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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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情绪导致我完全没听清第一个单词是什么,等着抄我单词的车潇潇看我在发呆,赶紧伸胳膊碰了我几下。
我回过神来,努力平复着有些酸胀的情绪,一边勉强听写,一边在教室里找管锐阳的身影。
看到了,离我有点远,坐在教室的另一边,靠走廊的窗户旁边的位置上。他正低着头在认真听写,晨光撒在他身上,金灿灿的,又隐约带着点晨雾的朦胧,还……怪好看的。
整节课我都在神游,隐约感觉到灭绝师太的眼刀在我身上飞来飞去,应该是考虑到我刚出车祸,所以才忍住了没发作。
好不容易捱到下课,我无力地趴在桌上,脑袋里只在琢磨一个问题:管锐阳怎么会在这呢?在我的记忆里,我们是高二分班以后才成为同学的啊,怎么和原来不一样了?
车潇潇担忧地伸过头看我:“你没事吧?哪里不舒服吗?”
我瘪了瘪嘴:“我没事。”
带着和前男友的独家记忆回到过去偶遇以前的前男友,这经历可太奇妙了。
最主要的是,和记忆有了偏差的话,那从开学到现在,之前的任诩文和管锐阳有没有什么交集,那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应该是没有吧,不然不至于都不来关心一下。
那就好。
我松了口气,又隐隐觉得有点失落。
还好上课铃很快又响了,做一个高中生就是有这点好处,留给我胡思乱想的时间并不多,该打起精神来投入到课堂里去了。
漂亮的语文老师周倩走进来。
即使毕业了好几年,我依然还能清晰地记得她给我们上过的课、说过的话,甚至穿过的衣服,可能漂亮的事物本来就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她讲话也温温柔柔的,这也导致了许多青春期叛逆毛孩子不把她放在眼里,一到语文课不是交头接耳就是呼呼大睡。
我转过头去,观察了一下教室后方的情况,果不其然,和记忆里一模一样:这群刺头仔和刚才的英语课比起来完全是两副面孔——英语课上危襟正坐,语文课上哪吒闹海。
课上了好一会儿,学生讲话的声音简直比她讲课的声音还大了,她忍不住出声提醒:“后排的几位同学请小声一点好吗,不要影响别的同学听课。”
然而喧闹声并没有因此而小下来,她放下书本,满脸无奈。
说起来很惭愧,曾经的我好像也是这刺头军中的一员,似乎真是青春期来临,急于向世界证明自己的长大和与别人的不同,却选择用最笨也最坏的方式,比如和漂亮老师作对,来彰显自己的特立独行。
现在的我,只能对那些还在咋呼的同学感到无语:真幼稚。
学生还在吵,老师不讲课,双方也不知道僵持了多久,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提醒一下同学们注意课堂纪律,突然远处一声怒吼传来:“要吵滚出去吵!”
大家都随着声源看过去,我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嚯,管锐阳还挺有正义感的。
还好这话明显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整个教室变得鸦雀无声,周老师感激地看了管锐阳一眼,又开始继续讲课了。
车潇潇偷偷和我咬耳朵:“想不到班长的震慑力还挺管用的。”
我咋舌:“他还是班长呢。”
车潇潇掐我:“你出个车祸是出失忆了吗?不是咱班人一起选的吗?说他成绩又好长得又帅,一看就是能干大事的人。”顿了顿又说,“你还是文艺委员呢,你不会也忘了吧?”
我打了个哈哈:“那哪能呢,没忘没忘。”
其实我根本不记得。
我隐约感觉不关所谓的“班长的震慑力”的事儿,连老师都不怕的人,会怕一个小小的班长?
那如果不是因为班长这个职位,就是因为这个人本身,有让那些顽皮的学生听他话的能力,或者说气质——让人忍不住听令于他的气质。
这倒是与我记忆中那个管锐阳渐渐重叠起来。
我指的是,在调皮学生中很有威信这一点。
虽然高二才和他成为同班同学,但早在高一我就听说过他的鼎鼎大名了,毕竟长得帅嘛,篮球打得也好,自然会比较亮眼。
当时高一才开学不久,就有不少女生在偷偷议论他,说他长得挺帅。但因为和我不是一个班,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交集,我也只是在合唱比赛上见过他一面,除了给我留下确实挺帅的印象,别的一概不知。
平时体育课或者放学以后,他也爱去打篮球,但知名度始终就在我们年级的一个小范围内。
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时候,学校举办了一场篮球赛。
他们班那支球队确实挺强的,各有各的优势,配合得又好,最后把高二、高三的学长们都打得落花流水,拿到了冠军。而管锐阳作为其中最帅的一个,虽然最后并没有拿到mvp,还是让整个学校的人基本上都认识了他,尤其是女孩子。我记得我和他同桌那段时间,经常都能看到很多不一样的女生到他座位上来放饮料。
其实我对那只篮球队的另一个人印象比较深刻,长得又高又壮,像一座山一样,防守的时候张开双臂,让对手移动一步都显得困难。盖帽都不需要使劲儿,“站帽”就行,只要把手伸长,别人就会跳起来把球送到他手里,侮辱性极强。因为当时我们班就是这样在第一轮就被他们班送走的。
我印象中管锐阳学习成绩很差,倒数那种,别说什么摸底考第一名了,估计能填完整张卷子都困难。从整个高一到高三,成绩差,又顽皮,还打架逃课,但就是特别受同学欢迎。
女生就不说了,据我的不完全统计以及厚得要死的滤镜,可能基本都对他多少有些好感。但男生们亦是如此,不管是听话的还是调皮的,都以他马首是瞻。所以他整日里跟个混社会的老大似的,走到哪身边都有一群人。
说起来顽劣,但偏偏又没犯过什么大错,甚至还能作为篮球校队队员为学校争光,老师都拿他没辙,甚至因为他性格活泼爽朗,还都挺喜欢他。
我和他在高三才渐渐熟起来,就在我们莫名其妙同桌的那段时间,原本以为他是个祸害,没想到接触以后才发现这个人确实还蛮有趣又挺讲义气的。
也就是好朋友的关系,毕竟那会儿他有喜欢的人,人尽皆知那种。
虽然我不想承认其实我那时候就暗恋他。
我从小按部就班的长大,生活很简单,也很枯燥。而他从小就是一个能上蹿下跳的主,经历过不少的趣事,也见过很多我没见过的风景。
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在聊天,我很向往他口中那个我从未经历过的、精彩无比的、缤纷斑斓的世界,同时也不知不觉中,被那个世界里的他所吸引。
后来我们的大学一个南一个北,隔了大老远,按理说是不会有太多交集的,平时也就偶尔聊聊天或者一起玩玩游戏,顶多假期回来同学之间小聚一下才能见一面,事情也原本一直是这样发展的。
坏就坏在大一结束那个暑假。
我们几个人一起去郊外的水果基地玩,坐的公交车,我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他坐在最后一排,我正后面。
路途挺远的,何况我还有个一上车就爱犯困的毛病,我在车上睡得东倒西歪,一个急转弯的时候,我有点醒过来,迷迷糊糊间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撞到旁边的窗户栏杆上了,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应,我的脑袋就碰上了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掌。
我瞌睡醒了一大半,隔了半天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的手从后座伸过来护住了我。
极为简单的一件小事,可能他就是偶然看到,就顺手一护,并没有觉得这能算作一件事儿。然而被我尘封起来的悸动,又随着这一撞,蠢蠢欲动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心怀不轨,开学以后,我们的聊天次数明显多了起来,但还是局限于朋友之间的交谈。
然而那年的跨年夜,他居然毫无预兆地向我表白了。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间隔大半个中国的异地恋。
一直到大学毕业。
为什么分手来着?好像就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乱发脾气,然后大吵了一架,从此分道扬镳。
原本我以为,和在一起时的无数次吵闹一样,他很快就会来哄我,我们也很快就会和好,可是这一次,却是真的彻底分手。我一直赌着一口气没有找过他,而他,也从来没有找过我。
从大学毕业分手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了,没想到再见,居然是以这副更加青涩的模样。
我无声叹息,忍不住又偷偷看向他,哪怕是枯燥的语文课,他也听得很认真,和原来那个在语文课上呼呼大睡的人真的判若两人。
我收回目光,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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