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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心如蛇蝎


冷风掠过的时候,薄而透明的红绫就在铡刀上柔柔起伏,柔得像是多情而寂寞的贵妇,在轻抚着躯体上每一缕相思与苦闷。

        那只木桶依稀肃立着,一动不动,边上那胸膛满是柔布的人也没有动,也在肃立着。

        他们的青春也许仅能在肃立中飘过,也许很难找到一丝欢乐,也更难找到一丝喜悦。

        他们现在没有动,无论什么人都知道,他们随时都会动起来,可以将木桶靠在铡刀边缘,可以将刀锋抬起,用沾满烈酒的柔布轻拭铡刀的躯体,每一寸都会擦到,每一个角落都休想逃过,......,然后等待着问候别人的躯体,也许是将躯体问候成三段,也许是问候成两段,也许是问候成肉泥。

        没有人怀疑这说法,特别是死在铡刀下的人,他们更是深信不疑。

        灯光扭动的并不剧烈,冷风无法飘进来。

        无生石像般挺立在窗口,石像般面对夜色,漆黑的夜色。

        寂寞而冰冷的夜色,空洞而没有一丝情感的眸子。

        小蝶贴着他的躯体,手却在轻抚着画卷,她并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说点什么才能安慰这个人。

        所以她只能静静柔视着他的眸子,他的眸子却在盯着、戳着漆黑的夜色。

        这里的一切似已跟他们没有一丝关系。

        屋子里极为昏暗,屋子并不大,屋角依稀极为漆黑,跟夜色里一样,都是漆黑的,漆黑而令人寂寞、空虚。

        狗头铡凝视着昏暗的油灯。

        他觉得这油灯很有趣,这种光芒仿佛是疲倦而无力中女人的眸子,经受过度欢乐、喜悦而生不出一丝力道,对人生,对一切,都已厌倦,都已厌恶,他喜欢那种眸子,那种满足后的眸子,岂非更能证明自己很男人?

        冷风在屋檐下冷冷的飘过,既不知道飘到哪去,也不知道停于哪里。

        狗头铡忽然盯着夺命灯夫,脸上的笑意又已生出,“好端端的人,为什么要做狗?”

        他又说了一次,这次夺命灯夫的脸颊上惊讶之色更加强烈。

        “你们居然已看出?”

        他宁死也不信他们会看出,就像他不信无生看出,可是他不得不信。

        这的确是真实的。

        他的表演只不过是个童耍,顽童的玩耍而已。

        “是的,我是没有看出,江湖第一智囊新欢看出来的。”狗头铡忽然看向新欢,眸子里不竟流露出得意、满足之色。

        自从得到这位江湖第一智囊之后,他就变得很顺,什么都很顺,甚至连睡觉的时候,都已习惯将双腿伸直。

        他缓缓替新欢倒了杯茶,笑着递给新欢。

        新欢接过茶杯,缓缓喝了一口,然后就盯着夺命灯夫,“你很狡猾,很能耐,本来我是看不出来的,可是偏偏被我现了。”

        夺命灯夫冷冷的瞧着新欢,瞧着那高凸的脑袋。

        这脑袋为什么这么大?难道这也是一种病?新欢没有病,若是有人觉得这也是一种病,那这人一定有病,说不定会被活活病死、病疯。

        “你是怎么看出的?”夺命灯夫的脸颊上每一根肌肉都已充满了惊讶、不信,他死也不信这人能将计划识破。

        越是聪明的人,越是很难接受现实,现实的残酷,并不是聪明人所能忍受,所能面对的。

        “我不是看出来的。”新欢忽然盯着夺命灯夫,这人脸颊上没有一丝表情,也没有一丝活力,很容易令人联想到菜板上的肥肉,令人厌恶、呕吐。

        夺命灯夫不懂。

        不用眼去看,那怎么去辨认?这实在是件奇怪的事,他不信有这种奇怪的事。

        新欢已在盯着夺命灯夫。

        他的眸子与无生的眸子不一样,无生的眸子是空空洞洞,没有一丝情感,别人被他盯着,仿佛是被枪头在戳,而且两只眼永远都不在一条直线上;新欢的却不一样,他的眼珠子却是死灰色的,没有一丝活力,显得极为疲倦、劳累而没有一丝力道。

        无论是谁被这双眼睛瞧着,仿佛是被一块死肉在摩擦。

        夺命灯夫已觉得躯体上每个角落被死肉摩擦着,他已要呕吐,他很少呕吐,他的身体一直很好,也不会去喝酒。

        新欢从他的脑袋一直瞧到脚下,又从脚下一直瞧到头顶,然后就瞧着眸子,“你的脑袋也不小。”

        这是恭维的话?还是讥讽的话?还是随口一说?

        夺命灯夫不懂,也不语。

        “你也很聪明,聪明的令我都佩服了。”

        这句话是恭维的话,能令江湖第一智囊佩服,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你一直都是这么算计别人的?”新欢看了看无生,又看了看小蝶,才回过头来,“若不是我看出送终大人被刺脑针杀死,你这算计就成功了。”

        夺命灯夫点点头。

        他说的是事实,看出这种杀人手法的人,当今天下也许不过六个,就算是皇宫大内侍卫里的仵作,也许都很难查出这种死因。

        “我只奇怪一件事。”

        夺命灯夫看了看新欢,他没有想到这人会说出这样的话,他居然会有奇怪的事。

        “你奇怪什么?”

        “我只奇怪你为什么不进官门,为什么不去讨个好差事,以你这缺德的本事,在里面一定不会很差,说不定会混出个名堂。”

        夺命灯夫不语。

        “你这一招借刀杀人,岂非很高明?”新欢浅浅喝了口茶,淡淡的说着,“这里若是没有我在,你也许真的成功了。”

        夺命灯夫承认。

        这里的人,这里的事,一切都已算计的很美好,没有一丝破绽。

        从枪神无生到这里开始,每一步都在他的计划之中,每一步都很细致,送终大人的死,仵作的收买,仵作老婆被利用,快刀小芳杀死仵作,再到自己杀死快刀小芳,然后逃离现场。

        这一切都显得很紧凑,也很自然。

        这本不该有人现的,却被两个人现了,他痛恨这两个人。

        夺命灯夫冷冷瞧着新欢,脸颊上每一根肌肉都充满了恨意,可是他想不通,这人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这人会算命,有天机神算的本事?

        “可还是被你识破了。”

        “是的,因为你很懒,懒得出奇。”

        夺命灯夫不懂。

        小蝶更不懂,这句话说出,无疑掴自己耳光。

        她看了看这里的一切,这里所有的物品,所有的角落,干净的简直不像是人住的地方,干净的令人寂寞、疯。

        她只奇怪这人为什么没有疯掉?为什么能忍受这种折磨,这种折磨也许比监狱里的酷刑还要令人难以忍受。

        “我哪里懒?”夺命灯夫不由看了看小木屋里的一切,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很懒。

        “你是不是想不到?”

        “是的,我的确想不到,你是怎么识破那条狗是我?”

        “因为你很懒。”新欢又说了一次,“你是不是有脚气?”

        夺命灯夫怔住。

        他忽然想通了,新欢是闻出来的。

        狗狗身上绝不会有脚气味,这种细致入微的环节居然被新欢现了,这人实在很不简单,江湖第一智囊这名号并不是白来的。

        夺命灯夫的恨意渐渐褪去,渐渐变得说不出的后悔。

        “看来你已经后悔了?”新欢眨了眨眼,盯着夺命灯夫脸颊上每一根肌肉的变化。

        夺命灯夫不语。

        “你若是没有脚气,那就成功了,真的连我都找不出一丝破绽。”

        夺命灯夫点头。

        他想不到这完美计划,竟被两件事搞砸了,一件是尾巴,一件是脚气味。

        “我们本来距离很远,本不该认出你的,可是......。”

        “可是你要站在门口,等着快刀小芳?”

        “这样能令人魂不守舍,吃惊之下,快刀小芳一定会玩命逃亡。”

        “上面正好有几个人拿着渔网在等着?是不是?”

        新欢点头,“你不是个笨蛋,想得很仔细,记性也不坏,可是你为什么不去好好洗洗脚再做这件事?”

        夺命灯夫鼻子直抽气,冷冷盯着新欢,说不出话了。

        “知道送终大人死因,并没有去找你,因为你还不值得怀疑。”

        “因为你在查仵作底细?”

        “是的,仵作明明已看出死因,却不说出,这实在是件奇怪的事。”

        夺命灯夫咬牙。

        他早已跟仵作提过,早点将家遣散,将老婆卖掉,这一切也许就不会这么糟糕了,至少新欢不会查出他接受五十万银票的事。

        他也说过漂亮的女人不要养的太多,这并不是一件好事,这不但很伤身体,也很伤脑筋,养的不好,她们也许会做出伤风败俗的事出来,花钱买的女人,并不是多情的,也很难生出情感。

        留这样的女人在身边,无疑是在头顶悬了一把刀。

        色字头上一把刀,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这实在是至理名言,因为这是古人在惨痛经验中得到的教训。

        夺命灯夫咬牙,盯住新欢。

        新欢忽然笑了。

        他很少笑的,所以笑的样子丑陋、恶劣而笨拙,像是顽童手里难看的泥娃娃。

        “你是不是在恨仵作这个色鬼?”

        夺命灯夫点头,他的确在恨仵作。

        “你查到了很到秘密?”

        新欢笑了笑,“是的,远比你想象中要多,远比你想象中要容易。”

        这种女人出卖相公,也许比小贩卖菜还要容易、简单,所以千万不要将这种女人养在家里。

        这并不是个好事,只能给自己带来麻烦与霉运,这道理很简单,却偏偏有很多人愿意去做,每个时代里都会有这样的人,所以在女人身上倒霉的并不止仵作一个人,以前有很多很多,以后还会有的。

        新欢笑意不变,“你可知收买到女人花了多少钱?”

        夺命灯夫不知道,他摇摇头。

        他的心神已飞到那个院子里,他想起那女人见到快刀小芳的那一刻,简直像是赌鬼见到了骰子,说不出的放荡而邪恶。

        他脑子里渐渐浮现出漆黑的屋里,那种要命的声音。

        那种喘息渐渐变粗的声音,急促、慌乱、轻颤而销魂不已。

        这实在令人无法忘却,他更无法忘却,因为他自己也曾经在漆黑的屋里享受过。

        狗头铡倒了杯水给新欢,新欢浅浅喝了口水,缓缓坐在椅子上,笑意渐渐消失,眸子渐渐现出倦意,软软靠在椅子上,闭上眼睛。

        他竟已闭上眼睛。

        夺命灯夫瞧了瞧一代江湖智囊,不由吃惊,新欢竟如此容易疲倦,难道刚刚之前的笑意,那几句话已令他疲倦?

        狗头铡轻轻替他披上貂裘。

        “收买女人的事,是我干的。”狗头铡眼眸里竟已现出得意之色。

        “花了多少钱?”

        “你如果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一定会吃惊的。”

        夺命灯夫不语。

        他已盘算着自己花了多少钱,他伸出手指在算着,几次的小费加起来,不足二十两,出卖他相公是外送的,出卖快刀小芳也是外送,这里面的计划,他并没有花钱。

        所以他收买这女人也就十几两银子,并不是黄金。

        “这女人告诉我,你收买她,花了十几两银子。”狗头铡笑了笑,这种笑意并不礼貌,带着淡淡的戏弄之色。“这女人还说你一些事情。”

        夺命灯夫眨了眨眼,脸上红了红,却依然问着,“她说了什么?”

        “她说你不行,没有快刀好。”狗头铡仔细的盯着夺命灯夫脸上神情,仿佛很得意,也很过瘾。

        夺命灯夫不语,鼻子里剧烈抽气,那张脸顷刻间变得惨白如纸。

        “你好像很生气?”

        夺命灯夫不语,似已被气爆了。

        狗头铡笑着倒了杯茶,递给夺命灯夫,“你还是消消气,这种女人不但不能养,也不能沾的。”

        夺命灯夫不语。

        他接过茶杯,一饮而尽,就像喝酒一样,一口就喝完了。

        “好。”狗头铡点点头,他仿佛很欣赏这种喝酒的样子,“你好像明白了这道理。”

        夺命灯夫点头。

        他已明白了这道理,这种女人也许连靠都不能去靠,因为这女人本就是一条毒蛇,无论你跟她做什么,享受过什么,得到过什么,都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因为毒蛇随时都会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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