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苏白知道审判长在庭审上询问的意思是什么.…

意思是,如果方如风不想着去杀人,他干嘛要搜索杀人后的刑罚?

这个问题从常理的推断上面来讲的话,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问题是什么?

问题是这个问题不应该由审判长在庭审上询问出来。

因为法院需要依照证据去判决判定。

尤其是在刑事上.…依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没有相关证据和完整证据链进行判定,都是不符合相关诉讼流程的。

刚才林凤如的询问就是打破了这一点。

虽然说可以通过情理方面来进行认定、采纳证据和法律意见。

可是你来了一句,如果没有实施犯罪的预备,那么为什么要去搜索?

这反过来不就是说你去搜索了,就等同于你实施了犯罪的预备吗?

扯淡!

再有,方如风去搜索这个问题是为什么?

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遭受到了屈辱,脑海里闪过这个想法。

但并没有前一句的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苏白对于审判长的这一提问,不理解,但也意识到了审判长的倾向性。

不过目前这个询问是指向方如风的。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方如风略显有些紧张,但还是开口道:

“我搜索的目的是因为我当时很生气。”

“我在外面工作,可是谢婷婷却在家里出轨,这是个男人都忍受不了的事情!”

“对于这种事情,谁不愤怒?”

“所以我就在想,谢婷婷在家出轨,而且还是在我们买了不到一年的新房当中。”

“我应该怎么办?我当时真的很痛苦,是个男人都接受不了这种结果!”

“然后我就到网上搜了,老婆出轨了怎么办,还有如果杀了老婆和小三会不会判死刑…”

这时候林凤如又继续开口追问:

“你上网搜老婆出轨了怎么办,是出于你理性的考虑。”

“可是你为什么要搜杀了老婆和小三会不会判死刑?”

“在这个过程当中,你是不是出于对于谢婷婷和出轨之人的恨意,有想过杀了他们的想法?”

方如风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点头:

“嗯,我的确有过杀了他们的想法。”

“出了这种事情,除了圣人之外,谁不会想?”

“是个人都忍受不了这种情况。”

“我觉得我有这种想法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不过这个想法只是在当时我很愤怒的情况下有的,所以在网上进行了搜索。”

“等我冷静下来,回过头一想到我爸妈,我这个想法就没了。”

“因为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如果我因为杀人犯死刑。”

“我爸妈就没人照顾了,考虑到这一点,我后面就没有了想法。”

“你说你后面是没有了这种想法,那这种情况是在什么时间没有的呢?”

“是在谢婷婷报警以后,还是在谢婷婷报警以前?”

方如风纠结:“这个.…是报警之前吧。”

“报警之前?这个不对吧,你的搜索时间记录和谢婷婷的报警立案记录不相符合。”

“明显是在报警之后才没有的这种想法,对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撒谎?”

面对方如风的回答,林凤如开口质疑。

面对林凤如的质问,方如风不知道该怎么回。

而在这时候,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关于这一点我有话要说。”

林如风扭过头:“上述方委托律师有什么要陈述的?”

“针对谢婷婷报警之前还是报警之后,这一点询问我的委托人有任何的意义吗?”

“况且我的委托人怎么可能知道是在报警前还是在报警后!”

“当时谢婷婷已经离开了家,不在方如风的身边,方如风当然也不知道谢婷婷什么时候报的警。”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他根本回答不了!只能凭借一个大概来进行回答。”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撒谎,而是审判长你的提问明显出现了逻辑性的错误。”

“我想请审判长不要再继续追问下去,这种逻辑性的错误,不应该在庭审上发生。”

“如果再继续追问下去,出现类似情况,那么我对于本次庭审审判长的专业程度进行质疑!”

苏白直接打断了林凤如的询问。

依照着审判长现在的倾向和询问,完全是想要往方如风的口供上进行引导。

这个对于这件事情.…必须进行打断。

对苏白突然开口打断询问,林凤如的脸上只是闪过了一丝不悦,不过也没有继续询问下去。

而是沉默着,对刚才的询问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刚才她的询问,只想证实着一点,那就是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报警前后,预示着第四条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所致。

这也是她刚才一直追问的主要原因。

只是追问的有点迅速,没有考虑到,刚才苏白提出来的说法。

大约过了一分钟的时间,林凤如才继续开口:

“根据刚才方如风对于所提问问题的回答。”

“已经表明了方如风的确有着犯罪的意图,这一点上诉方没有任何异议吧?”

苏白:“我方没有任何的异议。”

“好的。”

“那么现在针对方如风,是否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进行判定。”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在庭审场上的各方都陷入到了沉思当中。

猜测会怎么进行判定。

因为什么?

因为这一点只要进行了判定。

那么关于方如风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就已经有了结果。

徐霞望着审判台席位,对于这一次的判定结果。

徐霞心里面没有太紧张。

为什么?

因为同为女性,她能够从审判长的做法中。

看的出来审判长对于方如风的行为是认定为犯罪预备的。

和徐霞想象的一样,林凤如开始宣布判定:

“对方如风是否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

“合议庭作出以下的判定:”

“方如风在得知谢婷婷出轨以后,与谢婷婷发生了争吵。”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两人明显出现了感情的裂缝。”

“并且方如风对于谢婷婷表达出了强烈的不满,扬言要杀害谢婷婷。”

“在这种情况下谢婷婷离开了两人的新家。”

“之后在当晚方如风搜索杀人会不会被判死刑,表现出主观的杀人意愿和杀人意图。”

“在结合着现实情景——方如风被戴绿帽子,很容易会出现激进的情绪,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基于以上,判定方如风在客观事实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动。”

“对于以上判定,各方有无异议?”

???

有无异议?

判定?!

判定个锤子!

刚才苏白已经陈述了很多遍。

客观事实犯罪预备行为是指实施了某些行为。

搜索出轨了怎么办,还有杀了人会不会判死刑,是对于犯罪的心理主观。

说白了,方如风想杀人,他是想杀!

但是这是主观行为,而不是客观行为!

主观就是主要观念,客观就是客观事实。

方如风搜索了就等于他去做这件事情了吗?

并没有!

审判长这是在判什么?瞎几把判定是吧?!

苏白当即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不认同这个判定!”

林凤如:“给出你方的理由。”

“我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我认为审判长的判决不符合法律的条文解释。”

林凤如皱眉:“上诉人委托律师能不能详细描述一下为什么不符合法律的条文解释?”

苏白:“在刚才的答辩中,我方已经反复的提及过了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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