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上帝是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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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戚城没有小桥流水的景致,没有长亭送别的夕阳余晖,更没有折柳惜别的文人雅致。多得只是古道西风瘦马。一队又一队往返于诸国的商队,在悠久的商道上留下深深的车辙。述说着春秋商人生不逢时的年代。不堪负重的马儿喘着粗气,不时打个响鼻。幽怨的声响回荡在漫长的古道上,与旅人佝偻的身形,同样让人唏嘘。
“先生放心,不日在下便将木匠与锻冶匠遣至云梦,供先生差遣。至于木棉与羊毛,到了时间,先生命人来取便是。”
“多谢兰公子盛情款待。他日云梦再会,诩亲自下厨,让公子一饱口腹之欲。”
开春后,姬兰便会同邑宰府的曹大人一同前往云梦山,察看制鄙之事。王诩是想在招待二人的同时,将村寨围墙建设的事情蒙混过去。窃喜之余,瞧见少司马府的护卫牵来一辆马车。正是姬兰的座驾。几名壮汉三两下就将两匹马从捆缚的绳索中解开,随后牵至一旁。
“昨日在下有言,赠君车马,先生莫要推辞。为大卫百姓,先生...受之无愧。”
姬兰躬身一礼,随即一抖袍袖,洒脱离去。她总是这般自作主张,不给别人选择的余地。屈身回礼的王诩目送对方离开。单薄的身影,远远望去,似有无尽悲凉之感。来不及感动,只觉满心的后悔。若知对方真会相赠车马,早市采购之时,就不会那般纠结。
此时的阿季,正踮着脚尖,眺望即将消失在人群中的女孩。她上下挥舞着手中的短剑,依依不舍的看着那淡蓝色的背影。
“哥哥!兰公子对您真好。”
外人面前,阿季总会以少主相称。而少君的称呼则绝口不提。此刻,女孩如释重负,似乎隐瞒与说谎对于她而言,是种负担。
“哎!好人啊!就是心思太多了。”
两人将背负的行礼放至马车。片刻后,王诩挠了挠头,问道:
“阿季会御马吗?”
女孩随口回道:
“不会...”
多么直白的回答。一时间两人大眼瞪小眼。呆立在马车之上,顿感悲凉。
大周贵族推崇的君子六艺,是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御,并非骑马,而是驱使车驾的本事。不单单只是马车,也可是牛车或是驴车。好比后世考驾照,不过是将ABC三类驾驶证全部拿到手,才算是合格。马在周朝其实和后世的汽车没有太大的区别,一匹马的价格是一家五口奋斗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的。而买到的马也只是下等劣马而已。
显然姬兰相赠的并非劣马,还是宝马。万一再会时,这马被他不小心给养死了。岂不是辜负了对方的一片情谊?王诩无奈的下车,牵着马前行。他可不想意外把人撞伤,还是待到人少的地方,再试试如何驱使。阿季见状,也一同跳下车来,陪在王诩身旁。路上的行人投来异样的目光,他们从未见过长途跋涉,有马车不用,反而体验平民式的生活。
回到府中的姬兰,退去男装后。望着一双短矮的皮靴,默默发呆。
“你莫非是看上那卫诩了?两匹戎马呐!真是大手笔。哥哥若是知晓此事,还指不定怎么想呢。这卫诩...还真是狡猾。用两双破皮靴,便将姐姐的心勾走了。”
姬元踢腾着脚上的皮靴,像是跟鞋子赌气一般。只见姐姐轻抚发鬓,悠悠道:
“胡说什么?他能前来寻我,想必已有打算。若是云梦制鄙可成,便能造福一方百姓。为大卫宗室免受强国欺凌...出一份力。区区车马又算的了什么?”
“好好好,姐姐说什么便是什么喽。中兴宗室又岂非我等女子之事?费哥哥与兄长都不急,姐姐倒是心急。呵呵...”
姬元吐了吐舌头,她才不信姐姐说的那些鬼话。若是敬佩王诩的才学,大可招揽入府,为自家所用。干嘛大费周章的推荐给君上?姐姐身为女子,在表臣百司府担任小伯,尽心竭力的为家中付出,竟还遭人非议。现在将座驾赠予一个小小的鄙尹,若是被外人知晓,定会数落她吃里扒外。
她不明白,姐姐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卫国宗室内耗不断,弑君弑父,兄弟阋墙之事时有发生,已经延续百年。国人早已习惯苟且的生活,岂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小丫头继续说道:
“元儿看来,那卫诩做的鞋子倒是不错。将来或许能成为很厉害的艺人,也说不定呢?”
说完,姬元便蹦蹦跳跳的跑出门外。想必又是去捉弄府中的下人了。姬兰摇了摇头,悠悠的叹出一口气,似是对妹妹的无奈。随后她将手探入皮靴之中,柔软的兔毛,痒痒的。
“木棉...羊毛...呵呵。”
相信能将鞋子做得如此细腻之人,做起事来也不会马虎吧?妹妹的话与王诩索要的东西,似乎不谋而合。难不成对方是打算靠贩履为云梦百姓找条出路?姬兰迷茫起来,也不知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她自嘲的笑笑。
三天后,王诩终于回到了云梦山。为了将马车安全带回,一路上专挑大路走。本以为让马儿跑的慢点,至少也比步行快。谁知这两匹马如此的娇贵,动不动就尥蹶子。王诩又不敢解下套索,生怕它们跑掉。只好挥着剑,四下割草,给马大爷喂食。可谓服务周到,就差来个足底按摩了。荒诞的行为,引得路人嘲笑不止。
谁知一走便是三天。之前本还在意姬兰赠马之情,不愿亏待马儿。此时毫无心理负担,他将马匹交给李沧,并严令对方将这两匹桀骜不驯的马拉去干活,好好修理一番。正准备补个觉,缓解一下旅途的劳累。谁知姬兰差遣的木匠与铁匠早在他们返回的前一天,便赶到了村子。更要命的是,两位匠人拖家带口而来,一共来了七人。铁匠看上去至少四十来岁,根本就不是青壮嘛。还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谢鄙尹大人收留。能有片瓦遮身,管小人与孙儿饭食便可。大人不必忧虑,小人自当尽心效力。”
来人毫不客气,提出自己的要求。倘若是在后世,这要求亦是过分。毕竟是举家前来,既要送房子又要管饱饭。吃饱穿暖可是大周朝所有百姓的诉求。七个人的口粮不是小事,王诩瞬间崩溃。他怀疑这些穿着破烂的人,会不会是姬兰从哪儿个山头掳掠而来的流民。冒充匠人前来骗吃骗喝的。
此刻只能认栽。村子从原先的27户一下变成了29户。原本是想用宝剑换来的钱,为后期的生意提前做些准备。眼下只能考虑先度过冬天再说。于是写了份清单,拿出2000钱交给李沧,让他组织些人手赶着车马去朝歌附近的小城邑抓紧购买过冬的粮食,以及铜料和矿石。若是在摸不清铁匠的底细前,就将山洞内的武器部件拿出让其融了。估计他极有可能在邑宰府的大牢中度过余生。
刚脱贫致富,转眼间就回到了解放前。他将所剩的铜板,倾倒在几案上。一枚一枚的数着,还有825钱。购买的绢布着实太贵了些。阿季似乎无法理解王诩的烦恼,女孩从未见过这么多钱。现在的生活比过去,不知好了多少。然而少主哀声叹气的,显然并不开心。
安顿过工匠后,王诩没有留宿村中,而是与阿季返回了山洞。他将自己宝贝的工具悉数拿来了出来。随后让阿季把那些戈矛的青铜部件取出一箱,搬至洞外。王诩拿着一大块岩石,开始猛砸那些武器。就像砸核桃一样简单,青铜碎片立时崩落一地。如此一来,就不会暴露了。这些细小的碎片混在一起,谁又能分辨出本来的面目。
有了上次的教训,王诩让阿季拿着筷子慢慢收集碎片。若是女孩不在身边,没准他会用那把先父留下的宝剑一通乱砍。心中正在抱怨这种愚蠢而低效的作法时,一不留神,手指一阵刺痛。由于没算好石头砸下的位置,一片青铜被击打在一角,突然翘了起来。本就是锋利无比的武器部件,弹起的瞬间将王诩小指上的皮肉削去一块。
他闷哼了一声,不等阿季询问便拎起身旁的墨剑跑回洞中包扎。由于习惯用右手,此时又以右手执剑。伤口涌出的血,顺着指尖垂落在漆黑如墨的剑鞘上。那柄长剑顿时像是一把杀人凶器,血水染红了剑上奇异的文字。宝剑瞬间像是活了一般,强大的吸力,不停吞噬着沾染的血迹。王诩顿觉自己的手指像是与剑鞘粘合在一起,如何使力也摆脱不开。
眼前猛然一黑,意识像是被宝剑强大的吸引力拉扯。突然有种灵魂出窍的感觉,身体随之不停的旋转,眩晕所产生的恶心感觉,让他只想呕吐。然而眼前一片漆黑,像是身处于漩涡当中,只能随波逐流。
此时,阿季惊恐不已。当听到王诩的闷哼声,女孩便察觉到,他受伤了。于是紧随其后,仅仅几步之遥,却见对方突然瘫倒在地。受伤的手,死死抓住那把长剑。像是要把剑鞘捏碎一般。手背青筋暴起,小指的伤口流血不止。她试着掰开少主的手,可怎么也做不到。奇怪昏迷的人为何能保持发力,女孩从未见过这样的怪事。只能先帮少主止血,然后再想办法。
眩晕的感觉散去后,王诩隐约听到女子的哭泣声。眼前陡然变得昏暗,不再像之前那般漆黑。地上抖动着斑驳的光点,远处混沌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他抬起头,方才意识到自己居然站在一棵参天古树下方。茂密的枝叶遮天蔽日,仿佛周遭的一切都在古树的笼罩下。枝干上褶皱的树皮,裂开的缝隙竟有一臂的宽度。
王诩扶着大树缓缓前行,女子哭泣的声音越来越近。视野的不远处,瞧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姑娘正坐在树下哽咽。女孩像是抱着什么东西,贴在脸颊上,身体不住的抽搐。
“你是谁?为何要哭?”
对方似乎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是抽泣着。王诩有些害怕,缓行了几步,不敢再靠近女孩。这惊悚的一幕,感觉就是鬼片的桥段嘛。原地停留了许久,那孩子依旧在哭。任凭王诩怎么询问都不应声回答。他放胆又就靠近了女孩几步,看到对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裙,平铺在地上,下身掩埋其中。一头乌黑的长发顺着娇小的身躯垂落至地面。
白衣女子,披头散发什么的,最是可怖。此时出也出不去,进也不敢靠近。王诩俯下身,趴在地上想看清女子的面庞。一张熟悉的面容立时让他目瞪口呆。
“阿季!阿季!你怎么了?”
女孩的年龄与长相同阿季一般无二。卸下心中的顾虑,王诩慢慢靠近对方。当看清女孩手中的东西时,王诩被吓得魂飞魄散。她竟然拿着一根白骨。此时,王诩只觉脑中一片空白。腿一软,便栽倒在女孩身旁。除了颤抖与乞求对方不要把自己吃掉以外,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
“饶命啊!我不好吃的。别吓我了。”
喊了半天,对方理都不理他。像是完全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一样。王诩咽下一口唾沫,于是又大胆靠近了一些距离。就在他准备伸手触碰女孩的时候,对方猛地抬起头。王诩伸出的手瞬间僵在空中,汗毛倒竖。这回真是作死,感觉脊背上的衣衫满是冷汗。
然而女孩并非是在看他,而是望着远处的混沌。突然间,女孩清澈如水的眼眸中,发出一道金芒,直射远方混沌的天际。已经被惊吓过度的王诩,来不及恐惧。便看到金芒射向的地方,弥补的乌云正在翻腾。天边像是被打开了一扇门,五彩的霞光让周遭的一切变得明亮起来。他从未见过这般如诗如画的景象。天空中有飞奔的白马,还有长着翅膀的天使。一望无垠的草地上各种珍禽异兽居然和谐的相处。一股圣洁的清晰感,顿时让他觉得灵魂也随之升华。难不成这就是天堂?
“泰皇陛下!等着凤儿...”
沉浸在见证神迹的震撼之中,竟然没有察觉到身旁的女孩已经起身向远去行去。女孩的话像是教堂的钟声,回荡在这处天堂圣域,久久不能散去。所有的生物像是同时听到了她的言语,瞬间定格在原地齐齐瞩目着她的离去。
草地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王诩顺着女孩走过的方向望去。失声惊呼道:
“妖怪啊!”
女子人首蛇身。初遇时,裙摆与长发遮挡住了下身。王诩没有察觉,当看到青草被压出S形的轨迹时,心中略感诡异。然而下一刻,犹若被雷劈中一般。对方分明是扭晃着腰肢,蜿蜒前行。
当王诩从幻境中醒来,右手仍然紧紧握住那把墨剑。阿季告知,他已经昏迷了两个时辰。小丫头极为懂事。在王诩昏迷期间,独自将销赃的事情全部完成。此时已是傍晚十分,阿季关切的询问着,又反复确认了王诩的伤情,这才安心的睡下。
借着昏暗的火光,王诩将手指上涂抹的草药擦去。发现伤口已经不见了。联想到那日阿季饮下自己的血后,便奇迹般的复活。身体在受伤后,总会快速的自愈,这一切都散发着诡异与阴谋的味道。而这把墨剑上的文字到底是什么?幻境中看到的女孩为何长相与阿季如此相似?妻子夏云诺又和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自己意外没死,来到这奇怪的世界,是不是存在着某些必然的联系?
于是王诩又将手指割破,把血液涂抹在剑身的文字上。果不其然,他又来到了那处幻境。同样的参天古树,同样抱着白骨哭泣的女孩,同样神圣的天堂万物,仿佛一切都在重复。这次他亲眼目睹了女孩的蛇身。只不过自己像是被某种力量阻隔,无法与幻境中的人或是物进行接触。他能清楚的感知到对方,然而对方却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反复琢磨着那句话。
“泰皇陛下!等着凤儿...”
“泰皇是谁?那女孩自称凤儿。凤...难不成是女娲?”
他依稀记得,在古籍中看到过,女娲的后人便是凤氏一族。当时还嘲笑女娲娘娘是个叛逆期的少女来着。突然回想起阿季曾经说过,云梦山叫做女娲山。所有看似巧合的东西拼凑在一起,居然隐藏着诸多联系。王诩确信,这绝非巧合。一定是冥冥中有人向他暗示或是透漏着什么信息,引导他一步一步解开最终的谜团。而幕后之人,一定不简单。或许是女娲口中的泰皇。
突然有种被人操控命运,愚弄的感觉。此刻,他能确定的是阿季身上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若自己意外的死亡是因,那妻子夏云诺将他送到这个世界便是果。而面容相似的阿季,绝对是下一个因果的钥匙。想到这里,王诩的内心不安起来。等待第四个长相相同的女子出现就是解开谜题的关键。
一夜辗转反侧,思考着乱七八糟的问题。细细品味幻境中所见到的一切。女娲出现在天堂,受万物瞩目。中西方的神话故事突然交织在一起,总觉得这画风有点怪怪的。
“上帝是个女孩?”
关于女娲娘娘的神话故事,不就是大地之母与世间万物的创造者吗?王诩只觉自己愚蠢无比,一直以来居然没有发现东方的女娲与西方的上帝竟是出奇的相似。世间不会存在两个造物的神。此刻他无比确信,上帝便是女娲,而女娲是个女孩。
未等阿季苏醒,王诩便起床准备早饭。昨日离村之时,他取了些大米。准备早晨吃顿米饭,不料遇到了困难。记得用电饭锅蒸米饭时,蒸煮用的清水只要没过手背,米饭就会软糯好吃。此时用陶罐煮饭,倒是第一次尝试。也不知加多少的水才适合。为了不浪费粮食,陶罐中填满了清水。在他看来,喝稀粥总比烧糊了没得吃要强。
今日阿季的胃口特别的好,足足喝了三碗米粥。还不停的追问王诩,是如何烹煮出如此的美味。王诩老脸一红,只是埋头吃饭。此时生活在中原的人,极少会吃稻米。更多的是将稻米用于酿造米酒。由于从越地运来极是不易,稻米被视为珍贵的东西。酿酒后身价便能提升好几倍。试想百姓连饭都吃不饱,哪儿会用粮食来酿酒呢?因此饮酒是件极为奢侈的事情。这一不良习气也只存在于贵族之间。
吃过早饭,两人便背起竹篓,结伴朝着山下走去。一大箱的青铜,估计二人至少需要往返三次,才能悉数运完。为了避免工匠扰民,王诩刻意将做工的地方迁至谷中。行至不远处,瞧见热心的村民正在帮铁匠搭建棚舍。做工的地方着实简陋了些,无非是能遮蔽风雨,就连那两匹马居住的马厩也比他们办公的场所高级许多。
黏土与石块砌成的熔炉,岩石代替铁毡,简易的铁匠铺便能运作了。有些热心的村民还带着贺礼前来庆祝。几枚鸡蛋,一块熏肉,一篮野菜,这就是山民淳朴的情谊。显然铁匠与众人相处的很好。看得王诩都有点吃醋,也从未见过大伙对他箪食壶浆。即便其中的某些人,被他救过两次。而他却不知道,一个小山村能有锻冶匠是件多么光荣的事情,就连野一级的镇子,都不一定会有。这样的手艺人是受到严格管控的,不然兵刃与假币满天飞,统治阶级还不立时崩溃?当然,云梦的山民们想的比较单纯。他们可以与邻村的百姓炫耀或是吹嘘一番。以后家中若是需要换些青铜物件,也无需再跑到百里外的城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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