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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七窍金丹


  许彪在健身房撸完铁,出来刚在街边烧烤摊坐下,不知怎么头一晕,周围就换了场景。
  从都市来到大山里,转了两天也找不到道路,又渴又饿,嘴唇上的皮都起来了。
  以前从来没有感觉到的饥饿滋味,现在是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
  胃里面好像有一把小钢锉,在来回的锉动,隐隐作痛。
  许彪偶然发现一棵树下,有遗留的锅灶,陶罐残汤中有人手,旁边地上散落着啃得干干净净的人骨。
  人吃人?
  许彪吓得不轻,生怕被躲在哪里的吃人者给抓住,煮来吃了。
  幸亏后来找到这个名为‘刘家堡’的破败小山村。
  这里的村民都骨瘦如柴衣衫褴褛,显然日子也十分难熬。
  问过之后才知道,现在是明末乱世,崇祯十年。
  西北连年大旱,加上朝廷为了平辽加赋,横征暴敛,又有农民军不断抢掠,人相食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
  一个好心的老大娘让许彪到她家,喝了一碗水,又拿出个杂粮饼子给他吃。
  两指厚,巴掌大的杂粮饼子,拿在手里有颗粒感,吃到嘴里粗粝拉嗓子。
  在这个真。吃人的乱世,这个杂粮饼子,可能就是一条命!
  看着老大娘脸上的皱纹,许彪感动得想哭。
  刚刚咬了一口,许彪就听到外面传来村民的惨叫声。
  伸头一看,外面黄土街道上,有二十来个身穿暗红色军服的官兵,正脸色狰狞的手持刀枪,屠杀村民。
  叮的一声,眼前缓缓展开一张半透明的羊皮卷:
  【崇祯十年,群雄并起。】
  【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请选择阵营。】
  【官兵/村民】
  羊皮卷边缘凹凸不平,似乎经历了战火损毁,其上暗褐色的痕迹,似乎血迹斑斑,一股历史的沧桑感扑面而来。
  “后生,别看了,快跑吧!”
  老大娘拉了许彪一把,将他向后院推去。
  许彪还搞不清状况,下意识的走到后院。
  院墙不高,翻墙而走,也许能逃得性命。
  如果选择‘官兵’阵营,应该逃出去,然后跟着这些官兵,找到他们的营地,报名参军吧?
  这时就听前面‘咣当’一声,大门被人踹开。
  一个狞恶的声音响起:“这家是个老不死,晦气!”
  “啊!”
  老大娘一声惨叫,显然已经糟了不幸!
  许彪不明白,有什么深仇大恨,让官兵对一个和善的老大娘下毒手。
  这些官兵,毫无人性,简直是禽兽不如!
  这世道,小民们想活着,就这么难吗?
  悲伤,怨毒,加上来到乱世的彷徨无助,化成一股无名火直冲脑门。
  烧断了许彪紧绷的那根神经。
  他手上一紧,把刚刚咬了一口的杂粮饼子捏碎了。
  就为了手里老大娘给的杂粮饼子,许彪也不能一走了之。
  院门口。
  李二狗手握滴血的腰刀,呸的一口浓痰,吐在刚被他一刀砍死的老太婆身上,迈步跨过尸身,走入残破的小院。
  这次奉命剿匪,结果被土匪打的大败,他们这些溃兵如果就这样回去,肯定要挨板子。
  幸好这里有个山村,虽然只有二十来户人家,但是把村民脑袋砍了,冒充土匪脑袋,回去就是战功,就能有赏银拿。
  这叫杀良冒功。
  以前刚开始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李二狗还感觉昧良心,脸发烧。
  但是当本队小旗把一个大姑娘按在炕上弄完之后,让他也爽了一把,他的心态就开始转变了。
  那滋味可真不赖!
  当天夜里,李二狗梦到那个被他弄完,又砍了脑袋的大姑娘,醒来一身汗。
  “我也是没有办法,八个月没有领到饷银,吃不饱穿不暖,总得找钱,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不是?”
  “死了你,活了我,生在乱世,就不要抱怨!”
  当时他就是这么祷告的,后来再也没有做过噩梦。
  李二狗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起第一次杀良冒功时候的事,他自嘲的嗤笑一声,一脚踹开了这老太婆的房门。
  土坯垒成的房子,里面光线很暗。
  家徒四壁。
  只有那破旧木桌上的油灯,好像是金属的,算是这家唯一的财产了。
  李二狗把油灯塞入背后的包袱,再次踹开通向后院的门。
  门外光线照进来。
  残阳如血。
  一个高大健壮的年轻人,挥舞着一根凳子腿,一下打中他的咽喉!
  “咯……咯……”
  李二狗喉结破碎,喘不上气来,他伸出手掌,似乎想要抓住些什么。
  他最后看到的,是那年轻人血红的双眼。
  像猛兽。
  许彪在后院,听到前面老大娘被杀,双目赤红,牙齿差点咬碎!
  拿了一根坏掉的凳子腿,避在房门旁边,然后趁着那官兵开门的时候,一棍砸在他咽喉上!
  【你杀死了大明官兵一名,你已选择阵营。】
  【朝廷无道,横征暴敛,赤地千里,民不聊生。】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纵横天下,舍我其谁!】
  【努力吧少年!】
  【任务1:击杀溃兵,拯救村民。】
  【任务2:加入一个反抗朝廷暴政的组织。】
  【任务3:自己拉队伍起义。】
  与此同时,手中微微一沉,多了一颗丹药。
  这是杀掉那名官兵的奖励:
  【七窍金丹】
  丹药呈乌金色,沉甸甸的,上有七个细小的孔窍,宛如人面。
  微微散发出药香,许彪一闻,就感觉到神清气爽。
  脑中自然浮现这丹药的信息。
  七窍金丹的使用方法不是口服,也不是外敷,而是在胸前中丹田处,皮肤割开一个口子,把它镶嵌进去。
  借助血液的力量不停冲刷七窍金丹,它的药力就会融入血液之中,达到伐毛洗髓,脱胎换骨的效果!
  到时候,修炼任何武功,都是一日千里!
  许彪家世代屠户,从小就看老爸杀猪宰羊,根本没有第一次杀人的不适感。
  到了他这一辈,国家要求集中屠宰,许彪没能接老爸的班,就到新东方学了厨艺。
  出来做了几年厨师,整天颠大勺,手劲非同小可,一棍就打死了那官兵。
  【宿主:许彪,】
  【境界:肉身一重】
  【气血50/50】
  【拳脚:基础拳击(1阶)】
  【剩余寿元:52】
  外面惨叫在继续,没有时间多研究属性面板。
  许彪抓起那官兵沾血的腰刀。
  这刀大概三四斤重,沉甸甸的很有质感。
  形制也和后世满清腰刀不同,弧度不大,刀身较窄,可劈可刺。
  刀柄上缠着细麻绳,就算是浸透了血,也不会手滑。
  许彪拉开上衣拉链,倒转钢刀,用刀尖在自己胸口正中,皮肤上切割出一个小口子。
  “嘶~~”
  随着刺痛,皮肤下鲜血涌了出来。
  许彪连忙把那枚‘七窍金丹’按在伤口上,说也神奇,‘七窍金丹’见血之后,犹如活物般钻入伤口之中。
  随着药力开始散发,血顿时止住了,伤口迅速愈合,最后只剩下一条淡淡的红痕。
  “像是多了一颗心脏!”
  许彪感觉每一次心脏跳动,都带动‘七窍金丹’波动,气血携带药力流遍全身。
  哗啦!哗啦!
  犹如浪潮冲刷。
  原本在健身房中练出来的肌肉,就好像是生铁,被投入了熔炉之中,受到不停的锻打捶炼,渐渐化为百炼精钢!
  全身的皮肤毛孔冒出灰黑色的污垢,发出难闻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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