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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0章


李煦捂着被打疼的脸觑眼瞧着在温泉里洗得干干净净,露在外面的肌肤犹如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细腻雪白的小瞎子。

        浸水后变得厚重的大氅压在他单薄却又挺得笔直的脊梁上,束在发网里的浓密青丝有一缕没一缕的贴在雪白的脸颊上,水珠不断顺着他雪白的下巴脖颈没入到血迹斑斑的衣领里。

        尽管因失血而唇色苍白,却依然难掩倾国之色。

        这般容色气度的人物,莫说整个西北边城,便是全大闵也找不出几个来。尤其是那对眼睛,生得长而媚。若是放在别的女子身上,有几分祸国妖妃的资质,不免落了下层。可放在一个他脸上,光华灼灼,叫人不敢逼视。

        像他,却又不像他。

        出过气的花尽欢声音平静:“你在失望?你处心积虑把我推进水里,就是想要看清楚我究竟长什么模样?”

        李煦不回答,望向烟云缭绕的温泉。过了好一会儿,问:“小瞎子,咱们也算是过命的交情,怎么称呼你?”

        花尽欢靠在冰凉的石壁上,零星的光透过布帛投进眼睛里来形成一道道的光晕。光晕逐渐地汇集成一个少年漂亮的面孔。

        “三郎,”他伸出手指在冰凉的石壁上描摹着少年的轮廓,“我在家中排行第三,你可以唤我一声三郎。”

        李煦顿了片刻,声音有些低沉,“我那个朋友在家中也是行三。不过他不喜欢别人唤他做三郎,总是自称别人老子,我朋友不多,那么喜欢做人老子的却只有他一个。”

        说起朋友,他语气不再像之前那般轻佻,声音透着罕见的亲昵与宠溺。

        “他特别爱捉弄人,从前也是这般,雨后的草原上到处都有被水灌满的泥坑。他欺我新来乍到不识路,三番五次骗我跳泥坑,见我上当,能把眼泪笑出来。他真是傻,一个人怎么会上当那么多次,不过见他高兴,我也骗一骗他。”

        “好的不学,偏偏跟一些老兵油子学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十二三岁的年纪,学足了纨绔子弟的坏毛病,逛楼子,捧姑娘,一曲十八摸张口就来。其实他什么都不懂,一个妓子将他当做了冤大头,说怀了他的孩子,他担心地夜里睡不着。”

        “同人打架,从来不服输,打不赢就咬,丝毫不讲究武德。但又善良,见不得人受苦。旁人只要在他面前抹几滴眼泪,说上两句三公子家中最近揭不开锅了,家里娃娃要饿死了,他便做了散财童子。若是哭得再凄凉些,他便跟着抹眼泪,老子也不做了,恨不得给人做孙子。”

        “这样岂不是常被人骗?”

        “你说得对,”他笑,似有些无奈,“那些人便是拿准了他这样心软,总是要来骗他。我有时候都替他生气,怎么能容忍旁人这样欺骗自己。他却不在乎,还很高兴,说若是旁人真是骗了他,于他而言,不过损失了一些钱,大不了少吃两顿酒。若是真的,岂不是救人于水火之中。真拿他没办法。”

        “但是旁的事情上他是极聪明的,胆识也过人。再大些,便敢单枪匹马夜袭敌军,生擒对方的将领。这样的战绩,便是当了一辈子兵的老将领也难以做到。大家都说,他颇有其父的风骨。他自己也常说,若是他为大闵的大将军,一定会率领大闵的铁骑踏平那些欺负百姓的南蛮跶子。我总是说他吹牛,其实我心里知道他一定做得到。不过他实在太狂傲,他爹娘又管不住他,总得有人压一压他的脾气,免得他年纪小不知天高地厚闯了祸。他没出过远门,尚且不晓得这世上人心险恶。”

        “对了,他爱酒,长了一条好舌头。什么酒都骗不过他的舌头。他说戏文里的江湖豪侠都是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哪天若是做不成大将军,便要带着我去江湖上做游侠浪子到处行侠仗义。他还极度嗜甜,偏爱松子糖,不过当地的松子糖做得一点儿都不正宗。我当时答应他,若是他哪天做了大将军,我便请他喝这世上最好的酒,若是他做了仗剑走天涯的游侠浪子,我给他买这世上最好吃的松子糖。不过一天只能吃一粒,若是长了蛀牙,那就不好了。他当时很高兴,说我是他这世上最好的兄弟。”

        他说起朋友的事情如数家珍,絮絮叨叨说了快半个时辰。

        “倒是个极有趣的人,”花尽欢静静听他说完,面色晦暗不明,“他人呢?做了大将军还是游侠浪子?”

        “死了,七年前就已经死了,连他最后一面也没见着,”他的嗓子像是一瞬间沙哑,又似极艰难才将那个死字说出口,“现在想想心里面还有很多话没来得及跟他说。”

        花尽欢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道:“我上头也有哥哥,他们都是极好的,从不惹事生非,不像我,总是给家里找许多许多的麻烦。我有一个妹妹倒是极乖巧,人极聪明,书读得极好,一手好字就连城里最好的书法先生都比不了。人也生得好看,就是身子骨弱,外面的风大一些,便出不得门。在家中我们俩关系最好,他常说他很羡慕我,同我说若是能做我就好了。他不晓得,其实我也很羡慕他,羡慕他从不惹事生非,羡慕他事事稳妥。”

        他话音刚落,旁边的人突然一把抓住他的手。

        花尽欢挣了几次没有挣脱,手中的竹竿抵在他胸口,冷声道:“虽然你三番两次救了我,并不代表我不会杀你!”

        他无视威胁,摊开他的掌心一笔一划的写字。

        花尽欢手里的竹竿又往前进了一寸。

        对于别人的命他向来都不怜惜。

        他闷哼一声,在胸膛被穿透前写好了最后一笔。

        “李星夷,”他伸手摸摸他被布条缠住的眼睛,又迅速收回来,笑,“我叫李星夷,三郎你莫要忘了。”

        花尽欢沉默。

        这时外面响起了海东青的叫声。

        他站起来将烤干的斗篷丢给他,“你先睡吧,我出去看看。”

        脚步声渐行渐远,花尽欢将手伸进袖袋里,轻轻摩挲着那枚银枪头。

        花尽欢跟李煦在温泉洞里将那只骨肉嶙峋的高脚野鸡吃完的时候,便决意出去寻找下山的路。

        也不知是不是运气太好,接下来的两三天都是大晴天,就连出来觅食的活物也多了些,偶尔碰上一只野鸡,足够两人填饱肚子赶路。

        等到第三天暮色四合的时候,李煦提着一只刚刚猎来的野兔站在高地向远处眺望,远远地看见一个炊烟袅袅的小村庄。

        “咱们走快一点,说不定晚上就不用跟熊瞎子抢山洞,可以拿手中的野兔跟山下的居民换一顿热乎乎的饭菜,顺便借住一晚。”

        这两日白日赶路,晚上他总能找到一些可以歇脚的山洞,不过偶尔运气不好,一不小心进了这些山中大王的地界,至今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花尽欢点点头,正要走,突然听到一些声音正在向他们靠近。

        是马蹄声,听动静不下百人。

        他道:“有人来了是吗?”

        李煦冷眼看着雪原的地面线逐渐浮现出一支队伍,道:“这次来了百余只瘦鸡。”

        小瞎子握紧了手中的竹竿,“那你准备怎么吃?”

        “品相不是不好,我不喜欢吃,”李煦将小瞎子拉到一处背靠石壁的地方,笑,“你待着别动,等我去赶走他们。”

        “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李煦将自己身上那件还算完整的大氅披到他身上,“天寒地冻,刚好活动活动筋骨,待会儿下山说不定还能背你一段。不过我要借你的竹竿一用,方便吗?”

        小瞎子难得露出笑容,将腰间佩剑抽出来递给他,“杀鸡总是要用刀的。”

        李煦不肯,将剑炳塞回到他手里,笑,“何必这么麻烦,我待会儿问他们借便是。”

        说着,队伍已经逼到眼前,近乎上百对奔波熬夜的眼睛此刻正兴奋的盯着不远处雪地里孤身一人,手持竹竿,脸上戴着面具的玄衣男子。

        最前面的黑衣人对他对视片刻,右手高高举起,朗声道:“拿下他人头者,赏黄金万两!”

        竹竿在雪地里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暮色里的男子抬眸冷睨了他们一眼,狭长的眼眸里闪现着比他们还要兴奋的光,嘴角微微上扬,“就凭你们也配?”

        天地之间骤然多了几分肃杀之气,被暮色压低的天空飘起了雪。

        雪幕里的花尽欢拄着剑站在那儿想象着这场力量悬殊的战斗,偶尔不忘用手中的刀剑解决几个自作聪明的高脚鸡。

        在黑夜里想要杀死一个瞎子,总是比白天要难些。

        一个好的战士作战总是干净利落的。半个时辰以后,最后一个人倒地,天地之间安静下来。

        死一般的寂静。

        花尽欢问:“鸡跑了吗?”

        “死了,”他心情颇为愉悦,将竹竿还给他,“小瞎子,我又救了你一次,叫一声恩公来听听。”

        花尽欢擦拭着竹竿上滑腻的血,缓缓道:“我的恩公,也不是所有人都当得。”

        正在这时,又有一阵马蹄声响起。比着刚才波澜壮阔,似有数百人之多,将他们两个团团围住。

        “又来了吗?”

        他没有说话,海东青嘹亮的叫声在头顶上空盘旋。

        花尽欢感觉到逼近的火把燃烧带来的热意熏烤着眼睛。

        他伸手拆了覆在眼睛上的布帛,星星点点的火光在视线里逐渐连成一片灯火辉煌的盛景。

        他在盛景里看到阴沉着脸的师兄,看到了将眉头拧成了川字的陆三,看到了宜安王的两名贴身护卫虎视眈眈地盯着他看,就连那只颇为粘人的海东青也扑腾着翅膀飞向自己的主人,一对黑漆漆圆溜溜的眼睛颇为天真地看着他。

        那名年纪小长得颇为俊秀的小护卫朝他们这边跑来,近了,向身边的男人跪地请罪。

        “属下来迟,请王爷赎罪!”

        刚才经历过厮杀的男人抬手摘下了覆在脸上溅了血迹的精致黄金面具。

        传闻中杀人如麻,令西北边塞的游牧民族闻风丧胆的西北狼王李煦生了一张极漂亮的面孔。

        西北的风沙没能够将他白皙的面庞磨砺得粗糙,反而比起长年养在上京的天子更像是真正的天潢贵胄,有着贵族的精致与疏离傲气,却又从骨子里散发出一丝丝孤独感,与一路上轻佻浮浪的男人判若两人。

        花尽欢微微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只觉眼前的火光犹如无数的飞蛾,直直飞到眼睛里来。

        他在一群金光闪闪的飞蛾里露出了笑容,“不知道本王能不能做花长臣的恩公?”

        花尽欢心想,他要做恩公就给他做,总归他一个王爷,比太监要值钱。

        但愿,他以后不要后悔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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