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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蛰伏10+外传~满月的骑士


林雪柔已经不止一次,听到他当自己的面喊自己的花名。
她果断地抓住思仁的颈圈,不费吹灰之力,就举起了他。
思仁冷汗直流,但是……
他想一想,马上又不慌了。
“师父,你说,学姐像不像母猩猩!”思仁丈着有莫言撑腰,有恃无恐起起来。
但见莫言只是轻轻咳了两声,“雪柔,怎么现在才过来?不是说好了,帮我搬行李箱吗?”
雪柔此时也冷汗直冒。她放下了思仁,连忙过去帮莫言倒了杯水,又帮她按背,敬敬畏畏地说:“我刚才……扶老奶奶过马路,然后抓了个贼,路上看见有人在虐猫,跟他吵了起来……”
她一边说着,眼神死死地瞪着思仁。
思仁也瞪了回去。
四目相对。
“然后,把猫带去兽医院检查,途中看到一个孕妇跌倒了,最后又帮了一个环卫工人推他的垃圾车过马路……”莫言耳熟能详地说出雪柔一串串谎言,“都多少次了,能不能有点创意。”
“迷路就迷路,还编这么多谎话。”思仁嘲讽道。
“你!”雪柔举起大大的拳头,要不是她打不过莫言在,她是真想把眼前这死猴子撕成肉架。
“其实,偶尔承认自己的缺点,也不是甚么坏事。”莫言冷语道。
“对呀,但凡有其中一条是真的,你也不至于气成这样,对不对,师父!”思仁嘲讽。
他为求庇护,也蹲下身来,帮莫言安腿。
“我发誓,我没说谎!”
雪柔越是否定,思仁和莫言,越是不相信。
“……里面至少有一条是真的!”
“我懂!广撒网,总会拉上几条鱼吧!”思仁阴阳怪气道。
“你这死猴子,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五马分屍!”雪柔怒吼道。
“雪柔!”莫言轻轻一喝,这母猩猩瞬间乖巧起来。
总算有人能治服你了!
母猩猩!
思仁那嘚瑟的表情,简直不要太爽。
雪柔嘟着嘴,一面牢骚。
“雪柔,过来!”莫言说。
“咋啦,你两师徒了不起,就欺负我!”雪柔说。
“哪有,雪柔,你过来,站好。”但见雪柔乖乖地站立。
莫言站了起来,从行李里面拿出了一把软尺,对着雪柔上下其手的,让她哭笑不得。
“大师姐别闹!”她尴尬地说,“思仁还在呢!”
“站好,别动!我想给你做一套衣服。”莫言说。
“新衣服?”
“你的生日礼物,我认识一个老栽缝,手艺还挺不错。晓静《魔法少女》的演出服,也是他做的。”莫言一边说,一边量,一边把量得的数字读了出来,又不时眨了眨眼睛。
思仁心想:啊!我懂了。
雪柔听到有新衣服,就乐了要飞起来,毕竟,她那件白色抹胸裙,已经穿了2年了,她想买新裙子,可她只能去淘宝,买些便宜的,集运来香港。
虽然晓静那条裙子,只在国庆那天亮相了5分钟,但已经惊艳全世界,就连声称10年没有再穿裙子的夏瑜也忍不住多望了几眼。
雪柔心想,要是自己也穿了这栽缝做的衣服,那不就美上天了!
“我想要公主裙,要蓬蓬的,白白的,可爱的,像个迪斯尼在逃公主那样。设计不能太cosplay,因为我平时参加晚会,演奏的时候,也可以穿。”
雪柔一边说着,脑海中已经把自己幻想成一个优雅的小公主。
可莫言听着,就很不屑地皱了皱眉,冷嘲道:“你多大了,还想穿公主裙?还以为自己是十六七八的少女吗?幼不幼稚!”
“我才20呢!”
“你21了!”
“学姐,你连自己几岁都不清楚吗?”思仁又调侃道。
“你给我滚!”
雪柔实在看不惯这臭男生,一脚踢了他出去。
思仁离开后,雪柔留下来帮莫言收拾房间,直到22:00才离开。
她坐车的时候,刷着银乐队的干部群,只见大家都在讨论着去哪里举行生日会好。
但是大家都拿不出决定。
有些地方太贵,有些太小,有些网传很多隐性消费,大家讨论了大半晚,又搜了很多地方,也得不出个所以然来。
稍微好点的派对室人头费算起来都得6千多。
晓静洗完澡后,也马上加入了讨论。
“为什么不去爱神吧?那里有唱歌,玩游戏的包厢,而且是学姐妈妈开的,应该不会宰我们吧。”
甚么?去妈妈那里?
雪柔心里一万个不愿意。
可是,大家却起哄了起来。
清丽:“有个开酒吧的妈妈真是太酷辣~!”
菁青:“给钱别人赚,不如给自己人赚!”
子欣:“爱神吧那环境,气氛很好,有live  band!我跟男友而且就在地铁口附近,我和男友,经常去那里吃饭。”
文健:“嗯,听说那里的东西,有酒店素质,平民价,划算!”
建霆:“老板娘也很漂亮!”
本来大家一直的讨论还算正常的,但建霆这样一说,气氛就忽然变得怪怪的。
菁青:“学姐当你是朋友,你竟然想当人家爸爸!”
雪柔也想说不太想去那,可自己又无奈说服不了朋友们。最后,在半推半就之下,就妥协了。
到了22:40,巴士正巧驶到旺角酒吧区,艳丽的霓虹灯,映衬在雪柔的脸上。
她轻轻抬眸,爱神吧几个大字随即映入眼帘。
反正来都来了,先订个包厢吧。
于是,雪柔下了车,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喉咙不禁艰难地滚了滚。
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再见到那个女人。
因为每次看见她,她都会想起那个痛苦又悲哀的故事。
那是一个漫长的故事。
那是一个污秽的少女在玻璃森林中,寻找独角马的故事,寻找永远的幸福的故事。


~外传~满月的骑士~(外传故事是男主叶思仁没有跟女主林雪柔在银乐队交杂的时间线)
时间回到一年前,雪柔生日。
雪柔刚回到学校,就收到了丘文生给她做的生日蛋糕。她在文生面前,满心欢喜地吃了一小块后,就不吃了。把蛋糕带回了家。
她回到独居的小套房,整好理满屋子的烘焙用品,又把那几个烤得像焦炭一样的蛋糕扔掉。
她把文生给的蛋糕修修补补,准备把它借花敬佛。
“反正爸爸又没有吃过我做的蛋糕,应该没问题吧。到时候,把修补的那一角,给自己吃就好了。完美。”
她穿起一条Chanel的无袖碎花欧根沙连身裙,优雅显气质,是她最喜欢的裙子,又配上象征纯洁的施华洛斯奇白天鹅项链,化了精致的妆容,穿起小白鞋,准备晚上,与她最喜欢的人,共度最期待的约会。
每到这天,她都会想起,在遇到这匹独角马之前,她的生活,是如何的糟糕。
她的母亲,林雪晴,晴姐,在十二岁的时候,被自己的父亲犯侵,在女童院生下了雪柔。
当她年满18岁的时候,她便离开了女儿童院,被迫接回自己从不想承认,也不想要的孩子。
林雪柔。
那时,晴姐跟其他18岁的青少年一样,愤世嫉俗,放浪不鞯,她和雪柔住在笮小的屋子里,靠着微薄的救济金度日。
可是每当晴姐收到钱后,并没有好好运用,反而流连酒吧,网吧,娱乐场所,很快就把钱花光,甚至会把刚认识的男人带回家鬼混。
“会不会不太好,你女儿还在旁边。”她某一任男友说。
“怕甚么,你看她睡得像只死猪一样。”
在同一张床上,一边是假装熟睡的雪柔,另一边则是与男人行苟且之事的母亲。
在晴姐眼里,雪柔除了偶尔可以在老家敲诈点钱之外,就是个只会吃喝拉撒的猪,是个拖油瓶。
一直到在她8岁的时候,晴姐认识了一位在香港当帮会小头目的乡里,丧标,和他假结婚,并带着雪柔来了香港。
她一边靠他的人脉赚快钱,一边想方设法傍上大款,飞上枝头变凤凰。
刚好,丧标有一位好兄弟,叫刘永智,是个初出茅庐的儿童书作家。可惜,他最近打听这兄弟在大陆的妻子,出了轨,他就想告诉永智,并撮合晴姐和他在一起,顺便跟晴姐收点介绍费。
于是,有一天,丧标以庆祝他第一本书发布,及聚旧为由,邀请晴姐一起来他家里喝酒。
不久,门铃响了,永智去了开门,但见一位年轻,打扮性感,美丽的少女,来到他面前。
"你就是丧目标朋友吗?”永智说。
"嗯。"晴姐牵着雪柔的手,轻声地说。
"小晴你来了。"丧标说着,连忙互相介绍。
可他见到雪柔时,却对她斥道:"你怎么把拖油瓶都带来了。"
"是她自己死缠烂打,要跟过来的。没问题,她很乖,她会一个人坐在客厅看电视,看累了就会直接睡觉,不会打扰我们。"
三人喝酒,聊天,然后丧标趁着酒劲,对永智说:"我们在香港打拼又孤独又辛苦,但是你看小张,小关,小陈,还有我自己,我们的老婆却在大陆花我们的钱,来养小狼狗。小张说,他看见你老婆跟一个小鲜肉好上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永智听着,啪的一下,就站了起来,斥道:"不,我相信我老婆!你要是再说我老婆,我就跟你绝交。"
说罢,就想离开。
丧标拉住了他:"你这!这不是帮你庆祝吗,你也太没劲了!喝酒!喝酒!"
不一会儿,晴姐和丧标就喝得烂醉如泥。
永智此时,看着晴姐带来的小女孩,看着看着,忽然感觉她跟自己的女儿有点像。
她安静地坐着,看着桌上的满满的外卖,不停地吞口水。
"你为什么不吃,别客气!"
"妈妈说,大人吃饱了,小孩才可以吃。"
"胡说八道。"
于是,永智给雪柔热了外卖,又给她碗筷,她就马上狼吞虎咽起来。
见她噎到,又给她汽水喝。
永智此时,忽然想起自己正在绘制儿童故事书,于是拿了一份初版的彩色复印本,给雪柔看。
"慢慢吃呀,一边吃,一边看!给点意见。"
虽然彩色电视机开着,正播放着当时最热门的大综艺《欢乐今宵》。可是雪柔却被画中的独角马,深深地吸引。
她抚摸那洁白的身躯与晶莹剔透的神角,幻想自己是书中的少女,骑上独角马。
"叔叔,独角马,真的存在吗?"
"嗯!祂是存在。而且,叔叔亲眼看过。"
"那要怎么样,才可以见到独角马?"
"首先,你得有一纯洁的心。无论这世界多么的黑暗,只要保持一份纯洁的心,总有一天,独角马会让你遇上祂。"
"那就太好了!"
"对了,你叫甚么名字呀?"
"林雪柔。"
于是,永智便把复印本给了自己的第一位粉丝,林雪柔。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本平平无奇的故事书,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牵动了雪柔的一生。
很快,永智和雪柔成为了好朋友。
晴姐也第一次,从雪柔身上,感受了她从来没有过的快乐。虽然晴姐对这位有妇之夫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很好,她也不想当小三去拆散人家,但是……当她看见雪柔脸上幸福的表情时,她忽然感觉一种莫名的感动……
要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成了雪柔的爸爸,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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