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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多情却被无情恼


  郭市令偶遇白若溪,立刻眼前一亮。

  小丫头亭亭玉立,若朝阳下带露珠的花骨朵,含苞待放。走路姿态雅致,年轻的脸上略带着点儿书卷之气。

  郭市令脑子还没没反应过来,人已经先走了过去,双手一揖,“小生郭纶,见过姑娘,这位姑娘貌美如花,真是人间难见……”

  见到一位翩翩公子拦路,白若溪大大方方停下,听郭市令说了两句,掏出手帕掩嘴而笑,“你是新来的郭市令吧,我听耶耶和喀丽丝都说过你。

  听说你温柔体贴,很得女孩子欢心,还是搭配服装和妆容的专才,既然遇上了,你这个专家不如品评一下我服装的搭配。”

  小姑娘迈开小碎步,左手提着食盒,拿手绢儿的右臂轻抬,原地转了一圈儿,衣袂飘飘,宛若仙子。

  郭市令看得心旌摇动。小姑娘衣饰搭配合宜,步伐中暗含舞姿,转这一圈儿宛如风摆河柳,九分的容貌,加上合适的搭配,浑然天成的步伐姿态,已经是个十足的美女。

  看郭市令这位翩翩公子张口结舌,由风月高手变成了宛如初解风情的痴男子,白若溪得意的一笑,“耶耶和阿娘给我搭配的衣服和妆容,一般人要挑出毛病,可不容易呢。”

  郭市令毕竟久经历练,随即清醒过来,“姑娘果然貌若天仙,又是家学渊源,小生十分佩服,我这里有首诗送给姑娘,请姑娘品评。

  ‘此际佳节逢佳缘,桃花掠鬓黄衫甜。年少不知星作雨,芳华顾影我犹怜’”

  白若溪听郭市令给自己作诗,敛衽为礼,“多蒙公子看中。”

  却没有品评郭市令的诗作,而是曼声吟唱了起来,

  “寄语天上弄机人,寄语河边值查客,

  乍可匆匆共百年,谁使遥遥期七夕。

  想知人意自相寻,果得深心共一心。

  一心一意无穷已,投漆投胶非足拟。

  只将羞涩当风流,持此相怜保终始。

  相怜相念倍相亲,一生一代一双人。

  不把丹心比玄石,惟将浊水况清尘。

  ……”

  郭市令是个行家,这首诗本来写得好,加上小姑娘的歌喉,听得他如醉如痴,不知不觉就听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

  白若溪作为龟兹人,性格开朗大方,并不羞涩,见本来伶俐的郭市令又进入了恍惚痴呆状态,咯咯一笑。

  “这是骆公子给我做的诗,我还要给骆公子去送饭。郭市令你要是想泡我,先在诗文上比得过骆公子再说罢。”言毕提着食盒,飘然而去。

  白若溪的“泡”字,学自喀丽丝,喀丽丝则学自平板里的电视剧。郭市令虽然初次听闻,却也能猜出意思。

  一阵香风随着娇笑声远去,郭市令如梦初醒。

  自己才华横溢,泡妞向来无往而不利。今天被一个刚及笄的小姑娘搞得两次失态,实在是大失面子。

  不过自己输得不冤,小姑娘有白侯爷夫妇这两位艺术大家熏陶,又有骆公子撑腰。自己虽是一时的俊彦,要想在诗文上超过骆公子这位文坛盟主,暂时是不可能的。

  郭市令背着手望着白若溪的背影,叹了一口气,忽然雅兴全无。

  “诗与远方固然美好,还是要手持人间烟火啊,某还是早去管管那些商贾吧。”

  咕哝了一句,郭市令假也不休了,直奔部落设立的市场,上班去了。

  昏君小帅的侍妾比较多,这起得就比较晚,在娜扎、依扎和小太阳的服侍下穿衣服的时候,红妹探头探脑走了进来。

  她是轮到照顾喀丽丝的,从门槛上跳进来,转了个圈子,叽叽咕咕地讲起刚才白若溪去找喀丽丝聊天的事情。

  红妹表演得绘声绘色,尤其两手一摊,表演郭市令痴呆的样子,活灵活现,很有喜剧演员的天赋。

  小帅心情甚好,这郭市令有人治了啊,居然老老实实干活儿去了。要说这老白真是本事大,不但女儿养得好,管理起部落来,部落也几乎一天一个样,这专业人士就是与众不同。

  上任第一天,老白领着奴仆们,又抽调了个义儿军,搞了一次编户齐民,统计了所有部落管理的居民,好多没有名字的牧民妻子、孩子因此都有了正式的名字。

  第五天,老白叫了吴子仪,在新投靠的牧民中抽丁,编练出了五十名突厥轻骑兵,五十名乌孙重骑兵,一百辅兵。

  至此部落的武装扩大,计有重骑兵五十名,重骑兵辅兵一百名,轻骑兵一百零五名,斥候三十五名,酋长亲卫十五名。

  相对于部落一千五百多人的总数,这个兵民比例比大唐要高得多。不过小帅的手下基本都是游牧民族,和突厥、回鹘人比,这个比例又是比较小了。

  其实抽丁的比例和突厥人差不多,但黠嘎斯人的青壮因为有特殊技能,都不入伍,才让数据好看了些。

  轻骑兵首领埃文被升为权副将,待立了战功就转正,现在就先有了五名亲兵。

  重骑兵吴子仪先暂领,五十人只有三十多副甲,还是从回鹘人那里缴获的,余下的让黠嘎斯人开始打造。

  李大锤建议先打造扎甲,这个速度比较快。锁子连环甲虽然更好,黠嘎斯人也会做,但需要的时间太长。

  兵器先不忙打造,因为参军的新兵马匹、武器都是自己携带的,狼牙棒什么的重型武器并不缺少。

  游牧民族的兵都是征召的,马匹武器自带,不发钱,上战场自己抢。

  小帅这里资金、马匹都充沛,给轻骑兵和斥候配了双马,重骑兵配了四匹马,还有仆从伺候,还给配甲,还发足额的军饷,基本是大帅亲兵的待遇。

  待遇好不但忠诚度高,还可以强调纪律,缴获归公,好处多多。

  啥?钱不够花怎么办?不说原来的积累的绢什么的,就小帅多次背过来的大量银币,就足够部落一直花。

  银币在现代是一种工业产品,价格低廉到爆,在唐朝却是稀缺物资,尽管小帅运到现代的玉石还没开始卖,拿公司的资金买几袋子银币跟玩儿似的,不过是个零头。

  小帅今天出门溜达的时候,白斯文已经领着李仁军,开始编练羡卒,建立后勤部队。

  羡卒就是预备役,从周朝就有了。打仗的时候赶着骆驼当后勤,仗打完各回各家,该干嘛干嘛,李仁军只要保留一个十几人的常设机构就够了。

  本来小帅的部队都是轻骑,来去如风,也没打过什么大仗,跟草原民族一样不需要后勤,打到哪儿吃到哪儿就行。

  如今正规起来,有了重骑兵,这后勤就得提上议事日程了。李仁军虽然失去了大管家的职位,但干了自己最擅长的后勤,还有了兵权,成了预备役司令,还是很满意的。

  河边陈有才拉着李大锤,手里拿着个图样,在比划着什么。陈有才的归属暂时还没定,要观察他的能力适合哪里,但进入部落高层,获得高级待遇是已经定了的。

  小帅好奇地走过去,看向陈有才手里的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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