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部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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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拥有否决立法的权力,还可以通过委托立法部分行使立法权;
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权、违宪审查权参与行政机构的政策制定;
国会则能够利用拨款权广泛地参与行政决策等。
所以说,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三权分立几乎从未真正实现过,即使是在美国。
陈逊本不用设置一个制度来分化自己的权力,毕竟独88裁的乐趣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可是人的精力有限,独88裁就代表着事事都需经过自己审核。对于这点,陈逊肯定不会愿意,所以就需要一个合适的制度能够让国家在没有自己指手画脚的情况下,能够正常的运转,并且还能够欣欣向荣的发展。
最终陈逊在深思熟虑之后选择了魔改版的五权分立制度。
首先是行政和军事分离,设置内阁和三军统帅府。
内阁总理大臣由皇帝直接任命,正一品。
内阁辅臣则直接由各院院长担任,各院院长由内阁总理大臣举荐,皇帝审核同意,也可由皇帝直接任命,从一品。
各部部长由内阁辅臣举荐,皇帝审核同意,也可由皇帝直接任命,正二品及从二品。
部长一下的官员全部由人事院铨选、考核、举荐,从四品及以上高级官员由皇帝审核同意,从六品及以上由部门主官审核同意。
内阁下设五院:
行政院:秘书处,发展和改革部,外交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安全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大农业部,包含农林牧渔),帝国中央银行,教育部,工业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矿),水利部,商务部,文化宣传部,粮食部(储粮)等。
除了这些部门,今后还会随着国家事务需要设置一些小部门。
立法院:内设宪法部,刑法部,民法部等各主要法种部门及专门结合实际制定新法的新法部,以及负责监察立法纪律和程序的部门。
司法院: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法官学校,法制宣传部,检察部等。
人事院:公务学校,考功部,考试部,档案部,铨选部等。
监察院:监察部,审计部等。
三军统帅府最高统帅由皇帝兼任,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由其他人担任。
统帅府设统帅办公室和军区办公室,所有部长都进入统帅办公室,处理日常的军务。所有军区区长都进入军区办公室,负责指挥作战。
统帅办公室下设十五个部,分别是参谋部、军政部、后勤部、装备部、训练部、动员部(预备役)、军纪部、军法部、军事科技部、战略规划部、军事改革和编制部,审计部、内务部,军情部,退役军人部。
军区办公室目前有七个军区,分别对应七个集团军,这个划分很快就会大改,之后还会不断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三军统帅府的所有部级以上高官和军区军长都只能由皇帝亲自任命。
其他高级军官则由参谋部、军政部、编制部、内务部提名,经办公室审核通过。
低级别军官则由高级主官提名,军政部审核。
经过这一套制度下来,陈逊只需要把住一些高官的任命和军队就能够彻底掌握帝国不会走偏。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帝国最忙碌的部门将会是立法院。
按照陈逊的规划,立法院要在三年之内起草出帝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年内完善好几部的主要法律,包括立法院自用的《华夏帝国立法法》,民政所需的《华夏帝国民法》、《华夏帝国税法》、《华夏帝国行政法》、《华夏帝国刑法》、《华夏帝国经济法》,还有司法院的《华夏帝国诉讼法》
除此之外,还要协助统帅府军纪部和军法部制定出帝国军队的军纪、军法。
这是为数不多的,需要军政协作才能完成的工作。
从九月份开始,一直到3825年(1128年)过年,陈逊都处于疯狂的忙乱之中。
在建国的时候,大部分部门基本上都是只有一个名字,连主官都没有,更别说部门里的官员了。
为了将这些部门建立起来,陈逊不得不到处搜刮人才,到处上课教学。
好些部门设置都是陈逊要求建立的,对于这个时代的官员来说,三审六部都已经很厉害了,谁能想到陈逊会建立几十个部级国家机关。
所以这些部门都需要干什么、他们的执政规章制度,都需要陈逊参与进去,起草并完善。
比如卫生部,就完全是一个从无到有的部门。
以前的封建国家,皇宫的太医院就是唯一的卫生部门了,而陈逊所要求的卫生部需要将国家内部所有的医生全都管理起来,还要在各州县建立公立的医院,建立医学校、护理学校等。
除此之外,防疫工作也是卫生部管,这可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只能一步一步摸索着前进。
比如军政部,陈逊为了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建设特别设置了这个部门,将军政官设置到了都级,需要培养的军阵官员数量相当庞大。
以帝国军队目前的规模,按照100:1的比例,五十多万军队就需要五千人的军政官,而现成的连五十都没有。
这还是部级。
在院一级,司法院就完全是一片空白。
以前审案子都是由州县主官兼职负责,现在要把这一套完全独立出来,真的是困难重重。
好在这个时代凡是当官的基本都懂法,人才倒是不缺,需要的只是对这些老派“审判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而监察院就比较惨了,连可用的人才都得重新培养。
宋国原来是有监察机关的,御史台就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廷辩,小事奏弹。
但是最令陈逊痛苦的是,这些御史都是嘴炮啊,一点实际操作、调查能力都没有,更别说系统性的监察百官了。
陈逊最后只能从军情司抽了一些人,搭配上御史官填进了监察院。
同样困难的还有司法院的检察部。
以前都是民不举、官不究,现在陈逊要求检察部要起到民不举官举、官不究检察部究的职能,这和监察院又有不同,但相同的是也得从头培养可用之才。
陈逊已经不指望检察、监察部门在建国这头几年能够起到什么作用了。
好在现在的中华帝国容错率够高,百姓对于新帝国的容忍度也够高,只要对一些罪大恶极、民怨沸腾的事情及时处理,总体上就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只要制度合适,国家就会具有生命力,具备自我完善的能力,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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