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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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小就养尊处优的少爷,却被送到漫淑这么个偏僻小镇,自然不会只是为了体验生活。
二姐曾在信中提过一嘴。
她的原话是:小君闯了祸,却不愿出国避风头,执安说漫淑虽偏僻,但好在够静,阿君需要静心,你多多照顾他。
在千梦眼里,何东君来漫淑更像是一种惩罚,因为除了一日三餐有阿姨做好,那座阁楼总是只有他一个人。
他表面温和阳光,私底下却是藏匿在废弃教室窗帘下离经叛道的少年,他压抑自己,不让任何人看清他的真面目。
所以千梦才说,他是一个落魄的富家少。
打火机的盖子彻底合上,何东君拉上外套的拉链,一直拉到头,好掩盖住脖颈上的红印。
他挑了一下眉,目光戏谑又轻蔑,仿佛在说她不自量力:“那又怎样,要不你去告发我?”
“我并不是想与你为敌。”
“那你想干什么?”
“和你做朋友。”
何东君啼笑皆非,“为什么?”
她答得毫无犹疑:“因为你有钱,这到处是虚伪又贫穷的人,我想和有钱人做朋友。”
他眯着眼看她:“程千梦,有没有人说过,你挺像碗馊掉的汤,远看清纯可人,走近一看全是世俗恶臭。”
“彼此彼此。”
他又笑了,笑过之后却朝她伸了伸手,修长的手指仿若要将千梦拉入另一个世界。
“嘛呢君哥?”走廊尽头,陈浩宇又吼了一嗓子,身边还站着一个长发女生。
在看见千梦之后,目光犹疑了一下。
何东君却仍只是面向千梦:“相处愉快,朋友?”
“相处愉快。”千梦回握他的手。
何东君的手和他人一样,凉薄坚硬,莫名令人灵魂失重。
她等了许多年,才出现这么一双手,却不知这双手是拉她入深渊,还是救她于水火。
千梦紧紧握住。
陈浩宇在离他们一米远的地方停下脚步,身旁的女生挑衅地望着千梦。
女生是一班班花,叫黎烟,一直视千梦为肉中钉,虽然千梦也不知道自己哪时哪刻如何惹了她。
于是没理,自顾自往前走,黎烟气不过,挡住她的去路。
一堵墙似的拦在过道。
然后说:“何东君,交朋友也得看人,程千梦恐怕不适合做朋友。”
何东君抬抬眼:“原因?”
“还不是因为她家里那些烂事儿,我怕你惹一身骚。”
程千梦一家在漫淑算是名人,“臭名昭著”的“名。”
她父亲李明永是入赘程家的女婿,年轻时还算清俊,与程千梦的母亲程静珍一见钟情。
由于程家那时在漫淑还算书香门第,一家上下皆是读书人,除去千梦的外婆精神不太好,风评也都还不错,李明永与程静珍的婚礼名噪一时。
那时候漫淑的人对程家是没有偏见的,事情的转折发生在李明永与程静珍的第一个女儿降生之后。
他们给大女儿取名程安安,寓意平安顺遂。
可程安安这一生也只得了个平安。
五岁的程安安不止迟迟未开口说话,面相也有几分痴傻,医院跑了无数次,可每次都是那个令人绝望的结果——先天智力发育不全。
不知是不是愁思过度,李明永在那几年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醉到神智不清的时候会对家里人动手,清醒了之后又抱头认错。
日复一日,苦难如虫洞一般没有尽头,直到李明永犯下那个不可挽回的过错。
九零年冬夜,也是一场大雪,二女儿程媛媛刚满月,李明永照常在外喝的烂醉。
男人神思颠倒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撞倒了一个初为人母的女子。
那女子平日温柔贤淑,遇见街边孤苦老人时常伸以援手,命运本该厚待她。
那天,她也只是为了给几位老人送厚衣服。
她的红色围巾和衣物一同被李明永扔在苍茫的雪里,如同那个冬天蔓延出的血迹。
女子哭的声嘶力竭。
可惜那个冬夜荒凉,是歌词里唱的“无人之境”。
没人救她。
李明永被判了五年。
再出来时,李明永也许有想过改过自新,可在看见那个破碎不堪的家之后,一切又都化为泡影。
五年间,程静珍与妹妹程静淑都发了“疯病”,犯病时六亲不认,见到谁就掐谁的脖子。
曾有小孩子因为来找程媛媛玩而遭遇毒手,镇上的人因此都离程家小院远远的。
程静珍的父母被这些接二连三的事打击到,两位老人就此精神不振,不久便去世。
大家都说程家小院受了诅咒。
但程静珍也有正常的时候,不发病的时候,她仍然是那个温温柔柔的母亲,会给女儿织毛衣,会一次次对酗酒的丈夫宽容。
他们的生活如同被撕裂,一面风平浪静,一面暗无天日。
程静淑则是来去无影,李明永出狱的第二年她就离开漫淑了。
没人知道她去了哪,是死是活。
令所有人不明白的是——就连懂事后的千梦也不明白,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们竟又生下第三个孩子。
后来李明永醉酒后曾坦白,生下千梦,只是因为西街算卦的说,第三个孩子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人走投无路时只能信一信鬼神。
而只是因为他们的一时兴起,千梦将一生在疯魔与清醒中撕裂。
她总是梦到自己,一觉醒来就变成只会瞪着双眼掐人脖子的怪物。
她的恐惧无人诉说,事实上千梦从小就不爱说话,也没有玩伴,程家并不宽阔的小院装下了她的整个童年。
她生来就被别人用怪异的目光打量,渐渐的她便也真的变得怪异——特立独行、总爱穿一身黑衣服、举止中没有半点孩子的稚气欢脱。
她更像一个漂浮的幽灵,走在半昏半亮中,日复一日的与黑暗共生。
“哦——”何东君吹散落在右肩上的几片雪,“那我也和她交朋友。”
眼中尽是不在意。
“回教室吧,快上课了。”他对千梦说。
就在他说出这句话时,某处的寒冰碎裂了。
那时候她本以为起码暂时他只是口头说说,但没想到,三天后的年华夜店,他直接从郑乔瑜手上抢了人。
还言称她是“他的朋友”。
事实证明,富家少就算落入凡尘,程千梦也没资格轻视他。
千梦回头看了一眼郑乔瑜。
阴影半遮其面,千梦想到了长着獠牙的猛兽。
下一次,她大概会更惨。
年华夜店外面。
千梦别扭于将那两个字说出口,于是声音低懦,清冷中终于带了些女孩子的娇柔。
“谢谢。”
何东君倚在巷弄的墙壁上:“对付我的时候不挺硬气的吗?怎么现在柔弱不能自理了?”
千梦没说话。
半晌。
她把书包打开,将里面那把伞递到他面前——
“欠了债就得还。”
女孩子眼帘轻掩,意有所指。
他接过去,并未问她欠了什么债,“伞是还了,可刚刚的人情呢?”
千梦抬起头,少年的个子很高,即便此刻他慵懒的倚在墙上,千梦也要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
不,其实她看不清他的脸。
那盏还算亮的灯就在何东君的身后,照亮整个巷子。
他逆着光,表情根本模糊不清。
“我记得,你小叔让你照顾我。”但她仍然直视那张脸,即便那一束光炽亮至刺眼。
他似乎笑了一下:“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今天做的都是分内之事?”
“也可以这么理解。”
何东君朝一侧撇撇头,轻笑出声。
她看不清他,他却将她看得清楚。
他想心中那一点特殊的感觉,大概是源于新奇。
富家少何东君的身边,从来没出现过这种女生——有冰天雪凝的清冷,也有表达欲望的直率。
他不信这世界有纯白无暇的人,也不喜欢身边一众把自己营造得无辜清纯的女生。他喜欢放到明面上的复杂,那是最真实的人性。
他不吝啬一时的怜悯与兴趣。
当然,他也不愿学小叔,因为灰姑娘可怜就荒谬的爱上她。
最多,也就只是和她玩一些俗套的游戏,等觉得不好玩的时候再扔掉。
就像那天晚上的最后,他把那把折叠伞扔到垃圾桶里一样。
“好好的伞,扔了干嘛?”陈浩宇问。
“别人用过的,不喜欢了。”
不喜欢就要扔掉,这一直是他的人生准则。
从无例外。
思绪回转。
“走吧,送你回家。”说完,他便自顾自的调头走。
千梦愣了几秒。
漫长的记忆里,从没有人对她说过这句话。
她走的路,一向是不需要人护送的。
雪停了,却也不至融化,没有路灯的归家路,千梦不知怎么踩到了水坑。
帆布鞋已经全部湿掉。
好在谁也看不出来,实在太黑了。
“咯噔”一声,何东君点燃一支星火,光影在黑夜中影影绰绰摇晃。
“进去吧。”何东君站在门口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下。
干枯的树枝如同骷髅,在家门口那盏昏暗灯光的映照下,无尽蔓延。
“等等。”千梦叫住何东君。
他侧过脸。
风声鹤唳,千梦的脑子里那时候一片空白。
但她还是没什么犹豫的就说出那句话:“可不可以借我几百块钱?。”
寒风吹散了些什么,叫她感到魂不附体。
何东君从口袋里掏出十几张钞票,塞到她手上。
脸上的笑沾染贵公子的痞气:“不就是钱吗?”
他多的是。
千梦说不上被刺痛。
她只是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今天是玛雅历法的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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