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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虎躯一震,英雄豪杰纳头便拜的故事终于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小帅顿时飘了。

  “两位愿意加入,苏某的荣幸,走,喝酒去,为两位接风洗尘。”

  觥筹交错,小帅和骆宾王、马上飞一起干杯。

  请骆宾王这样的斯文人喝酒,浊酒就档次不够了,必须是葡萄酒。马上飞虽然爱大碗地喝浊酒,但更愿意向读书人靠拢。

  这葡萄美酒装在夜光杯里,被马上飞这个土匪一口闷下去,还真有点儿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味道。

  “苏公子,这位莫义士姓莫名言,虽不读春秋,却是忠义之士。

  这些天据某的观察,骑术精湛,为人机警,若不是为了救某出了死力,和突厥人硬磕,是不会落到这个地步的。如今投了苏公子,望苏公子善用之。”

  马上飞站起来,一躬到地,“莫某参见主公。”

  苏小帅两手虚扶,“不必多礼,回头让吴军师安排你的职位。只要入了咱们这个团队,都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前途都是光明的。”

  吴军师站起来拱手,“谨遵主公谕示,回头咱们熟悉下,我看一个斥候首领应该是差不了的。将来咱们规模扩大,那就是游弈使的职位。”

  游弈使是能领几百人的将军了,马上飞做梦都想被招安干这个。如今投了苏公子,就有当游弈使的希望了,士气大振,向吴军师一叉手,“全赖军师栽培。”

  吴军师微笑点点头坐下。他和李管家在旁边作陪,见有文武来投,主公手下人才渐多,那是相当高兴的。

  那个骆公子自小的才名自己是听说过的,虽然和自己都是读书人,但看样子就不像是个懂兵法的,和自己并不构成竞争。

  而且投了苏公子后并不叫主公,还是叫公子,显然忠诚度是有限制的。

  骆公子追随自己的主公,是为了建功立业,混个资历,好回大唐去当官,追求个封侯拜相,入阁面君,治国平天下,和自己扶保主公成大业的目标是不一样的。

  那个马上飞虽然口里跟苏小帅叫主公,仅仅是鞠躬而已,并没有像自己一样跪拜彻底投靠。要是骆公子将来回朝当官,他当骆公子的亲卫,追随而去,是很可能的事情。

  这是主公的势力暂时规模太小,没有朝廷正式的敕封,他们暂时这么叫。要是主公西域称王,或者被朝廷封个持节的都护、都督什么的,他们就要叫陛下或者节帅了,马上飞也不会叫主公。

  要是主公造大唐的反,我吴子仪是一定追随的。李仁军和莫言或者会两不相助,这骆公子多半要反对。

  他心心念念的是做大唐的忠臣。人家是官宦子弟出身,虽然是寒门,和我这个连门都没有的真正贫寒人家出身的落第秀才是不一样的,哼哼。

  吴军师目光如炬,一切想得清楚。小帅作为团伙儿的最高领导,当然也是明白的,不过并不是很在意。

  骆宾王是传统的读书人,对大唐忠心耿耿,不会成为自己真正的心腹。

  不过只要自己不造大唐的反,骆宾王就不会离自己而去。就是走,也得立下大功才行,自己可以放心用。

  邵树德那伙人是野心家,将来很可能成为自己的盟友。就是自己造大唐的反,只要对邵树德团伙有利,也还会和自己合作。

  李仁军是邵树德的生死之交,自己无论如何收买不了的。只要自己和邵树德有共同的目标,这义兄义弟就可以当下去,李管家也可以放心用。不过将来若有了更好的选择……

  至于马上飞,莫言这个过于文艺的名字真适合他这个老粗么?炸药奖评委会会不会向时空管理局提出抗议?

  他现在对骆公子比对我忠诚,那仅仅是私人感情,决定男人归宿的最终可是事业。

  我可不仅仅是这么个村长,骆宾王才华横溢,可是经营势力什么的,未必比我苏小帅专业。我这边晋升的机会要是更多的话,他就未必愿意跟骆公子回大唐了,总有一天会真心叫主公的。

  就是骆宾王,他回大唐,真的就比跟着我有出息么?那可未必,等你体会到跟着我建功立业的速度,嘿嘿。

  不知不觉中,小帅已经开始习惯用上位者的角度考虑事情。这五百多人说多不多,却是忠诚于自己个人的势力,手下也开始有几个文武班底了,一个军阀乃至诸侯的底子已经初显规模。

  又喝了几杯,骆宾王随意拱拱手,“苏公子,你们是刚到这伊犁河谷吧?是想在这里扎根发展么?”

  “这个还要考察考察,这里不行的话,我们还有别的选择的。”

  吴军师听出了问题,“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乌孙人曾以此为基业,立国数百年,听骆公子的意思,这里似有什么不妥?”

  “这里确实是好地方,如果有足够的人口,这里可称王霸之基。不过,苏公子创业伊始,羽翼未丰,这里就有问题了。”

  “此言何出?”

  “你知我为何为莫义士所救?和这件事有很大关系,得从头道来。”

  小帅装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愿闻其详?”

  心里在吐槽,骆宾王这是要铺垫铺垫啊,你直接说原因不就得了,谁耐烦你从头道来?

  你也就是个大神,粉丝众多,我不喷你。否则就你这个派头儿,你骆宾王就是才华车载斗量,也没人看你的文。

  骆宾王哪知道小帅想什么,开始四平八稳地娓娓道来。

  “某自家严仙逝,家道中落,欲进京谋职,却一再碰壁,上官皆不肯用某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后来道王李元庆欲纳某为署吏,却也是只想用某的文采装点门面。

  某是想做一番大事的,不想以文采娱人,就仗剑远游,来到这莽莽西域。想游历一番,增长见闻,多学些实务,免得为人所轻。

  这西域果然磨练人,骆某此时方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大丈夫当持剑纵横天下,风花雪月只是小道儿。”

  骆宾王虽然歪了楼,从头讲起,可是小帅却是听得心潮澎湃,

  什么叫盛唐?就是读书人不爱看女人的小脚,不津津乐道潘驴邓小闲,不想在大观园里享福,而是持剑纵横万里,这才是男儿气魄嘛。

  自己能穿越到这个时代,大涨阳刚之气,当浮一大白。

  忍不住击节赞叹,“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嘛,这正是我大唐读书人与众不同之处,骆公子这是升华了啊,想必文学水平也大为提高,可有新作?”

  “苏公子果然是达人,这两句就足堪传千古。

  某尝于铁门关夜宿,见守关兵士见烽烟,出关剿匪,队伍整齐,战意高昂,得诗一首,‘晚凤迷朔气,新瓜照边秋。灶火通军壁,烽烟上戍楼。’”

  “铁门关的守将可是我的义兄呢,骆公子诗中有杀伐之意,远胜什么杏花春雨,小桥流水,我敬你一杯。”

  吴子仪、李仁军一起站起,“骆公子壮志高才,干了!”

  马上飞得遇这种盛事,十分自豪,也端起酒杯,五个夜光杯撞在一起,血红四溢,满桌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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