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被淘汰还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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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陈晨收到了此生最离谱的条件。
两个月还签什么合同?
光是教你基本的乐理,学舞蹈,就不止要花两个月好吧!
你以为是在打暑假工呢?
不对,打工人还能创造出一点价值,练习生初期全是成本投入!
你就是想白嫖公司培训资源吧?
“这个……”陈晨嘴角笑容凝固。
“我说啊,你们能不能别浪费时间了。我除了脸就没什么能拿出手,世界上漂亮的小姐姐到处都是。”千雪有些不爽地说到。
自己的本事值得她们投入吗?可能有点价值,但肯定不值得这么死缠烂打。
很反常。
千雪左思右想,还是回到了那一个可能。
自己肯定是不小心得罪了王紫萱,她想报复。
所以就派出经纪人忽悠,想签下自己,然后雪藏。
就算画个十万五万,对她们这种人来说也不打紧。
但自己人可就凉凉了,合同压身,绝对不可能自由,到时候想回去上学都不可能。——这些天上网冲浪,千雪也委实看了些娱乐八卦。
比如当红的王木暮,就是被公司打压,整整当了十年练习生都没有出道机会,合约到期才放他走。
结果人家够狠,默默积攒着一些底蕴,出走没两年,从偶像路线成功转型演员路线,两年就爆火了。
“得罪了你们的话,我道歉。”千雪双手合十,“请不要再来忽悠我入行了。我可没什么天赋,也很无趣,没有内涵,注定火不了的,最多是火下面粉身碎骨的木灰。请别来找我了。”
“……”陈晨掏出手机,打了电话,“紫萱老师,情况有点不对啊。”
“晨哥,我是路红。紫萱老师正在录采访呢。”接电话的是王紫萱的经纪人兼助理,路红,“有什么事情吗?”
陈晨大概将情况说了一遍:“总之,她似乎很没有自信,也对我们公司抱有很大的戒心,签下来有点困难。”
结束采访的王紫萱从经纪人那里了解到情况,不禁扶额。
说她不自信吧,她一举一动丝毫都不露怯,稳得像明星。
说她自信爆棚吧,当偶像爆红的机会,她连尝试都不愿意尝试一下,直接弃权。
这女孩儿,明明天赋过人,却毫无自知之明。
为什么就不能给自己一个机会?
你绝对能一飞冲天的啊!
王紫萱叹了口气。
但,已经有先入为主的印象,自己再怎么费口舌,再怎么夸她天赋,她也不会相信吧。
甚至叫上一堆人去她面前整天夸,她也会不为所动。
只有用现实,让她了解到自己的天赋,她才可能放下防备!
而眼下,似乎正好有一个机会……
“红姐,帮我拟一份合同,然后发给陈晨……”王紫萱叫来经纪人,吩咐到,“我说几个重点。”
——————
千雪走出校门,又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禁翻了个白眼。
“诶~别跑啊!”陈晨追了上去,“再聊聊呗,我敢说这次的条件,绝对让你满意!”
“没兴趣。你再跟着我,我就叫保安了。你想被当成跟踪高中生的猥琐男吗?”千雪威胁到。
“两百块,聊半小时!”陈晨没办法,开始用狠招。
这是他看完千雪初面的视频后,领悟的撒手锏。
千雪停下脚步,伸出手摊开:“钱,先给钱再聊。”
“……”陈晨从钱包里拿出两张钞票,“走吧,请你喝奶茶。”
“我们之间好像有些误会。公司确实是看好你的潜力,并不是要坑你。”陈晨从包里拿出一份合同,“看看吧,我相信这个条件已经很丰厚了。”
“……”千雪拿过合同,粗略的扫了一遍。
陈晨带来的是两份合同,一份是经纪合同,一份《偶像创造营》节目录制的合同。
“《偶像创造营》?但我已经弃权了啊。”千雪看了陈晨一眼。
“小问题,我们能解决。”陈晨说道。
“你们疯了还是我疯了……”
忽略掉里面条条款款里拗口的专业名词,千雪看见一条。
这个萱乐文化,要花一万块,签自己两个月!
那个秦尚文化,要出通告费(数字暂时没填),让自己录制节目!
“我要找律师看一下……”千雪说到。
“没问题,这是我电话号码,条款有什么修改意见,随时联系。”陈晨递过来一张名片,起身离开。
千雪打电话给楚涵:“楚涵,你有认识的律师吗,能看经纪合同的那种?”
“你准备签公司了吗?”楚涵有些惊讶,“我帮你联系一下吧。”
“咔哒~”
千雪回到住处打开钱盒,从里面数出两千块钱。
三人汇合之后,前往约好的律师那里。
“怎么说,律师。这合同有什么问题吗?”等律师细细看完合同,千雪问到。
“那就要看你签这份合同的目的了。从条文上来看,这份合同没有什么陷阱。但有没有问题不好说。”
“比如有的艺人想多争取一些资源,那么这种时间短,资源不明确的合同,本身就是问题。我必须结合你的意愿,才能给出取舍的建议。”律师解释到。
“我想拿到这一万块钱,然后两个月之后不续约,回去上学。”千雪回答到。
“那你就得注意了。”律师解释道,“到期之后萱乐拥有优先续约权,而你拒绝签约,则禁止以艺人身份在娱乐圈活动,包括发歌、商演、上节目等等,期限是五年。要是强行参与,不仅要交违约金,还可能被提起诉讼。”
“……”千雪沉默。
五年?
反正我又没准备进娱乐圈,你弄成二十年也无所谓。
“此外,还有一个不算风险的风险。”律师接着说道,“经纪合同为期两个月,要求你必须参加《偶像创造营》录制。”
“而录制合同上提到,该节目录制的时间为四个月。参与录制后除非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否则不得提前退赛;此外,也不得拒绝节目组正常的录制请求……如果最终拿到出道名额,还必须以团体身份活动3年。违约的话必须缴纳违约金。”
“假如两个月之后,合约到期,而你又没被淘汰,那你就尴尬了。你不想交违约金,就必须和萱乐文化续约,才能继续录节目。那时候,恐怕就是你求他们续约了。”
“假如四个月之后,你还没被淘汰,那你还必须跟团三年。这三年是被疯狂压榨还是双赢,就更不好说了。”
“还有吗?”千雪问到。
“剩下的基本就是利益分配上的条条款款,但还算优厚。以我的经验,这种分成比例,只有那些小有名气的歌手才拿得到。”律师又一条一条地给千雪解释着。
“你觉得呢,要签吗?”走出律所,两人看向千雪。
“当然要签。”千雪想了想,点点头。
那可是一万块!自己找再好的暑假工,也拿不到这么多。
至于律师提到的风险,千雪也没有放在心上。
风险,什么风险?
两个月没被淘汰必须求人续约,被人拿捏的风险?
搞笑。
这种选秀节目,想晋级想出道很难,想被淘汰还不简单?
我绝对第一轮就被淘汰!
想阴我是不可能的。
糖衣吃下,炮弹甩掉,要是第一轮就淘汰,还能再找个工作干两个月。
“陈晨老师吗?这合同我签了。”千雪拨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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