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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高低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这首出自龚自珍的《己亥杂诗》,是陈煜听到花这个题目,第一时间就想到的,本事没有重点写花,但却从另一个方面写出了花的本质,不可不为之精密。

        反正这首绝句和温华的那首五言小诗比起来一下,又是一个高低立判。

        此诗一出,无论如何,看起来温华那首诗都逐渐的平平无奇了起来,没有任何可以脍炙人口的地方。

        很快,所有人写的诗,又被丫鬟给收去拿给群主看了,诗赋具体做的如何?凭他们这些举人来看可能说的不算,至少还需要一位高人把持才算。

        只不过结果还未出来,温华刚刚那气势凌人的劲儿,此刻就如同完全泄了气了一般,完全就没有了精神,毕竟自己做出来的诗是什么水平他自己知道,而看着沈煜做出来的诗,是什么水平,他也看得出来。

        无论如何,他都输了。

        果然,等待了好一会儿众人做的诗结果都出来了,点评倒是都挺到位的,有从意境上,有用字上都给出了合适的评语。

        不过这位大师应该真的是一位大师,他将一些人不是很合适的诗句,改过几个字之后,意境瞬间就提出了几个等级,读起来,一种朗朗上口的感觉便油然而生,想来这绝对是郡主请来的一位大才坐镇。

        关于温华的评语是:“尚可,不错的随笔诗。”

        这就说明这位大才对于温华的水平还是有一定的肯定的,起码他觉得温华做出来的诗,还是有些水平的,并没有完全从高低上去鉴别这首诗是否能成为一首佳作。

        而关于沈煜的结果,他看了一眼之后,就直接丢到了地了,倒是王让丝毫不嫌弃什么,立刻就给他捡起来,看了几眼,然后立刻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关于沈煜的评语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报国之志可佳,意境尚可,但偏题。”

        看到这样的结语,是个人都不禁要哈哈大笑了起来,没想到名满嵊县的沈煜沈大才子,在做诗的这方面上竟然也会跑题,这可真是一件乐事啊!

        而经过了这位大师的评点,举人公们也逐渐发现了沈煜这首诗明显就不是写花的,他只是借花来比喻一种气节而已,其实本质上有与花并没有什么关系,怪不得这位大师的评语会这下为赋新词强说愁,这根本就是为了写花,来强行加入了花的元素,真是当真出大囧了。

        那么毫无疑问在沈煜偏题了的情况下,这场比试的胜利者肯定是温华无疑,能得到一个向亲王府做请求的机会属实难得,故而在场的众人,纷纷都在向温华恭喜。

        可,这些道喜的声音落到温华的耳里,却如同讽刺一番刺耳,毕竟他赢是赢了但赢的并不痛快,赢的也不光明磊落,他是完全建立在对手发挥失常的情况下,才胜利的。

        所以多多少少都有些胜之不武的感觉。

        毕竟,这只是一条比试,而非科举,就比作诗而言的话,自然是比谁诗作的好,而不是比谁的诗做的更符合题意。

        虽然符合题意,是很大一部分,但单从诗的品质上而言,沈煜写出的诗无论从哪个方面,都高出他太多,甚至最后两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可称得上名句都不过分。

        毕竟这一句,与前朝陆游写下的“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完全可以相呼应,但从气度上,沈煜写了的两句,似乎比之陆游的,都要更胜一筹。

        所以温华只知道他输了,输得十分彻底,输到他已经不为这场比试的输赢而感到高兴了。

        而恰在此时一身白衣,风度翩翩的君主出来了,他依旧一身男装,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依然令人瞩目。

        而让沈煜没想到的是,跟在郡主后面出来的,竟然是他的老师,也就是本县的知县丁牟,丁知县和郡主在一起,这着实是让人没有想到。

        “拜见郡主。”

        郡主作为一个皇亲贵胄,任何人见到都得行礼,即使现在这群人大部分都是举人公也不例外,毕竟,这代表的是一种对于皇家的态度。

        “各位免礼。”

        在这么多的大才子面前,郡主也依旧淡然自若,以男儿身倒是展现出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气度。

        而关于这位郡主沈煜可能没听说过,但其他的人都听说过,郡主出自周王府,是在浙江省境内唯一的王府,王府坐落在故吴地,钱塘县境内离这嵊县这一地也不远。

        这位群主,可是从小就聪明伶俐。深得前皇喜爱,自幼好读书,可是有不少大儒都当过他的老师,再加上周王爷给她也是极为的疼爱,万事都依着这位郡主,所以导致这位郡主在浙江境内颇有一些巾帼不让须眉的名声。

        反正今日一见,倒是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各位才子,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周围是此县嵊县的知县,丁牟,正统四年二甲进士,刚刚各位所做的对联以及诗句,都是丁知县亲自批改的。”

        一听这话,在场的人哪里还坐的住了,毕竟进士可是他们的梦想,更何况对方还是官。

        “拜见丁大人。”

        “哈哈,免礼。”

        丁知县站在郡主的身后,倒是不怎么动声色。只是看着沈煜的样子,却总是忍不住的想皱眉,毕竟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沈煜现在太过于张扬了。

        此时身为翩翩公子的郡主,已经开始和在场的举人们亲切的问候着,毕竟他们差不多已经算是半个朝廷中人,都是未来的国家栋梁,他身为一个郡主,自然不能怠慢,毕竟当她亮出郡主这个身份的时候,她代表的就不在是她个人了,此刻他代表的是周王府,代表的是朝廷的颜面,所以自然要表现的对这些举人公们极其的看重。

        而在场的举人们,对于这位郡主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太多的不满什么,毕竟对方能亲自出来面见他们,就是很给他们面子了。

        所以双方互相寒暄了一段时间,郡主才能回过神,来做自己的事情。

        她首先就看向了,此次浙江省的解元温华,开口问道:“温华,作为只是比试的胜利者,你可有什么请求需要我周王府帮忙的?”

        郡主都这么说了,显然她是认可了温华的才能,而能得到一个亲王府的一个请求,着实让周围的人无比的羡慕。

        可此刻的温华却如同失了魂儿一般,哪里还有刚刚来的时候那种书生意气,他只知道他这次输的很惨,颜面尽失。

        输给了一个年龄比自己小,功名还什么都没有的少年人,让他有点感觉,像是自己这么多年的书白读了一样,所以对于郡主的承诺,他哪里还有好意思去接。

        自己胜之不武,哪里还能要求获得什么奖励?

        所以……

        “禀郡主,对于向周王府索要请求,我温华愧不敢当,这场比试纵然是胜了,也是我温华侥幸而已,是不敢再有任何奢望。”

        “嗯。”

        对于温华的这种有自知之明,什么都不要,郡主倒是没有表现,可丁知县在背后却是默默的点了点头,他觉得这才是君子所为,故而他也觉得这个文化会是一个好苗子。

        对于温华的这种想法,郡主倒是不会再强求什么,毕竟她也知道,读书人最好的就是一个颜面,自己若是强行给我发一个请求的机会的话,倒是有些强人所难的感觉,所以她也只是点点头。然后转头看向了沈煜。

        可在看到沈煜的这一刻,郡主莫名的就想教训一下这个人,因为其他的人看上她都是毕恭毕敬的,甚至都不敢抬头,而神域现在却在直视着她,甚至在打量着她的脸蛋,这让他即是羞红又是羞怒。

        不过为了皇家的形象,她还是该一碗水端平客客气气的。

        “沈煜,虽然此次笔试,你为惜败,但你所做出的诗,实乃佳句,所以本群主也给你一次机会,你可有什么请求,想对我周王府说的?”

        当郡主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丁知县那是疯狂的给沈煜打眼色,让他也学温华一样,不要接受这一个请求,毕竟作为君子而言,赢就应该赢的坦荡荡,输也要输的洒脱,人家一个胜者,都没有提什么要求,你个败家,如果提了个什么要求的话,那岂不是说你这个人,急功近利,不为君子所为。

        这是万万不行的。

        可……

        丁知县将君子之道视为一切,他却不想沈煜,从骨子里其实也就是一个没有梦想没有颜面的死肥宅,所以他要个什么颜面。

        “禀郡主,这个请求我沈煜自然是要提的,但是可不可以先欠着?”

        “嗯?”

        这个话就说的有问题了,没想到他沈煜竟然真的还敢提,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赢得十分合理是嘛?

        在场的众人有些哗然了,他们也没想到沈煜竟然这么一个无耻的人,小小年纪,咋能就如此无耻,这是哪个老师教出来的?

        不说,众人觉得不可思议,丁知县此刻都觉得颜面无光,恨不得当场将这个沈煜逐出师门,他到底是谁给他的这种勇气让他敢向郡主提的?

        幸好郡主事先就知道这个沈煜不是一个好人,面对这种情况,她反而笑了起来,道:“行,那就当我周王府先欠了你一个人情,你沈煜什么时候都可以找我周王府索要。”

        “好嘞。”

        听到这么个结果,沈煜瞬间觉得什么就都值了,这一趟来得不亏,也不枉费他再一次借用了先人的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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