂断拉黑一套走了。
晚上十点。
苏凡成功将论文发给了灭绝师太。
依旧是次日一早,对方表示小论文通过。
并且看在他提前完成的份上,对方表示后边的交给她操作就行。
听到这苏凡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通过了,而且还不用自己投稿。
无事一身轻啊。
这波就等着学校发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论文了。
他也算完成了老妈一个心愿。
毕竟小地方嘛,父母亲平时引以为傲以及谈资大多数也是自己的子女之类的,时长会跟这个比较跟那个比较,把证书拿到对方也有面子一些。
苏凡伸了个懒腰。
随后换了一身衣服准备出去吃大餐。
“嘟嘟嘟……”
忽然就在这一刻,苏凡的手机响了。
又是一个陌生电话。
“喂,你好?”
苏凡接起电话。
“您好苏凡先生,我是春江焦点的记者蓝冰冰,我们想对您进行一个专访,您看您有时间不?”
苏凡近段时间可是网络热门人物了。
特别是在春江区本地论坛,那可是有很多关于对方谈论。
毕竟他干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是送占车位还满嘴喷粪甚至报警最后还在网上造谣企图用舆论压力攻击苏凡与警方的悍妇钱雯进去,判了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从那以后,关于占车位的事情少了很多。
哪怕真有人占了车位,挪车的时候也是客客气气的。
春江区乃至整个春江市甚至全国的风气都有所改善。
第二个是见义勇为的同时还反击隔岸观火添油加醋造谣吃人血馒头的键盘侠许晴,让对方身败名裂一曲铁窗泪。
就在这两天,她发现苏凡还接触了一起高空抛物电梯尿尿的熊孩子案件。
最后用非常规的方法对付这一家人,最后不但没有被记恨而且还收获了对方的道谢。
网上对此一片好评。
可以说对方已经算春江区的标杆人物了。
所以她们今天打算对对方进行一个专访。
“不好意思,我还是个学生,学业为重暂时没时间来着。”
苏凡礼貌的拒绝了对方。
采访什么的以后毕业再说吧。
现在他精力有限。
自己这个别人家的孩子还没毕业呢,学校甚至都还有课要上。
只要答应了一家媒体,搞不好后边还会有更多的媒体。
出名固然好。
毕竟有很多小钱钱。
但他还得拿毕业证。
那是父母和全家的期待。
他不想做一个毕不了业的‘别人家’孩子。
毕竟学习优秀这玩意他想一直保持下去。
就这样他挂断了电话。
晚上跟小忠、沈药、还有阿伟三个舍友约了顿火锅。
虽然此时是九二月份,但毕竟是大四了。
临近毕业。
一阵感慨啊。
聊着聊着就聊到考研、保研这件事上了。
三人一致决定,社会太残忍,他们还想要待在学校里当个温室里的花朵。
并且发誓本科找不到女朋友一定要在研究生找个女朋友!
对于这个,苏凡表示他要在社会上冲锋陷阵!!
至于保研。
他疯了才保研!
灭绝师太整他整得那么惨。
自己要是保研,那玩意落在对方手上还要不要活了?
酒足饭饱,四人在寝室睡了一天。
周日苏凡回到了家。
“快递?”
刚到小区没多久苏凡接到了邮政小哥的电话。
“律师函?”
当他看到是律师函的时候其实是有些惊讶地。
因为他实在是没有想到对方居然真的会给自己发律师函。
关键对方是怎么有这个脸的。
他儿子可是偷了自己的外卖啊。
瞅了一眼,苏凡丢到了一边。
之前他就说了,这玩意没什么用。
这就好比读书的时候同班同学给你塞了一张纸条。
告诉你,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今晚就要揍你满地找牙!
然而你比对方还强壮。
你怕这一张废纸条?
有本事就直接让法院给他发传票。
拿东西才是硬核玩意。
还是用刚刚的例子举例。
传票就相当于对方真已经带了人来堵你,揍你,如果你没有能力反击就真满地找牙。
然而现在他证据可齐全着呢,要真告,他给你玩一个反手刑事立案的操作。
他那天计算了一下,自己丢失的外卖已经达到了四百多元。
原则上这个如果是单次的涉案金额的话是不能立案的。
因为金额太小。
但因为对方偷窃的次数多。
这就可以立案了。
现在这个社会,留案底将来会有很多的限制,甚至对人生影响都不好,所以只要你敢来,他一点都不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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