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黎元洪走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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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张怀芝来见黎元洪,转达冯玉祥的话:“总统不应该指军警索饷为别有用心。本军欠饷达十一个月,而总统还要把持崇文门的税收,不放本军全体官兵一条生路,我们当然干不下去,只好辞职了。总统挽留我们而不解决欠饷问题,我们留下来如何对官兵交待?请向总统要求,于十二小时内发给三百万元欠饷,否则本军自由行动,本人不能负责。”
张怀芝对局势也很悲观,他认为冯玉祥、王怀庆等的态度已很明显,丝毫没有磋商的余地。
张走后,黎元洪叫秘书刘远驹来,把先一天的七道命令交印铸局发表。
同时咨请国会撤销辞职,文云:“本大总统去年复职之始,曾补行公文,向贵院声明辞职在案。现在国难方殷,万难卸责,特向贵院声明,将去年辞职公文撤销,即希查照。”
另有函致国会和外交使团,函云:“本大总统认为在京不能行使职权,定本日移津,特闻。”
黎还有通电宣布离京去津经过,声明本人自去年复职以来,唯一目的在于完成宪法,决无延长任期和竞选总统的用心,而此次个人自由受到侵犯,不能行使职权。“曹巡阅使迫在咫尺,迭电不应,人言啧啧,岂为无因……万不得已,只得将政府移往天津,所望邦人君子,鉴谅苦衷,主持正义,俾毁法夺位之徒,绝迹吾国。……”
各项手续办理完竣,已经是下午一点二十分了。因害怕在军警监视下不能逃出北京,便由金永炎托词到天津去迎接张绍曾回京复职,出面向路局要了一辆专车;自己则托词出席众议院提出辞职,即在美籍顾问福开森、辛博森的掩护下,偕同新任陆军总长金永炎,侍卫武官唐仲寅,秘书韩玉辰、熊少禄等十余人及卫队四十余名驰赴车站,匆匆乘车赶赴天津。
黎离京的当天,六月十三日下午四时,冯玉祥、王怀庆、聂宪藩、薛之珩等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召开紧急会议。议决根据黎的挽留命令宣布复职,负责维持北京治安。
在保定一直装聋作哑的曹锟,也致电北京军警长官,令其保护国会及各国侨民,俨然已是北京城的主宰者。
黎元洪到天津后,因为总统印信问题,在天津车站,被困在火车上。黎的公子黎绍基赶来新站探视乃父,竟被军警阻止。这些军人简直把总统当成俘虏,当成犯人。
黎元洪在车厢中,曾举枪自杀,被人把枪夺下。枪弹已射出,没有打中要害,仅负微伤。
黎从被困的车上返邸后,立刻发表一道通电。
电云:“本日致参众两院公函,报告在津受迫情形,其文曰:径启者,昨日元洪以连日军警借口索薪,无业流氓逼请退位,显系别有作用。情势险恶,迫不得已,暂行移赴天津,一面另行任命阁员,以维现状。而是日下午三时,行抵杨村,即有王省长承斌等坐车监视。抵天津新站,王承斌即传令摘去车头,百般要挟,数千军警密布,坚不放行。始则要求交印,迨交出后,复要求发电辞职,交院摄行,否则羁禁车内,永不放行。旋出所拟电稿,迫令签名。直至本日早四时,方得自由回宅,此在天津新站被迫情形也。窃维被强迫之意思表示,应为无效,此为通行法例。王承斌以行政长官监禁元首,强索印玺,古今中外皆所罕闻。应如何维持法统,主张正义,敬希贵会诸君,迅议办法,是为至盼等因,特电布达,希查照。”
六月十三日,黎元洪出京后,留京的拥曹派阁员高凌霨等假惺惺发表一则通电。
电云:“昨夜上黎大总统一电,文曰:天津探投黎大总统钧鉴,本日钧座赴津,事前未蒙通谕,攀辕弗及。北京为政府所在地,不可一日无元首,合恳钧座即夕旋都,用慰喁望。凌霨等各位阁员,谨暂维本日行政状况,只候还旌。伏希迅示等因,合电达。”
黎元洪在天津寓邸收到这通北京来电,气得浑身发抖,当即复电:“北京高津畬、张月笙、李承梅、吴秋舫诸先生鉴:元电悉,盛意极感,执事等呈请辞职,挽留不得,已于元日上午有依法副署盖印命令发布,准免本兼各职,并特任农商总长李根源兼署国务总理,请稍息贤劳,容图良觌,特此复谢,并转沈次长为荷。”
黎元洪复电到京后,北京方面拥曹派立即采取行动。十四日下午一时,高凌霨(内长)在国务院召集特别会议,列席者包括张英华(财长)、李鼎新(海长)、程克(司法)、沈瑞麟(外次)、孙多钰(交次)和陆军检阅使冯玉祥、京畿卫戍总司令王怀庆、步兵统领聂宪藩、警察总监薛之珩等。
高凌霨发言,略谓黎大总统既然通电辞职,依大总统选举法之规定,应由国务院摄行职权。张总理又在天津,节关日迫,在座同仁应以国家为念,共同维持现状,勉任艰钜,同时要请财政部速行筹款,尽于端阳节前拨付各机关经费。与会人士纷纷发言,讨论结果,作出几项决议:
(一)总统辞职问题,议决由国务院通电,声明依法代行大总统职权,并用电话商请吴交长,即日前往保定接洽国务院摄政办法。(二)节关财政问题,议决由财政部负责筹款,所有军警饷项及各机关经费,均赶于节前二日发放;至京师治安,仍由各军警当局负责维持。乃由高凌霨领衔发出通电云:本日奉大总统寒电,本大总统因故离京,已向国会辞职,所有大总统职务,依法由国务院摄行,应即遵照,等因奉此。本院谨依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第二项,自本日起,摄行大总统职务,特此通告。
六月二十日,黎元洪从天津致函两院及外交团并通电全国。
电云:“有人假借国务院名义,擅发铣日通电,内称各节,语多谬妄。查元洪为暴力所迫,认为在北京不能自由行使职权,乃于元日离京,参众两院及公使团均经函达有案。国境以内,随地也可以行使职权,即越境出游,各国亦有先例。此次出京,何得谓为离职?《大总统选举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系指大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权,副总统同时缺位时而言,所谓因故之故,当然以本身自然之故障为限。若谓胁迫元首,为法律所定因故之故,国会加以承认,是不啻奖励叛乱,开将来攘夺之恶例。
“至元洪由京移津,并非离职,更不得妄为援引。且前总理张绍曾、前总长顾维钧、高凌霨、张英华、李鼎新、程克、彭允彝、吴毓麟等早经辞职,经于文日由国务员李根源依法副署命令,准免本兼各职,元晨盖印,交印铸局发布在案。高凌霨等既经免职,国务员资格业已丧失,尤不容任其假借。六月十三日上午,元洪尚在北京,所发命令,手续并无缺误,国会依何法律可以追加否认?即元洪出京以后,仍为在职之大总统,所发命令,只须有国务员依法副署,自应一概有效。若夫个人文电,其无关政令者,更非国会所得干预,至六月十六日两院不根据法律私开会合会,其人数及表决,率意为之,尤为不合。
“元洪迟暮之年,饱经凶衅,新站之危,已拼一死以谢国人,左轮朱殷,创痕尚在,夫以空拳枵腹,孤寄白宫,谓为名则受谤多,谓为利则辞禄久,权轻于纤忽,祸重于邱山,三尺之童亦知其无所依恋,徒以依法而来,不能依法而去,使天下后世知大法之不可卒斩,正义之不可摧残,庶怙兵干纪之徒有所畏而不敢出,虽糜躯碎骨亦所甘心。国会若以元洪为有罪,秉良心以判之,依《约法》以裁之,元洪岂敢不服。若舞文弄法,附合暴力以加诸无拳无勇之元首,是国会先自绝于天下后世也。元洪虽孱,决不承认。自今以往,元洪职权,未得国会确当之解免,无论以何途径,选举继任,概为非法,特此声明。”
二十日黎下令补任唐绍仪为国务总理,唐未到任前,仍由李根源代理总理。
黎在天津并不能自由拍发电报,这些电报都派人到上海拍发。
黎打算通过唐绍仪以示好南方,寻求反直的各派来支持他。
李根源随黎元洪到了天津,奉派代理国务总理,他有一封信给唐绍仪,可看出黎的打算。
信函云:“少川先生鉴:前上一函,度承惠察。总统之意。俟国会政府移至南方,即将大政交院摄行。遇有重要事宜,仍愿负责主持。至于大位问题,宜从根本上着想,不当使军人干位之事,再行发现。最好为一劳永逸之计,将总统制改为委员制,依照瑞士成法云云。闻南方政见多歧,先生主持其间,定有良策。总统嘱以此意录呈,以备参考。伏维鉴纳!总统不久即可至沪,正式组织政府。惟请我公全权主持,务乞大力先期筹备。专此敬请勋安!李根源敬启,六月二十日。
“再根源素怀关于立国根本大计数事。并附呈:(一)总统选举,不专属之国会,须要各省省议会各法团共之。(二)现役军人不得当选总统,必退役二年以上,始得当选。(三)总统不得连任。(四)促进国宪,并分订省宪。(五)厉行裁兵,全国常备兵额,不得超过三十万人。(六)首都驻兵二万人,由各省区分配轮流派遣。”
黎元洪到天津不是为了逃命,而是换一个地方行使总统的权力。他对外一再声称,他的总统职务并未因到天津而解除,现在仍然是合法的大总统。
在北京也有一批拥护黎元洪的议员,他们对直系的恶行深表不满,联袂到天津,向全国发通电支持黎元洪。
广州的孙中山、云南的唐继尧、东北的张作霖、浙江的卢永汉等人,也都发声,对直系大兴讨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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