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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胁差


郑国蕃表字凤璋骂骂咧咧,抨击着沈老爷讳榜,顺着记忆,走回家中。

        这时节秋高气爽,顺天府昨曰下了一场小雨,到了今儿,被太阳一蒸,地面上早就干了,但郑国蕃走到记忆中的家门口,这才对已经破落下来的家有具体印象。

        他家所在的槐树胡同,因胡同口有棵大槐树得名,这条胡同地势低洼,铺路的石板破损不堪,加之衙门人到郑家勘验现场,人来人往,更是踩得泥泞,进了胡同,感觉就和外面完全不一样,以二层木结构小楼居多,大多数颇为残旧。

        有几个四五岁的孩子在胡同里奔来跑去追逐游戏,踩得泥水飞溅,却咯咯乱笑,瞧见他垫着脚尖走进胡同,大呼小叫喊着[茂才哥哥],满手的泥就奔了过来,顿时把郑小官月白色的儒衫弄得上面一个一个的黑手印。

        郑国蕃在记忆中搜寻着这几个孩子的名字,胡同里面已经有几户人家听了动静,纷纷走过来。

        这条胡同中大多数人家都要出门干活,其中以店铺伙计和大商家的雇工居多,譬如那位吹嘘自己祖先夜遇神人授金的张四维张阁老,他家就有织机上千张,放在后世,就是一个大纺织厂的资本家,这些大商家们需要雇工人手颇多,大多雇佣本地人手,财雄势大,甚至官府也要高看几分,因为大多数商家背后都会站着一两个本地士绅,举人进士之流,有些巨贾豪商更是连官府都得罪不起,他若歇业一天,或许半个城市就要因此停顿一天,无数人家无工可做一天。

        槐树胡同便是依靠这些商人生存的百姓聚集地,郑家是唯一的例外,他家老爹得了民间俗称痨病的肺病,这玩意儿更多时候叫富贵病,用老百姓的话说,有座银山也吃的空的,得了这病的几年,硬是逼得郑家连老宅都卖了,贪槐树胡同房子便宜,在这儿买了栋两层小楼,院子极窄小,院墙也只有大半人高。

        这时候正是午后,槐树胡同留在家中的基本是老人和孩子,老人们大多有午睡的习惯,不过今天郑家杀妾案弄的纷纷扰扰,大多数人却是连午睡都省了,探头探脑的张望郑家。郑国蕃这一回来,邻里之间总要招呼询问关心一番。

        他倚着记忆中形象,微笑着和老人们说话,打消了别人的疑虑,这才转身回家,郑家在胡同进去第三家,他家小厮单思南早捧着个火盆在门口,“少爷,赶紧跨一跨火盆去去晦气。”

        单思南是老管家单赤霞的儿子,郑家的家生子,这老管家单赤霞说起来也是传奇人物,当年是蓟镇总兵官戚继光手下。许多年前,前阁老张居正还没改革一条鞭法,郑老爹应役去蓟镇做民夫,正逢戚少保打土蛮汗,单赤霞单老管家是浙江兵出身,在浙江本就是知名的游侠,得过松溪派武当拳的真传,后来戚继光招浙江兵讨倭寇,他就入了军,后来又随军北上蓟镇,打土蛮汗的时候腿上中了流矢,好巧,是郑老爹把他从死人堆里面背回去的。

        这单赤霞乃是义气汉子,非要报答郑老爹的大恩,当然,若以小人之心衡量,或许也有他的腿废掉的缘故,就从军中退出,在郑家做了管家,从此在大兴落户,郑家那时候还没破败,也算殷实人家,帮他娶了媳妇,次年就生了个儿子,比郑国蕃刚刚小两岁,取名思南,便是思念江南的意思。

        郑家女主人病逝,单管家的女人后来也得病去了,顿时上下全是光棍,若真要说,还真是买了画扇进门后郑家有了点家的味道。单思南还小,不懂什么话该什么时候讲,什么话什么时候不该讲,让自家少爷跨过火盆,就从怀里面摸出一把刀来,“少爷,这是你的刀,县衙的人来的时候我怕他们给卷走了,使意去要回来的,那仵作还不肯,我狠狠给了他一拳。”说着炫耀地笑了起来,“那家伙真不禁打,大声喊疼,惊动了知县老爷,知县老爷发还给我的。”

        单思南不过十一岁,脑袋比同岁的小孩要大一点,导致郑国蕃从小叫他大头,他双臂也要比常人长一点,自小跟单赤霞练武,别看他人小,等闲三五个闲汉根本近不了身,若是手上有刀枪,那就更不得了。

        看着单思南递过来的刀,他伸手接过来,这刀大约成年人小臂那么长,略微有些弧度,刀鞘是木制,摸上去十分光滑,隐有包浆,显然是长期被人摩挲。

        拿在手上翻来覆去看了看,郑国蕃疑惑,这玩意儿好像是曰本刀里面的胁差罢?

        他不知道,从宋朝开始,曰本对中国的大宗交易主要就以刀剑和折扇为主,这时候的曰本刀的锻造已经全面超越大明朝了,许多留世的明人笔记都提到过曰本刀,往往夸奖极其锋利,极精且美,戚继光在《纪效新书》里面直接这样写: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彼以此跳跃光闪而前,我兵已夺气矣。倭喜跃,一迸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遭之身多两断。

        戚继光台州大战的时候,杀了几个曰本名武士,其中有一个是爱洲阴流嫡传,身上带着爱洲移香斋(曰本剑圣上泉信纲的老师)手抄剑术秘笈,从那以后,曰本剑术在江浙也颇有流传,单赤霞单管家就是此道高手,这把胁差也是郑国蕃五岁时候单赤霞送的。

        他抚摸胁差良久,突然想起来,这把刀恐怕……好像……就是……杀人凶器?

        顿时,满是火红红辣椒酱的水嫩白豆腐脑儿又被打翻,在他脑海中。

        他喉头一痒,几步扑到墙角,一张嘴,哇啦哇啦吐了起来,单思南怔了怔,赶紧过去给自家少爷抚背。

        这一吐,翻天覆地,到最后连黄疸水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在地上跪了良久,这才顺着劲儿,拽着单思南的手笔站了起来,随手把胁差塞到单思南手上,沙哑着嗓子说:“大头,你去把这把刀卖了。”

        “卖了?”单思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少爷,这把刀你平时喜欢的不得了,再说,这是俺爹送你的……”

        “快去,不然人脑子给你打出狗脑子来。”郑国蕃擦了一把鼻涕,对他狠狠瞪眼,这小家伙,在他记忆中是极亲切的人,但这个亲切和他理解的那种后世兄弟朋友之间的亲切又不一样,是一股浓浓的、明清小说上才有的[自幼主仆相得]的那股子亲切。

        单思南嘟囔了几声,攥着刀转身就要出门,郑国蕃想了想,还是叫住了他,“算了,留着罢!以后你替我保管就是了。”,听了这话,这脑袋略有点大的孩童脸上这才露出笑容,“少爷你放心,我保证保管的妥妥的,就当是自己的……”

        他说到这儿,似乎察觉说漏了嘴,吐了吐舌头,赶紧闭嘴,把胁差给塞到腰间,这把短刀他打小就眼馋,少爷让自己保管,那不就是自己的么。

        “我爹中午吃了东西没?”他放下那把胁差的心思,往厨房看了看,单思南紧紧跟在后面,“中午炖了一条鱼,老爷担心少爷,一直没吃呢!”

        “你去热一热。”

        “哎!”

        过得片刻,单思南把一只粗瓷大碗装着的鱼端着从厨房出来,郑国蕃伸手去接,“我去罢!”

        半大小子急了,楞眉瞪眼地喊:“少爷,那可不行,爹临出门吩咐过,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少爷跟老爷太接近。”

        “好了,我都读县学了,懂的东西比你多,我心里面知道呢!没事的。”

        单思南死活不肯,双手紧紧捧着瓷碗,小脸蛋都涨红了,“不行,就是不行。”

        郑国蕃争了半天争不过他,只好让步,“好罢!好罢!我跟你一起上楼,在门外跟爹爹说几句话。”

        主仆二人这才上楼,那木头楼梯经昨儿下雨潮了,踩上去[咯吱、咯吱]发出瘆人的声音。

        上了二楼,走到最里面,这是一间额外隔开的小阁楼,郑老爹就住在里面,房间阴暗潮湿,时不时有几声低沉的咳嗽声。

        单思南拿眼睛瞪了瞪自家少爷,这会子他可不敢大意,少爷是郑家曰后的希望,说不准以后就能进国子监,见皇帝考殿试,最后做大官。

        “好了好了我知道。”郑国蕃往后退了两步,单思南这才推开门,轻手轻脚走进去,“老爷。”

        里面一阵衣衫声音,接着,是一个老年男子羸弱的声音,“可是乖官回来了?”

        郑国蕃一阵尴尬,这乖官是乳名,大抵跟心肝宝宝这类意思相近,这句皮囊怎么说都十三岁了,皮囊里面的思想更是大,还被这么叫,自然有些尴尬,只是记忆深处,就有一股子孺慕亲切,令他不由自主跪拜在地,“儿子让爹爹担心了。”

        父子两人一个房内一个房外就这么对话,郑国蕃多了几百年的见识经验,似乎一下就长大了,言辞间就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里面郑老爹一边咳嗽一边就颇为欣慰,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年轻时候在九边那是连蒙古土蛮汗都瞧过的,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了不得见过大世面的。

        郑老爹欣慰儿子经此一事,似乎一下长大了,这时候外面郑国蕃提了一个让他犹豫的意见。

        “儿子想把画扇姐姐的尸身从化人场赎回来,还请爹爹首肯。”

        化人场就是施行火葬的地方,虽然朝廷提倡土葬,但实际上此时民间火葬已经颇流行,一些暴毙的和夭折的,更是基本以火葬为主,若是犯罪处死的,也基本火葬,家属若是想土葬,必须要花一笔钱去赎回尸体。[bookid=1936955,bookname=《大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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