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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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已偏西,距离城镇较远的地界坐落着一家不大不小的棺材铺子,铺子色调黑沉沉的,厚重的木门常年紧紧闭。
自从铺子的主人早几年举家搬迁到京城再也没有回来后,这里便逐渐萧条下来,偶尔有胆子大的顽童从门口缝隙里瞧一眼,可以看见里面还停放着几口破烂的黑棺,愈发阴沉可怖。
此时那终年紧闭的木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推开,走出来一位身穿黑色风衣的番邦人,正是前两日突然出现在河畔酒馆后巷的休斯。
自从那日后,日子已经一晃过去两天了,这家停着棺材的铺子是休斯暗中观察当地情况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看到此地荒废,还有适合血族休息的棺材,就潜了进来。
这两天内,休斯曾经多次返回那日的小巷子,想看看那处到底有什么玄机,然而终究是什么也没发现。无奈只能一边继续去小巷子试探,一边先打探和了解一下这里的风俗人情等。
休斯站在台阶上慵懒的伸了个懒腰,然后向城内走去。
——
天色渐晚,益城街上来往的人员不减反增,街道上各家店铺纷纷挂起了红色的灯笼,远远望去,灯火点缀,美不胜收。
突然,一声短促的惊呼从人群深处传来。
“啊!小爷的钱包!”
推推搡搡的人群中突然窜出来一个灰扑扑的人影,手上拿着一个刺绣精良的荷包,正一脸惊慌的奋力往前跑去。
“来人啊,抓贼啊!”在他身后不远处,一众数十个护卫打扮的黑衣汉子正一边费劲的拨开两边的人群一边声嘶力竭的呼喊,中央围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富家公子,正是最开始惊呼出声的那人。
此时自称小爷的富家公子一脸气愤,看了一眼身边如草包的护卫,心知是靠不住了。一个浮云踏步,借着护卫肩膀的力气就从人群中飞了起来朝着前方掠去,街上人群纷纷发出惊呼。
富家公子盯着那灰色的人影紧追不舍,可惜好景不长,因为出手没个轻重,揭翻了好几个摊位的货物,惹得街上一片怨声载道。
就在他马上要追到的时候,突然被几个小摊的摊主一把拉住。
“什么人呀,怎么能随便揭人家摊子?”一位胖胖的大姐怒目而视,愤声道。
“对,就是就是,打扮的倒是人模狗样的。”一位俊俏的小娘在另一旁应和。
“唉,我这捉贼呢!知道小爷是谁吗?”眼看那小贼越窜越远,马上就要一抹残影消失在人际,富家公子慌乱。再看后面自己带的那些护卫,依旧磨磨蹭蹭的挤在人堆里面,顿时被气的倒仰。
就在这时候,忽见人群中伸出一只手,悄然就将那滑溜的小贼单手提溜起来,掐着他的脖子越提越高,小贼惊恐的瞪大眼睛,双腿乱蹬,脸色被攥的通红。
富家公子放松的呼出一口气,高喊一声:“多谢壮士!”然后将拉住他的摊贩们交给后面刚刚赶上来的一众家仆,自己兴高采烈的踱步过去。
等走了过去,才发现帮他抓住小贼的是一位金发碧眼的,不,是位眼睛一蓝一金的西域男子,穿着略显奇怪的衣服,浑身散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气。
富家公子一脸惊奇,任是自己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一双奇异的眼睛,以往只在某些小动物身上见过,比如他家那只长毛狮子猫。
“这位壮……少侠,真是多谢了,这小贼实在是难抓,辛亏有你,不然今天就让这厮给逃了。”富家公子上前一步,拱手笑着说。眼前这西域人,看着年岁估计也就18、19上下,实在不好意思喊人家壮士。
来人长的眉清目秀,一身宝蓝色交领长衫,腰间挎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剑,此时因为小贼被抓住正喜上眉梢。
休斯将小偷一把扔给这人,启唇道:“不用客气,给你。”
他抓这小贼,也是不堪忍受街上的吵闹顺手而为罢了,这小偷一路过来,专门往人多的地方躲避,搞得人群挤来挤去,惊呼不断,这声音对于听力敏锐的休斯来说实在有点吵,此时看有人接手,自然乐的奉上。
富家公子一把接过,然后将其反剪住手臂压制在地上,那人此时似乎还没从刚刚被休斯掐脖子提溜的动作中恢复过来,此时眼睛上翻,嘴巴呼哧呼哧的粗喘着,似乎再掐的久一点就要原地去世一样。富家公子咋舌,这位西域的少侠似乎也是位狠人啊。
“哼,看你还敢偷小爷的荷包,真是‘矮子想登天——不知天高地厚’,看看这不马上招了报应了?”富家公子一脸讥笑道。
此时,护卫们也已经赔付好了各个摊主的损失,赶了过来,于是富家公子便将小贼交给手下。
“行了,真不知道箫家养你们干什么吃的,连个摸包儿的也抓不住,还得小爷我自己上。这小贼给爷看好了,要是这样都能跑了,回去拿你们是问。”说着将小偷手里一直抓着的荷包拽出来,轻轻拍了拍灰尘,然后重新塞进自己腰包。
周围一众护卫们纷纷点头附和。
休斯瞟了一眼,手掌大小,灰蓝色的圆布包上面绣着金色和粉色的花鸟纹,散发出一阵桂花香味,十分精致典雅,里面叮铃作响,估计里面有不少银子。
这就是这边人的钱包?休斯好奇。
“少侠有所不知,这荷包里面虽然银钱也不多,但一针一线都是我母亲亲手缝制,对我十分重要。”看休斯看了一眼钱包,富家公子以为休斯误会自己是舍不得里面的钱,赶紧解释道。
然后又问道,“对了,我叫箫景云,不知少侠如何称呼?”
休斯抬眼,不甚在意的说:“休斯。”
“诶,休少侠。相逢就是有缘,何况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
“不如今日我做东,请少侠去吃酒去,也算是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富家公子,也就是箫景云面上一片热情。心中暗想,这西域人,看刚刚那出手的速度,功夫必定十分高强,可江湖上又没听过这号人物,真让人好奇。
闻言,休斯稍感兴趣的垂眸,目光在箫景云的脖颈上一扫而过,听着他血管中血液缓缓流动的声音,勾出一个诡秘的微笑,“你要请我吃饭?”
“是呀。”箫景云愣了愣,摸摸脖子,心想这人往自己脖子上瞟什么。随即摇摇脑袋,又挂上微笑,还略带一丝骄傲,“看休少侠平日里最喜欢什么吃食?这益城别的我不了解,哪里有美酒、美食我可是最清楚不过了。”
休斯的食量不大,人类血液的话,只需要每月200毫升左右,血族之血更少,每年300毫升左右即可。
不过,休斯一直都十分挑食。
非处子之血不喝,非康健之人的血不吸,还最好是o型血,这样的人类越来越难得。
也正因如此,即使是人类之血,他也会通过“雇佣”的方式来获取,选定一位看起来不错的“雇主”,如若对方正好也有需求的话,就可以开始谈合作了。
不像别的血族那样,逮住一个就使劲吸,然后就直接杀死。休斯喜欢可持续发展,保持一个双方都获益的局面,也免得需要经常的找食物。
当然,有时候若是看中的“雇主”真没需求,而他又实在喜欢的话,也不介意搞点小手段制造一点“小意外”,不过,近一百年来他已经变得仁慈了不少,很克制了。
在之前的世界,休斯一直有合作的“雇主”。
或是身处险地需要护卫的政客、或是身患绝症需要救治的富商、再或者是有着血海深仇却无能为力的平民,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这个麻烦没了总会有下一个,休斯已经很久没有出去找新的“雇主”了,他无需为此多费心思。
现在看看眼前这位一看就很富贵的年轻人类,精神饱满、神采奕奕,刚刚一“跳”十来米远,都要超出之前世界的世界记录了,身体肯定十分健康,鲜血的味道必定不错,至于其他条件满不满足,可以再观察一下。
更何况还有他喜欢的人类食物和美酒,于是矜持点头,“我的荣幸,吃什么你安排,我口味很广。”各种意义上的口味广。
“那就醉香楼吧,我一贯常去的地方。这家的烧鹅可是一绝,在整个大晟也是数一数二,每年许多外地人都慕名而来。”箫景云拍板决定。
于是,街上一伙人群浩浩荡荡朝着醉香楼进发,那偷包的小贼则是被另两个护卫一路扭送了官府。
——
临河有一栋酒楼,高三层,古香古色,门口两只大红的灯笼高高挂起,左右各自写着“醉”“香”二字。
这时候正是饭点,进进出出的人群络绎不绝。休斯和箫景云一伙人刚刚行到门口,一作裋褐打扮的小二便远远迎来,热情道,“哎呦,这不是箫少爷吗,贵客呀。里边请里边请!”
随即又问道:“这次还是按照以前一样,给您预定二楼的雅座吗?”
“自然,记得都给小爷上最好最贵的酒菜,还有你们家那道烧鹅可别忘了来一份。”
店小二一路将众人引到上二楼的楼梯口,听此之后,一脸为难,“这烧鹅,张师傅每天就只做10份,排号都排到明年去了,小的实在是……”
“啧。”箫景云不悦,身后一护卫适时悄悄给小二递上银两,小二立马眉开眼笑接过,拍了下大腿后道,“唉,看我这记性!刚刚正好有一位之前预定了的客人没来,箫少爷您来的正是时候呀。”
箫景云似乎见惯了这些做派,不甚在意的笑笑,众人继续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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