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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章,敲定人选


  这也是孟季凡看到了商机,却只观望不下手的根本原因。

  小镇还好,官少事儿也少,不会有这个局那个局的盯着要钱。

  在县里租商铺做买卖那讲究的可全都是人情世故。



  毫不夸张地说,一年到头挣点儿钱,最后都进了别人的口袋,自己手里除了辛苦跟疲惫什么也剩不下。

  都穷得要死揭不开锅了,偏偏那些人还觉得你富得流油。

  挖了一层又一层,没完没了的,只要你的店铺一直在,那些人便会各种收费,恨不得从根上给你挖干净。

  当然了,人家不会做的那么绝。

  真把店铺挖破产了还去哪儿收费?

  所以,孟季凡宁愿在乡下辛苦些办厂也不愿意来城里租店铺受那份气。

  林家妹子这不一样,国营的柜台被承包出去,底子还在,没有那么多人跑来收费,这买卖就能做的下去。

  而且从南方采买小商品,成本低廉,把整个柜台铺满,撑死了花一千块钱也足够了。

  这些小商品流动性极快,用不了几天就能都卖出去。

  毕竟卖的不贵,主打一个薄利多销。



  至于售价便宜,就不挣钱了吗?

  才不是那样呢。

  因为进价足够低,就算售价不高,也能有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八十的利润,再加上量大,这买卖可谓稳赚不赔。

  没准儿还有能大赚一笔。

  毕竟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获利是最多的,以后即便出现了竞争者也不怕,柜台的好名声已经打出去,收获了一大批稳定的顾客,有顾客来消费就有钱挣,还担心什么竞争对手。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你最近又要盖酱菜厂又要建养殖场,还要复习功课考大学,时间根本不够用,哪儿还有多余的时间去南方采购小商品啊?”

  他要忙加工厂的生产,还要帮着盖酱菜厂,最近加工厂的订单暴增,高原倒是也能盯,但只靠他一个人肯定不行,人又不是铁打的,太辛苦的话会把身体熬坏了。

  孙旺祖也没时间,香满园的生意比以前好太多,这次来买车,孙旺祖都不愿意来,还是他硬将人拖过来的。

  孙旺祖如今一天下来只睡三四个小时,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儿,眼角因为长期熬夜乌黑乌黑的。

  挣钱是为了享受好的生活,可不是为了把身体熬坏,留下辛苦挣来的财产,提前消耗掉自己的生命。



  言而总之,最近一段时间,好像大家都特别忙。

  没人没时间去南方进货,想了也是才白想啊。

  林知瑜一点儿也不发愁,她自己没时间去南方进货,周边相熟的朋友也都很忙,但不代表没人能用。

  她已经有了十分合适的人选。

  那人便是香满园的采购小高,那小伙子不仅人长的精神,办事儿也十分稳妥牢靠,尤其在采购方面似乎有很大的天赋,那双灵动的眼就跟卡尺一样,什么商品什么价儿,质量好不好,怎么跟人家讨价还价把价格砍下来,他都十分娴熟。

  而且小高这人不显山不露水。

  平日里低调的很,很多场合甚至都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而且小高说话办事儿也十分有分寸。

  不该说的话半个字都不说。

  但砍价的时候也不含糊。



  还有,有事儿需要他的时候,人家也是真上啊。

  总之,林知瑜对小高十分信任,她早就想让小高过来帮她的忙,但至少因为小高是香满园的采购,跟在孙旺祖身边好多年了,她也不好贸然挖人。

  怕为此同孙旺祖伤了和气。

  这次用小高,林知瑜也提前跟孙旺祖商量一下,毕竟小高是他的人。

  如果孙旺祖不愿意,那么林知瑜再去找别人,她不会强人所难。

  她自己这段时间确实是太忙,要做的事情太多,根本抽不出时间来,关键还得准备十月份的一中的测试。

  她忙的团团转,脚不沾地,根本没有时间去南方。

  采购小商品这事儿吧,需要采买人细心也需要足够的耐心,精心挑出来的款跟胡乱采买的款根本不一样。

  精心挑选出来的小商品更符合顾客的心意,大家也愿意花钱购买。

  如果时间充裕,她真的很想亲自坐绿皮火车去一趟,前世她虽然去过很多地方,但这个年代,她最远只来过县里。



  南方经济发展的那么快,说真的比北方更适合做买卖,景色同四季分明的北方也不一样。

  但她既已决定了要在易水村生根发芽,就不会背离初心。

  外面千好万好都不如自己家里好。

  林知瑜决定,等以后有时间了一定要带家人去南方好好逛一逛。

  甚至可以在南方置办一些房产。

  到时候想在哪里住就在哪里住,北方住半年,南方住半年,好像也不错。

  或是房子太多,可以租出去。

  以后得房子会越来越贵。

  趁着便宜提前置办一批,以后会升值。

  当然,不是哪里的房子都有投资价值。



  像京市,沪市,深市这样一线城市的房,才有价值。

  林知瑜说出自己的人选,孙旺祖虽然有些意外却并不吃惊。

  他笑道,“行,就让高明去呗,自从店里停掉了家常菜,专门做鲫鱼汤跟鲫鱼菜系生意,采买的工作骤然减少。

  这小子最近一直在当服务员使。

  不是传菜就是在传菜的路上。

  高明跟我提了不止一次,说是他那身采买方面的天赋,都让我给埋没了。

  早就念叨着让我给他找份采买的工作。”

  以前饭馆里做家常菜的时候,因为需要的蔬菜跟肉蛋之类的食材特别多。

  天天早上公鸡还没打鸣的时候,高明就起床出发去采买了。

  甭管是店里用到的蔬菜还是肉类蛋类,高明都能买到最新鲜的。



  镇上开饭馆的多了去了,为啥香满园的生意比别处好?

  即便镇上的饭馆生意都不好的情况下,香满园也能做做到独树一帜。

  虽然也挣不来大钱,但也不至于跟其他饭馆一样经营不下去,关门大吉。

  那段时间,香满园没有关门大吉,还能苦苦挣扎着生存下去,靠的就是高明采买回来的蔬菜跟肉类蛋类都十分新鲜。

  好的食材才能炒出好味道。

  食客们又不傻,同样的价格下,人们自然愿意选择味道好的。

  这高明是孙旺祖姐姐的遗孤,他姐姐姐夫早亡,双方的老人也都没了,姐夫那边的大娘婶子的又不愿意收留,所以孙旺祖只能将人带在自己身边,一路摸爬滚打。

  吃过苦受过罪也要过饭。

  他自己活得粗剌剌,哪儿知道照顾人?

  只能用粗剌剌的方式将高明带大,只要跟他一样饿不死就成。



  好在这孩子还算皮实,没有病病殃殃也没有长歪。

  还十分醇厚善良。

  关键在采买东西上十分有天赋。

  为此,孙旺祖经常自夸,一定是因为他照顾的特别好,这孩子才能长成这般。

  高明也知道自己擅长什么,但这孩子是个踏实的,甭管让他做什么活儿,他都耐着心干,从不矫情挑活儿干。

  当然了,高明最愿意做的还是采买,这让他十分有成就感。

  这段时间,香满园的家常菜停掉了,做鲫鱼汤跟鲫鱼菜系用到的调料提前买下不少,新鲜的鲫鱼都是送货上门,连同价格都是提早订好的。

  不用高明出去采买。

  时间短还显不出来,时间一长这让他十分郁闷。

  孙旺祖早就琢磨着给高明找个采买的工作,让他发挥余热。



  但采买工作可不像普通的工作,一点儿也不好找。

  一般干采买的,除了头脑眼光灵活,还要嘴皮溜,看到好的东西能低价买进来才叫本事。

  没这个能力,采买的活计根本干不来。

  人家老板也不愿意用。

  请人专门干采买,一是为了省心省力,二是为了花最少的钱买最好最合适的物资。

  所以一个合格的采买至少要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谁也不愿意花钱请个什么都不是的人来工作,帮不上忙不说还净添堵。

  还有,一般小老板们手下的采买都愿意用自己信任的亲戚,不愿意用外人。

  毕竟采买拿着老板给的钱去买东西,可搞的小动作太多了。

  比如在菜价上虚报挣差价,比如跟菜贩子合谋拿回扣,更有一些采买拿着现钱不花,到处记账,等需要结账的时候,采买早就拿着攒的钱无影无踪了,最后这损失只能有老板来承担。



  这样的事儿太多了。

  所以老板们都愿意找信任的亲戚帮着干采买,毕竟知根知底,虚报一点儿小账,拿一点儿小回扣也能容忍,就算卷着钱跑了,家肯定跑不了吧?

  起码还有个能说理的地方呢。

  老板们的损失也不会特别惨重。

  所以,采买的工作不好找。

  孙旺祖这几天正为这事儿发愁呢,高明喜欢当采买,在寻找好东西跟讨价还价的过程中能感受到成就感。

  他能拦着吗?

  肯定不行啊,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虽然他不是高明的父母,甚至比高明大不了多少岁,但高明从很小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做事儿,这么多年,他早就把高明当成自己的至亲。

  再说,高明身为一个男人,虽然年纪还不大,但以后总归要成家,娶妻生子养家糊口,总是当传菜的服务员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年纪小的时候不是很有所谓,好像干啥都行。



  可等年纪大一些之后呢?

  还要继续干服务员么。

  虽然孙旺祖不介意养他,但这么下去高明没有一技之长就废了,关键每天过得也不快乐。

  在没有任何技术含量谁都能取代的工位上上班,日子有什么盼头,谁能开心得起来。

  他十分想看到高明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儿。

  所以,这不是赶巧了吗?

  林妹子让高明去南方进货,正好如了高明的意。

  高明的工作有了着落,孙旺祖挺激动,跟自己的人生大事儿有了着落一样。

  “妹子,若是高明能胜任,你对他还满意,就把他留柜上工作吧。

  他在我那儿当服务员没啥意思。”



  林知瑜点了点头,痛快应了,“行。”

  她觉着高明十分不错,既擅长采买,为人有低调踏实有分寸。

  以后等柜台的生意起来了,肯定要经常去南方采买,有个靠的住的人帮忙,生意还能差得了。

  她不仅要让高明做采买,还要请他当店长,该采买的时候就去采买,不去采买的时候就管着店里。

  当然了,店里得招三个服务员。

  招人这事儿林知瑜拜托了给经理,她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一条,要踏实肯干有耐心,对待顾客态度好。

  像那种偷奸耍滑喜欢生事儿的人再有能力都不要。

  为啥一请就是三个?

  当然是为了让她们相互监督。

  另外一个,小饰品这东西又不是大件,有一小部分爱占便宜手脚不干净的人,喜欢趁人不注意将东西偷偷藏进自己包里带出去。



  多招一些服务员,可以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

  人监督,有时候比监控监督还要看得清。

  林知瑜不是小心眼,只是在商言商,谁希望自己辛辛苦苦搞起来的事业别陌生人给弄没了。

  那图什么啊?

  喜欢当圣母?喜欢以德报怨?奉献燃烧自己来成全他人的幸福快乐?

  林知瑜可不做这样的事儿。

  经理笑呵呵地应下,连连表示会给她找几个符合条件的。

  那模样就差拍着胸脯保证了。

  林知瑜又让经理给找了一块儿布,把柜台里剩下的金银首饰打包,反正决定要卖小饰品,这些首饰也没必要在这摆着占地方。

  柜台需要重新装修一番,这事儿也一并交给了经理,把自己的要求说清楚,林知瑜怕他忘记了,还特意画了一张简易的图纸给他。



  之前的柜台不要了,她会打一台新的放店里。

  一是因为太旧影响形象,二是因为老式的柜台不适用。

  其实也不需要特别装修,就是把柜台拆了扔掉,再把地面铺上瓷砖,另外三面的围墙刮了大白,再帮她订一个广告牌子,让大家都知道这家饰品店的饰品不仅洋气,质量还好,关键还便宜,这就足够了。

  经理也一并痛快应了。

  他还是头一次见人做买卖这么敞亮,一点儿都不拖泥带水,决定好了就果断麻利地开展。

  以后发展错不了。

  大部分人都有慕强心里,谁都愿意跟一看就有出息的人交朋友。

  饶是经理也不例外。

  他以前可是百货大楼的经理,比端铁碗饭的服务员可牛多了。

  现在成了管理处的经理,跟以前的地位肯定没法儿比,但这心态还蛮好的。



  外墙的装修就算是整好了。

  至于摆列货品的架子,林知瑜到时候让大哥给做一排排的,往店里一放,简易整齐,还能把小饰品都挂出来,那放眼望去视觉效果多好。

  还不得让大姑娘小媳妇儿们见了之后就走不动路了么。

  放开了买呗,反正洋气好看又不贵。

  事情都安排好了,林知瑜这才带着人心满意足的离开,她买的东西太多,幸好孟季凡跟孙旺祖找来了,他们都是男人,力气够大,每个人多分几样也能拿的下。

  就连林知瑜两手里都满满当当的。

  若不是他们再也拿不下去了,她还得再多买一些。

  林向前忍不住同她开玩笑,“你也是结了婚过日子的人了,咋就不知道省着点儿花,回头让妹夫知道了呲哒你。”

  林知瑜理直气壮,“我们家屿川才不是那样的人呢,他从来不管着我花钱,我想做啥事儿他都举双手支持我。

  这就是思想觉悟高啊。



  二哥,不是我说你,你也学着点儿。

  将来成家立业了,你媳妇只要不败家,花点儿就花点儿钱呗。

  钱挣了不就是花的么。

  等你找到对象要结婚了,我也给你置办这么一套。

  哦,对了,还有你们两位。

  到时候提前一些告诉我,我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林向前闹了大红脸,狐疑地看了一眼林知瑜,小妹是不是知道了他的事儿?怎么感觉这么心虚呢。

  见林知瑜面上没有别的表情,才稍稍放下心来,看样子是还不知道呢。

  太好了,林向前倒也不是刻意瞒着,只是觉得这事儿没成之前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因为秦双喜脸皮薄,若是众人皆知了,她又不愿意,以后跟大伙儿相处起来会很尴尬吧?



  在这事儿上,林向前拎得清。

  他已经弄清了自己的心意,但不会强迫秦双喜接受他。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没办法。

  强扭的话不甜,他也干不来那死乞白赖的事儿。

  他琢磨着事情若是成了再同家人讲,若是不成就当没发生过。

  林向前一想事儿,走路就快了,不知不觉走出去好远。

  就连被林知瑜点名的孟季凡跟孙旺祖也脚底抹油一块儿跑了。

  结婚干啥?有意思啊。

  他们两个都是一样的,十分佛系,若是遇到了喜欢的人就结婚,若是遇不到就单着呗。

  反正他们都过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也不着急了。



  主要这事儿着急也没用。

  林知瑜不明所以,怎么一听这个话题,跑的比兔子还快?

  宋锦为咂了咂嘴,别扭地问道,“瑜瑜姐,我结婚的时候,你也会给我置办一套么?”

  林知瑜懵了懵,反应过来被逗笑了。

  “不是,你才多大啊,今年才上高三,就是结婚也得大学毕业之后吧,那还多远的事儿呢,你现在最重要的事儿就是考大学,这脑袋里一天天的瞎琢磨啥呢?”

  宋锦为不服气。

  “你年纪也不大,不仅结婚了连小豆包都识字读书了,瑜瑜姐,等我结婚的时候,你就给我准备一套呗,求你了。”

  “……好吧。”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宋锦为说的似乎有那么几分道理。

  他都开始撒娇了,林知瑜除了答应还能咋样。



  虽然她有些搞不懂,为啥他结婚非让她给准备一套。

  那不是应该他的妈妈应该做的事儿么。

  但林知瑜也没多想,反正也不是啥大事儿。

  宋锦为得了应允,心情十分愉悦。

  等他们走远了,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从百货大楼门前的石柱后走了出来。

  赵真真的脸色十分难看。

  之前孟老太太跟孟浪妈去加工厂跟孟季凡要股份,让她跟孟浪在医院里等消息。

  可都过去两天了,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孟浪倒是沉得住气,他对孟老太太信心十足,胸脯拍得啪啪响,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他奶奶一出马,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孟季凡只有一条路能走,那就是乖乖地把股份交出来。

  如果不听话,老太太可有的是法子对付他。



  按孟浪所说,孟老太太手里捏着孟季凡的把柄,致命的那种,只要将这把柄拿出来,不怕他不就范。

  至于两天了都没消息,那可能是老太太又想提出了新要求,当然这要求肯定对她们有利。

  耐心等着就是了。

  反正对她们只有好处没坏处。

  孟浪说的那么信誓旦旦,赵真真勉强信了,又从他手里哄骗了些钱,借着出来给他买炖猪蹄,偷偷来逛百货大楼。

  这段时间,赵真真从孟浪手里弄来了四百块钱,加上孟浪妈之前给的八百,刨去最近他们二人花的,她居然攒下一千块钱呢。

  有钱了不花干什么?

  所以赵真真冲去百货大楼给自己买了一块儿手表,花了六百块钱,是港城来的货,不仅洋气款式还特别新。

  她看孟浪妈手腕上不是带着手表就是带着镯子,虽然孟浪妈脸上并没有流露出任何轻视的情绪。

  但她就是能感觉出来,孟浪妈看不起她。



  可能觉得她太穷配不上孟浪?

  呵呵,别说孟浪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没用的残废,就是以前没有残废的时候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没家里的帮衬,孟浪连狗屁都算不上。

  她爸妈若都是城里的双职工,就孟浪这样的,她肯定连个正眼都不给他。

  要她说,孟浪能找她当女朋友,孟家人就应该烧高香。

  更应该好吃好喝热情地招待她,而不是总端着劲儿,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真惹恼了她,她一脚踹了孟浪,孟浪失去了她会活不下去吧,看她们到时候上哪儿哭去!

  当然了,在没有从孟浪身上把能捞到的都捞到之前,她肯定不会踹了孟浪。

  看在钱的面子上,赵真真不会同孟浪妈撕破脸。

  她也不会任由孟浪妈看不起她。



  孟浪妈长得不土,但也绝对称不上精致洋气,甚至因为吊梢眼还有几分丑陋跟横意,让人下意识就想远离。

  只是穿的衣服跟鞋子都是高档货,有质感,人靠着装马靠鞍,好东西一用上,多土多丑的人都会变得好看些。

  就那样的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老虔婆还看不起她呢。

  赵真真心高气傲惯了,向来只有她看不起别人,又怎么能允许别人看不起她。

  于是她穿着从百货大楼买的高档衣服鞋子,拿着从孟浪跟他妈那里捞来的钱,跑到百货大楼大手一挥,直接买了一块儿精致的女士手表。

  那手表比孟浪妈手上带过的都洋气。

  关键是真贵啊。

  从外貌到气质再到一身的高档货,孟浪有哪一点儿能跟她比?

  赵真真站在柜台里的镜子前,正心情正愉悦打量自己的时候,从镜子里面看到了林知瑜的影子!

  不只有林知瑜,还有林向前,宋锦为,孙旺祖跟……孟季凡!



  赵真真一度怀疑自己的眼睛出现了问题。

  不然,她怎么会在商场看到孟季凡呢?

  他不是应该被孟老太太跟孟浪妈收拾的一蹶不振吗?

  一连串的疑问出现在脑海里,之前买手表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她连小票都顾不上要,从兜里掏出钱来,数了六百丢给服务员便偷偷跑去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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