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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收获干将


“好说。林某以帝王之资,为万民之师,如今,让你叫一声老师,你并不吃亏。”

林凡见李志强被自己一席话说服,留下情真意切的泪水,也不纠结,径直上前,扶他起身,又在他的头上轻轻敲了三下。

别看这仪式普通,但若是大家知道,在仙界,能有幸受到万域仙王亲自施以点化之礼的生灵,如今都成了威震寰宇的诸天神将,甚至是一方星域的至尊主宰,那众人便不会觉得他此举有做秀之嫌,反而抢破头也要争取获得这番“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的机缘了。

至于李志强,虽说他是个热血笨蛋,脑子却并不傻,相反,熟读四大名著的他当然明白,林凡这是学《西游记》里的菩提老祖点化孙悟空时的操作,暗示他夜半三更时分,到此接受老师的传道。

于是,心情无比激动的他,赶紧不动声色地朝林凡重重点了点头,然后再拜谢过他,这才头也不回地离开田径场,继续打卡他的一拳超人训练计划去了。

目送李志强重新变得坚定的背影渐渐远去,林凡也不禁暗自感叹:

不得不说,像这种一根筋的铁头娃,的确是练习“八门遁甲”法门的不二人选,毕竟,太聪明跳脱的人,想法太多,容易被外物影响心境,反而不好研习这部讲求返璞归真,复苏动物本能的古老秘法。

另一边,高茂才与黄脚胡蜂零零七的战斗也进入了尾声。

顶着一头油腻地中海的他,付出身中九九八十一个大包的代价后,终于将马蜂勇士的体力耗尽。

眼看对方飞行的速度越来越慢,耷拉着眼皮的高茂才心中顿时升起一股狠意——

我操你大爷的!先别说那个尽坏我好事的林凡,就连你这只小小毒虫,都胆敢骑到老子头上拉屎来了!岂有此理!简直是岂有此理!

想到这里,咬牙切齿的高茂才索性卯足了劲,猛力挥舞外套,朝精疲力竭的零零七挥去,打算将避无可避的它扇落在地,然后一脚踩死!

零零七经过这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顿觉自身渺小的生命得到了升华,恍惚中似乎也预感到了身死道消的结局,不由得奋力震动疲惫的双翅,朝猪头肿成癞蛤蟆的高茂才发起最后的冲锋——

“嗡嗡嗡,陷阵之志,有死无生!队长,女王,我零零七追随你们来了!咱们英灵殿里再会!”

就在它学堂吉诃德,朝个头千万倍于他的假想敌发起最后的光荣突刺时,高茂才重重甩下的衣服,却并没有将孤立无援的它当头拍落。

感到自己被一团好似有生命的致密空气紧紧护住,黄脚胡蜂零零七这才意识到,自己原来还活着!

“嗡嗡嗡!这是什么情况?”

“呵呵,小不点,我看你筋骨奇佳,斗志坚强,是万中无一的妖修奇才,要不,考虑考虑跟林某混吧?”

“嗡嗡嗡,想得倒是挺美!我零零七生是蜂巢的蜂,死是蜂巢的鬼,想收买我,做梦去吧!”

本能地拒绝林凡的提议,下一秒,零零七才反应过来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劲。

“嗡嗡嗡,不是,你会讲我们黄脚胡蜂的语言?”发现这一点后,也就是零零七没有嘴,否则,它恐怕都已经惊掉了下巴。

“也不能说会讲吧,毕竟,我可没那闲心,搁操场里在一大班人目光下跳八字舞。实不相瞒,林某是直接用精神力跟你的意识沟通,所以你才会产生我懂你话的错觉。”

“嗡嗡嗡,原来如此。不过我还是要拒绝!你把我的兄弟姐妹,还有我的女王都灭了,到头来还想我跟你混?不可能!”

不得不说,作为一只强壮的,有节操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马蜂,零零七有着它坚守的底线。你这家伙,虽然眼瞅着比刚才那死肥猪顺眼,可毁家之仇,灭族之恨,可不能是说放就放的!

否则,我那九泉之下的七舅姥爷,它会转生成老鹰来吃我的!

林凡当然没想到,零零七的内心世界居然如此丰富,事到临头还有闲心回想马蜂家族里世代流传的寓言故事。

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看零零七将大家伙儿想出手却不方便出手教训的高茂才好一顿叮咬,误打误撞做了一番替天行道的好事,于是便想代天道度化它一份机缘而已。

不料想,这小马蜂还挺有骨气,居然以国仇家恨为由,拒绝本仙王的点金之手。

可以,像你这么有原则的小虫,林某倒是第一次见到。

想到这里,林凡不禁愈发动了点化这只倔强小虫的念头。

毕竟,在仙界,不知道有多少蚊虫妖修,为了吸他一口仙尊血,不惜冒着被他的“辟邪神雷”轰杀的风险,也要前仆后继地偷袭他。

正因如此,林凡才觉得,眼前这有骨气的小不点,与那些贪得无厌的恶毒妖修相比,实在是可爱太多了。

也罢,要是收服这家伙,以后要是再遇到烦人的蚊蝇,咱也就用不着动不动就开大招清场,用奢侈的地图射炮打蚊子了。

想到这里,林凡果断给零零七的意识里灌输了这么一段信息:

“如果我说,我之前只是把你的族人打晕,并没有杀他们,你信么?”

“嗡嗡嗡,你,你说的是真的吗?”

“那是自然,甚至,只要你答应听我差遣,我还能帮你的族人在山清水秀的地方重建一个新的家园。”

“嗡嗡嗡,还有这等好事?”

“林某乃是仙王转世,自然一言九鼎。”

“嗡嗡嗡,行吧,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样,我黄脚胡蜂零零七,愿唯仙尊马首是瞻!”

“好说。”林凡说罢,掌心处早凝聚起一个灵兽印记,手腕一翻,便将这象征着契约之力的法阵,稳稳地拍到了马蜂勇士零零七的身上。

有人可能会说,林凡身为堂堂仙王,为何要跟一只生命周期不过数年的小虫子多来少去?

殊不知,世间万类,品鉴时,按灵属不同,其实评判标准差异却十分巨大。

比方说,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首要看的属性,其实并不是其他,便是悟性。

前有文武商汤,后有孔孟老庄,诸子先贤,几乎都是得天地造化的灵巧之辈。再看唐傲雪,柳志玲等妙人,哪个不是在各自领域属于悟性奇佳,聪慧空灵的天之骄女?

否则,空有一身上古血脉,缺乏机缘巧合,她们又哪能这么容易开窍。

而鸟兽虫鱼这类生性愚钝的妖修,品鉴的首要标准,却不是灵智,而是其在生长环境中逐渐同化而来的生物本能。

简单来说,就是对食物的渴望,领地意识,攻击性等道门中人所指的“物性”。

从这角度看,马蜂勇士零零七虽然个头小,但能毫不畏惧地与开启坤门状态的林凡冒死战斗,力竭后还把高茂才打得落花流水,这份毅力,着实可圈可点。

也就是在灵气枯竭的地球上,蜂的寿命太短,否则,以它所展现出来的意志,放在灵气充盈的仙界,妥妥地能度万年如一日,修成凶悍善战的灵兽。

更何况,在问鼎万界顶点的林凡眼中,星空万族皆蝼蚁,一头小胡蜂,跟生吞日月的鲲鹏,在他眼中,其实并没太大区别。

他唯一需要认真考量的品质,其实也就一点——忠诚。

毕竟,身怀万界神通的他,若想让一个人或者物变强,还不就是举手投足间的事情,所以,林凡并不排斥弱者,相反,他只拒绝那些自我感觉良好的蠢蛋。

而眼下,马蜂勇士零零七已经用它的言行证明了,它是一头高尚的蜂,一头纯粹的蜂,一头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蜂。

作为一头有原则,有家国情怀的忠诚之蜂,林凡又怎会不顺手度它一段机缘呢?

于是,林凡挥手间,掌心中外放而出的护体罡气已将之前四分五裂的蜂巢重新合拢,随即轻轻一送,蜂群的新家已悄然在花海尽头的一棵百年老树上缓缓悬起。

如今,李志强的事情已圆满解决,对于解封法术神通的林凡来说,为流离失所的蜂群重建一个家园,这事简直不要太简单。

零零七一瞅,它的族人们也陆续在山间地气的滋养下苏醒过来,纷纷回归新家,便安心地随林凡施展的“袖里乾坤”之术,钻入他制造出的“芥子须弥”小世界中,专心修行去了。

而林凡不动声色间所做的这一切,在外人眼中,却不过只是过了几秒钟的时间而已。

大家伙儿,甚至就站在他近前的洋女神艾米莉,都没想到,这一晃神的工夫,林凡已经从高茂才手下收服了一头日后会成为助他重新一统万界的灵兽之一——零零七。

就在解决完事情的林凡,打算抓紧时间找个无人打扰的地方努力修行时,不料想,他裤兜里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喂,周……姐?”或许是身上还挂着艾米莉牌贴身人形挂件,林凡接通来自周敏的电话时,总感觉心口会莫名地感到紧张。

“出事了,我听我哥说,宋子安在孔建国的怂恿下,已经对你的公司下手了!这回是工商税务银行一齐动手,可够你喝上一壶的了!”

“哦,还有这种事情?”林凡闻言不禁微微一愣,他倒是想过宋家两个貌合神离的兄弟会对自己的大江集团动手,但却没想到,他们动手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

不过,即便如此,林凡心里却一点都不慌。

开玩笑,他可是按照老首长的指示,来这边奉旨打工的,咱就看看,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蠢货敢阻挠?倒是那些不想跟着公家混的傻瓜,倒是可以尽管放马过来试试!

想到这里,林凡反而十分平静淡定地安慰焦急的周敏:

“放心,豺狼虎豹任他来,山人自有克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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