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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初心


  “这样做真的好吗?”
  阿季在他的肩头摩挲了几下,像是小猫一样乖巧。王诩垂下头,轻叹出一口气。
  “哎!是我错了。”
  当初只是想着让大伙吃饱穿暖而已。如今跟姬兰连连斗法,虽是维护了村子里百姓的利益,但因此也伤害了更多的野中百姓。
  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炒房炒地,他所做的一切似乎都偏离了初衷,偏离了那条救国救民的正道。相比他的阴谋,对手却在处处造福百姓。意识到这点后,他决定放弃了。
  “哎!若是无路可走的话,你愿意跟我离开吗?我想去宋国,去陶邑看看。听说那里很繁华,也很美。”
  王诩将少女紧紧的搂入怀中,像是瞬间解脱了,深深的又吐出口气。阿季微微的点头,将手轻轻抚在丈夫的后背上。
  “嗯!”
  两人感受着彼此的温度。久久的相拥在一起,似乎都不愿松手,享受着夫妻间难得的温存甜蜜。
  如今的地位与权势都是姬兰给的。对方想拿回去,他又何必留恋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待到安排完村子的事情,让大伙将来有个依靠。他打算离开这里。
  心中的想法除了阿季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去周游列国,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过上几年玩够了再回来。反正那处山洞还在,他们的家还在。以往最厌恶商场的尔虞我诈,现在看来官场亦是如此。做几件好事,便欣然离去吧。此刻他这么想着。
  几天后,鄙中的公共设施再度免费为百姓开放。这段时间为了省钱,许久没有洗澡的村民闻讯后纷纷赶来,在澡堂门口排起来长长的队伍。粮价也恢复了正常,面粉极受欢迎,随后在市集中偶尔能见到商贩挑着扁担四处售卖烧饼。砖窑作坊又重新运转起来,仓库内囤积的青砖,只要付个工本费便有马车拉着送货上门。不久后,野中多了许多新建的房舍。
  入秋前,神秘的西坊市终于建成了。在竣工前夕,这对小夫妻没少在山洞与新坊市间往返,一箱箱的书简被他们绑缚在马匹上每日搬运着。
  终于在这一日,夫妻二人带着全村百姓,来到了西坊市。这里的建筑很是奇怪,要么就是密集的紧紧挨着,要么就是宽敞的散开。偌大的坊市被两处风格完全迥异的院落占得满满。一众人一边走,一边好奇的四处张望。
  在村中财政最紧张的时候,王诩毅然力排众议,坚持此处的修建工作。野宰大人如此的重视,又神秘兮兮的不肯透漏。大家伙不免私下议论着。此刻便有人大胆猜想。
  “大人莫非是想做女闾的生意?”
  随即便遭到了质疑。
  “女闾是官办的,我们大人与邑主不和,人尽皆知。又怎会向邑主屈膝呢?”
  显然打造花街柳巷是官府的权利。
  青楼乃是齐国大名鼎鼎的管仲发明的,他将战争俘获的女性分派到全国官办的女闾中,为国家创收。盐税亦是出自管仲之手。他能在诸国百姓中迅速成名,便是源于其商才,而并非尊王攘夷的政治才能。
  此刻云梦的男子闻女色变,有人便嘲笑道:
  “女闾?哈哈,看看野中的青壮,哪儿个不是被逼的娶了几房妻妾。”
  有位仁兄貌似就是其中的受害者,难免自怜自哀起来。
  “哎!是啊!只有犁不烂的田,没有累不死的牛啊。”
  然而这些只不过是百姓之间,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众人有说有笑,在行至那处房舍林立的院落外,突然安静了下来。院门上挂着红色的绸布,如此的醒目,他们皆是面露好奇之色。
  此时,阿季与王诩推搡着一脸羞赧的李沧。希望他能亲手揭开红布,为大伙揭晓这许久以来的秘密。
  “哎呦!还是大人来吧。”
  平日里,李沧与外人谈判倒是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可到了自己人面前却显得分外的腼腆与谦让。这时,初为野宰夫人的阿季,缓缓开了口。
  “李大叔还是由您来吧。大人他刻意为您准备的。”
  女子声音柔美,举止落落大方。她捏起绸布的一角,小心而恭敬的递到李沧面前。李沧接过绸布,挠着脑袋连声憨笑。顿时引来一片催促之声。
  “快点啊!”
  “急死人了。”
  李沧面向人群,猛地一拉绸布。谜底揭晓的瞬间,众人鸦雀无声。既没有大惊失色,也没有喜笑颜开。这倒是出乎他的意料。只见大伙先是瞪大眼睛,然后皱起了眉头,再然后与邻近之人大眼瞪小眼,窃窃私语起来。
  他好奇的扭身抬头去瞧,眼光与那石制雕刻的大字交汇的一瞬,李沧呆住了。抑制不住的激动,眼睛一眨不眨的凝望着。同一时刻,泪水顺着短须滴答滴答的坠落。
  三个大字,赫然写着“守藏馆”。
  他的父亲被人尊称为老子,生前便是在周王室,任守藏史之职。父亲最大的遗愿就是想保护好那些先贤们流传下来的智慧,并将其发扬光大。
  家中埋于地下,尘封已久的古籍终于可以重见天日了。想到此处,李沧泣不成声,拜倒在地。
  “大人之恩,李沧感泣。”
  随即,重重的对着王诩与阿季叩首三次。
  “我李沧在此立誓,结草衔环必报此恩。”
  阿季赶忙前去搀扶。
  “李大叔!快快请起。”
  王诩倒是欣然,丝毫没有觉得受不起这跪拜的大礼。
  “你这家伙!之前不是还劝我将此处停工吗?”
  李沧立时语塞。
  “傻愣什么?收起你的眼泪,进去看了再哭,也不迟嘛。没瞧见大伙都等着呢?”
  王诩一脸的不耐烦。搬运那些藏书,阿季与他可没少花功夫。做了这么多事,一方面是为百姓着想,另一方面则是希望李沧能记住这份恩情,在他们夫妻离开后,尽心竭力的守护着大家。毕竟村里,可堪托付的只有李沧一人。
  随后,一群人参观了图书馆。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在十几间大大小小的房舍中纵向排开。竹简、龟甲、骨头、毛皮、绢帛等物,按照分类被有序的陈列着。一些看上去极为珍贵的古籍还以棉布做了封套,其中便有那卷李沧相赠的《道德经》。
  这些珍藏,除了少数几个有学识的人懂得欣赏以外。其余的人则是满脸的问号,更有甚者惊呼出声。
  “牛骨!”
  以为他们家大人有宰牛后在骨头上刻字的癖好。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大伙逐一参观了藏书馆的每一个房间。队伍末端的李沧总是在大家的催下,依依不舍的最后一个从房间中出来。相比之前的感动,此时更多的则是震撼。这里的藏品多为原版的书简、织物的手稿或是骨质的残片,较之誊抄的古籍更显价值。
  脚步声回荡在守藏馆内。人群后方的李沧刚行出几步,突然停了下来。不远处的少年,被人群簇拥着,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偶尔偏着头与身旁的百姓们嬉笑着调侃几句。小小年纪却总是在叔伯长辈间没大没小的。从相识到相知,李沧越发的看不懂了。凝滞的目光疑惑的看着少年的背影,缓缓的消失在通道尽头。
  他到底是什么人?
  李沧心里想着,口中吐出一口长气。
  他究竟知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即便千金万金,亦是买不来的。
  想了好一会儿,李沧自嘲的笑笑。少年也不是第一次让他感到意外了。他背过手去,若有所思的迈出了脚步。
  不久后,众人行至另一处院落中,这里没有神秘的惊喜。反倒是给人一种盎然的生机。宽大的殿堂,周遭精美的景致,每一处都好像是刻意为之。
  少年没有带着大伙去参观房舍建筑,而是走到一处茵茵的草地,撩起衣袍,盘腿坐下。众人学着他的样子跟着席地而坐。大家以为少年是准备讲些什么,不禁有种坐而论道新鲜感。却不想片刻过后,少年躺下了。似乎很享受的样子,口中叼着根草,懒懒的望着天空。
  野宰大人带领全村百姓集体睡午觉,这事倒是新鲜。难得的惬意生活,大家伙立时放松下来,亦无人抱怨或是小声议论。他们也跟着躺了下来。
  回想当初被官兵抓捕,险些送去晋国做了奴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大家都富裕起来了,过上了几代人梦想却不曾拥有的幸福生活。这一切都要感谢野宰。
  百来号人就那般静静地躺在草地上,默默地看着蓝天,看着白云飘过。气氛异常的安静与祥和。
  半个时辰过后,几个孩童耐不住性子,开始结伴探险。他们在移植的花丛与草木中,钻来钻去。偶有新奇的发现,便大声呼喊自己的同伴。
  就在这时,李仲与风姝来到了王诩的身边。他们似乎也想参与其中,或许是碍于长辈在村中的地位,不敢在人前嬉闹,害怕受到责罚。于是便向王诩求助。
  “蝉哥哥!带我们一起去玩吧。”
  李仲这鬼灵精,显然是想让王诩帮他应付自己的老爹。说话时还不时的瞅瞅李沧的脸色。一旁的风姝虽是没有说话,但嘟起的小嘴,满脸的期待,同样暴露了孩子的意图。这两个孩子自从那次吵闹过后,便成为了好朋友。如今俨然就是仲哥姝妹一样亲密无间的玩伴。
  王诩直起身子,手掌抵着草地。将口中的青草随意一吐,然后满足的伸了个懒腰。
  “急什么?以后天天在这里玩。”
  随后将满手的草屑,揉在两个孩子的脑袋上。小孩也不生气,只是眨巴着眼睛,兴奋不已的问道:
  “真的吗?”
  王诩对着李仲挑了挑眉,一脸的坏笑。
  “当然了。嘿嘿!以后可不准逃学呦!”
  脑海中瞬间看到了李仲被教书先生打手板的画面。
  两人的对话立时引来一片喧哗之声。百余人好像诈死一般,同时直起身来。如此夸张的反应其实不难想象。
  读书认字在春秋时期可称之为最奢侈的事情,甚至比喝酒、逛青楼这样的事情还要奢侈。这时并非什么有钱人便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原因很简单。教材稀缺,有文化的教书先生就更不用提了。
  此时的书籍是用小刀在竹简上雕刻而成,写本书真心不容易。各种被称之为“子”的大儒们,更是惜字如金。因此授课多为口头上的讲解,说些道德礼法、名人名事之类的东西。学生完全要凭借自身的努力与理解能力,来吸收这些缺乏条理性的知识,着实很不容易。不要妄想先生会写些试题,考校或督促弟子的学业。
  孔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就很说明问题了。
  若是放在现代,学校考试用竹简来做试卷,老师雕刻。那估计学校是开不去的,最后统统变成了体校。
  其实在这时代,只要有些才学便能轻松的跻身进入士族阶层。大周的三套官制便意味着对文吏的需求量极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王诩主动捐出家中的藏书就是想让李沧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多下些功夫。了解历史的他比谁都看的明白,教育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如此一来,云梦百姓的未来便有了依靠。
  他没有打算改变现在的教学模式,毕竟他不懂造纸,更不想去刻书。学堂建造的如此宽敞便是为了延续六艺教学的模式。在他想来要学习射箭,驭车的课程总归是宽敞些好。所以校区一半是驾校,一半是操场。这才会看上去如此的奇怪。
  当王诩说出内心真实的想法后,众人潸然泪下。他不等大家伙上演煽情的戏码,便带着阿季逃之夭夭。忙碌了这么久,都没有好好的看看这处生活了快一年的地方。此刻,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了,感到无比的轻松。
  秋日午后的阳光洒在城镇的主街上,舒爽的空气已经稍稍带上了一丝凉意。从西坊市出来后,王诩好巧不巧的站在新城与旧城间交汇的路口。
  “天还早,我们去逛逛。”
  突如其来的一问,让阿季误以为对方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
  “嗯?去鄙中的坊市吗?”
  “当然不是了。那里天天看,有什么意思?我们去野中走走。刚好午市要开了。听说近日来了不少国外的客贩。说不定能淘到几件稀罕的宝贝。”
  谷中是姬兰的地盘,王诩很少去。过去的日子里,整天忙着发明创造,规划布局,只想着为村子多赚些钱,却未曾抽出些时间,去陪陪妻子,逛逛街或是一起下馆子,消磨下午后的悠闲时光。想来之前的状态和后世的生活亦毫无差别,真是一做生意就魔怔了。王诩感叹过后,牵起阿季的手朝着山谷内慢慢行去。
  过去脏乱的贫民窟,现如今已是一处处整齐排列的建筑群。干净的街道,严整的房舍丝毫不亚于戚城民坊的标准。想必姬兰为此也付出了不少的努力吧。一路之上,王诩对新城区的建设一一做出了点评,更是对姬兰的做法大加赞赏。跟随一旁的妻子倒是迷糊了。一时间竟有种夫君与邑主重归于好,受对方邀请特意前来参观新城建设的感觉,而王诩则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阿季撇了撇嘴,跟着王诩穿过空荡荡的大街,来到了野宰府的大门前。绕过府衙,后面便是市集了。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皱眉问道:
  “咦?怎么没人?”
  “想必是在收粮吧。”
  这才恍然,眼下是秋收的时节。大部分的百姓都在田间忙碌,抢收庄稼。
  二人在野宰府门前稍作逗留。望着庄严气派的府衙,王诩哀叹一声。阿季轻轻的握了握夫君的手。
  “兰公子其实...是个蛮重情谊的人呢。”
  王诩没有应声,只是微微的点头。
  府衙虽无人居住,闲置了许久,但府外依旧安排了值守的侍卫。可见姬兰的心意。远远的瞧见王诩夫妇站在府外,一名值守的护卫忙上前行礼并礼貌的向二人问候。随后,小心斟酌着言辞。
  “野宰大人!可是与夫人一同回府?”
  侍卫盔明戟亮,炯炯有神,看上去是个军官。王诩还了一礼,微微笑了笑。
  “啊?可以吗?”
  军官热情的一抬手。
  “瞧大人说的,这宰府本就邑主大人为您修建的居所啊。大人这边请!”
  王诩刚行出两步,便犹豫的停了下来。他站在原地,歉意的对着军官又是一礼。
  “不用了。今日闲暇正好与内子一同赶集,不巧行至此处。多有叨扰。”
  说罢便绕行至一旁。军官迷惑的目送二人离开。
  邑主交代过,若是卫诩前来便陪同入府。事后,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完整而认真的向其汇报。军官此刻很是纠结,他想若是真的禀明此事,该如何去说?难不成?
  “野宰大人陪夫人逛街,不巧路过。”
  想想还是算了吧。最近邑主大人的脾气貌似很不好。表臣百司府的吏员们挨个被训斥了一遍。这时候去禀报,无异于找骂。望着二人消失的背景,他摇了摇头。
  绕过宰府行至后方,便是百步的市集。果不其然,今日城中的百姓都在忙着秋收,市集不像往日那般拥挤。夫妻两东看看,西转转,逛了半天也没找到稀罕的东西。
  “呵呵。还记得吗?过去我们在戚城逛早集,什么都想买,什么都想要。”
  阿季笑靥如花,接着说道:
  “可就是带不走。最后兰公子送了良人车驾,您懊悔的说。”
  夫妻异口同声的说道:
  “早知如此,就都买下来了。”
  不顾旁人的目光,二人大笑起来。就在此时一名摊贩老者有感而发。
  “呜呼!夫妇之情甚犊,何不以金石比坚?”
  王诩笑了。这老头真会招揽生意。此刻心情甚好,便移步前去看看。原来老者是位贩卖宝石的商人。摊位上五彩缤纷的宝石看得他眼花缭乱。
  随便扫视了一眼,王诩猛地一怔。一片透明扁圆的石头,惊的他合不拢嘴。
  “眼镜片?”
  老者拿起那块看似眼镜片一样的透明石头,解释道:
  “此为水精,相传乃女娲之泪所凝。为以大为贵。”
  王诩惊愕的忙接过石头,仔细打量。
  此时的水精与后世的水晶在称谓上有所不同。古人认为水晶是水滴凝结的产物。老者提及女娲,王诩闻声色变。只要听到这个名字,他就会想起之前的幻境。加之古代切割打磨的技术有限。这块另类的水晶,凹凸圆润的弧度更让他感到惊讶。
  放在手中掂量了几下,果然沉重。不是树脂或是玻璃一类制作的眼镜片。他细细观察,看不出这东西与女娲有什么联系。决定先买下来,带回家中滴血一试。
  老者见他对此物爱不释手,继续推销。
  “此石虽不及玉温润,然形如竹,色青无比。”
  老者递来一块六边形的柱状宝石,翠绿无比,颜色鲜艳晶莹。王诩一看便知,此物乃祖母绿。这么大一块放在后世一定价格不菲。然而以当下的技术是无法切割与打磨的,足足一指长的石头拿来又有什么用呢?老者似乎看出了王诩的忧虑。
  “将此石错以黄金,便可为坠。青石形如竹,以彰君子之风。”
  不佩服都不行。人家老头把如何制作饰品的方法都告诉他了,还借机委婉的拍拍马匹。买就买吧。刚好阿季也没有什么首饰,多买些顺便让铁匠练练手艺。
  春秋时期,宝石是不值钱的,而玉石与珍珠最受欢迎,可作为货币使用。
  最终,他买了一袋子宝石只花了两千钱。王诩拿出一小块金饼,老者便熟练的开始切割,并取出天平称重。
  商贾在大宗的买卖交易时,习惯以黄金兑换铜币。黄金是一种柔软的金属,纯度高的黄金可以轻易的用指甲划出痕迹,并且方便切割。正是这种特性,商人都喜欢将其制作成金饼,使用时分割称重。由于黄金的熔点在1000多度,和铁一样难以熔炼。此时流通的货币又多为加工过的赤金矿石,由于比较稀缺,又不易仿制。所以黄金贵金属货币的地位便由此显现而出。
  集市一圈转下来,居然买了袋石头。阿季着实无语,无法理解王诩的想法。少女询问道:
  “良人购石有何深意?”
  王诩嘻嘻一笑。
  “给阿季做些首饰。”
  他摸了摸少女的头。
  “妾尚未及笄,无需首饰。”
  大周女子在十五岁后便会盘起发髻,而固定发髻所用的首饰则十分简单。少女虽已为人妇,但并未按照成年女子那般盘发。只是简单的将长发挽起,垂于身后。
  “说什么傻话?你可是我的夫人啊。”
  阿季呆呆的看着他。人前夫君会称他为夫人,完全是做戏给别人看。而私下并未确认过两人的夫妻关系。突然主动开口,倒是让阿季有些错愕。
  随后他们绕行到了风伯家,一路上阿季就像是小媳妇一样,羞涩的低垂着脑袋,被夫君牵着手前行。感觉兄妹的这层关系突然改变后,就连牵手这样习惯性的动作也让少女紧张的手心冒汗。放下宝石与风角交待了几句后,对方便连连称赞今日办学之事,还挽留二人在家中吃饭。
  王诩婉拒过后,夫妻一起去了织坊。他拿了袋羊毛便领着阿季匆匆回家。那台见证纺织历史发展的脚踏纺线车,一直被夫妻收藏在家中。
  晚间,王诩纺纱,阿季纺线。小夫妻难得这般悠闲,你一句我一句,诉说着往事的点点滴滴。随后,王诩将纺好的毛线制作成了流苏。顽皮的挂在少女的头上与腰间。夫妻一阵欢闹,直至深夜。
  当两人睡下,过了半个时辰,王诩佯装翻身几番试探,确认阿季已经睡熟,这才偷偷地从床上爬起。怀中那块长相如眼镜片的水晶,早已被胸口的体温焐的温热。他将手指划破,躺回床上。握着水晶的一只手,用力捏了捏,等待着久违的眩晕感。
  过了好一会儿,王诩发现自身毫无反应。于是掀开被子,点起油灯,仔细琢磨那块女娲眼泪凝结的水晶。认为一定是血滴的太少,所以没有引起水晶的共鸣。他又反复试了几次,在床榻与桌案前来回奔走。不料,把妻子吵醒了。
  昏暗的火光,少女迷迷糊糊的起身。
  “良人为何不睡?有心事吗?”
  王诩猛地一吹,将油灯熄灭。身形一闪便回到了床上。
  “呵呵...没事,没事。快睡吧。”
  若是大半夜的,被妻子瞧见自己割手指玩。指不定认为他是个变态。王诩干笑两声,侧过身子。心中的将那卖宝石的老者一顿暗骂。
  这水晶根本不是女娲的眼泪,分明就是自己的眼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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