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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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为了一名手握铁剑的刺客以后,我时常在想,一个人的性命究竟值多少钱?
入了江湖,总归会结交几个朋友的。
这一年,我有了许多朋友。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刺客的朋友,自然都是些刺客。
如我一般,这些人也是那江湖上的游鱼散虾,算不得真正的刺客。
他们有的主业是那杀猪,有的是在街头装瞎子给人算命,也有卖苦力做些砖瓦活计的木匠。
偶尔也会出手杀个把人,一单收个二三两银子便很知足。
这其中,和我关系最为要好的是一个叫项燕的,年岁和我差不多,兴许比我还年长那么几岁也说不准。
他是北域那边一个国号为楚的地方人,自小随家人南迁来了南域,可说话时多多少带着些北腔。
听说项家以前很是阔绰,到了项燕他祖父那一辈却是落寞了。
如今,也只能给人做做砖瓦活计养家。
毕竟祖上阔绰过,据说项燕祖上也曾是江湖豪阀,在北域楚国庙堂之上也是擎天柱一般的存在。
虽说如今落寞了,可却也留下不少往昔功法秘籍来。
更是有一个方天画戟,哪怕是在黑夜也依旧有寒芒涌动,就算是我这样见过大世面的,对那杆大戟也是眼馋的不行。
可惜,我练的是剑,这戟还真不会使。
项燕不想一辈子就这么当个木匠,也想着行侠仗义,喜欢做江湖大梦。
他和我说,要是哪一天能够带着家族杀回北域开宗立国,那无疑就更好了。
后来,他家里人得了大病,急需用钱。
那一天,他跟我在江边喝了一夜的酒。
他想继续努力甄别这一单的目标该不该死,又想不管不顾多挣着钱给家人看病。
奈何他没有门路,纵然自幼练习祖传戟法,修为已然不俗。
最后,还是没忍心下手。
临了,项燕还是放了中间人的鸽子,老老实实回到望北城继续当那默默无名的小木匠。
偶尔我在永安城见到他,他都会喜气洋洋的告诉我,兄弟,你看白府那座高楼没有,哥们我盖的,一个月六钱银子,等过会儿收了工咱请你喝大酒!
我抱拳拱手,说不愧是项大侠,就是豪气!
项燕说,泰迪,以后你若是在刺客这行当混不下去了,尽管来找哥,咱兄弟一起财!
当时我也许久没有接单了,所谓龙困浅滩,窘迫得很。
但我不怕,我笑着告诉他,我一定会成为这一世九州最为耀眼的传说!
我没有再去接生意,抢了几个泼皮混混的钱,都拿去买了酒。
那一夜,皓月当空。
我独自一人于望北城头赏月,城里灯尽是辉煌。
喝完一壶酒,我终是意识到我需要有一个江湖扬名的机会。
九州很大,有无数皇朝,有千万城池。
可江湖,却很小,非常小。
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江湖里,有草莽龙蛇无数,俱都混得风生水起。
一朝崛起,扬名天下的故事我听过不少。
那些个故事真他娘让人向往,羡慕的紧!
身在江湖,不管是过江蛟龙还是那吞天巨蟒,要想扬名立万,总归是要杀人的。
大侠,说白了不过是有了名声的枭雄巨擘。
那时的江湖没太多规矩可讲,说杀你全家就一定要杀你全家。
江湖庙堂俱是如此,那些个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要的是你听话,而不是要你讲道义。
说道义道理,谁拳头大,谁就是最大的道理!
我曾经以为我能成为那样的人,后来才现我做不到。
所以我握着那柄从断崖下带来的铁剑,在望北城里待了半年,却未曾杀过一人。
平日里我做了书上那些个大侠该做的事,我打过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揍过拦路抢劫的青帮,还有那些乱收保护费的城主府执事。
那半年,一百多天,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人来找我麻烦,
但我过得很快活,也很潇洒。
手中的铁剑越来越快。
我甚至觉得哪怕是对上雕爷手里的重剑,我也能不输给他。
没钱了便抢泼皮混混,抢那些城里纨绔。
后来,那些人都学聪明了,见着我就跑,油滑的很!
等身上银两花光的时候,我终于等来了机会。
有从南陵十三州而来的剑谷方家子弟游历至此,在望北城做了杀人夺宝的勾当。
我一路南下,直至追到南陵地界终是将那方家纨绔截住了去路。
南陵剑谷是用剑的大宗,可我却无惧。
今世的九州,若单是用剑,没人快的过我手上铁剑。
我笑着扔出酒壶,长啸一声,执铁剑而出。
长剑潋滟,转瞬,便是取了那几名方家剑客的头颅。
我收好他们的头颅,用绳子穿在一起,绑在马后。
九州讲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我将他们的头颅送回了南陵十三州,送回了那座号称收尽九州百万剑的剑谷。
方家族主是个中年文士,不像个剑客,反倒更像个儒生多一些。
临走前,他深深看着我,没有话。
我以为他会拔剑的,可他没有。
那天过后,江湖中多了个复姓独孤的剑客。
有了名声,我就有生意。
所以才会有中间人找到我,花一千两银子请我去杀巫门‘巫法’。
说实话,一千两白花花银子摆在面前,当真震撼。
从入了江湖,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多钱。
当场就答应下来,生怕中间人反悔。
中间人有些诧异,说这么痛快?
我笑了笑,说不过是杀一个恶少而已,手到擒来的小事,怎好意思多要?
那时候,我才刚刚出道,以后有的是机会挣钱。
现在想想,我真该狠狠抽自己耳光。
一千两,就把自己初次给卖了!
其实如果我当初冷静一点,是该从中间人的语气里听出点什么。
这一单绝不只值这个价钱,而我以后也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机会。
可惜我当时热血上头,只觉得这江湖之大,任你修为高绝,却也没人能快过我手中一剑。
我有这个自信。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其实热血上头并不是件坏事。
如果当时我就有那么冷静。
或许后来,我的剑,就不会那么潇洒,更不会那么快。
杀了巫门一脉掌门大弟子以后,我拿出五百两银子付了欠的诊金。
那个眼睛很大的姑娘叫姬小仙,听她说家里在北域那边很是阔绰,出过古之大帝。
按照她的话说,轩辕剑听说过没?
没错,那就是我家的!
她还想替我打抱不平,是个好心肠的姑娘,说要去替我讨回应得的银子。
我说算了,不如我请你喝酒。
姬小仙白了我一眼,说你中的毒不能喝酒,要真想谢我,不如多挣点钱,都给我花。
瞧瞧,都说医者父母心,俱是仁慈博爱。
可这死丫头,却偏偏是个财迷!
我自然不会听一个小丫头片子的!
买了坛酒偷偷从她眼底溜走。
蹉跎这么多年,我终于在江湖扬名,不喝些酒庆祝一番怎么能行?
我给姬小仙留了张银票,在银票上写说,倘若我真喝出了毛病,你来望北城的摘星楼寻我,放心,这次不会赖账的。
喝完酒,却总觉得心里空荡荡似乎缺了些什么。
我一拍脑袋,既然要做大侠,身边可不就得有个红颜知己。
可要说姑娘,我也就只认识姬小仙一人。
矮是矮了些,还贪财。
可没办法,我也没得选不是?
于是我扔了酒坛,跑去寻她。
雕爷曾和我说过,这入了江湖,遇上喜欢的姑娘,就得要脸皮厚。
我寻到姬小仙时,她正在苍月山上采药,我便一把抱住她,轻飘飘飞到山腰。
有风吹过,我看到姬小仙眨巴着大眼睛,嘴角微微上翘,脸颊通红似是火烧云一般。
模样娇憨,一点都不像那个爱财的黑郎中。
小姑娘嘴倔,非说是被我揽着腰,痒,半空中又不敢动,憋的满脸通红。
我似笑非笑,看着姬小仙脸颊两侧一深一浅两道酒窝,说是这样吗?
那天,我明明没有喝酒,却偏偏醉的像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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