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仙人扶我顶,结发受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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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十一年秋,嵊县,秋高气爽。
自新皇继位的十一年以来,政通人和,百废俱兴,正值县上丰收之时,便有喜事传来,县中出名的善人老爷、刘老爷家里,赶在秋收之时,天宫黄道吉日,要嫁女儿。
嫁女儿啊,十里红妆,妆缎绮罗,八抬大轿走了三街四巷,一路锣鼓声声,真真好不热闹。
而这新郎官谁人?不巧,正是县上人人皆知的天才神童,沈煜是也。
沈煜何许人?
三岁识字,九岁便通四书五经,十岁入县学,便于次年得过县试为嵊县之县案首,又三年过府试为绍兴府之府案首,年纪轻轻,便有科场小二元功名在手,道声“神童”,不足怪哉。
这双人,在县上众人看来,真可谓是金童玉女,金玉良缘!
是夜,刘府。
这一夜灯火阑珊夜,旁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哈哈哈,各位痛饮!痛饮啊!”
“恭喜恭喜!”
“诸位今日定要不醉不归!”
……
前院里,宾客盈庭,众筹交错,可无人注意到,亦在某处的一个张灯结彩的庭园内,一身大红喜袍,却面色极度苍白的少年新郎官,此刻浑身抽搐,浑浑噩噩的坐在厅堂里,泛红着双眼,看着佳人从自己面前走过,
“沈煜,你我婚事本就只是父亲之意,你于我也无感情可言,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喜欢杏儿,而我娘亲也说,绍兴贺家与我刘家门当户对,贺家公子本也就有意求亲于我,那才是我刘欣凤该嫁的良人。”
“有贺家的媒婆与我娘亲说了,只要你我皆是清清白白,贺家便可以再于我说媒,让我两家结秦晋之好。”
“所以,你且好自为之。”
“今日我回自己闺房去睡,杏儿会留下来陪你,正好也随了你的愿,从今日起,她就是你的人了。”
秀服红妆金步摇皆未落,本该是新娘之人却就这么淡漠离开了。
良久,少年依旧无法缓过神来。
“姑爷,姑爷,小姐她……没有别的意思,小姐她……她只是想先让杏儿陪陪……试试姑爷,姑爷您可千万不要误会小姐啊。”
洞房内,不仅只有少年,同样还有一个俏丽丫鬟,早早就跪在门口。
“试试!呵,考考!哈哈哈……好一个试试,好一个金玉良缘!”
少年想发怒,想咆哮于世,想大闹一场!可……他知道,他根本做不到,这里终究不是属于他的地方。
无权无势,无功名在手,他又有什么资格反抗。
所以,他只能木然,他只能接受。
双目无神的坐着,口中念念有词,却不知道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怒、悲、苦、凄,无奈,竟又不知为何心中偷偷多了一点可悲的窃喜,还真就是五味杂陈啊!
“呵呵!”
少年忽然笑了笑,一笑泯恩仇般,仿佛他又回到了平时。
“杏儿姐姐,你起来吧,我沈煜当不得你这样。”
“在此之前,在这刘府上你我皆是一样的,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的。”
“我也不过是寄人篱下,还真做不得这刘府之人。”
“姑爷,您这是……”小丫鬟切切的问道。
“杏儿姐姐!”
少年抿抿苍白的嘴唇,却温和的摇摇头,然后在步伐摇晃之中,亲自将跪在地上的少女给扶了起来。
“我无碍的。”
“既是小姐所愿如此,那……夜深了,杏儿姐姐,咱们……睡吧,可好?”
——分割线——
林成做一个梦,梦里他好像梦到他穿越了,虽然目前所见的是什么朝代,但仅凭眼前所见精致的雕栏玉砌来看,起码也是个接近近代的时期。
梦里的一切当然好了,有朱桌杌子,有屏风香炉,更妙的是,竟然还有床,而他现在刚好就睡在床上。
“古人的床,也都这么香的嘛!”
悠悠床榻之中,一股优柔馨香的味道不断的在林成的鼻腔里环绕,沁人的感觉简直黯然销魂,让他又一次忍不住的想睡觉。
“不知道人在梦里做梦,会不会被梦惊醒?”
”害,管他呢!睡就完了!”
“唉……嘿嘿!”
“嘿嘿嘿!”
梦里有时终须有,谁能想到,在梦里又有好梦来,还别说,这感觉可真就“妙不可言”。
不知怎么的起,眼前就有了仙鹤,有了祥云,有了宇落宫殿,有了满地白云,更妙的是,竟然还有无数个水袖长风、仙气飘飘的妖娆仙女,一个个白衣胜雪、万般风情的,看得他林成那是一个满脸猪哥。
凌波仙女自然是漂亮无比,只不过,这唯一不好的是,她们都在天上飞,于人间不可亵玩焉。
这样的美梦,他林成当真就好久没做过了,最近做的一次好像也就是看过了某个神雕、某个七仙女的电视剧,也曾意淫意淫过罢了。但那时那有这时香,此时此刻才是他梦中完全该有的样子
此处疑若天宫,他林成自然要流连忘返,君不见即使曾经执掌一方天河的天蓬大元帅,也是食色的。
“唉,嘿嘿,姐姐等等我……”
林成在云游着自己的快乐,左奔右逛,把自己脱成了一个浪里白条,自由翱翔,即便是半天也一无所获,但也胜在逍遥。
毕竟,人嘛,本就该放浪!
可,恍惚间,他好像看到最头顶处的天上好像还有一个身影,是一位白须仙人,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在这自己的梦里,他林成不得亲切的给人家打声招呼。
“哈喽,好啊呦?”(hello,howareyou?)
多么标准外国语,相信这个老神仙一定听不懂!
“爱门阀,三克斯。”流畅的伦敦口音。(i‘hanks)
“嗯?”
“……”
沃德发!什么时候国际语言都这么流行了嘛!连中国神仙都知道了,这tm……梦里不会撞鬼了吧?这神仙是正经神仙吗?
“你丫该不会偷渡来的吧?”
事情忽然变得不对劲了起来,梦里开始出现了奇怪的东西。
只见老神仙抚须,再次开口了,却是道:“寿至三万终,赐尔人间最得意。吾不愿见世间有懒人,机缘从不想自取,今,亲手赠与你。福至,若不能自得,则世不可再为人!”
“什么鬼?”
林成一脸茫然,但下一刻,无尽的回忆便涌向了他的脑海中。
“我叫沈煜。”
“大明绍兴府嵊县人。“
“家中父母双亡。”
“承蒙老爷不弃,今日是我之大喜之日,娶的是刘氏妻。”
“今历是大明朝第六任皇帝御下,正统十一年秋。”
……
————转场————
“啊!”
古色古香的房间里,在自己一声惊呼中,他终于醒了。
“总算结束了。”
林成缓缓的呼一口大气,就在刚刚,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遇上了一个老神仙,老神仙带他体验了一个叫做沈煜的傻小子的世界,这感觉,如同轮回一般。
他从未见过这么倒霉的孩子,从小没了爹妈,亲戚个个嫌弃,长得白净差点被人卖进窑子,好不容易被人收养了还处处受人排挤,关键是还是个死脑筋,一心想着报恩,受欺负从来不会告状,丢臭水沟里都自己默默忍着,真就无语。
林成就不懂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书呆子,简直是傻透了,整个一垃圾低级狗血肥皂剧的既视感,让人恶心,林成真就一刻也看不下去,幸亏,这一切总算结束了。
“傻x!”
“呆子!”
“这梦真tm低俗!”
“额……嗯?我什么时候换过这么恶俗的蚊帐?”
也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在林成眼前所见到竟是一抹鲜红色的帐缦,隐约还可以看出帐外处处张灯结彩,看装饰,他现在眼前所见的绝对不是在他家里。
“这……这是?难道是咱还没有睡醒?”
他林成的家里可不会出现这么复古的装饰。
“唔!”
捂上被子,林成决定再等等,或许这梦里也是会有延迟吧,毕竟有谁允许脑子不能出bug吗?
于是,闭上眼睛,林成努力的让自己再睡会。正好,也不知为何,这被子里总有那么股股的幽香传来,格外沁人。
春宵苦短日高起,只是,世人总被尿憋醒,忍了很久,林成终究是抵不住了。
“靠!”
也不管梦里梦外了,人之三急,还能让它退下去不成!
滚一般的爬下床,瞧着那墙角红漆恭桶,还带着喜字,明显就是没人用过的,在这梦里用着古人该用的东西,倒也是新奇无比。
看一看天,早就已经亮了,既然起来了,那他林成便打算出去看看,梦里的事物还是有些好处的,比如身体就不一样了,要是放在现实生活里,他那身因为长期平躺,已经胖的跟猪一样的身体,怎么可能做到走路都如此轻快。
秋高气爽,衣服就更不想穿了,纵然有点冷,可他就不信在梦里他还能感冒不成。
路过一门大铜镜,林成终于看清了自己现在的面目。
“这……这是……”
“沈煜!”
他怎么变成自己梦里最看不起的傻x沈煜了!
真就恶俗,什么样的梦还要再来一遍!
而且这次倒好,他不再是观众了,直接就变成了梦里的主角,两面翻炒?
“擦!”
这么奇奇怪怪的现象,让林成不得不一下就想起梦里最初的那个老神仙。
“寿至三万终,赐尔人间最得意……吾不愿见世上有懒人,机缘从不想自取……今亲手赠与你,福至若不能受,则可世不再为人!”
“不再为人……不再为人!”
“去你麻痹!”
不再为人,带着威胁的四个字,却忽然触动了林成的内心。
“老子早就已经不想当人了!当人真tm累!现在竟然还要在这梦里再来一把,毛病!”
没错,现实生活中,他林成就是一个极度厌世、自闭的人,他讨厌世界,害怕世界,今年三十二岁,独自一个人将自己关在在房间里已经整整十年,与世隔绝,像一个被世界所抛弃的孤儿。
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已经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且自己也能过得很好。
“毫无意义!毫无意义!”
林成嘴里念叨自己给出的定义,同时也慢慢的冷静了下来,他可是早就想好要默默等死的人,还在意这种梦里子虚乌有的东西干什么。
“呵!”
作为一个早已黑化丧系之人,借着别人的身体,回想着别人同样很丧的属于别人的往事,林成不禁想自顾自嘲一下。
“世界真美好!”
可就这时,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了,还是大脑出现错乱,他竟看到这房间门口多出了一个女孩,明媚如花。
可,他现在,却还没穿衣服!
【作者题外话】:这是第二次发,本来想在2000字的时候就断章进入下一章的,可是因为修改第二次发的缘故,不能少去第一次发的字数,所以就只有把后面的接上接着发,就很突兀,望谅解,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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