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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 只要杀了谭菲!


她如期而至,果然像是约定好的那样,一年之约,说到做到。

        可是……

        “陆翊,你怎么说话不算话呀?我都来了,你还是不答应做我的男朋友,不接受我的喜欢,你是不是骗人的?”

        那天,等学妹离开,只有他和她两个人的时候,她对他的称呼早没了那种尊敬,直呼其名,显得异常热络,寸步不离地追在他的身后。

        海城医学院的西门广场真大,圆形的旋转台阶真多,他一往无前地朝前走,她显然不太习惯穿高跟鞋,渐渐地跟不上他的脚步了,她索性把鞋子脱了,赤脚踩着热辣辣的地,三两步追上来。

        赤脚踩地没有声音,她追上来没有声音。她也不挡住他的去路,只是跟着他,仰头看他的脸色,还是一派乐观开朗的神色,笑道:“陆翊,你猜猜我在我们班考了多少名被海医录取的。”

        他一瞥,已经看到了她手里提着的高跟鞋,白嫩嫩的脚踩在地上,地上不干净,草坪上更不知道藏着什么尖锐的东西,他不猜,疏离地说:“把鞋穿上。”

        她“哦哦”地答应了一声,马上听话地把鞋往脚上穿,郁闷道:“本来我挺习惯穿高跟鞋的,真的,但是去你们大四宿舍找你的时候,他们都说你在图书馆,我又跑到图书馆来了。咱们学校真大啊,腿都要跑断了。”

        “你去过我的宿舍楼?”他提出疑问。

        谭璇的表情怕怕的:“对啊,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又想找到你,只好去你的宿舍楼了,反正我知道你是大四的嘛,你跑不了。”

        他当时无话可说,没说出口的原因是……假如他当时只是随口报了一个别的学校、随口报了另外一个莫名其妙的专业,定下这个一年之约,她也会卯足了劲儿往那个学校、那个专业考?然后,在开学的第一天找不到他,发现自己扑了个空……

        “你喜欢学医吗?”不知道为什么,他问了这么一句。

        谭璇支吾了一声:“我妈妈之前是护士,我觉得学医挺好的,你学医也挺好的。”

        “你不玩摄影了?”他不置可否地问。

        “我喜欢摄影,能不能一边学医,一边学摄影呢?我保证考试都能跟得上!”谭璇举起手:“就像这次高考,虽然我是临床医学班的倒数第一名,但我是我们高中班文化课第一名!很厉害吧?嘿嘿。我们班同学都服我!短短一年,从学渣到学霸,虽然也不是特别学霸……”

        他又不知道说什么好,这种洋洋得意是怎么回事?好像以倒数第一名的成绩被海城医学院录取特别了不起似的。

        “陆翊,你不会……不会看不起学渣吧?”谭璇似乎才发现不对劲,沮丧地说:“但是真的很难啊,想多考一分都好难,你当时没有说,我必须考专业第一名呀。”

        他无语,别人考试成绩好坏,学渣还是学霸,与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他从来不会干涉。

        但是这时,他还是提醒了她:“当时我是怎么说的?”

        谭璇忙道:“我记得,我都记得!你说让我别缠着你了,除非我放弃摄影,考上你的学校、你的专业……”

        “是,我是这样说的。”他承认,何止是她记得清楚。

        谭璇先反应过来了:“哦,你的意思是,我阅读理解不及格,我考上海医,并不能马上得到一个男朋友?”

        他沉默,听起来像他在玩文字游戏,但换成任何人,应该都能明白他当时的话本质上就是拒绝,并没有打算给彼此任何机会。谁会把一个人的气话当真?

        接着,在他的沉默里,谭璇又叹气道:“白高兴了,我在飞机上、在来学校的大巴车上一路都在高兴,以为你会跟我一样高兴。那可以让我缠着你了吗?不赶我走那种……”

        他却已经不愿意再纠缠,扭头就走:“很无聊。不会有结果的,你别白费力气了。”

        “不是……陆师兄你真的有女朋友了?”谭璇追上来问。

        “没有。”他明明可以置之不理。

        “那你有喜欢的人吗?”谭璇继续追问。

        “没有。”

        “那你之前有过女朋友吗?”谭璇死缠烂打。

        “……没有。”

        “好巧,我也没有!那我追你不犯法吧?我可以追你吧?”她的高跟鞋声哒哒哒地在身后跺,跑得快,频率越集中。

        他终于决定不再回答她的问题,为什么她问一句,他就要答一句。

        “陆翊,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许了,我不会轻易放弃的!”她特有信心地在他身后喊。

        他终于觉得烦,回头想瞪她,却见她已经趴在台阶上了,抱着膝盖龇牙咧嘴的,还腆着脸笑:“你为什么要回头呢?不回头就好了。我现在好丑。”

        头顶的太阳太毒,西门广场上除了升国旗的旗杆高高耸立,连棵高树都没有,晒得一切生物无所遁形。

        他还是折回去,把她扶了起来,脸上依旧没笑意:“你别给我惹麻烦了。”

        这样说着,他查看了她的伤,膝盖擦破了一点皮,乌青了一大块,倒是没流血。但她膝盖上有一些旧疤痕,像是从前经常摔跤的样子。

        离得近,她笑嘻嘻地盯着他看,少女的脸那样明朗好看,她忽然抬起一只手:“我今天只有最后一个请求——你答应我之后,我马上就走。”

        他蹙眉:“说。”

        她眼神马上亮了,指着靠近大四宿舍楼边的小卖部:“你能给我买一支冰激凌吗?吃完我马上走。我发誓,吃完就走!”

        “……”他立时没了脾气。

        对待女孩子的刻意亲近,他不是没有经验,每一次他都能恰到好处地拒绝,不给彼此留任何一点余地。

        但是,这一次,他居然不知如何是好。

        今天新生入学,西门进进出出很多学生和家长,西门小卖部前也挤了很多买水、买饮料的人,天太热了。

        他把她扶起来:“你去旁边的小竹林等我。”

        西门广场靠近西门出口的地方,有一小片几十平米的小竹林,围着小竹林砌了一圈儿台子,拿这些小竹子当花花草草***。现在那些台子被竹林的阴影一罩,成了避暑最佳的地方。

        “恩恩!”他一说,她就答应,马上就按照他的指示去做。

        他还理不清思路,人却已经扎进了小卖部的人堆里,他是不吃冰激凌的,所以连该买什么牌子都不清楚。

        正在这时,偶遇了图书馆外分别的学妹,学妹惊讶万分:“陆师兄你也买冰激凌?哦……给小女朋友买?嘿嘿嘿,这个巧克力口味的好吃,巧乐兹,女孩子都喜欢,真的,真的,都喜欢。”

        他想掉头就走,然而——

        五分钟后,他拎着塑料袋出了小卖部。

        脚步略沉,快要走到小竹林那边时,忽然看见三个男生围坐在她旁边,都是高高帅帅的样子,穿衣打扮很时尚,他们也丝毫不介意将名牌穿在身上,一看就不是普通家庭出身,说话的口音具有极其鲜明的地域特色——锦城话。

        他认得这三个男生。

        夏日燥热的风吹来他们的声音。

        为首的宋世航道:“胖七,你丫真缺德,我们送你来上学,手续一办完,你丫先溜了?陆家那小子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把你迷成了这副德性?”

        秦司晔道:“新鲜呗,没见过那号儿男人呗,等她新鲜劲儿过了,就好了。”

        叶锦天也附和:“对,对,搞到手就好了,谭小七那是没搞到手,才珍惜得跟什么似的,连一句坏话都不允许我们编派那姓陆的。要我说啊,谭小七,你想怎么追,告诉哥们儿,哥几个给你出主意,速战速决。等你搞定了,不再惦记了,跟我们一起出国呗,外国好玩儿!你还能学你喜欢的摄影,外国的摄影技术才好呢。”

        三个男生在旁边念叨,谭璇一句话也没反驳,忽然偏头一看,视线正与他对上,她马上从台子上跳起来了:“陆翊!”

        他没有立马掉头,也没有出离愤怒,他的神色很平静,哪怕她身边的那三个人一年前曾揍过他。

        “陆翊,你别听他们……”他没往前走,她已经跑过来了,紧张地解释。

        他冷漠地将手里的塑料袋递给她,打断她未出口的话:“给你。以后别再找我了。能出国就出国,去学你喜欢的专业……别玩儿我了。”

        他说着,松了手,不管她接住还是没接住,他转身就走。

        “我没有玩儿,我是认真的!陆翊,我第一喜欢你啊!一年前第一喜欢,现在还是第一喜欢!为什么你不相信呢!”她在背后叫。

        他没有回头。

        他听见身后又有脚步声追来,似乎是宋世航三人又想冲上来教训他,他听见她哭了……可是,他依旧没有回头。

        再再后来,在学校里的很多场合遇见她,还是那样死皮赖脸,笑起来整个世界仿佛都开了花,诸多同学、包括他的室友都在谈论她——那样明朗热烈的女孩,喜欢她的人一定很多。

        但她只给他唱歌。

        太多人围着她,她只看他。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他的目光越来越容易被她吸引。

        实验室里,他带大一新生做实验,他的注意力总是跟着她,就怕她被划了手、或者解剖的时候被那些不得不弄死的小动物吓着,连老师都开玩笑:“陆翊,谭璇虽然是我们班专业课成绩垫底的,但她的胆子很大,你不用重点关注,她没问题的。”

        全班都在笑。

        谭璇也在笑,她对老师说:“需要,特别需要!”

        她追求他的声势太浩大了,他受的影响太严重了,每个人都默认他们之间有什么,但他始终将她拒之门外,哪怕她站在他的宿舍楼下唱歌唱到嘶哑,他也依旧不肯迈出那一步。

        有人骂他心狠,冷嘲他除了科研、实验、奖学金,其余的什么都不在乎,有人暗讽他是暴殄天物,她那样好,别人都看得到,可是得不到。

        他很多次从宿舍楼的窗户朝下看,盯着树下唱歌的那个小小身影,心里涌起百般滋味。连他的室友也终于看不下去,问他到底在纠结什么,那样明朗热烈的女孩,到底有什么地方让他不满。

        不是的,他对她没有什么不满,他只是不确定自己的心——

        他从小不是一个犹豫不决的人,做事从不会半途而废,只要认定了一件事,就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做成。

        假如他认定了一个人,肯定不会只要眼前,他会对她负责到底。那么,他已经准备好对她负责到底了?他能负责得起吗?依她的性格,又打算对他执着多久呢?

        第二年情人节的夜晚,听着她沙哑的歌声,周围人闹哄哄的嘲笑,他终于下了楼,他说“我答应借给你”,不是说说而已,他答应……借给她一生。

        哪怕他依旧经济困窘,出身低微,哪怕他的父亲死于非命,在锦城的圈子里声名狼藉,哪怕他有弟弟,负担极重。

        但他在那个夜里,咬着牙迈出了那一步——朝他的爱情、那个唯一让他心动不止的女孩,迈出了一步。

        那一步过后,他没有想过放手。

        他是医生,有一技之长,他能吃苦,会好好工作,努力给她最好的未来,永远不会让她受委屈……

        美好的爱情,蝼蚁也想拥有啊,阳光一般热烈的女孩儿,他多幸运拥有了她的爱。

        四年零六个月。

        只有四年零六个月。

        没能一毕业就结婚。

        不仅不能结婚,他连那段恋爱都不敢再回顾,他曾引以为傲的爱情,心心念念倍感珍惜的女孩,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无法触碰的人。

        那四年零六个月,他所有关于未来人生的规划里都有她,那天过后,他甚至不敢入睡,怕自己一睡着就会叫出她的名字,而他哪怕是死了,也应该将她的名字吞下去,永永远远不再自他的口中唤出。

        明明是千真万确的爱,却变成了他人眼中的罪。

        爱而不得,便是罪。

        痴心妄想,还是罪。

        陆翊这个人,罪无可恕。

        “陆医生,陆医生……”

        忽然,一声声呼唤由远及近,将陆翊从遥远的罪孽中唤了回来。

        只见护士林园匆匆忙忙跑来,一脸的惊慌失措:“陆医生,医院门口来了一些闹事的病人家属,不知道有没有混进楼上来的,主任让我来提醒一下,这几天大家出行都要注意安全。现在让咱们都下去开会!”

        警方破获的特大假药贩卖案曝光,仁信医院的用药问题被揭发了出去,家属怎么可能不上门来讨要说法?

        现在这混乱的局面,也是理所当然。

        “走吧。”陆翊也没有逗留,跟着林园往楼下去。

        当办公室里重新恢复了平静,一道清瘦的穿着病号服的身影从角落里钻了出来,赫然是病态的陆放,他的牙关紧咬,眼神里迸发出慑人的恨意:“谭菲,谭菲,你这个疯女人,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陆放藏身在陆翊的办公室,本是身体恢复了,下来散散步,顺便来看看他大哥,却见谭菲和他大哥一起回来了。

        他不愿意见到谭菲,所以藏了起来,可门关上之后,谭菲暴露出来的嘴脸如此恶心,他大哥几乎是被往绝路上逼,谭菲在用言语杀人。他大哥可以忍,他陆放忍不了!

        凭什么被谭菲牵着鼻子走!凭什么她能掌控一切!凭什么谭菲觉得她能高高在上地控制他们的一生!

        只要杀了谭菲,一切都会结束!只要杀了谭菲!

        反正、反正他活着也是受罪……

        一个念头在陆放的心里疯涨,谁也无法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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