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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15章


谢绍心疼地看着貌美如花的花厂公额头上一寸长的伤口,就像是见到自己心爱的美玉被人损坏,心都要碎了,急问:“谁这么大胆子将花厂公的脸弄成这样,若是破相了该如何是好!”说着去伸手摸她的脸。

        花尽欢冷冷睨他一眼。

        谢绍才伸出去的手被她杀意凛然的眼神给吓了回去,竟不知觉后退一步。

        花尽欢如游魂一般目不斜视地接着前行。

        谢绍欲追,远远地瞧见自雪幕里走来一行人,为首的是一黑一红两个锦衣华服的男子,正是他生平最讨厌的。旁边的随从生怕他生事,连忙提醒道:“二公子,时候不早了,咱们还赶着去见太后她老人家。”

        “就你话多!”谢绍不耐烦瞪他一眼,一时不舍放花尽欢这样离去,一时又见那两人面目越来越清晰,正犹豫,花尽欢已经走出几尺远,离那二人越来越近。他一时心急抬脚要追,那随从想起家主嘱咐,连忙挡在他的去路,战战兢兢地说时间不早了,正事要紧。

        谢绍气得抬脚朝他心窝用力踹了一脚,却也没有再追,有些不甘地看了一眼走在前面头戴翼善冠,身着墨狐大氅,生得瑰姿奇表龙章凤姿的男子,愤然拂袖离去。

        神情恍惚的花尽欢眼神涣散地向前走,谁知走了没几步又被人拦住,雪天路滑,她一时没收住力,脚下滑出一尺远,眼见着就要着地,被人一把搀扶住。

        她以为是谢绍,挤压已久的愤怒自胸腔中涌出,手心里的枪头狠狠刺进掌心,滑腻的液体汹涌而出。

        杀了他!

        心中叫嚣着,正欲出手,突然听道有人说道:““那微臣就先行告退了。”

        花尽欢如大梦初醒,涣散的眼神逐渐聚焦,眼帘内映出一张极漂亮,极清贵的面孔。他低垂眉眼,对一旁身量与他眉毛齐平,被身上正红色的官袍衬得面如冠玉的年轻男子道:“下雪地滑,浅之徐徐行之。”

        裴浅之颔首,瞥了一眼狼狈不堪的花尽欢,迎着风雪去了。

        花尽欢瞧着连背影都透着刚正的背影心想,若不是宜安王在,这个嫉恶如仇的年轻侍郎恨不得唾他一脸,然后再掷地有声地丢下一句“阉狗也有今天”。

        这些忠臣们都想她死呢。

        想她死是对的。她方才不也是在长春宫对着自己的仇人口口声声称自己的父亲是谋逆之臣吗?

        不忠不孝她都占全了。

        花尽欢抬眸,“上京今年多风雪,也不知王爷可还习惯?””

        他盯着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突然朝她伸出手。

        他的手生得很漂亮,指骨修长洁白。

        花尽欢竟一时没有动。由着他拂去肩头薄薄一层雪粉后又从袖中掏出一方雪白的帕子轻柔地替她擦拭脸上已经干涸的血迹。

        雪白的帕子很快被鲜血染红。

        才及他下巴的花尽欢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被血染红的手指,道:“脏了。”

        他不说话,薄唇紧抿,浓密纤长的眼睫微微颤动,神情专注细致而又认真的将她脸上已经干涸结冰的血迹一点点擦干净。

        “帕子脏了。”她声音有些发涩地重复。

        他仍旧不应她,擦干净她脸上的血迹后,又强行将她藏在袖中血淋淋的右手拉出来,用地上无垢的雪替她清洁干净手心的血迹后,兀自掀开外袍,从雪白的里衣撕下一块替她包扎好伤口。

        做好这一切,他将那块被鲜血浸透的帕子塞到她没有受伤的左手里,道:“帮本王洗干净。”

        花尽欢垂眸看着手中污糟的丝帕,发现上面竟然绣着一朵蒲公英。那么漂亮的蒲公英被她的血染红了。

        她结了冰霜有些湿润的浓黑眼睫微微颤动,动了动唇,吐出两个虚弱无力的字,“多谢”

        他缓缓道:“有一件事,本王一直想要问花厂臣。”

        “何事?”

        “那晚在山洞,花厂臣给本王吃的是什么毒药,”他将染了她血的手按在心脏,眼眸微动,“本王这里总是很难受。”

        花尽欢楞了一下,笑了。果然,像她这样的奸佞权臣,就算是有人对她好也是有目的。她笑容绽放地越来越大,扯动额头,一道鲜红的血从刚才清理干净的伤口流出顺着眉头淌到唇边,染红了她冰凉的唇。

        血是热的。

        她踮起脚尖在他耳边悄声道:“那是一种慢性的穿肠毒药,这世上无药可解。王爷怕不怕?”说完,后退一步,谦卑而又恭敬地垂立在一侧,像是等候贵人吩咐。

        他却突然上前一步,用洁白干净的指腹抹去了她唇角的血,随后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去。

        “王爷请留步!”

        远远地,有人在大雪中叫住他。

        是小皇帝的大伴冯远。身后还跟着一个牵着一匹高头大马的小内侍。

        冯远也瞧见花尽欢了,冲她微微颔首,交代了身旁的一个脸嫩的小内侍几句。小内侍用小鸭子走路的姿势小跑着到她跟前来。

        兴是她看起来十分可怖,小内侍头也未敢抬,道:“陛下说花厂公去一趟乾清宫。”

        花尽欢回了句知道了,

        这时只见牵马的小内侍将马牵到宜安王跟前。

        那马通体漆黑,唯有前额有一抹白色。

        是西域进贡的汗血宝马,野性难驯,她曾为了驯服它,吃了不少苦头。这是匹好马,跑起来极快。她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追风。

        如今这匹曾桀骜不驯,就连皇帝都不肯买账的宝马到了西北狼王的手里是那样的服帖,任由他抚摸着自己的头颅与一身漂亮的鬃毛。

        不知何时出现在身后的进喜瞧着宜安王动作利落的翻身上马背后策马离去,低声道:“陛下竟然将最爱的坐骑也赏给了宜安王。”

        花尽欢嘴角微微上扬。比起皇位,心爱的坐骑又算得了什么。恐怕现在宜安王就是要天上的星星,小皇帝必定贵立刻建一座摘星楼。

        连小皇帝都看的透彻,知道谁才能帮自己,懂得下血本。

        她望着笼罩在雪幕里垂宇重檐气象森严古老而庄严的皇城,问:“你知道凤栖楼吗?”

        “自然知道,凤栖楼可是上京最出名的戏楼,上京的权贵们不知捧出了多少角儿。对了,听说宜安王从前还是九皇子时,就喜欢去那儿听戏。当时好像出了个名角儿,叫什么明月奴,多少达官贵人为了请明月奴唱堂会不惜一掷千金。不过,”进喜眼里有些疑惑,“从前旁人请干爹去听戏,您嫌吵闹,从来不肯去的,今日怎么好端端问起这个。”

        “去打听一下凤栖楼如今的名角是谁,帮我买两张票,”花尽欢收回视线,“记住,要最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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