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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成寡妇了


  换了芯儿的她拥有现代女孩的独立思想,当然不可能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过一辈子。  

  鬼原主不晓得南清漓的盘算,依旧苦口婆心地叨叨着吴大顺如何凶恶等等。  

  南清漓刚走到村口,就看见一个少年行色匆匆朝她走过来,从眼神可以看出来,他认识她,可是她不认识他啊,他是谁?  

  鬼原主一脸八卦地笑着介绍,以膈应南清漓为最大乐趣,“他叫小鹏,是吴屠夫家的人,十二岁了,好多村人都说是吴屠夫从镇上领回来的,是他姘头的儿子,家里还有一个小雪呢,吴屠夫甘当便宜爹啊!”  

  南清漓在现代见多了感情破裂的夫妻,男方到医院做亲子鉴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不但不当便宜爹,还诉诸法律手段讨要精神补偿费。  

  如果这个吴大顺真的甘当便宜爹,那么就不是个硬骨硬气的男人,不但鬼原主这番话对南清漓没有什么杀伤力,她又不认识吴大顺,更不爱吴大顺,就算是他有一百个姘头,就算是他是一百个孩子的便宜爹也与她无关。

    不等她打招呼,小鹏张张嘴,不太流畅地喊了一声“大嫂”。  

  南清漓略略蒙圈,依着辈分,她是小鹏的后妈嘛,小鹏不是应该喊她一声“娘”吗?  

  转念一想,小鹏十二岁了,而原主十五岁了,只差了三岁,所以小鹏喊她娘觉得别扭。

    反正她和吴大顺铁定过不到一块儿,小鹏这声大嫂也叫不长久。  

  南清漓小脸一绷,“小鹏,你告诉你哥,今天是回门日,他不想去我娘家我不勉强。”  

  她以为吴大顺让小鹏过来找她回家,她这话里的意思就是小鹏不应该为难她。  

  小鹏低了头,吸了几下鼻子,南清漓看不见他眼底的真实情绪,提步往里正文瑞家走去。

    小鹏紧跑几步,拦住,一句话说得极慢,仿佛冬季冰层下压抑的流水,“大嫂,里正瑞伯伯在家里等着呢,他让你过去一趟有事商量。”

    无论如何,南清漓都想和里正文瑞交好,她想着天色还早,商量完事儿也不误回娘家。

    吴大顺的家紧挨着一座破庙,荆门土墙昭示着主人的贫困,但是院子里的人真不少,用人满为患形容毫不夸张。

    南清漓心里一沉,就想问问小鹏怎么回事儿,这时一个穿着暗绿色棉衣的女子从人群里冒出来,看上去比原主大了几岁。  

  她走过来就挽住了南清漓的胳膊,声音哑涩,“清漓,给姐沉住气,挺住,不准哭!”  

  后面的小鹏适时地提醒,“翠叶姐,你别说了,我对大嫂啥也没说。”  

  南清漓再傻也明白有不好的事了,这时,鬼气飘飘的鬼原主从人群包围的中心飘出来,乐得前仰后。合,

  “太好了,太好了,吴大顺没气了,你的屠夫汉子死了,这下我就放心了!”  

  步子随之僵顿了一下,南清漓倒是没有多悲伤,毕竟她对吴大顺这个人没有一点印象,她就是纳闷这个人怎么就死了?

    翠叶搀着南清漓到了正房屋檐下,里正文瑞长话短说了一遍。

  大意就是吴大顺早晨进山想打野味给她补身子,没想到遇见了野熊,等到屯里的几个壮汉撵走了野熊,才发现吴大顺被拍裂了脑袋,没了气息。  

  看到南清漓眼神放空,文瑞皱起了眉头,小鹏吸了吸鼻子,转开脸,翠叶急了,“清漓,你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儿?  自己正等着吴大顺的一封休书呢,这人就没了,她这下放心了,绝对不会有个络腮胡子的屠夫对她用强了。  

  摇摇头,南清漓将柳条篓子取下来递给小鹏,后者送进了东屋里。  

  文瑞放缓了声音,“清漓,我已经派人去吴家拿东西了,大顺花钱置办的被褥等应用之物,理应归你所有,我的意思是就在这儿办大顺的后事,不然,归榆花肯定会找麻烦。”  

  南清漓想想也是,点点头,“瑞伯伯,我依着你的意思。”  

  吴大顺平时没少送给文瑞各种各样的新鲜兽肉,所以他得知了这个噩耗,马上赶过来想帮南清漓主持吴大顺的后事。  

  见南清漓没有异议,文瑞又说了一点,非正常的凶死一般都是在日出前下葬死者,也就是入土为安的意思。  

  南清漓点头同意,“瑞伯伯,你让人在院子里搭个灵棚!”  

  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再加上鬼原主如影随形,这样的阅历使得她的胆子比一般女孩大许多。

    就算是吴大顺的尸首停放在堂屋,南清漓也不会太害怕,之所以这样说,她就是希望院子里聚集的人识点眼色,各回各家。

    闻讯而来的村人有看热闹的,也有同情南清漓不幸遭遇的,听到文瑞一声命令,七手八脚帮着搭起来一个简易灵棚。  

  几个汉子将吴大顺的尸首刚抬入灵棚,一拨人涌进了院子……

  就是里正文瑞吩咐的那拨人,他们中的一个和南清漓打了招呼,将被褥等物送进了东屋。  

  不过还多了南清漓深深厌恶的人尾随过来,鬼原主嘟囔起来,“你小心点,吝啬鬼把王半仙领来了,肯定又想耍什么花花肠子。”  

  没错,就是归榆花和一个留着山羊胡子,手拿白拂尘的王半仙。  

  南清漓轻飘飘横过去一眼,她真没看出来王半仙身上有仙气,反而是他那对老鼠眼滴溜溜乱转个不停,让她深感厌恶。  

  见南清漓连正眼都没给,归榆花不觉得是嫌弃,反而认为前者是心虚了,听着众人乱纷纷的议论着吴大顺,她扯开了嗓子,开始拉同情兼哭穷。  

  “王半仙未卜先知,吴大顺这种死法是大凶之兆,会克冲我老婆子,会折损我的阳寿,破解的办法就是王半仙带走尸首做法事,我的命太苦了,昨天办喜宴贴了不少钱,没想到这个没福气的就这么走了,我大孙子吴玉堂年后考试的盘缠还没着落呢,文里正,你一定要给我做主啊!”  

  其实在场有不少人,包括归榆花都心知肚明,王半仙带走尸体,最终还是用于配阴婚。

    归榆花过来的路上还惋惜了一番,因为只有富人家未出阁的小姐意外身亡才舍得银子配阴婚,这就导致男尸没有女尸值钱。  

  里正文瑞依着息事宁人的原则,冷着脸训斥,“归氏,一两银子的喜宴我见得多了,你们吴家的菜式最少,最寒酸,你别昧着良心说瞎话,十年前,是你死皮赖脸坐在我家不走,只为让大顺入吴家的户籍,这些年来,你们吴家老老小小从大顺手里抠出去的银子没数了。”  

  有些年长的村人自然晓得这事儿的原委,窃窃私语着当时归榆花在里正家里耍泼的细节,伴随着不间断的嗤笑声。  

  有几个与吴大顺相处不错的汉子呸呸吐了几口,有一个忍不住出声。  

  “今天真是开眼界了,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啊,我亲眼看见大顺给了吝啬鬼一两银子办喜宴,一两银子哪,我堂弟在京师念书,租个很气派的四合院一个月才一两银子,吴家喜宴上的那几样菜根本就用不了一两银子。”

  不少人连连称是,里正不耐烦地哼了声,“归氏,死者为大,你别再打龌龊主意了,大伙儿都没眼瞎,要么你还清漓一两银子,要么我让人把大顺送到吴家,灵棚就搭在吴家院子里。”  

  这样一说,归榆花望了望灵棚那边,听人说吴大顺浑身血肉模糊,脑袋都裂开了,她想想就瘆得慌,一时间没话狡辩,只是不停的摇头。

    听着鬼原主一声声骂归榆花臭不要脸,南清漓心里失笑,原主成鬼魂了都还有起码的善恶观念,比归榆花这个活了一把岁数的人强多了。

    爱钱没错,爱钱的话凭自己的本事去赚呢,可归榆花竟然想卖吴大顺的尸首发一笔死人财,,真是想钱想疯了。

    眼见文瑞探询地看着她,南清漓懒得与归榆花说什么正常人道理,“瑞伯伯,让大家都散了吧,我想静一下!”  

  可是不等文瑞说话,也过来捞油水的王半仙帮衬起来归榆花,“南氏,你可知孝敬父母天降福?你一个孀妇如果能够按照你婆婆的意思行事,那就算是代替你丈夫尽孝,必得无穷后福。”  

  南清漓虽然对吴大顺没有什么感情,但是现在人死了,还是被野熊拍裂了脑袋,如果他不是进山为她打野味,肯定不会如此惨死,所以她应该好好安葬他。  

  至于王半仙这种货色,他玩文字游戏,她奉陪就是,“王半仙,出嫁前,我在镇上遇见个仙气飘飘的算命先生,声称是你的师父,他说如果我婆婆在吴家正房堂屋里悬梁自尽的话,会折损我的阳寿,所以他嘱咐我嫁过去后好好孝敬她,她长命百岁,我也跟着沾光。”  

  王半仙一对老鼠目闪闪烁烁……哪个王八犊子啊?哪个敢冒充我王半仙的师父,还仙气飘飘的?

    很快他就琢磨过味儿了,被南清漓耍了。  

  其实王半仙这些招摇撞骗的本事是自己琢磨出来的,当然他也会包装一下自己,比如杜撰出来一个师父,遇见不好骗的人家就说他师父如何如何厉害,他得了师父的全部真传,如此如此往自己脸上贴金箔,骗人们把他当金佛供着。

    但是这种时间地点,他哪敢说自己没师父,哪敢说破南清漓这是绵里藏针扎他没商量。

    讪讪笑着,王半仙正要将归榆花扯到一旁,归榆花却眼珠子骨碌一转,自作聪明地跳进了南清漓挖好的大坑里,“南清漓,你就不是个孝敬的,你马上交出梳妆盒,不然我这就回吴家死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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