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 二十四章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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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向都不喜欢,她穿不那么暴露的衣服。她也不会因一点小事,而惹他不开心。
“思思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不能这么迂腐。你知道吗?你要是加上一个披肩的话,那就……就好像对……你清丽脱俗的脸上,长了一颗又黑又大的痣,碍眼得很!”
她看了看自己光洁的肩,还有能养小金鱼的精美锁骨,怎么看露得面积都太多,“还是加个披肩吗,笑笑?要不然我就浑身不自在。”
那她那执着的小样,笑笑整个肩膀都垮了下来,“不是,我说你不会是从古代穿越来的吧?”笑笑瞄了一眼,她又捂住的春色,眼神闪过好奇低声在她耳边说道:“你不会……还是黄花大闺女吧?”
笑笑的话刚落,她整个人都颤抖了。笑笑见她脸色煞白,宛如那暴风雨中枝头上,那摇摇欲坠的桃花。
笑笑知道她好像说错话了,侧身偷偷的在,自己把不住门的臭嘴上,打了几下。这才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让圆脸女导购员,加了个同色系披肩。
十分不好意思地偷偷,对着向她无声询问——思思怎么了的小叔,可怜巴巴地眨了眨眼睛:她真的不是有意的,她发誓。
思思推开试衣间的门,把自己的衣服换上。
她知道她太过矫情。从她成年后,他和齐展的关系,可不是躺在床上,裹着棉被纯聊天。他们就像新婚燕尔一样,除了没有那红本子,不受法律保护承认外。她还十分搞笑地缠着齐展去度蜜月。
十八岁那晚,她还拉着齐展对着月亮,拜天地入洞房。当时齐展还嘲笑她说:以后还是少看点,那些没有营养,专门骗小姑娘的电视剧好。
其实,她也搞不明白,她当时为什么那么做。她就是突发奇想。从那起,她就安然地窝在他的怀里。她以为他们就是夫妻,要青丝、白发一起慢慢变老的夫妻。她没有想过他会跟她分手,而且还毫无预兆。
晚上的商业宴会,她是硬着头皮上的。眼看马上要踏进门槛,她再一次怯场了。
江慕感受到了她的紧张,轻声安慰道:“别怕,有我!”
她学着电视上女伴挽着男伴的手臂,努力地掩饰着自己的紧张,在心里给自己打了,一遍又一遍的鸡血,才开口对停下来,等她调整心态的,江慕轻声说道:“走吧,我尽量不给你丢脸。”这话说出来她都十分的没底气。
江慕见思思一副上战场,视死如归的可爱模样,眉眼含笑,低声“嗯。”了一声。
她瞄了一眼江慕表情十分沮丧,看来他也对她没有信心啊。这也不能怪她。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参加过什么宴会,同学聚会倒是参加了不少。托看了那么多年偶像电视剧的福,才让她没有那么无知,也让她清楚地知道,商业宴会可不是,一群小男孩儿和小女孩儿耍宝、诉说相思的。
江慕眉眼含笑地扭头,看了思思一眼,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走吧,没有人敢对你怎么样的。”说着正色地迈开了,不急不慢的步伐。
当她挽着江慕的手臂,踏入门槛时,会场内的人,齐刷刷地向他们看了。那么多双眼睛,她不由得把江慕的手臂挽紧了些。
江慕面色清清冷冷,眼神淡淡。这商业宴会,他也很少来。但是当他接过邀请函,打开看到女伴两个字时。他就想到了思思,所以在此恭喜宴会的主人,成功地让他对宴会勾起些兴趣。
难怪江城人都说,江老爷子的小儿子生的,那是人中龙凤。瞧!这通身的气派,清清冷冷让人无法忽视。身上黑色的纯手工制作的西服,还有那点睛之笔的,一排英文字母的胸针,衬得他越发俊美高挑。
身边的女伴倒是能,配得上他江小爷,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清丽脱俗,又精致不可方物的女子呢。
看来今晚,又有不知道多少女子,为他江小爷,咬碎了银牙,撕碎了手帕。
宴会厅的安静被一个保养还算不错,到了五十多岁并没有将军肚,浅蓝色西装男打破。只见他端着酒杯走了过来,笑着与江慕寒暄,“早就听闻江老的小儿子,那是人中龙凤。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江慕接过服务员端上来的酒杯,和那人象征性地碰了一下杯子,谦逊有礼地说:“齐伯伯,客气了。”
“小慕,真是好福气啊!”见浅蓝色西装男,扯上她。思思心里顿时一阵紧张。
“齐伯伯说笑了。谁不知道您,有一个才貌双全的儿媳妇。”
江慕拍了拍思思的手,示意训练有序的男男服务员,把思思带去最里面的餐台,还低声思思对说了一句:“你先过去,等一下我去找你。”
思思顿时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刚走两步又奇怪地瞄了一眼,那浅蓝色西装男。
她总感觉他看她的眼神,太过杂了。怎么说呢,反正就是让她很不舒服。
思思提着裙摆,小心翼翼地跟着,前面带路的男服务员。就怕一不小心踩到裙摆出丑,都不敢瞎瞄瞎看。
空气中散发着香槟和甜滋滋的味道,还有杯子相碰的清脆声,如黄鹂鸟出谷的轻笑声,在她脑海里形成觥筹交错、谈笑风生的画面。
思思坐在餐台,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吃着精致的点心,百般无聊。
高吊的水晶灯散发着绚丽的光芒,照在下面形形色色人的脸上。
好一个百花争春图!
可不就是吗。这里面的女子,哪一个不是百里挑一。穿着或清纯、或性感、或端庄、或俏皮。
也难怪古代皇帝都佳丽3000了,还广罗天下美人。怪就怪这美人长得太妖娆,而且还各有千秋。
她品着甜点,欣赏着美人。人生最得意圆满,也不过如此啊!
下一秒,她差点没有把自己噎得英年早逝。她应该没有眼花,那个穿着黑色西装,穿梭在人群中消瘦的身影,是齐展没错。
她应该想到的,江城说大不大,说小真不小。但是江城的圈子就那么大,这种宴会怎么又能少了他呢。
齐展说的没错。她永远那么安逸得过且过,从来不去考虑居安思危。总是走到无路可走,才思考问题的所在。
那么现在的她,必须未雨绸缪一下。
齐展的未婚妻越发的漂亮了。即使她们没有见过一次面,但是作为她的“情敌”,她早在两年前,就对她在书面上,有一定的了解了。所以她才能在人群中,第一眼就能认出她来。
她叫程真,温柔、漂亮,知书达礼。她偶然间在校园里的食堂,听别人说起,程真还是个天才,虽然才二十二岁,却早在三年前,拿到双博士学位,现在再帮她父亲打理公司,是江城公认的女诸葛。
快要破膛而出的心跳,告诉她。她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再坐下去会出事的。她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胆小在作祟,还是她过于精分了。
可来不及了,他们已经向她望过来了。
肩上温热的手掌把他吓得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她机械地扭头却跌入了浅褐色的眼神。
江慕拧着眉头,“思思,不舒服吗?”说着,亲密地用手背贴在她额头上。
江慕十分不解,明明他才离开她一会儿。莫不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趁他没注意到她时,找她麻烦了。要不然她的脸色,为什么那么差。
来了!看来他是躲不了了。思思并没有听到江慕说了什么,余光一直注视着,端着酒杯缓缓向他们走来的金童玉女。
听到高跟鞋的声音,江慕转身眼神淡淡地看着,已经走到他面前的两人。他知道思思的脸色,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差了。说实话,他的心情也变得糟糕起来了。
“好久不见,江小爷。”程真站在江慕面前,优雅的晃了一下酒杯里的红酒,笑容温柔。
“没有想到,江小爷也会来这种宴会,我还以为这辈子在这种场合的江小爷您呢。”
江慕礼貌性地和程真碰了一下杯子。浅浅抿了一口,唇齿间还残留着红酒的醇香,淡淡开口:“世间哪有那么多绝对。”
程真没有想到,这江小爷说话,也变得那么让人,无法愉快的交谈下去了。见站在江慕身侧的女孩子,低着头拼命地往江慕身后移,笑的更温柔。
“这就是你的小女朋友,倒是挺害羞的。不过……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她。你说呢展?”
思思下意识的攥住了江慕的衣角。此时的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又该做些什么了。耳朵嗡嗡嗡直作响,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她知道了。她知道她是谁了。就好像她知道她是谁一样。
望着程真眼里,那抹温柔的浅笑。齐展如墨的眼眸闪过一抹,微不可察的嘲笑。慢悠悠地抿了一口色泽鲜美的红酒,这才开口说道:“是吗?你见没有见过她,我倒是不知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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