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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凡人修仙


接下来果如秦邦所料,假字画一进一出,一万两银子就送到了严嵩的府中,整个交易过程非常地优雅,一万两银子,对于严嵩来说,都不会打开来看看的,入不了他的法眼,他只是要余闽鸿和秦邦对他的一个态度,你得认我这个人。

        余闽鸿是见过了,从面相和谈吐来看,是一个简单的人。秦邦是没见过,这小子从未在官场混过,听到他的名声,就是会造器物,不但会做女人裤衩子,还会请人造船,还会搞火器,有机会倒是要会会吧。

        不过这样的人,即使聪明,只要不在官场混,暂时也危害不到我,也不急着与他见面了,这样的能工巧匠迟早也会为我所用,想到这里,严嵩的心就落地了。

        博举书苑和《明兴公报》自从皇上身边的红人巡查过,也算是有一个名分了!秦邦把这项业务全权交给余闽鸿打理了,拨付了十万两银子给他,这次定向增发十四行商券,也会收到不少银两,届时专款专用,都用来支持科举培训班和办报。

        科举培训班是挣钱的业务,余闽鸿设置的门槛很高,一是学费比较贵,二是学子本身就聪慧,资质差一点的学子,给再多的钱也不收。只要每届能确保有成的学子能榜上有名,他这个培训班就一定会名声大震!

        明兴公报这块业务,暂时是赔钱的,靠卖报的收入,还不够给写稿人的润笔费的,目前都是高价收稿,不定期会增加一个副刊,副刊创作者由明兴学堂的学生来完成,也正好检验下他们的学习成果!

        《明兴公报》的头版是小说,余闽鸿和秦邦商议后,若是写短篇,工作量太大,一个人并不能完成,而每次找不同的作者,也是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不如先做一个长篇连载。

        秦邦觉得长篇连载比短篇要好做的多,主要的情节有看点,读者肯定会买账,若是作者忙的话,隔三差五水点字数进去,读者也难以察觉,所以这个字数完全可以自行把控,弄个一千万字完全没有问题,只要作者本人不想完本,他写五千万字也是非常轻松的!

        关于题材的选择,秦邦和余闽鸿都费了很大的脑筋,想不出什么适合的。

        正好严嵩差人告知余闽鸿,要带他去看房子,有一处闲置的房产给他办科举培训班,余闽鸿要上严府登门致谢一下,顺便向他请教下,明兴公报头版小说要选择什么样的题材!

        向严嵩请教,会更为放心一些,整个报纸就是头版比较敏感,其余的版块都是些专业的知识和生活上的一些话题。那么头版就必须要格外的慎重!

        到了严府落座之后,余闽鸿先是表达了对严大人的谢意,感谢他无偿提供场地给他,然后又向他请教小说题材的事情。

        “余先生,场地之事,都是为我大明培养人才服务,不足为道,你也不必言谢!我们受之皇恩,为朝廷做一点微薄的贡献,那是应该的!”

        “关于小说题材这事,那要看你办报的目的是什么了?”

        余闽鸿听严嵩这样一说,欲言又止,倒是不敢讲话了!

        “你就实话实说嘛,不必瞻前顾后!”

        “严大人,说出来怕你笑话,我办此报纸,如果谈什么教化世人,那确实有点托大,本人也没有这个能力,其实也是想挣碎银几两而已!等以后手上丰盈之后,才能考虑文以载道之事!”

        严嵩哈哈笑了起来,“余先生,这不丢人,什么文以载道的?举国上下,个个都认为自己能够文以载道,那岂不是乱了套了,到时候大家都要打起来,因为大家会分个胜负,到底是用谁的文,载谁的道?”

        “既然办报,是为了碎银几两,那就好办了,并不是自己喜欢什么而写什么,而是读者爱看什么你就写什么就行了,他爱看,他就愿意掏钱买!”

        “严大人果然一语中的,一下子就拨开云雾见日月,只是我这些年圈子很狭窄,世事不谙,一时之间倒并不知道现在读者的喜好!还望大人赐教!”

        “你就写凡人修仙传好了,如今世道算是安稳,写那些凄凄惨惨的东西未必有人看,而写那些打打杀杀的,看的人也不多,倒是听说书的人多!”

        “衣食安稳的人,总会幻想,而且你搞的培训班也好,报纸也好,说来都是服务于富足人家的,若是写一部凡人修仙的话题,他们还是很感兴趣的!”

        “不说富足人家会买你的报纸,我相信皇上也一定会每期都看的,他对修仙也是颇有研究,若是有幸被皇上表扬,那你这小说,就会红遍了我整个华夏大地了!”

        “另外,这修仙小说,日后也得发行到东瀛,让他们也看看,他们也还没有进化成人类,也得修炼一下自己!”

        余闽鸿一下子被打开了思路,连连道谢,离开严府之后,又和严府下人一同去看那培训场地了。

        等回来之后,余闽鸿立刻写了封书信给秦邦,把他和严嵩的交谈的话说了下,央求他找个作者,写一部修仙的题材的长篇小说。

        秦邦接到书信之后,对严嵩此人倒是有些佩服了,一是他能找到各种机会讨好皇上,二是他居然也懂商业。目前的富裕人家早就脱离了底层,也不爱和底层人打交道,生活糜烂无趣,都找不到新鲜刺激的事物了,以往还去蒋大凡的船上纵欲寻欢,但是他们在船上尝了西洋女人之后,便了无兴趣了,牙签搅大缸,让他们彻底自卑了起来。

        我大明的中年男人,家里有点钱的,都喜欢戴手串,品茶,在一起都是谈仙论道的。小说用修仙的题材,确实是想的很到位,这个严嵩,揣摩人还是有一套的!

        至于找作者这个事情,秦邦想想也不难,唐荆川认识文人不少,当初他在常州府的时候,男文青,女文青,多如过江之鲫,常州府本来就是文人胜地,让唐荆川推荐一个,也绝非难事!

        但小说的名字还得再斟酌下,名字还得神秘一些,有历史感一些,给中年装逼男看的,用凡人修仙传,还是不妥,这一眼看上去,就是识不了几个字的粗鄙之人看的街头小说。

        而富足家庭,自认为身份是高贵的,小说的名字也当然要高贵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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