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墨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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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如期而至,为云梦山笼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阴沉的天气,万物也随之变得毫无生机。每每此时,野中的百姓喜欢三三两两的聚在食肆中吃些酒食,谈论下诸国近来发生的大事。
秋收过后,他们都有些余钱,也不必担心来年家中的用度。一年到头的忙碌,难得在雨天不用下地干活,几道简单的小菜便能打发半日的时光。如此的惬意与悠闲,又有谁不提前准备几个故事作为谈资,用来助兴呢?食肆中的掌柜与活计同样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他们不用跑来跑去的招呼客人。那些人一坐下,便是半日,所以也会懒散的游走于食客间,偷听些有趣的见闻或是光怪陆离的故事。
“听说了吗?陶朱公死了,暴毙而亡。”
“噢?怎么可能?范蠡富甲一方,正值不惑又岂会暴毙?莫非...难以消受美人之恩?”
“哈哈哈。”
“非也非也!”
正当几人聊得热火朝天,各种龌龊的想法接踵而至时,陡然被人打断了。他们不免投去好奇的目光,瞧见邻桌坐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与一名不到二十的壮汉。
少年穿着一身湛蓝色的麻衣,士人打扮。衣领与肩头稍稍有些褪色,脸上肉嘟嘟的,看上去有些讨喜,而身旁五大三粗的壮汉同样也穿着士人的袍服,虎目圆睁的模样倒是一点也不可怕,反倒是有种屠夫装文人的可笑感。
蓝袍少年嘻嘻一笑,起身走了过去。
“鄙人翟,宋人。”
“小兄弟是宋人?那一定知道陶朱公的事情喽?”
自报家门后,也不客气,坐在人群中。
“当然!”
“快跟大伙讲讲?到底范蠡是怎么死的?”
被少年抛弃的壮汉,倒是没有跟过去。他一脸莫不甘心的模样,埋头扒起饭来。桌上只有一盘青菜,壮汉却吃的津津有味。
“范蠡与西施被人刺死后皆沉尸湖底,后被渔人发现。”
话一出口,众人惊愕,短暂的安静后,他们纷纷议论起来。
“陶朱公那么有钱,想必是得罪了什么厉害的大人物。”
“我看是有歹人觊觎范蠡的万贯家财,这才将其杀害。”
“哎!可怜呐!美人西施也一起葬身鱼腹喽。”
就在人们忘情的议论时,那名叫翟的少年,从这桌食客的几案上,端起一盘卤肉大嚼起来。
“小兄弟可知何人所为?”
只顾着吃。
“嗯..嗯...”
竟还一边点头,一边找水喝。
“别噎着。”
想来大家伙是很想知道下文的,有人便热心的递去一碗清水。少年接过后,抿了两口。
“当然是越君勾践所为了。”
如此震撼的内幕消息,立时引来了许多人。食肆中一半的人群都围了过去,就连掌柜与小二亦是如此。
蓝袍少年抹了抹嘴,像是没吃饱一样,继续扫视着桌上其余的饭菜。显然荤菜是没有了。他很失望,对着围观的人咧着嘴笑了笑。
“还有吗?”
看到那空空如也的盘子,残留着卤肉的碎屑。立刻便有人从隔壁的桌上端来了一盘硬菜。
“有!有!这咸鱼不错。小兄弟您接着说。”
少年眼睛一亮。
“想必大伙皆知,先有文种大夫被车裂于市。如今范蠡将军沉尸于湖。勾践灭吴而称成南方霸主,自不愿往事被人提及,故此杀人灭口喽。”
不过几筷子的功夫,那清蒸的咸鱼便只剩下头部了。众人细细咀嚼着少年的话,觉得十分有理。既然陶朱公的死已经有了定论,除了惋惜的哀叹一声,似乎也没必要挤在这里,继续的听下去了。人群渐渐的散开。
“你们就不想知道是谁杀死范蠡的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众人的第一反应,这少年刚才纯属是在说笑,耍大家玩呢。
“小兄弟何意啊?”
“能潜入宋地,刺杀一城之主,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随即一片哗然。感情这少年连刺客如何预谋,如何行动都知道。只听唰的一声,食客们起身朝着少年又围了过去。
“哎呀!好饿啊!”
少年揉了揉肚子。众人连忙四下寻找肉食。
“去!给小兄弟上只烤鸡,我请。”
掌柜发话了。
“掌柜!您先听着,一会儿也跟我说说。”
一只手搭在小二的肩头。拍了两记。
“知道了!快去。”
店小二依依不舍的跑向后厨。少年眉开眼笑,对着一旁的壮汉招了招手。
“滑厘!快来。”
那壮汉忙起身,行了过来。众人惊呆了。对方身高八尺有余,足足高了他们两头。这鹤立鸡群,作为鸡来陪衬的感觉,着实很不好。大伙忙给那铁塔般的汉子腾让位置。
他们围聚的这桌,原本桌案上只有简单的三道小菜,一荤两素。此刻却堆满了精美的菜肴,像是酒宴一般。
“昔日孙武领兵伐越,勾践以数百死士败吴军于阵前,为此阖闾中箭身死。一时间,越国死士名动天下。岂不知勾践称王,图谋中原便是靠着百越死士吗?”
楚国自从脱离大周自立为王后被吴国打败。吴国便高调的继承了王的称号,成为南方霸主。后吴国被越国所灭,勾践南方霸主的地位自然实至名归。只不过勾践老谋深算,从未对外声称自己为王,而是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臣服于周王室,并连年参与中原的战事。各种拉架劝架,在诸侯中博得了不少美名。勾践不承认自己为王,但管不住别人的嘴巴。尤其是受他恩惠的国家,越王叫的可比周王还亲。
“越国死士训练严格,直接效命于越君。比之大周虎贲,有过之而无不及。死士在行动前,会服食五石散,狂暴勇猛,不惧生死,可以一敌百。”
众人像是听武侠故事一般入迷。食肆的大堂内落针可闻。
“越国的死士组织名为忍,乃取自勾践尝胆隐忍复国之意。”
此刻若是王诩在场,一定会认为某岛国的忍者便是由此而来。
“噢!原来如此。小兄弟真是博学。勾践卧薪尝胆之事我亦有所耳闻。”
少年打了饱嗝。
“嗝...谬也!勾践并无卧薪之事。”
“噢?劳烦小兄弟解惑?”
少年拍了拍身旁的大汉。对方秒懂,立刻加速狂吃。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来者不拒,荤素齐开。一只手拿着盘子,一只手疯狂扒饭。
“卧薪尝胆乃伍子胥为督促少君夫差不忘父仇,刻意为之。”
这倒是新鲜了。食客们竖起耳朵聆听这位博学的小先生讲解。原来卧薪并非躺在柴薪上睡觉。而是形容被人整**逼叨的说教,以至于觉也睡不好的样子。当年伍子胥为了不让年少的吴王忘记越人曾杀害他的父亲,便嘱咐内侍,大王每跨过一道门槛都要高喊。
“夫差!你难道忘了,你的父亲是怎么死的?”
然后夫差便要立即回答。
“孩儿不敢忘。”
以至于晚上如厕时,都被人这般提醒着。于是,夫差决定不出门了,整日待在房中埋头苦学,奋发向上。三年后,他率军伐越,得报父仇。看来伍子胥的教学还是蛮成功的。或许是这位严厉的老师管教的有些过头,导致夫差成功后目中无人。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多谢诸位款待!鄙人告辞!”
故事也讲完了。少年带着壮汉走出了食肆。外面的雨早已停歇,青石砌成的街道上湿漉漉的。他们二人朝着谷中的方向行去。
“滑厘!我厉害吧?”
被少年称之为滑厘的大汉,本名禽滑厘,是个农夫。由于食量惊人,仅凭耕种根本养活不起他一人,于是家中父母决定让他追随这位聪慧过人的少年四处游历。相传这位少年乃商朝王室的后人。墨姓,名翟。祖上曾担任过宋国的大司马,虽然家道中落,但是想比一般百姓,仍旧殷实。
商朝灭亡后,旧国的遗民全部被迁至到了宋地。这里的百姓基本都是殷商时期遗留的贵族子弟。早些年,周朝的君主怕这里的百姓有复辟故国之心,没事便征讨一下。后来周王室将此地分封给了自家的叔伯兄弟,这才安定了下来。
宋国也曾强大过,两百多年前,宋庄公在中原,声名鹊起,打遍诸侯无敌手,就连大周天子也要忌惮几分。不过眼下的处境令人唏嘘不已,基本和卫国差不多。
名叫墨翟的少年,涉猎极广。不仅擅长工匠的技艺,还使得一手好剑。也曾有人举荐他担任一方鄙尹。谁知少年醉心于四处游历便拒绝了。
不久前他跑到鲁国,与年少成名的鲁班切磋木匠技艺。谁料对方有了新的发明,拿出一把锯子,做的木匠活比他精细百倍。比试惨败后,墨翟原本是打算回家的。想宅在家里奋发努力两年,然后再访鲁班一雪前耻。不想归国后,听闻了范蠡遇害的消息。范蠡的死会对宋国的经济造成巨大的打击。
作为一名爱国愤青。墨翟立即启程赶往陶邑。通过收集线索,严谨的推理后,他将此事上报官府。于是此事关系重大,一级传报一级,最后连国主亦知晓此事,并且非常震怒。随后宋君下令锁国,全境搜捕刺客。墨翟被困在陶邑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锁国期间,官兵与越国的死士几度交手,后来这帮歹人便从北方边境逃脱了。
滞留陶邑的这段时间,墨翟不巧在逛街时看到了木棉布。自诩为木匠大师的他,一眼便看出织机上的差距。经过几番研究并动手改良,都没有解决棉絮的连接问题。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决定追查棉布的来源,最终追到了卫国的云梦山。
“那是自然。矩子见多识广。俺跟着您有肉吃。”
禽滑厘一边拿着根干草剔牙,一边憨憨的问答。
“就知道吃。我们将来可是要干大事的。开山立派,著书立说,把墨家发扬光大。”
被大汉无心一说。刚才骗吃骗喝的行为,此刻让墨翟略感尴尬。
“矩子教训的是。滑厘跟着您将来也能沾光。嘿嘿。”
两人沿着主街一直向山谷中行去。他们打听了野中的情况,有村民讲,山谷中有两个大木轮,可以昼夜不停的旋转。少年怀疑这就是织布的秘密,准备前去一观。
“你为什么会追随我?别说有肉吃。不然我打你。”
禽滑厘掰扯着粗壮的手指,数啊数。
“跟着矩子可以学木匠...嗯...学剑术...”
他皱了皱眉。开始冥思苦想。
“嗯...还能听故事。”
身旁的墨翟脸色很难看。
“还能...认识很多人。”
瞧着壮汉一脸便秘的模样,墨翟着实是听不下去了。
“够了!够了!”
少年学着越国那帮刺客,也搞了组织,称之为墨家。自从见识了公输班发明的锯子,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也发明个东西,不亚于人。于是,将两把直尺的一端垂直的拼合在一起,称之为矩尺。由于木匠画图计算本就是常有的事,少年认为这样的一把直角尺,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为了纪念自己伟大的发明以及博学多才,便让禽滑厘称他为矩子。不过墨家如今只有他们二人。
“哇!大好的木轮。”
两人终于来到了水车附近。
“嗯!真大啊!”
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合不拢嘴。
墨翟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搞懂这水车转起来有什么用途?难不成是野中的地标建筑,仅仅是用于观赏而已?
于是乎,两人鬼鬼祟祟的靠近那连接水车的房舍,准备近距离的观察一番。
不料,房舍外停靠着一辆马车,五名男子正在装卸货物。他们远远的就瞧见两个贼头贼脑的家伙向这边靠近,随即立时大喝。
“干什么的?看什么看?”
墨翟唰的身形一闪,昂起头,假装那些人呵斥的不是他。
“我们矩子想进去看看。”
不想憨厚的禽滑厘,果断卖起队友来。
“看什么看?快滚!”
那般搬货的人极不耐烦。
“你们怎么这么说话?”
禽滑厘站在原地不退,反倒是向前走了两步。
“坊主!有人闹事啦!”
像他这样铁塔一般的汉子,众人见了当然有所忌惮,其中一人向房舍内大喊。片刻后便有两人跑了出来,他们手持青铜短剑,凶神恶煞地瞪着不远处的二人。
“干什么的?速速离开。不然休怪我等请二位去野宰府的大牢坐上一坐。”
禽滑厘不以为然,中气十足,略带一丝痞气的询问自家老大。
“干吗?”
显然声音是有些大了。墨翟的嘴角猛抽。
“你这白痴!说这么大声干嘛?干你个头啊!没看到他们有剑?”
远处的七人,两人执剑,五人随即从屋中取出了木槌。这里是油坊,榨油时会用巨大的木槌敲击油饼。而形状可怕的木槌,若是不小心挨上一下,估计非吐出二两血不可。
墨翟见状向后躲了躲,扯着禽滑厘的衣袖准备逃遁。
“怕甚?我们也有剑。”
说着,壮汉从包袱中取出一把短刃。竟当着众人的面,将短剑从剑鞘中拔出...寒芒乍现。显然与他们对峙的那帮轮锤拔剑之人,在野中生活了这么久,尚未见过胆敢如此挑衅的家伙。被称之为坊主的男子大喝一声。
“把他们抓起来!定是别国派来的细作。”
此刻,墨翟拖着禽滑厘向后退却。就如同瘦小的马驹拉着一辆大车般艰难。他不忿的呵斥着。
“你忘了我们是来干嘛的?笨蛋...快跑啊!”
接下来的一幕,惊呆了摩拳擦掌准备上前大干一架的七人。只见壮汉一闪身,手臂夹着那蓝袍少年的腰,片刻便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
他们瞠目结舌,只看到两条腿与一颗脑袋被横在空中不停的抖动,一上一下的。像是挑着的扁担,且晃动的频率惊人的一致。而那被做当扁担的少年则发出乌拉乌拉,像是呕吐的声响。
雨后湿润的空气不甚微凉。山谷内一处小楼的窗户被推开了。房间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药草的苦涩与鲜血的腥甜混合在一起,隐隐有种阴森恐怖的气息。
“咳...咳!”
一脸苍白的男子,轻咳了两声。在鼻前挥了挥手,似乎是要驱散这难闻的味道。他的动作略显僵硬,挥手时下垂的袖摆,隐约露出手腕处的绷带。
“哎!我又不是唐僧。”
他看了看受伤的手腕,一抹浅浅的红色,令他唉声叹气。
许久过后,男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又将窗户掩上。他转身行至床边,望着脸上有些血色的妻子,长长的输了口气。
昨日他喝了许多烈酒,带着微微的醉意返家。当看到晕倒在地上的妻子时,立时吓的酒醒,出了一身的冷汗。
妻子速来身子强健,无缘无故的吐血昏倒着实是有些匪夷所思了。王诩虽是看过几本医书也跟着妻子学过一段时间如何去诊病,但那种又跳又念咒语的治病方法,他一个现代人自然是不会信的。由于扁鹊尚未出生,还没有望闻问切,当下的医者仅仅凭借经验为人治病。可以说治死的人多了,医术自然就精湛了。
王诩可不想拿阿季的性命冒险,于是煎了些平心静气的草药为阿季服下。他猜想少女能吐血只有一个原因。
“一定是练功走火入魔了吧?”
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子吗?少女一人便能干掉五名强盗,在他看来算是高手了。教他学的吐纳之法明显就是传说中的内功。王诩庆幸自己并未勤加练习,不然也走火入魔了,这可如何是好?联想到上次漆树过敏的事请,他又开始自残,足足为阿季喝下一碗血。想必杀只鸡,也不过能放出这么多血来?
此刻因失血过多,面色惨白如纸,加之一夜未睡,整个人都有些恍惚。他脱下鞋袜,躺在阿季身旁,捋了捋少女额前的发丝,那块烙印似乎又浅了许多。
看着阿季恬静的睡相,感受着均匀而悠长的气息。他终于可以安下心来休息一会儿了。王诩探出一只手,轻轻地握住少女的小手。身体的疲惫感好似突然从胸口涌了出来,扩散至全身的每一处角落。
不知睡了多久,梦中能感受到手心暖暖的。一直被人紧紧的握着,手背碰触着细腻柔滑的东西来回摩擦。然后冰凉冰凉的,王诩觉得很痒,手指不禁颤动起来。随后便再也没有那些奇怪的感觉了。
当他睁开眼时,时间似乎没有变化。还是昏暗的光线,潮湿的空气。只不过床榻上的妻子已经不见了。
“阿季!阿季!”
王诩轻轻唤了几声,不见妻子应答,急忙起身下楼。他很是担心阿季的身体。当行至楼下,只见房门虚掩,透过光亮的缝隙,瞧见少女正坐在小院中认真的清洗蔬菜。阿季一边仔细的挑拣,一边用手背理着额前散落的发丝。
这一幕让他有些触动,不禁停下脚步。静静地望着,欣赏着女子不一样的美丽。感受着家的温馨与妻子默默的爱。
曾几何时,王诩是多么希望能有一个这样的家。上一世,意外的死亡让妻子夏云诺与他相隔在两个永远无法交汇的时空,曾经梦想的生活仅一步之遥,最终却支离破碎。而这一世,阴差阳错的与自己的婢女走到了一起,少女的长相居然还酷似妻子,似乎冥冥之中上天帮他在这乱世中圆了回梦。然而他却无暇驻足,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
他轻轻的推开门,行至少女身旁。俯身蹲下后,默默的拿起一只水瓢,将清水缓缓的倒下,冲洗着妻子手中的菜叶。
“身子...好些了吗?”
女子的双手僵了一下。微微的点头。
“嗯。”
“没事就好,多休息。今后的饭食由我来准备。夫人不可再操劳了。”
阿季的目光停留在少年的手腕处。她呆了呆,目光中透着一丝复杂。
“妾身给大人添麻烦了。”
王诩有些茫然。平日里妻子总会唤他良人。
“怎么会?我们是夫妻嘛。等你身子好些了,我们便立即出发,先去宋国,游玩到入冬再赶往越国。南方的冬天可不比北方这般寒冷。在那里过冬,夫人一定会喜欢的。”
说着说着,少女缓缓的低下了头。一滴眼泪坠入水盆中,激起小小的涟漪。
“怎么啦?不喜欢吗?那我们就去齐国,那里有大海。晒晒太阳最是舒服。”
她吸了吸鼻子。
“妾身不想走了。”
“为什么?”
欲言又止。过了许久后,对着王诩浅浅的微笑。
“云梦有妾身放不下的东西。所以请大人留下来,不要走了。”
“我们不是说好了。这里的事情了结后,就一起走吗?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阿季轻咬着下唇。喃喃道:
“家里的菜园无人打理。鄙中还有病者需要医治,妾不能离开。”
“夫人无需担心。李大叔就住在隔壁,可以代为照看。夫人若真的放心不下病者,我便命人去朝歌,出重金寻一位精通岐黄之术的老者。既为百姓治病,又可在学馆教书,传授医道。岂不两全其美?”
“两全其美?两全其美...”
少女小声念叨着,又低垂着脑袋。
王诩也不想乱用成语,大周的语言文字实在是太少了。这时有文化的人,还不擅长于使用浓缩后的成语。习惯以讲故事的方式旁征博引一番。沟通起来有些费劲。
好比“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成语。对方会先给你讲个绘声绘色的小故事。借此吊一吊书袋子,卖弄下学问。当聊天的人听的一脸懵逼时,对方得意过后再阐明,此乃吴王夫差的儿子为了劝老爹提防臣服的越国所用的隐喻。若是没有耐心的人,铁定会奋起暴打对方一顿。
当下的文人,十分的喜欢借物喻人,借事喻人,而后再追溯源头,讲明出处。如同西方的学术研究一般严谨。哪怕是常识,只要被提及,就必须加以佐证。不过此刻的阿季倒不是这样想到。
“大人...可愿为妾身...留下?”
少女起身,对着王诩恭敬的一拜。仿佛两人的关系又回到了从前。少君的称呼变成了大人,奴婢变成了妾身,仅此而已。
阿季此刻的话语与坚定的神态,陡然让王诩回想起姬兰。复杂的神情转瞬即逝,却都被少女仔细的看在眼中。
小院中静静的,偶尔能听见鸟鸣之声。两人的心中似乎都装着满满的心事。云梦山的午后炊烟袅袅的升起,仿佛将清明的山村笼罩在混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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