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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按大嫂的套路来


南清漓缓了口气,扬声喊住了小鹏,后者立即跑过来,见她毫发未损甚是高兴,几近喜极而泣,“大嫂,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你怎么到这儿了?”  

南清漓扯谎不用打草稿,“我用银锭子砸中了几只鬣狗,砸得嗷嗷叫,它们看出来我不是好欺侮的,就结伴离去了,我从树上下来就拼命的跑,不知怎么的就跑到这儿了,你没事就好,我们赶紧回屯子吧!”  

小鹏听大哥吴大顺说过,鬣狗成群结队最为难缠,遇见后最好是尽快脱身,没想到大嫂这么轻易就脱身了,她真是运气好得很。  

接下来两人边走边聊,小鹏眉飞色舞地说着自己的惊险经历,被鬣狗王领着的那群鬣狗穷追不放,他只好捡了几块石头,打瞎了几只鬣狗的眼睛还是不管用。

不知怎么的,鬣狗王突然嚎叫起来,双眼流血披面,这下鬣狗群嗷嗷嚎着一团,他才成功脱身。  

其实正是萧云翳用松针打瞎了鬣狗王的眼睛,可此刻抱臂伫立在松树繁枝间的他心情很不美丽。  

望着那抹渐去渐远的背影,傲娇如萧云翳独自别扭着,南清漓说喝什么来着?

还说那个男人很香,该死,又把他当成了那个男人的影子?  

无力的抓狂感骤起,该死的丑女人,快沦为鬣狗腹中餐时竟然还想着那个男人,他到底是有多好?

还有,他这样的男人在南清漓眼里就应该是妻妾成群吗?  

她说他白天不要找她,可他好不容易白天过来找她一次,却怎么成了这样?

树涛如阵,索索冷冽寒风中,不知过了多久,终是萧云翳捋清了,他没错,南清漓也没错!  都是那些鬣狗的错!  

都怪那些该死的蠢货大白天出来觅食!  

于是,萧云翳连午饭都顾不得回家吃,就去找鬣狗算账撒气了。  

萧云翳生气的后果很严重,除了跟班车青,没有谁晓得山林中好几个鬣狗群除了幼崽外,无一幸存……  

一吃过午饭,小雪就冷脸逼迫吴四顺去溪水村,后者特意洗漱一番,换上新衣服,新鞋子,更衬得一表人才,相貌堂堂。  

小鹏和南小川都给他加油打气,笑嘻嘻地说放眼整个溪水村,一准儿没有他这么好看的小伙子。  

吴四顺却越发没有底气了,于腊梅需要的是一个可以帮她分担沉重生活的丈夫,她肯定不喜欢自己这样好看却没什么能耐的,更何况他还有个极品娘,还有过赌钱的恶习。  

到了溪水村,吴四顺礼貌地问了一个须发斑白的老人,“老伯,今儿个的天气真不错啊,您老在这儿晒太阳哪,请问于小哥家怎么走?”

借给吴四顺一颗熊心,一颗豹子胆儿,他也不敢直接问于腊梅的家在哪儿。  

老人的白发在清风中颤巍巍的,昭示着岁月的沧桑,他握着拐杖,一双浑浊的老眼上下打量着吴四顺,一声不吭。  

吴四顺以为老人家耳朵背,没有听清他问啥,就躬下身,从褡裢里抓了一把熟瓜子,放在老人家的糙手里,往前凑了凑,“老伯,就是那个卖鱼的于小哥,他家在哪儿?”  

老人被猝不及防的一把瓜子,以及瓜子上沾染的淡淡体温暖意打动,如实说了于青松家的位置。  

吴四顺又给老人抓了把瓜子,嘱咐他不要在外面太久,免得染了风寒,然后一脸笑容离去。  

坐墩儿上的老人缓慢地嗑瓜子吃,缓慢地想着于家的情况,自然就想到了标致如花的于腊梅,心里犯了嘀咕。  

一家有女百家求是不假,但那丫头心气高着呢,他亲眼看见有骑驴的,有坐车的,都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兴致勃勃去登门提亲,最后都是灰头土脸离开。  

“于小哥在家吗?”  终于走到一家篱笆小院的门口,吴四顺硬着头皮,探着脖子喊了一句。  

很快,堂屋门吱呀打开,一个穿着葛色衣衫的中年女人走出来,警惕而嫌弃地瞪着吴四顺,“你……你找青松干啥哪?”  

吴四顺当然不敢说他过来的真实目的,脸上带着笑,就按照南清漓的套路说得客客气气,“婶子,我是文家屯子的,我大嫂让我过来取鱼,现钱结算,这样明天早上于小哥就不用起个大早送鱼了。”  

他这样一说,葛衣女人马上放松了警惕,有点焦急无措,“原来是这样啊,可他们姐弟俩个上山了,你在家里守着青松娘,我去帮你找回来他们。”  

哈,真被大嫂料中了,吴四顺这样想着,笑着拒绝,“婶子,我一个糙汉子别吓到了青松娘,还是你照顾她吧,我去上山找找。”  

葛衣女人说也好,详细地告诉吴四顺那姐弟两人经常出没的几个地方。  

这样一来,吴四顺有的放矢,没有多久就找到了目标人物……虽然是荆钗布裙,不施脂粉,但于腊梅真人比吴四顺脑补出来的更漂亮。  

她背着一大捆枯树枝,脸上细汗涔涔,就如枝头一朵冰清玉洁的腊梅花一样美。  

吴四顺某处软得一塌糊涂,就是她了!  

这辈子如果能娶到她,哪怕是让他上刀山,下火海也无所畏惧!  

强压着勃勃雄心,吴四顺礼貌地上前打招呼,“于小哥,你还小,别累坏了啊,我帮你背着篓子吧!”  

于青松最厌恶人家说他小,因为在他的认知中,小就等于吃白饭的没用人,可此刻他厌恶不起来,微微地直了直腰。  

“小四哥,你别小瞧人嘛,其实我篓子里都是干树叶,一点也不重,你还是帮我姐吧!”

于腊梅就纳闷了,于青松也有这么好脾气的时候啊,是因为来人长得好看,说话温和吗?  

忒好了,完全按照大嫂的套路来了,吴四顺压抑着内心的狂喜,雅雅地拱手作揖,语气关切,“你一个女孩子背这么多树枝不要命了,我来背吧!”  

说着,吴四顺已经捋下去将于腊梅肩头勒出深痕的麻绳,很自然地背在自己身上,还抓了把瓜子给于青松。  

见于腊梅打量着自己,吴四顺莫名心虚起来,又抓把瓜子递过去,笑得浑然无害,“我大嫂炒的,可香了!”  

于腊梅但觉面上一热,扬起了下巴,“我又不是小孩子!”  

吴四顺尬笑了几声,干脆把瓜子又给了于青松,大步走在前面。  

看着这个俊逸的身影,于腊梅轻易地发现这个热心男人的新鞋子沾了不少泥土,裤脚也是一样,而且这捆树枝会弄脏了他的新衣服。  

怎么,她今天怎么就这样轻易地接受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帮助?  

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说话温和吗?  

面上不是一热,而是一热后还有些烫热,于腊梅想追上去抢下来那捆树枝,又觉得自己有些矫揉造作,人家是出于好心嘛,看她的眼神那么干干净净,不是那种色色的猥琐眼神。  

就这样,吴四顺这个免费劳力,由于担心被于腊梅抢走献殷勤的大好机会,一路上那是脚下生风,一次也没敢歇息。  

于腊梅背着于青松的篓子跟在后面,却是另一种忐忑不安的心情,她生怕遇见了村人问东问西,所幸到家时一个人也没有遇见。

但于腊梅不知道的是田婶在青松娘面前将吴四顺夸成了一朵花儿,只不过嘛,田婶还不知道吴四顺姓氏名谁。  

进了家后,于腊梅本来想舀瓢冷水煮热给吴四顺喝一碗,但是水缸见底了,她只好挽起袖子去捞鱼。

  “姐,我口渴得厉害啊,哦,你捞鱼吧,我去挑半担水回来!”

听到于青松这样说,于腊梅心里嗔怪,这小子在路上一把接一把地嗑瓜子,不带歇气的,不口渴才怪啦,幸亏……

在这儿,没有哪个男人喜欢嘴馋的老婆,一馋自带三分懒,好吃懒做的媳妇儿在公婆那儿肯定不讨喜。

所以于腊梅庆幸于青松是个男孩子,要是个女孩这么嘴馋,怕是连婆家也找不到了。  

看见于青松拿出来扁担和木桶,吴四顺窃喜不已,又按照大嫂说过的套路来了,他赶紧迎上去,“小青松,活鱼不方便拿,但清洗开剥十条鱼需要不少水,还是我去挑吧!”  

有人挑满了水缸,那他姐就不用受累了,于青松不能更同意,他干脆在前面带路,向村里的大口井走去。

标致如于腊梅,十有八九可能是和自己过一辈子的媳妇儿,如果能娶到这样一个勤劳能干的媳妇儿,不愁日子好不了。  

如是想得美美的,吴四顺更是动力满满,不仅很快挑满了水缸,还多挑了一担水,还把褡裢里的熟瓜子都投喂给了于青松。  

就在吴四顺挑最后一担水的期间,田婶笑眯眯地瞅着于腊梅,提耳根子,“腊梅,这个小伙子真的不错,你娘说看着挺顺眼的,这家里没个男人真不行呐!”

于腊梅脸蛋烫热,低低嗳了声,担心田婶会继续叨叨这个话题,就拿了笊篱去堂屋,从一个大水瓮里捞出来十条鱼放在木桶里。  

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于青松和吴四顺混得厮熟,他殷勤地给吴四顺倒了一碗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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